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高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知 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江苏省2021年高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专项考试内容 1.田径:100米栏(女)、110米栏(男)……
江苏省2021年高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知
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江苏省2021年高考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专项考试内容
1.田径: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3000米跑(女)、5000米跑(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考生须在上述项目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
2.篮球:“V”脚步移动、投篮A、全场综合技术A〔以右手为例:考生站于端线中点处(篮板下),面向场内。持球听口令(或哨音)按图示路线用右手运球至①处,在脚踏上①时做体前变向运球换左手运球至②处,当脚踏及②时做体前换手变向运球,右手运球绕过障碍物③传球给站在接球区的陪考员×并接回传球右手上篮。球中篮后抢篮板接右手运球至④,在脚踏上④时做体前变向运球换左手运球至⑤,当脚踏及⑤时做体前换手变向运球,右手运球绕过障碍物⑥传球给站在接球区的陪考员×并接回传球右手上篮,投篮不中必须补中(补篮方法不限),球中篮停表。每人2次,计其中1次最佳成绩(X)。(左手考生考试则相反)〕
3.排球:助跑摸高、传垫球A、发球A、扣球(必考)。
4.足球:30米跑、1分钟颠球、脚背长传球踢准、运球绕杆射门(必考)。
5.乒乓球:3.5米移动、发球、自抛正手攻球、左推右攻(必考)。
6.武术:正踢腿(左、右)、腾空飞脚、竖劈叉(左、右)、仆步抡拍、器械(初级刀、初级棍、初级剑、初级枪任选一套)。
7.体操:
(1)男生:引体向上、跳绳、纵叉、肋木悬垂举腿、技巧(必考)、双杠。
(2)女生:仰卧举腿、俯卧撑、靠墙手倒立、纵叉、技巧(必考)、山羊。
8.健美操:纵劈叉(左、右)、俯卧撑、单足跳、仰卧两头起、规定动作B。
9.羽毛球:左右移动、正手发高远球、网前放球、杀上网(必考)。
二、考点及所承担考试专项
南京体育学院:排球、羽毛球、体操
南京师范大学:足球、武术、健美操
苏州大学:田径
扬州大学:乒乓球
江苏师范大学:篮球
专业考试的身体素质科目均在专项所承担考点统一进行。
三、信息确认及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信息确认
3月13-16日(截止时间:16日下午17:00),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www.jseea.cn或gk.jseea.cn),在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3-15日每天8:30-22:00(其他时间为系统维护时间),16日8:30-17:00。
凡需更改高考报名时所填报体育专项的考生,可在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时,直接修改报考专项。专项一经确认,不得变更。
2.准考证打印
3月29-31日,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到和考试安排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考点公布的安排为准。考生须按时到指定考点报到。考生报到时,考点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由考点为考生安排考试日程。
4月10日起开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以考点公布的考试日程为准。考生须按考试日程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四、有关考试执行标准的说明
1.身体素质和田径专项考试中涉及径赛项目的起跑,执行全能径赛项目比赛的有关规定和裁判方法,即:在径赛项目中,每组考试只允许第一次起跑犯规而考生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因犯规被取消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考试。
2.参加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考试时,考生不得穿着钉鞋测试,不允许自带球。
3.乒乓球专项考试时,用球大小规格为40+。
五、有关要求
1.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每一位体育类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对所辖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的指导和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按时进行信息确认、报到和考试。
2.各地要指导有关中学安排专人引导考生网上信息确认事宜,组织考生学习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信息确认须知》,指导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和参加考试。
3.各地要指导有关中学进一步加强组织和管理,做好带队老师选聘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做好交通、食宿、应对天气变化等方面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醒带队老师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点报到和考试。逾期一律不予补考。
4.各地要指导有关中学按教育、卫健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了解考生及其家人的身体状况,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治疗,并对身体异常考生做好心理疏导。非在校生的健康监测,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办法。考生应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主动配合中学、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疫情防控检查。
5.考点要联合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考生的报到、考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对集中食宿点及考点周边的酒店、宾馆、饭店、流动餐饮等进行摸排,为考生的食宿提供方便。对涉考人员,做好卫生防疫教育和健康筛查。
6.各市、县(市、区)招办、中学和考点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和教育。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组织或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招办和各有关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