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参考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抓好我市在全省100示范小城镇中的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全市12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发展定……
加快小城镇建设调查报告参考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抓好我市在全省100示范小城镇中的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建设,推进全市12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发展定位。加快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注重特色发展,彰显自然景观、建筑风格、民族风情和文化品位特色,建设“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城镇。坚持多元投入,整合各类资金,统筹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推动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率先出形象、出效益。
二、工作目标
——规划工作目标。提升优化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完成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详细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
——建设工作目标。重点完善示范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项目库。实施8个省列市级示范小城镇“8个1”工程。每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或完善1个路网、1个标 准卫生院、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农贸市场、1个市民广场或公园、启动1个污水处理设施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个敬老院、建设1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4个省级示范小城镇“8+3”工程,即在“8个1”的基础上,力争建设1个体育场、1个产业园区、1个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具体工作安排见附表1)。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城镇综合体。
——特色发展目标。按照“三小一特”的要求,打造“精致小镇、美丽小镇、富裕小镇、特色小镇”。4个省级示范小城镇编制“三小一特”发展规划,8个市级示范小城镇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适时编制。结合各示范小城镇特点,打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小城镇。
——社会发展目标。社会生产总值比上年增加19%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加35%以上,财政收入比上年增加2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19%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加21%以上;12个示范小城镇新增城镇人口2-3千人,城镇化率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12个示范小城镇完成政府投资1.3亿元以上,拉动社会投资13亿;12个示范小城镇培育12个主导产业,创办30个小微型企业,建设12个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健全12个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
——绿色生态目标。4个省级示范小城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标准进行创建,8个市级示范小城镇按省级绿色小城镇要求进行创建。力争茅台镇列入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名录,培育2个省级绿色小城镇。
三、工作原则
(一)规划先行,特色发展。以规划为龙头,结合交通区位、自然资源、产业构成、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和建设,着力提升示范小城镇特色和品位。
(二)项目推进,有序发展。以项目为抓手,强化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引导和推动农村更多人口向示范小城镇有序转移。
(三)多元投入,统筹发展。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强化招商引资,吸纳金融支持,通过多元化筹资,积极支持和推动示范小城镇协调发展。
四、重点任务
2013年,按照“四定三集中”的原则,确保完成重点任务。即:定路线图:优化规划,完善设施,培育产业,强化管理;定工作量:完成政府投资1.3亿元,拉动投资13亿元;定时间表:第一季度重点完成规划优化,第二季度重点抓重大项目确立,第三季度重点抓全面实施,第四季度重点抓督查考核;定责任人:市级联席会议决策部署,市直相关部门对应落实,帮扶单位承担“包干责任”,“一包到底”,市人民政府推进落实,县、区(市)政府组织实施,示范镇政府承担第一责任;集中人力:建立联席会议、部门对口帮扶、
吸纳专家智慧、依托基层力量;集中物力:争取中央和省项目支持、市级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项目倾斜、县级政府整合项目统筹安排;集中财力:政府加大投入、帮扶单位专项资金、整合资金捆绑使用、金融优先支持、推进招商引资。
(一) 完善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文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帮助下,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文件,为推进全市示范小城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技术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市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基本情况信息库。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和示范镇政府,各帮扶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二)建立示范小城镇工作台帐,健全基础数据信息库。规范“一镇一档”制度,建立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台账,动态收集完善相关文本、图片、指标等资料,在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率先推行信息化管理,健全基础数据信息库,逐步在全市推开。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和示范镇政府,各帮扶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优化12个省列省、市级示范小城镇规划。结合示范小城镇自身发展实际,按照“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要求和“六型”小城镇的特点,提升优化总体规划,3月底前组织对总体规划(含“四小”专章)进行审查,4月底篇二:临沂市小城镇建设发展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