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汉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 江汉大学是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的普通高等学校,近日发布了江汉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下面是详细内容。 江汉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 江汉大学是在原江……
2016年江汉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
江汉大学是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的普通高等学校,近日发布了江汉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下面是详细内容。
江汉大学校史档案资料征集启事
江汉大学是在原江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汉口分校、武汉教育学院、武汉市职工医学院四校基础上合并组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历史可上溯至20世纪50年代。2000年武汉卫生学校并入江汉大学(筹),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世纪末。学校几经变迁,走过了一条自强不息、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发展之路,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为了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展示校友风采,弘扬传统,振奋精神,激励后学,继往开来,学校启动校史馆筹备工作。为此,特向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各界和海内外校友征集实物、图片、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
一、征集范围
原则上,凡与江汉大学及江汉大学前身各个历史阶段有关的各种载体材料均属于此。具体范围如下:
(一)国家及省市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和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照片、音像、题词等。
(二)学校各个时期师生员工有关任命、聘任、工作、学习、获奖的文件(复印件)、论著、手稿、证书、照片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三)学校各个时期有关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
(四)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徽、校牌、证章等,以及师生员工使用过的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等实物或照片。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六)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书籍、报刊、杂志(包括学生出版物),具有史料价值的印刷品(如教学大纲、实习大纲、指导书目、教材、考卷等)。
(七)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纪念册、活动册、影像等。
(八)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九)国内外机构、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十)后勤及校办产业发展沿革的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
(十一)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等资料、实物、照片等。
(十二)学校各个时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守则、学生守则等。
(十三)有关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成绩单、社会上获得的荣誉证书、相关资料、实物、照片、影像等。
(十四)各类媒体报道学校有关事件、活动、人物的报纸、实物、其他载体等资料。
(十五)各时期校友学生时代听课笔记、作业等材料。
(十六)各时期教师教案、著作手稿等材料。
(十七)其他与校史有关联的、有史料价值和存在价值等多种载体的资料、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证书以资表彰,捐赠物品在校史馆陈列,并注明捐赠者。捐赠物品由学校永久保管。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并标明物件出处。
(三)出让购买。对愿意将校史资料、实物出让给学校的,可与学校档案馆联系。学校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确有收藏价值的,双方协商后由学校购买收藏。
(四)文字可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校。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学校可派人前往录音、录像,做好影像记录保存。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年限:2015年以前。
(二)征集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
(三)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文字介绍。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汉大学档案馆(行政楼1002室、1004室)
联系人:石华 陈航
联系电话:027-84225903/84226233-8006
027-84225903/84226233-8001
电子邮箱:dag@jhun.edu.cn
通讯方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江汉大学档案馆
邮政编码:430056
江汉大学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