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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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庭教……

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1

  为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更高层面地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建设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才培养,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的业务能力,全力打造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系统优质家庭教育工作室品牌。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和《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家庭教育的指示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有关精神,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推进家庭教育理论及实践研究,提升家校共育水平,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家庭教育工作室,合力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工作室遴选

  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中计划遴选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家庭教育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10个,每个工作室成员不超过10人。

  工作室由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二)工作室职责

  1.工作室主要职责

  (1)创新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拓展家校沟通渠道,建设家庭教育课堂,丰富家庭教育内容与形式,提高家庭教育实操技术,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实效,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水平。

  (2)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通过集中培训、名师引领、行业互动、产学研用一体化、集体备课、案例分析、课程开发、课题研究、专题讲座、活动组织等形式,引导成员和学员专业发展。每学期组织相关活动线上不少于3次、线下不少于2次。

  (3)在建设周期内,至少承担一项区级以上的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或者成为更高级别的家庭教育课题基地,并完成相关论文或研究报告。

  (4)发挥区域辐射引领作用。承担省级或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指导、教研、骨干培训等任务,每年通过工作室网络空间发布生成性家庭教育工作资源(包括课件、案例、家庭教育工作方法、家庭教育工作总结、学习心得、创新探讨等文字或图片视频等资源)有一定的数量,为推动本区域家庭教育工作献言献策,形成示范效应。

  (5)制定教育信息技术与家庭教育融合年度计划;

  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家庭教育工作专题系列微课资源;建立不少于2个混合式教学、活动案例(含视频等相关配套资源);开展信息技术与家庭教育工作融合展示研讨会1次及以上;每年向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至少提供一次工作室所在片区学校家长育儿困惑问题大数据素材。

  (6)加强与省内外家庭教育名校、名家、名师之间的交流协作。

  2.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注意营造民主与合作的工作环境,维护工作室的内部团结和工作室的社会声誉。注意协调工作室与挂靠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

  (2)组织工作室成员共同制定本工作室的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室的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对工作室的运行状态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性的检查和评估,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中期总结和终期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并定期向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汇报。

  (4)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主持课题研究、做个案分析或专题讲座;组织相关研讨和培训活动。

  (5)对工作室的成员和学员进行业务指导。对本工作室的成员和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合理的工作室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6)负责工作室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和支配资金的使用,同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负责。

  (7)积极参与群众性家庭教育研究及相关活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横向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3.工作室成员和学员主要职责。工作室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成员经申请由主持人自主双向选择,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三年内不能退出。工作室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个人三年发展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努力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的研究能力和实务工作能力,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2)在完成所在单位既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工作室的常规工作,为工作室的建设献计献策和出工出力。

  (3)以学年为单位,参与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完成一定量的讲座和集体备课任务,承担一次以上的家庭教育指导公开课或撰写一篇教育案例、论文。

  (4)发挥专业指导和带头示范作用。为进入工作室实习的学员提供专业支持,协助主持人指导学员的教学和科研;在本校起骨干带头作用,传承主持人的专业精神和教育技艺,引导更多的同行一起进步和成长。

  (三)工作室成员及工作室申报条件

  (1)家庭教育工作专业能力强,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和家长喜爱;热爱家庭教育事业,熟练掌握家庭教育工作理念与方法;有较高教育情怀的已婚且育有孩子;有育儿经验,育儿理念科学,育儿水平和家庭教育素养较高,能够与孩子共同成长。

  (2)有家长培训经验和较强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学校党、政、工领导、现任班主任、德育干部、专职心理咨询师的老师优先。

  (3)已经取得家庭教育指导师考证、专业心理健康教师、婚姻咨询师、感觉统合训练师、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师考证的老师优先。

  (4)能够积极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乐于下乡下校巡回演讲,乐于承担家庭教育公益活动,不计较个人得失者。

  (5)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效整合家庭教育资源开展项目建设。有相应工作室场地、设施和设备,能满足家庭教育课堂开设的场地,能满足孩子咨询和测试的空间与设备工具,能够满足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攻关、工作室工作的要求。

  (6)能熟练掌握家庭教育指导技术、熟练掌握心理沙盘技术、熟练掌握团体辅导技术、熟练掌握感觉统合训练技术、熟练掌握专注力训练技术、熟练掌握学习能力辅导技术等专项有利于家庭教育能力提升的技术与技巧。

  (四)申报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校根据申报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2)资格审查。教育工会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评审范围。

  (3)评审确定。由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研究确定 。

  (4)公示公布。经评审确定的工作室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由社会事业局公布并授牌。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家庭教育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工作室负责人学历、职称、家庭教育论文、相关研究课题等方面证明材料,以及区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等。

  (3)工作室所依托的学校保障情况,包括资金支持、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等条件(提供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纪要)。

  (4)本校老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的情况统计表及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三、保障机制

  (一)工作条件保障。家庭教育工作室要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可与其他场室合用),并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一定数量的家庭教育专业书籍资料,有条件的要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用于开展理论研究、学习探讨和科研活动。

  (二)制度保障。家庭教育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教学工作管理,为保证主持人及其助理履行职责,应适当减少主 持人及助理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三)经费保障。家庭教育工作室由社会事业局、学校两级共建共享,区社会事业局安排每个工作室10万元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图书资料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公众号专栏建设、开展课题研究、聘请专家、学术研讨、学习培训、人才培养、外出指导、技能交流等。经费分三年发放,认定后首期拨付5万元,年度考核合格的,第二年拨付3万元,第三年拨付2万元。工作室所在学校也必须配套一定比例的经费。同一自然年度内各类级别的工作室奖补原则上不叠加享受。

  四、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形式

  1.工作室挂牌后半年之内,要做好本片区家庭教育的调研,收集家长育儿困惑问题,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寻找家庭教育应对策略等等,建立数据库材料,为家庭教育数据化管理做准备,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等。

  2.工作室运行满一年后将通过交流、展示、巡回演讲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结材料。

  3.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工作结合团队和个人工作,主要方式有:

  一是查看原始过程性材料,包括工作室计划、总结、研讨、授课、活动等原始资料,科研课题立项和结项、获奖证书、论著等原件;

  二是听取工作室的汇报,主要是听取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就三年来的工作总结;

  三是听取社会的`评价,主要是对兄弟学校、教师、家长和培训学员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

  四是查看工作室是否抓住时代热点结合专业知识,解决家长存在的育儿困惑问题,是否有创新可复制的家庭教育做法或科研成果等。

  (二)考核内容

  一是工作室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水平;

  二是工作室在家长学校、家访和指导教师和家长方面的贡献;

  三是在学校及当地家庭教育实践指导及科研中所发挥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考核结果

  每周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工作室,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不予任何奖励。评审考核优秀的主持人或成员,以及特别优秀的学员,认定为“家庭教育名师”、“家庭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成员”和“优秀学员”等,并纳入德育职称评审资质范畴。

  对因身体原因或岗位、职位变动等不能继续担任主持人的(从挂牌之日算起,不超过1年),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社会事业局审批,可由学校另行推荐人选并按有关程序选拔;超过1年及以上的,按自动退出处理,工作室取消,收回证书及牌匾。

  对因身体原因或岗位、职位变动等不能继续担任成员、学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签署意见,报社会事业局审核,可以退出工作室,并按有关程序另行选拔,并报社会事业局备案。在工作室时间不满1年的,不参加工作室的评优评先;超过1年但不超过2年的,不得参与区级“家庭教育名师”及“家庭教育骨干教师”等以上的评选。对工作室挂牌一年后再加入的成员和学员,需及时报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备案。

  对不认真履行工作室职责的主持人、成员和学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给予劝退、警告、除名等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认真开展推荐和申报工作 。

  (二)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实效,打造优质工作室品牌 。

  (三)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供申报材料,并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教育工会(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发一份至邮箱)。

  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2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家庭教育示范基地,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平台,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建设内容

  场地建设

  (1)选择合适的场地,面积不少于 [X] 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安静。

  (2)设置培训教室、咨询室、图书室、亲子活动区等功能区域,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师资队伍建设

  (1)聘请家庭教育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优秀家长等组成师资队伍。

  (2)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课程体系建设

  (1)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家长和孩子的家庭教育课程,包括亲子沟通、习惯培养、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方面。

  (2)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满足家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

  活动开展

  (1)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家长沙龙等活动,提高家长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服务,为家长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建议。

  资源整合

  (1)与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2)建立家庭教育资源库,收集整理家庭教育书籍、视频、课件等资料,为家长提供学习资源。

  三、实施步骤

  筹备阶段:

  (1)成立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2)开展调研,了解家长的需求和社会资源情况。

  (3)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内容和步骤。

  建设阶段:

  (1)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场地装修、设备采购、师资队伍组建等工作。

  (2)开发课程体系,组织编写教材和课件。

  (3)建立家庭教育资源库,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试运行阶段:

  (1)开展家庭教育示范基地试运行,举办各类活动,检验基地的运行效果。

  (2)收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基地的建设和运行进行调整和完善。

  正式运行阶段:

  (1)家庭教育示范基地正式投入运行,定期举办各类活动,为家长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服务。

  (2)加强对基地的管理和评估,不断提高基地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基地建设。

  2、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有效。

  3、人员保障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基地的运行提供人力支持。

  4、宣传保障

  加大对家庭教育示范基地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基地的建设成果和服务内容,吸引更多的家长参与。

  五、评估与考核

  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制定评估考核标准和办法。

  定期对家庭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对在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和运行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