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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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  1……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理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

  1、必须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对工程现场要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和全环节的检查,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的`工艺及工序,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发现问题时,下达口头指令无效时,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以便协调处理,必要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整改。

  2、认真执行“自上而下”的检查制度和“自下而上”的汇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每天都要进行工作检查,检查他们的到岗执业情况;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每天都要汇报当天的监理工作情况,包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等等,重要问题要写出书面的汇报材料。

  3、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相互之间要团结友爱,工作上既要有明确分工,也要紧密协作,相互支持与配合。

  4、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下棋、玩牌,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除加班、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上班时间不准休息。

  5、要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回家探亲或有事离开总监办(工地现场),按本管理制度之“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2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五、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六、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专题会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七、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将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八、监理人员巡视及旁站制度

  (1)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及图纸文件,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安排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承包单位的配合人员也应签字。旁站记录要如实写明工艺情况、质量情况、材料情况、试验情况,数据要具体真实。

  (3)项目监理部队施工过程的巡视作为一个制度执行。

  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每月)检查巡视和旁站记录情况。

  九、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发专业监理人员日记本。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等。

  每个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根据各项目情况,监理日志可以各专业记录在一起或各专业分别记录。记录内容按照公司技术质量部文件要求和监理规程要求进行。由各专业记录人员或专门记录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检查一次并签阅。

  我公司在进行ISO质量认证、检查、复查及公司的定期检查时,都要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

  十、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规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监理资料的管理办法、监理档案的借阅办法与档案保存期限等。

  每个项目部的资料员(专职或兼职)都应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审中,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十一、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制度

  公司年中对项目进行定期抽查及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手册》及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到项目监理部对资料、档案文件、施工现场的质量体系施工现状进行检查。

  项目监理部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总的评价。

  十二、监理人员培训制度

  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性,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凡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已在其他监理公司工作过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新上岗人员培训》,介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需要技术质量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另外还会派出人员到市有关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

  十三、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其他制度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砼、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商品砼的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认证。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做试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块台账。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标养试块外,还应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其他需要天数(7天及14天)强度试验的试块。施工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常判断。

  7、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墙的砖和小型砼砌块;

  ④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⑤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⑥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⑦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

  ⑧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⑨加固碳纤维正拉粘结强度试验

  ⑩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等

  ○1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件、试块和材料;

  ○15其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8、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施工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十四、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价制度、仪器设备监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规定,工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此不作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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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验收

  5、督促整改制度

  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部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隐患消除后,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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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准备(前期资料、施工许可等)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4、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已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检验批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后续工程施工。

  6、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

  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7、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8、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9、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0、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1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2、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记入监理日志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认,以防意外。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编写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4、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分部、分项进度密切衔接。

  15、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二、施工现场监理安全检查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严格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做如下项目检查:

  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可行;

  2、检查施工单位与劳务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识牌是否到位;

  4、检查生活区卫生情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严格检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6、严格检查用火作业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严格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如不符监理人有权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8、严格检查施工单位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如发现隐患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9、严格检查施工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如存在安全隐患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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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责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2、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监理部。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6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7

  1.项目总监以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协调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外部协调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负责监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监理会议,签发文件和指令。

  3.确定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各专业人员调配,对不适宜的人员应报告公司及时调换。

  4.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负责签批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暂停/复工令。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审查签批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书和竣工结算书。

  8.确认和审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9.审查处理工程变更。

  10.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工地巡视、旁站、见证等监理职责,全面完成监理工作。

  11.组织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和开工报告。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

  13.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4.对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的管理负责。

  15.主持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6.对外全面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监理业务联系,协调处理好对外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17.定期向公司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18.总监不能将(2)、(3)、(4)、(5)、(6)的职责委托给总监代表。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8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依据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认真做好旁站监督和见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9

  1.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人员守则”,对现场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进行管理,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2.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的`计费标准及其它计费依据,明确费用额构成,对最易突破部分和环节采取重点监控措施。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4.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及时掌握设计变更情况,以便在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前后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费用分解,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造价控制计划。

  6.根据承包合同规定、取费标准,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的进度工程量进行费用核算后,报总监签发付款凭证书。

  7.针对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进度、投资的信息采集和对比分析,向总监提出控制意见。

  8.检查、分析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提出处理意见。

  9.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参加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掌握工程全面情况。

  10.协助总监处理工程索赔。

  11.按规定填写监理日记、编写监理月报和造价控制监理总结。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0

  1.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并对总监负责。

  2.认真分析研究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特点和难点,熟悉设计图纸及要求,清楚验收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负责本专业图纸审核,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会审纪要。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6.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报验资料(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核查签认,有必要时应进行平行检验。

  8.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认真履行旁站、巡视监理职责。

  9.严格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原则。

  10.凡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上填写意见。

  11.参加设计变更及工地技术洽商的会议与审查,并报总监批准。

  12.对承包单位的工程量报审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造价监理工程师核算费用。

  13.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14.参加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5.对以下行为行使质量否决权,直至建议总监签发停工令:

  (1)未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违章施工;

  (3)擅自变更设计或按未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按施工规范施工;

  (4)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5)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断然施工;

  (6)对监理指令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及确认,而继续作业;

  (7)其他对工程“三大控制”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者。

  16.确认承包单位施工计划的合理性,掌握承包单位工、料、机供应计划,每天就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17.按规定做好有关监理记录,认真填写监理日记。

  18.审核承包单位的各种报表和技术资料;签发有关指令、通知。

  19.定期向总监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2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整理。

  21.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月报有关内容,交总监审核。

  2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3.检查承包单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保证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对所存在的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及时预防。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1

  一、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

  (五)不能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

  (六)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七)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平等待人,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

  二、指挥部对全线监理人员严格实行监理人员违纪、违规、失职警示制度。

  (一)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红牌清退出场,并给予通报:

  1.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串通,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

  2.出于个人私利,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

  3.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或接收礼金、礼物,经核查属实的;

  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出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

  5.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或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

  6.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且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7.故意损害指挥部或设计、施工等单位利益的;

  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黄牌警告,并给予通报:

  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造成损失或影响情节较轻的;

  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检查仍不纠正的;

  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4.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无记录,应旁站而不到场的;

  5.擅离职守,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三、凡黄牌警告累计达到2次,将红牌清退出场,并给予通报。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2

  一、监理文件的管理

  1、监理文件是指监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所形成的文类管理;

  2、监理文件的分级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过程中,按职责权限进行编制、审查和签发;

  3、监理文件的分类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编号、发送、传递和保管。

  二、监理项目部发出的'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分为五级管理

  1、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及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由有关人员编制后总监审定,作为ⅰ级文件;监理规划作为公司文件经公司批准后,作为ⅰ级文件管理;

  2、监理项目部向业主提交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专题报告、图纸会审/评审纪要、工程暂停令、严惩工期审批、索赔签证、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审批签发,作为ⅱ级文件。

  3、监理项目部所发正式函件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作为ⅲ级文件。

  4、监理项目部所发工程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报表、各类审查单以及监理作业表等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交规定的签发人审核后签发,作为ⅳ级文件。

  5、监理统计表以及其他监理内部文件通知等作为ⅴ级文件。

  三、监理作业中形成监理文件的分类

  1、按专业分类,分为以下11类:锅炉、汽机、土建(含勘测)、仪表及控制、炉保、焊接、化学、给排水、技经及综合等。

  2、文件性质分类:

  综合管理:监理规划、监理的管理制度、监理项目部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作业指导书等综合性施工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核所发的工程联系单;

  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设备质量、消缺方案等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等有关质量控制文件;

  进度管理:对开工报告的审核意见,有关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监理项目部有关进度控制文件;

  投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及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的答复所发出的联系单、通知单等有关投资控制的文件;

  安全文明控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进行的监督文件;

  合同管理:对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包括索赔)所提出的意见而发出的联系单和通知单等文件。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为规范监理例会中参加人员、会议议题、会议罚则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二、例会制度的内容:

  1、参加人员:

  业主方:工程部经理、现场各专业工程师监理方:总监或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安全员

  2、会议内容

  (1)、由施工方汇报本周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度情况等,提出下周施工计划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2)、由建设方回复施工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提出进度要求。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情况提出评价和对下步工作做出要求。

  (4)、总监总结本周工作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5)、建设方工程师对项目的管理情况做评价和提出要求。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交底;

  (6)、工程部经理总结。

  3、会议要求:

  (1)、本会定于每周一下午3点召开,会议地点定于工地会议室。

  (2)、要求的参会人员必须到场,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会议按照主持人安排的发言顺序进行发言,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调至震动或无声、参会人员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对于议而不决的问题会后单独处理以不占用过长的会议时间。

  (3)、施工单位将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安全员的委托报监理和业主,以便进行人员的考核。并将以上人员的联系方式报业主单位及监理公司。人员或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

  (4)、因事急需处理而不能参会的人员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或总监请假且告知委托参会的人员姓名及职务。,否则按照罚则进行处罚。

  4、罚则:

  (1)、对于无故未按照参会要求到会的单位处以200元/人。次的处罚;

  (2)、对于无故迟到单位处以100元/人。次的处罚。

  (3)、会议中手机出现铃声或会议内接电话处以100元/人。次的处罚;

  (4)、对于参会人员到位情况由监理部负责进行考核,下发处罚通知。罚款原则上缴纳现金,如不交现金者将处罚通知交建设单位财务部从形象进度付款中扣除。如拒收或拒签,将处以5倍的罚款交财务部从形象进度付款中扣除。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4

  一、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交底会议:

  各合同段进场,由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组织召开施工安全交底及安全教育会议;

  2、项目管理月度安全例会:

  每月项目负责人组织各合同段全体管理人员、各工区主任、工区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个月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任务;

  3、工区安全会议:

  由各工区安全员每周组织各工区全体人员总结当周安全生产情况,落实下周的安全生产任务;

  4、事故分析会议:

  如有事故发生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检查制度

  1、由各工区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发现有事故苗头及时处理;

  2、由项目管理安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每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项目安全员和各工区安全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4、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办公室职责

  1、应热情接待来访的各级领导和来宾。

  2、做好日常电话的接线工作,当来电要找的人员不在时要做好记录(包括来电人姓名,来电内容及要找人员等),接电话语要文明。

  3、当群众要求解决问题时,言语要诚恳,要以礼相待,不可发生口角及扩大事态,并及时告之相关人员予以答复。

  4、负责办公室的保密工作,非办公室人员,不得翻阅办公室里的有关文件,不得动用办公工具。

  5、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并及时转交相关人员阅读。

  6、协助并管好项目办公室的环境卫生。

  廉政建设规定

  为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反腐倡廉,确保本工程建设健康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不准接受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的酬金、礼品、回扣、劳务费、好处费等。

  二、不准接受承包人的宴请。

  三、不准参加由承包人支付的卡拉OK、舞厅等娱乐消费活动。

  四、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无故拖欠卡扣承包人按规定应得的工程款,严格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坚持秉公办事。

  六、不准亲朋好友在自己直接管理、监督的工程中搞承包

  七、不准向承包人借款和委托承包人代购各种物品。

  八、不准泄露与招投标和工程管理有关的、属内部保密性质的信息和资料。

  九、不准擅自变更设计和改变结算单价。以上规定,希办公室及监理办全体成员严格遵守。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现就监理单位的授权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凡属投标、议标、邀请招标等进入本公司承监的监理公司,都必须遵循本规定。

  2、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由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成本控制授予监理单位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工作协调和对施工单位进行违规处罚的权利。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负责。

  3、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第一次工地例会后一周内必须书面向工程部呈报合格详细的监理规划,工程部三天之内提出修改和批复意见。工程部批复之日为监理服务合同有效起始之时。

  4、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配套必要的平行检验工具,实行日常平行检验,并认真填报工程缺陷统计报表,若不申报缺陷统计报表或不具备基本检验手段,则视为未履行平行检验,本公司将保留经济索赔的权利。

  5、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积极支持施工单位争创优质无通病工程,切实保证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则视为监理单位违约,本公司将保留经济索赔的权利。

  6、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见证,若发现隐蔽记录不实或不合格工程隐蔽,则由监理单位承担返工损失10%的经济责任。

  7、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的关键部位进行旁站,若所承监的关键部位发生质量事故,经查实监理人员未履行旁站,则由监理单位承担返工损失10%的经济责任。

  8、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认真编写监理月报、阶段监理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日志,本公司工程部现场代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若发现监理单位不重视,不编报,每缺一项处罚监理责任人200元。

  9、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验收资料,保证房屋工程预验收三个月内领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若所承监的工程三个月被无法竣工备案,则视为监理单位违约,本公司将保留经济索赔的权利。

  希望所有承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运作,确保监理工作循序有效。

  本规定若与国家监理规范不符之处,以国家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6

  1、监理部定期(每周一)召开监理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分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建议,并介绍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使各有关人员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明确努力方向。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部向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通知等文件由有关部门起草,但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监理工作日记制度。监理工程师应每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4、监理月报制度。每月末28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本专业的监理月报内容,交总监理工程师会总。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有价值的经验等。

  5、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监理部对于监理工作中发出和收到的'所有文件发出的口头通知要及时补办书面材料归档。

  6、保密制度。监理部人员对于所在监理工程的技术资料以及承包单位所采用的新技术应严格保密。在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前,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7、廉政制度。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开、廉洁,监理人员除了从监理单位获得工资,奖金,津贴外,不得向承包单位索取任何额外的钱物,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第二、三块牌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⑴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⑵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⑶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⑷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工作。

  ⑸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⑹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进度计划。

  ⑺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⑻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⑼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⑽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⑾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⑿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⒀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7

  为贯彻落实有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规定与要求,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实施范围

  本公司监理的建设工程实施施工监理报告制度。

  二、报告方式和期限

  建设工程以施工工地为单位,由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形成监理报告,在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时,提交建设主管部门。

  监理报告的期限: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三、报告分类

  监理报告包括监理月报、安全专报和监理紧急报告三类。

  1、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由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过程中形成,按月定期上报,记录监理日常工作的监理报告。

  2、安全专报

  安全专报是项目监理机构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展监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的反映,是重要事项的'监理报告。

  3、监理紧急报告

  监理紧急报告是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和建设单位拒不接受而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时监理即时提交的报告。

  四、报告程序和要求

  1、监理月报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并应当按规定形成监理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汇总监理记录的基础上编制监理月报,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和公司工程部。监理月报在每月5日前提交。

  2、安全专报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的节点和要求,形成监理方案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监理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监理。

  项目监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结合日常巡查,每周周六向公司工程部提交安全周报。工程部结合日常巡查及监理部每周周报进行汇总,于每月16日、30日向主管理部门提交安全快报。

  3、监理紧急报告

  对于项目监理部提出整改要求,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拒不签收,而可能产生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形,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编制监理紧急报告,向公司和主管理部门报告。

  对于已经发生事故的,按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予以上报。

  五、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8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7、各标段监理应按本旁站管理办法的旁站项目规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员;

  8、在规定旁站的工序项目施工时,旁站人员必须到位。其中I类工序、II类工序项目开工时必须约请监理到场,旁站监理人员未到场,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9、旁站人员应按旁站管理要求,认真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9

  1、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施工监理技能和公司安全施工监理总体水平,适应深圳建设市场的发展,建立安全监理内部培训制度。

  2、公司质安部、监理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具体安排为:

  (1)每年必须将各监理部所属人员全部系统地培训一次,培训时间按培训计划;

  (2)、每次培训为8~10学时;

  (3)、每次每期培训完毕后均进行考试,以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动转入下一期继续补训,直到合格为止。

  3、培训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

  (2)、安全监理程序及程序履行;

  (3)、安全行为监理实务;

  (4)、实物安全监理实务;

  (5)、发现和处置安全监理问题的技能。

  4、培训资料由质安部、质体办编制。

  5、授课由质安部、质体办、监理部有关人员担任。

  6、质安部保留培训记录和试卷。

  7、培训合格人员由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20

  为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消防等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方能被分配到适当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分配意向,可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监理部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1、积极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级)组织的各种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2、公司级(二级)教育,由安全主任组织,具体由办公室、工程部负责组织本企业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并留下培训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公司生产经营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进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审查合格,由总经理分配工作。

  3、项目监理部级教育(三级),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随时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专业安全注意事项等。

  二级、三级的教育时间,按受教育人的综合素质而定,累计培训时间一般不低于30学时。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21

  1、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积极参加政府和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学习,服从公司的培训计划安排;积极参加政府和公司、机构安排的各类安全先进工地的观摩活动。

  2、 总监或(总监委托代表)应及时组织机构全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各项新文件、新规范,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参加人员在学习记录上签字(学习记录附在学习文件后面)。提高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规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3、 对各类新进公司人员,利用各种工具,采用多种教育形式,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了解、学习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4、 新进入项目监理机构的公司人员,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对该新进人员进行现场各类制度和安全监理方面的教育,并由其本人在记录上签字。

  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22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