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个人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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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个人存款证明  个人存款证明是指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应申请人,包括境内居民和非居民(含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等)的申请,为其某一时间段内在建设银行的储蓄存款或在建设银行购买的凭证式国债所出具的证明,建行存款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银行本外币储蓄存单、存折、……

建行个人存款证明

  个人存款证明是指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应申请人,包括境内居民和非居民(含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等)的申请,为其某一时间段内在建设银行的储蓄存款或在建设银行购买的凭证式国债所出具的证明,建行存款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设银行本外币储蓄存单、存折、银行卡和在建设银行购买的凭证式国债等个人权利凭证均可办理个人存款证明。

  选择建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三大理由:

  1、信誉度高。建设银行作为一家有国际知名度的大型银行,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及各国驻华使馆对建行开出的存款证明有较高的认知度。

  2、存款证明涉及的.存款范围广,种类齐全。只要是您在建行的存款或通过建行购买的国债等,建行可将多笔存款同时在一张存款证明上列明,充分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大大节省您开据存款证明的费用。

  3、建行存款证明采用多种高科技防伪技术,印制精美、庄重、大方,充分体现了您个人高度的信誉。

  功能概览:

  1、用于证明您在某一时间段内在建设银行有一定数额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款;

  2、用于证明您在某一时间段内在建设银行购买了一定数额凭证式国债等个人权利凭证。

  服务渠道:

  建行营业网点

  特别提示:

  个人存款证明是建设银行为境内居民和非居民在某一时间段内在建设银行的储蓄存款或在建设银行购买的凭证式国债所出具的证明,不能流通,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个人权利凭证作为取款、转存、续存、兑付等凭据。

  已被县级以上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冻结止付和因用于质押而被银行冻结止付的个人权利凭证,不能办理个人存款证明。

  已出具个人存款证明的个人权利凭证,在其止付期内不能作为个人贷款等业务的凭证。在存款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不能支取或兑付存款证明书下的储蓄存款或凭证式国债。

  币种和期限

  各币种均可办理。期限规定为最长不超过两年。

  价格

  按每份20元人民币收取手续费。因申请人要求变更存款证明书有效时间,需重新出具存款证明书时,手续费的收取办法视同新办存款证明书处理。

  客户流程

  申请人应到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并出具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权利凭证等资料,填写《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存款证明《建行存款证明》。

  关于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补充规定

  一、出具个人时段存款证明业务管理规定

  (一)个人时段存款证明,是用于证明申请人自向建设银行储蓄网点提出出具存款证明申请日之前某段时间及申请日之后至某一时间段内在我行有一定数额存款的证明。

  (二)出具个人时段存款证明业务由各储蓄营业网点受理,分级签发。证明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外币(按经办业务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下同)个人时段存款证明,可由管辖行主管行长授权储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证明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外币个人时段存款证明,由管辖行主管行长负责签发。

  (三)储蓄网点接受申请人要求出具时段存款证明申请后,应立即止付申请人的待证明存款,止付期限根据申请人的选择设定,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二年。存款证明书 的有效期即为存款的止付期。管辖行有权签发人签发存款证明时,其存款止付期从储蓄网点接受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最终止付日未到,存款不得提前解除止付,在存款止付期日,存款利息的计付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一笔存款,原则上只能出具1份个人时段存款证明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出具多份存款证明书时,应从严掌握,必须由管辖行主管行长签发。

  (五)申请人要求出具个人时段存款证明时,只能在原开户储蓄网点提出申请。

  (六)各行出具个人时段存款证明要使用总行统一设计、指定厂家印刷的“中国 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

  (七)“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列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

  (八)“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不能流通,不能挂失,不能用于质押,不能代替存单(折、卡)作为取款、转存、续存等凭证。

  二、出具个人时段存款证明业务操作规定

  (一)办理个人时段存款证明业务,必须坚持经办员(或柜员)受理、复核员(或综合柜员)复核、网点负责人审核、有权签发人审批的操作程序。

  (二)储蓄网点负责人必须审核申请人各有关资料,存款凭证及存款是否处于不能出具存款证明状态等,无误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第二、三联所(柜)长处签章,并立即授权经办员(柜员)对申请人待证明存款作止付处理,存款止付期与申请人要求的止付期限相同。

  (三)储蓄网点负责人在存款凭证上加盖(注)“已出具存款证明,×年×月×日之前不得支缺戳记。由经办员(柜员)将申请人有关资料和存款凭证退申请人。

  (四)营业当日,储蓄网点必须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第一联,“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一至三联送管辖行储蓄管理部门。

  (五)管辖行储蓄管理部门对“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第一联)、“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一至三联有关内容和止付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无误后,分级签发:

  1.证明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下,或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外币个人时段存款证明,可由管辖行主管行长授权该行储蓄管理部门负责人在“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第一、二、三联签发人处签字,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将“个人存款证明申请书”第一联及“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一至三联退交储蓄网点,由储蓄网点在“个人存款证明书(时段)”第一联单位公章处加盖储蓄网点业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