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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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

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单位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单位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单位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单位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单位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单位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单位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单位与工厂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单位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筑工地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