机电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
机电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机电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电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加强乌海南收费所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提高设备完好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所内实际情况,特制订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所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逐步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利用价值。
第三条:机电设备管理必须健全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四条:机电维护员必须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机电设备隐患要及时通知运营处理。
第五条:新进设备到货后,设备保管员负责核实验收入库,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防火、防尘、防潮等设备检查工作“产品合格证”、“防爆防火合格证”、“机电安全标志”。设备保管员负责设备入账、编号和图纸资料的妥善保管;
在备品备件核实验收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汇报运营管理科设备主管。
第六条:库存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任何机电设备不得外借使用。
第七条:易耗品,消耗品,易碎品,易损品等在库存期间要有明显标志,注明生产日期,到期日期。
机电管理制度 篇2
为了满足矿山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各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巩固质量标准化,完成机电各项任务,机电科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望全科管辖内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矿兴我荣、矿衰我耻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与公司、矿、科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公司、矿举办的各种活动期间的要求,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工区正、副区长,每天下班前向科长汇报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备第二天开调度会。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及时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执行矿要求的汇报制度及时向机电科汇报。
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与考勤制度。
1、“三八制”员工休班按照轮休执行,由班组、工区领导批准,每月不得少于三天(不包括承包岗位人员)。
2、非“三八制”员工周六下午及周日为正常休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息的,可以安排休息的,可以安排缓休,一周内缓休时间不得超过1天半。缓休要办理请假手续。
六、假期管理
(一)事假管理
1、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事后补条无效。
2、员工请假,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2天由分管矿长签批;3天以上由矿长签批。
(二)伤病假管理
1、员工生病或非因工(公)负伤请假,须先由矿职工医院大夫诊断,确需请假治疗的,诊断大夫签署意见,写清楚休息时间,由职工医院院长签批,并同时履行请假手续。
2、长休病假人员,每月月底经职工医院签署证明,送交劳资科。
3、因特殊情况不能先交病休证明和诊断意见的,可由他人代办或补办手续(只限两天以内),无手续一侓按旷工处理。
4、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医疗期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机电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主管区长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公司质量标准任务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3、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
4、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5、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6、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区队与区队之间的观摩。
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生产是区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了一个区队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为了提高区队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区队建设内涵,特制定区队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施工后现场要打扫干净,本岗位设施无灰尘、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现象,设施牌板悬挂整齐,促进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衡生产。
3、备用设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齐全。区队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4、区队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形成规范的作业.惯,积极创造出安全整洁的现场生产环境。
机电管理制度 篇4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记录的抄绘:
1.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
机电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关口前移、安全重心下移的重要所在。为了促进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科学发展,提升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结合集团公司体制和各煤矿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事故管理、能耗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企业、基层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宏观、指导、引导、服务”的原则对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
2、协同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公司煤炭产业进行中长期规划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重机电运输设备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工作。
5、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6、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区域(产业)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所属煤炭(煤电)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运输方面重的技术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区域(产业)公司权责范围内重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和型技术改造,参与、监管设备招投标。
6、监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8、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基层煤矿的上一级煤炭(煤电)公司尚未成立,煤炭(煤电)公司承担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九条煤炭(煤电)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域(产业)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煤矿机
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
5、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参与设备招标,组织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6、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所属各煤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审批,组织煤矿停产检修。
7、负责协调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设备技术测定、探伤、电气试验和型技术改造项目,保障型机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做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报废、检修工作。
8、负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0、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机电动力科为各基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煤炭(煤电)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作为现场执行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技术工作。
2、负责对本煤矿各基层单位的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
3、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要求编制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4、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基层区队进行考核。
5、负责对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7、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购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并编写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8、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周期性及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9、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10、负责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进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学习交流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职工岗位培训与岗位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从业者和管理者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12、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系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人员防事故、事故能力。
13、负责本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4、负责本矿机电运输工作的总结、分析工作。要分月度、季度、年度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管理、装备、培训、创新、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机电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煤矿负责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健全机电、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煤矿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应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
第三章基础管理
(一)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从业技能和安全方面长期全面的培训体制,在矿一级、区队一级分别建立对应的培训机构,责专人专职负责。
第十五条煤矿所有机电运输方面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运输方面新从业人员必须与熟练工建立师徒带关系,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险源判定”、“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熟悉的不允许单盲目作业。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专业技能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发挥专业特长,更好的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比武、技能赛、评优活动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对煤矿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激励。
(二)供用电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年产于6万吨的煤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煤矿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煤矿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煤矿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电源。
第二十条煤矿供用电管理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条文,参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制定适用本矿的供用电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一条煤矿停送电作业必须明晰停送电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两票”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穿戴绝缘用具,并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安装遮栏和悬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熟悉系统和设备的专职电气维修工进行,并双岗作业,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严禁带电检修、搬迁、作业电气设备、电缆、电线;井下检修、作业或搬迁带电设备前,必须落实断电、闭锁、检查瓦斯、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瓦斯超限的区域严禁电气设备带电或检修作业。
第二十四条煤矿在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对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存在功能缺陷和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不合格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非本质安全型设备还要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前要对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第二十六条煤矿要认真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网,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运行。各煤炭(煤电)公司要参照相关标准、办法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各基层煤矿要根据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制定适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考核办法。
(三)提升运输系统管理
第二十七条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包括井上下煤流运输系统、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无轨辅助运输系统,各煤矿需参照相关标准、规程及煤矿实际制定适用的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八条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巷道断面、车场硐室、躲避硐、物料装卸站等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便于现场设备安装和人员操作。
第二十九条煤矿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设备选型、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准入、使用、维护及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三十条煤矿煤流系统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输送带,有纵撕、堆煤、跑偏、温度、烟雾(主要巷输送机须配齐八保护装置)和电气保护装置并动作灵敏、可靠,下运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机头、机尾及中部行人过桥应有安且防护设施。
第三十一条煤矿轨道系统轨道、道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巷轨道与采区轨道应采用绝缘道夹板连接,架线轨道回流线、绝缘、分区开关符合规程要求,各种绞车系统应信号清晰、制动可靠、保护齐全和有序调度。
第三十二条煤矿斜巷串车提升时,斜巷必须配齐“一坡三挡”装置,各连接装置、钢丝绳、强力防护装置的强度、安全防护距离必须科学校验并符合有关规定,提升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机电管理制度 篇6
一、开机前的检查工作:
1、检查水箱是否满水;
2、检查机油是否在规定的油面位置;
3、检查柴油箱是否有充足柴油,供油伐门是否已打开,并确认管道内无空气;
4、检查柴油机外观各部分是否正常,机械、风机上有无妨碍运转杂物;
5、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牢固,蓄电池液面高度是否正常,是否已充足电;
6、检查高压线路进线变压器的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低压A1柜进线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低压A1柜—A8柜系统的各隔离开关,确认是在分闸位置;
7、发电机开关以及发电机房配电柜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8、检查柴油发电机各仪表初始值是否正常,配电柜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二、开机步骤及运行:
1、确认开机前的各检查工作完成后手动泵油。
2、按“起动”按钮,机组即由起动自动完成进入运行状态;
3、机组起动后应即检查柴油机各参数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机组运转声音、振动等情况是否正常;
4、机组运转一切正常后,首先合上发电机出线空气开关,然后再合上发电机房配电柜隔离开关,再合上发电机房配电柜各出线负荷开关。再合上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最后合上B系统需要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不允许先合负荷开关,后合隔离开关,否则造成拉弧电离事故;
5、发电机带负荷后应立即检查机组运行情况,并同时检查各配电柜开关、仪表、信号灯、电缆、接头等是否正常,并在运行中不断进行监视;
6、为了柴油发电机安全运行,柴油机机油压力应保持在2、5kg/cm2,冷却水出水温度不得高于95C,发电机负荷电流控制在720A范围内运行;
7、每隔壹小时记录一次电机的电流、电压、频率以及柴油机的机油压力和冷却水出水温度值。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三、停机步骤:
1、当市电来电柴油发电机停车前,应首先通知各大型用电设备暂时停止工作,然后才进行机组的卸载拉闸操作;首先应逐个切开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切开B系统B1负荷开关,拉开B系统供电的所有隔离开关,然后再切开发电机房配电柜负荷开关,拉开发电机房配电柜隔离开关,最后切开发电机开关。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不允许切开发电机开关后切开各分路开关,防止柴油发电机突然甩负荷可能造成超速和飞车事故;
2、按“停车”按钮,柴油机即停车;
3、进行恢复市电供电的操作前;检查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隔离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B系统供电的'所有分路负荷开关是否都在分闸位置;
4、将柴油发电机组供油开关转到“关断”位置;检查和清洁柴油发电机组,补油、补防冬液,检查机油情况。
四、注意事项:
柴油发电机组空载运行不能超过15分钟;市网停电,发电机投入使用停机后,要对发电机的水位、机油位、柴油位、蓄电池电压、蓄电池液位等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正常状态。如运行在半小时内不需要检查,运行在半小时以上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投入运行均要做好运行记录。每15天蓄电池一次充足电。
五、紧急状况停机:
1、发电机出线紧急情况,而发电机的自身保护系统拒动时,应紧急停机,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将柴油发电机组供油开关转到“关断”位置。
六、设备保养与维护
1、例行保养作业项目:
⑴保持机身清洁,清除机身污垢;
⑵紧固各部螺栓,润滑指定部位;
⑶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
⑷补充发动机燃油、润滑油、冷却水;
⑸排除各连接处的漏油漏水现象。
2、定期保养项目(周期:500小时):
⑴检查各绕组绝缘电阻,若绝缘电阻太低应进行干燥处理;
⑵检查各润滑部位,保持油道畅通;
⑶检查集电环表面质量,若有锈斑或污垢,应进行清洁处理;
⑷检查电刷压力,磨损严重时予以更换;
⑸清洗发动机各部滤清器,更换润滑油。
机电管理制度 篇7
为保证机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例会召开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9:00定期召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例会召开地点:
调度会议室
三、例会组织单位:
机电管理部
四、参加人员:
1、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地质测量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后勤中心、物资供应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的机电负责人。
2、基层队组的机电负责人。
五、机电例会的内容及程序:
1、各单位汇报本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各部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落实上次例会安排的任务。
3、贯彻上级有关机电方面文件精神和机电工作安排。
4、通报各单位的各类机电事故。
5、通报各单位机电质量标准化的工作,以及井下防爆检查情况。
6、通报各单位机电成本考核及机电设备使用情况。
7、安排本月的机电业务及相关工作。
六、会议的管理:
1、各单位规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机电例会,若规定人员不能参加时,应向机电管理部部长请假,同时指派专人参加。
2、机电管理部负责会议前的准备,并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机电例会上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实施进度及结果应及时向机电管理部反馈,并在下次机电例会上详细汇报。
4、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可以对机电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发表意见,一旦形成决定,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
七、处罚规定:
1、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对迟到者罚款50元,未派规定人员参加罚款100元,未参加会议的单位罚款200元。
2、对机电例会安排给各单位的指令性任务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凡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若无合理的客观原因,每项工作处以500-1000元罚款。
3、凡影响会场纪律的处以100元罚款。
机电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全矿技术人员管理,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并及时准确解决井下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水平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宗旨
加强工程技术人员沟通,实现技术共享,提高技术水平,促进工程技术人员的进步和发展。
(二)、参加人员
总工程师、科长、副科长、科室主管技术员、区队技术人员。
(三)、会议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2:00-4: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会议内容
主要讨论井下存在的技术问题,讨论本月有关项目的设计、技术论证、进展和技术问题、项目安排等技术问题,具体事项:
1、井下存在的技术问题。
2、技术工作项目计划。
3、项目技术论证、实施安排、分工明确、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进行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讨论。
4、技术交流。
5、其他内容。
(五)、会议记录
科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技术人员工作例会的会议记录工作,并对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机电管理制度 篇9
一、启动机组前的检查
1、启机前检查压缩机润滑油分离器油位和温度(最低32℃),并启动油加热器。
2、检查压缩机进出口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3、检查电动机、压缩机润滑情况。
4、检查各油泵是否运行正常。螺栓紧固情况、机组接地完好。
4、检查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复位、PLC参数设置是否正常。
5、导通工艺流程、安全阀各附件完好,符合使用条件。
6、检查丙烷压缩机入口分离器的液位是否在正常状态。
7、联系电气工程师检查电路及配送电情况。
8、电气工程师检查压缩机旋向。
二、机组正常启动运行
1、启动预润滑油泵,运行10分钟。
2、给PLC控制盘供电。
3、按启动按钮,机组开始运转。
4、每隔2小时正常巡检一次。
5、填写机组运行记录,作到完整,准确,真实。
6、启机正常后,挂运行牌。
三、机组停机
1、正常停机
1.1停机前每隔5秒钟按卸载按钮一次,将压缩机负载缓慢减至“0”,同时调节仪表风压力,降低电机转速在1000rpm。
1.2使机组低负荷运行5.10min,按下“STOP”键停机。
1.3停机后,预润滑油泵运行10秒钟后停止。
1.4停机后检查各控制点是否复位。
2、故障停机
在机组故障停机后,应检查故障、找出原因并排除。再次启动按上述正常步骤操作。
3、紧急停车
在非正常情况下,遇着火、爆炸、机组异常响声或振动,需要紧急停机时,可直接按下“STOP”键停机。
四、长时间停运机组应采取的措施
长时间停运机组,每周要坚持进行预润滑和手动盘车一次。停运6个月以上的机组开车操作,要按新机组开车步骤。
机电管理制度 篇10
1、主题内容及文件适用范围
1.1本文规定了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办法,旨在督促分公司对其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跟踪,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加强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沟通,规范分公司管理。
1.2本制度适用于中企动力各地分公司的办公例会管理。
2、管理与组织
2.1总部企业规划管理部制订本制度并负责修订解释。
2.2高级行政总监负责对所辖行政大区内各分公司例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3分公司行政总监负责本公司办公例会的召集主持和管理工作。
2.4分公司行政部负责办公例会的具体组织、会议记录、会后任务跟踪检查等工作。
3、管理内容
3.1会议目的:检查、掌握分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沟通,规范分公司管理。
3.2会议周期和时间:每周例会,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会议时间应控制在3小时之内(各分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时间)。
3.3会议地点:分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3.4责任部门:分公司行政部。
3.5会议召集及主持人:分公司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
3.6参会人员:高级行政总监(如有)、高级商务总监(如有)、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商务总监(助理商务总监)、各部门经理级员工、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认为有必要参加例会的其他员工。
3.7会议议程
3.7.1上周例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进总结;
3.7.2各部门通报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
3.7.3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制定解决方案;
3.7.4传达、解释总部的最新政策、文件和要求;
3.7.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事项。
3.8会议程序:
3.8.1分公司行政部负责会议通知、会议室安排、所需文字材料、仪器设备等的准备工作。上述工作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就绪。
3.8.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应尽量提前两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临时不能与会者,应提前通知主持人,并安排部门员工参会。
3.8.3行政部需负责做会议内容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标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及缺席人员的情况及会议议题,简明扼要反映会议内容`,并准确真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图,在会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电邮发送参会人员,抄送行政大区高级行政总监、片区高级商务总监和总部企业规划管理部。
3.8.4会议内容的跟踪落实:与会人员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严格按照会议决定的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行政总监、商务总监和有关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9会议纪律
3.9.1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会议主题,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对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并且要注意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3.9.2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应将随身携带的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中途不得随意离场。
3.9.3办公例会上讨论的问题属于公司机密,参会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守公司机密。
3.10处罚规定:
3.10.1无故缺席人员罚款3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无故迟到人员每迟到1分钟罚站5分钟,以此类推。
3.10.2违反3.9.3规定的人员将视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降级降薪、留职查看直至开除。必要时,对于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诉诸法律解决。
3.10.3本条涉及的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由分公司行政部统一保管,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批准后使用。
3.11工作周报管理办公例会要求各部门采用工作周报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周报具体要求如下:
3.11.1提交周报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交分公司行政总监工作邮箱。
3.11.2周报内容要求:
3.11.2.1工作周报包括本周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计划(请按附件模版要求填写)
3.11.2.2周工作总结要求
3.11.2.2.1对照周计划目标,逐条总结完成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中应说明工作重点、达到的效果以及工作经验和教训。
3.11.2.2.2对存在的问题要作出简要说明及分析,分析对目标实现产生重要影响的问题及导致该问题的关键因素。
3.11.2.2.3对未尽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解决方案。
3.11.2.3下周工作计划
3.11.2.3.1要逐条列出下周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要有量化的目标,对不可量化的目标要尽可能细化。
3.11.2.3.2要指明各项工作预计的结束时间、本周的工作目标、是否需要上级或其它部门的配合等内容。
3.11.3工作周报的考核
3.11.3.1无正常理由,未按时提交工作周报的,予以通报批评(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11.3.2由于特殊原因(出差、休假、重要事宜处理等)未按时提交工作周报者,应及时向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在事由结束后二日内补交工作周报。
3.11.3.3上述考核由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负责。
机电管理制度 篇11
机电科设备技术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应熟悉相关的业务技术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全矿各类机电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2条负责机电科各种技术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成果档案的管理、归档。
第3条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并建目录。
第4条整理、保存全矿钢丝绳试验记录,大型固定设备的测试记录和资料。
第5条整理、保管各种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用具等试验、校验记录。
第6条掌握计算机管理资料的操作技术与开发利用,逐步实现资料管理现代化。
第7条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
第8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查阅资料者在严格履行手续的同时,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耐心,提高服务质量。
第9条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技术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技术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对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绝缘工具的检验、试验记录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因对全矿机电技术、设备档案管理不严格造成重要档案丢失的,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机电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当运行设备、各种保护性设施出现故障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置。
4、有权对新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无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时,拒绝验收入库。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主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风机、锅炉、配电、水泵、矿灯等重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测试与校验,保证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符合规程要求。由于不组织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检测马虎、各保护性功能失效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对新购进机电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各种资料齐全,符合矿用产品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发放使用,由于检验马虎而发放使用造成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4、参与设备大检查和平时日检,井下不出现设备和矿灯失爆现象,设备完好率达到标准要求,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必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达标。由于不检查或不责令和督促整改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5、及时制定井上、井下施焊用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出现无措施施焊、用火。
6、参加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提供报废所需相关资料。
7、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好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建立好矿井的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及配件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10、组织好对机电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机电管理制度 篇13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机电管理制度 篇14
一、凡发生机械设备或供电事故,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处理;造成损失在1万元以上者,由安监科组织分析,查明原因,划分责任,拿出处理意见,机电科积极配合。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应当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分析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报机电部审核。
三、机电部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检查有关责任人及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被通知到的单位或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准时参加事故分析会,否则不再分析,直接按规定加倍罚款。
五、事故调查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100远罚款。
机电管理制度 篇15
一、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长(副部长)及机电队长,必须定期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井上、井下主要机房(硐室)进行上岗检查。
二、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及录薄上。记录要填写检查日期、检查人、陪同人、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人、整改达到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的时间等。对于重大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划分,由责任领导人亲自负责解决。
四、有整改任务的机电队(班)必须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处理,并填写整改记录。若存在问题大,不能按时处理,应向主管领导汇报。没有特殊理由,存在的问题不允许拖到下次检查中。
五、对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对空岗、漏岗者由矿级领导给予批评,对上岗失职者且引起机电事故时,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
机电管理制度 篇16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e.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
f.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机电管理制度 篇17
1、生产班要严格煤机、运输机等设备的交接班制度,上班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述隐瞒者负责。向检修班交班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煤机停放位置合理,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
(2)、煤机清扫干净,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煤机手30元/次;
(3)、煤机上顶板挂梁过顶,端面距不得超过300毫米,并于长梁头点柱,必要时需加长钢,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4)、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司机30元;
(5)、刮板,链条内有异物没有处理罚相应司机50元。
2、要严格完成值班人员布置的做煤机大棚窝、准备延车、掐车条件、运溜槽等任务,否则当班队长罚款50元。
3、不得在运输机停止运行时抵车,因此造成的压死车由当班自行处理,检修班不与打倒车,并罚责任人50元。
4、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砂岩的罚命令人5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5、煤机割坏电缆、抵坏电缆、放炮崩毁电缆的,视情节、后果罚责任人300~500元,造成漏地送不上电,影响时间按50/小时累加,由当班跟班人员酌情确定最终数字。
6、运输机内有大块矸石或压死车时强行开车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断链条100元/次、断刮板100元/块、液力耦合器坏100元/次。
7、严禁抵车点放在电机、齿箱或其他不可抵车的位置上,否则100元/次。
8、因抵车距离不符合规定造成运输机部件损坏,煤机割铲煤板的,50元/次。
9、严禁单体直接倒向电缆槽,单体使用中造成电缆槽等损坏的50元/次。
10、矸石过大不处理造成安全网、破碎机憋、卡,部件损坏的视情况罚50~200元。
11、煤机离合器应正确操作,因高速时硬挂造成煤机损坏的罚煤机手500元,并适当追究队长责任。
12、拖节链掉运输机里罚当茬50元/次,班中拖节链断煤机手应及时连接,否则不得运行,强行运行罚责任人每次50元/处。
13、不得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运行煤机、运输机等,强行走沟的罚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200/次。
14、煤机出现漏油,运输机错花等明显故障时应停车检查,不得强行运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煤机手、司机及当班队长负责,罚款范围100~500元。
15、煤机截齿实行交接班制度,因故造成截齿缺少的每块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