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1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1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严格遵守教育部下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问题重要举措。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康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安教发[20xx]142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
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我校在职教师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检举。对参与有偿补课者愿意接收,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10、以上承诺如有违反,学校愿意接受市教育局依据《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旬阳县教体局举报电话:72036927202539
段家河初级中学举报电话: 7417265
段家河初级中学在职教师: 承诺
学校:段家河初级中学 承诺
校长: 冯纪顺承诺
20xx年12月18日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2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铺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给予处罚。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3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教师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4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补课的规定》和县教育局、中心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本人坚决响应并支持学校开展的'整治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并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参与校外任何形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铺导、办班,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校外补课,
二、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儒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名义在校内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
四、不授意本校学生参如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校外有借朴课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成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不在其他学校兼职任课,
七、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
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果组织或事与任何形式的有补课、铺导、家教、办班的,接受学校及以上主管部门按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给予处罚。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