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2
读最后一章时,眼泪总是不自主的冲出眼眶,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在为谁感动。
看老马的作品这是第二部,上一部是《活着为了讲述》,看完之后就有了看他其他作品的欲望。因为在《活》中,老马疯狂阅读、写作、对国家毫无保留的爱以及与当时文人的交往这些真实的经历,让我对这样成长起来的人,到底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充满好奇!
这是被传言《百年孤独》很难读懂吓退后,第一次对拉美作家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将许多我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关于性的判断放到一边,才能更好的体会《霍》所传达的爱情的内核,其实与《红楼梦》等伟大著作所描写的爱情别无二致,因为关于性,国人本就是全世界最内敛、腼腆的民族,而拉美人较一般西方人,在这方面就更加开放随性,食色性也,这四个字放到拉美人身上才是最贴切的!关于这方面的介绍,参看矮大紧老师《晓说》中关于巴西的讲述。
剥离了性,男主对女主,贯穿半个世纪的坚守,就完全当得上忠贞了,老马的高明在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纯爱故事,从年少无知到耄耋之年,每个爱情阶段发生的故事,都是男女主人公自己的选择,听从与内心的声音,无论作者笔下还是他带给读者的,都没有丝毫评判对错的意思,就那么让故事,随着时间慢慢流淌,直到生命终点前,他们终于真正拥有了彼此,他们那么不同,但爱情真的.在二者中间沸腾,让我感觉要将他们最后航线上的“黄金之城”也冲刷的更加金碧辉煌!爱情写到这种地步,能让读者看到爷爷奶奶谈情、做爱而不尴尬,反而觉得比年轻人的恋爱更加纯净、天真、隽永,我所有看到的爱情,无出其右者!
老马之所以伟大,除了这种主题的贯穿,更厉害的是50多年发生的故事,有趣的桥段,在他笔下完美的环环相扣,既觉得新奇无比又不会觉得不可思议,就那么让文字带着你的情绪,缓缓向前,直至听到男主说出那四个字:一生一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3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4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本书,也许是因为它的过于真实,把爱情中的丑恶面表现得淋漓尽致,毫无防备地敲碎了我对爱情所有美好的幻想。
看到开头三分之一时,我想到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男主阿里萨就像茨威格笔下的女子那样决绝执着,飞蛾扑火般地爱着女主费尔明娜,哪怕是“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可是进一步看下去,才发现阿里萨的言行不一是如此令人憎恶。
在费尔明娜成为寡妇后,阿里萨再次向她表白:“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他们终于睡到了一起时,阿里萨说:“我为你保留了童真。”尽管在他漫长的一生中,和他发生过关系的女性超过600位,甚至有位少女因他而亡。至于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甚至都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所以,即使男女主最终得到了一个琼瑶剧般的结尾,也让人感觉不到浪漫。被许多人津津乐道的半个多世纪的等待与忠贞不渝的爱情,怎么看都像是一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阴险猎捕计划,令人唏嘘不已。
阿里萨真的爱费尔明娜吗?我看未必。他在初见她的那一刻,就“爱”上她了。
费尔明娜爱阿里萨吗?好奇和爱情是如此让人混淆。当陷入老年孤独的她终于奔向浪荡子阿里萨的怀抱时,也“很难分清自己是出于同情还是爱情。”
费尔明娜爱她的丈夫吗?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用《月亮与六便士》里那段经典选段来概括最合适不过: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
费尔明娜的丈夫爱她吗?尽管他在临死前对费尔明娜说“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无法抹去他婚内出轨的事实。所以爱情到底是什么呢?书中口口声声说着“我爱你”的人物,各个都无法否认背叛誓言的举动。如果这是爱情的话,爱情真的不堪一击。如果这不是爱情的话,爱情到底是什么呢?这本以爱情冠名的书就是作者开得一个玩笑,甚至是讽刺。醒醒吧,年轻人,不管你拥有什么,你都是孤独的。不过,如果你认为你已经找到了那个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请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要让它溜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5
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我会读到一个发生在霍乱疫区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可当我合上它之后很久,我依然不能确定它描述了些什么。不过,肯定不只是霍乱和爱情。
费尔米娜和阿里萨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吗?应该是吧——阿里萨长达半个世纪的等待与念念不忘,垂暮之年二人却选择踏上永无止境的航行之路,逃脱世俗的偏见共度余生——如果这都不算爱,什么还能算爱情呢?可是费尔米娜与医生丈夫五十年的婚姻又是什么,她对亡夫深切的思念又是什么呢?阿里萨一生中有过六百余个情人,他甚至同小他六十岁的小女孩相爱,并为她的死难过不已,阿里萨与情人之间的感情也被形容为短暂的爱情。那么书中所写到的这些感情都是爱情?基于精神的`、基于依恋的、基于欲望甚至肉体的,它们都被算作爱情。不过在马尔克斯的叙述下,你真的会相信那些都是爱情。费尔米娜和阿里萨爱着不同的人同时又爱着彼此,书中许许多多的爱互相交织又并行不悖,最终共同组成书中关于爱情的部分。
那么霍乱又是什么?就仅仅是在拉美肆虐的瘟疫?还是代表着灾难,是为了防止其他人打扰在船上挂起的瘟疫黄旗?可能霍乱就是爱情吧,那让人感染后就无药可救的东西,那难以预防的东西,那广泛传播蔓延开来的东西,那让人绝望的疾病就是让人绝望的爱情。
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你一定会重新相信爱情,不过你同样会明白,即使相信也没什么用。这话听起来很丧啊,不过是这样:没理由的爱上一个人,爱而不得于是生活只能继续,你放弃不了又无可奈何,就像感染了霍乱只能听天由命。
马尔克斯笔下那“一生一世”的爱情毕竟不多见,不过我没有经历过所以我尽量避免去评判。放纵的忠贞也无可厚非,就像书中说的男人都会有两个妻子,每个人心里都有痒的东西。而书中所描绘的那种平淡的日子,一切都照常进行的状态,漫长到几乎失去时间概念的等待,会让你明白失去爱情后如何继续眼下的生活。
不只是霍乱与爱情,其实是人生。14年马尔克斯去世,书店里多了好多他的作品,除了《百年孤独》以外,畅销的还有这本书。那时候只有感性的冲击,但关于爱情,关于疾病,还有人性的思考却是不够的。很好的分享,让我想重温这本书了。 “爱而不得于是生活只能继续,你放弃不了又无可奈何,就像感染了霍乱只能听天由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
那时候的爱情,就像是一场霍乱,来得猝不及防,然而当你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经消耗殆尽。“悦起无因,遂感心疾”大概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除了他(她),无药可医。
十五岁的穷小子弗洛伦帝诺爱上了十五岁的富家女子费尔明娜,每天在她必经之路等待,终于引起了她的注意。通过姑姑,他们互传书信,然而当这些小把戏被费尔明娜的父亲看穿时,他像所有的小说里富人对待穷小子一样对待弗洛伦帝诺。他烧了女儿和弗洛伦帝诺来往的书信,和弗洛伦帝诺当面交谈,企图劝他放弃费尔明娜,带着女儿出门旅行。他的`这一切做法对于深陷爱情漩涡中的青年男女显然是没有用的,他万万没想到,女儿会在旅行中继续与她的小情人保持联系,并且关系越来越密切。
当他们结束两年的长期旅行回到那个城市,父亲发现女儿仍未忘记那个小子,于是便同意他们的婚约。而当费尔明娜偶然一次遇见弗洛伦帝诺时,她失望了,那个小伙子完全不是她理想中的样子。于是,他们的婚约作罢了。后来,费尔明娜嫁给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乌尔比诺医生,弗洛伦帝诺只是默默关注着她,等待着她。当教会为乌尔比诺敲响丧钟时,弗洛伦帝诺抛弃身边年轻的情人,飞奔到费尔明娜身边,再一次向她求婚,这时的他们已进入迟暮之年,他已等了她半个世纪。
我认为整部书不仅仅是想给我们看一个矢志不渝,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它更多的是想表明:爱情就像霍乱,它来的时候,人们会惶恐,不安,会绝望,痛苦。然而庆幸的是,一个人在经历了这一切不好的感受之后,依然具有爱的勇气和能力。恋爱中的人,就像是生了一场重病,一切好的,不好的情绪都由另一半引起,也只有另一半能够化解。就像张爱玲在小说《倾城之恋》中写到:柳源在细雨迷蒙的码头上迎接她,他说她的绿色玻璃雨衣像一只瓶,又注了一句,药瓶。她以为他在那里讽嘲她的孱弱,然而他又附耳加了一句:“你是医我的药”。她红了脸,白了他一眼。
小说的最后,费尔明娜和弗洛伦帝诺在一艘轮船是永生永世地在一起。那时的他们已经八十多岁了,却依旧拥有爱的能力,那迟到了大半个世纪的爱情,让人羡慕不已。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
这部小说既然被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其中一定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我只是万千读者中的一员,就浅浅说一点我的见解吧:关于爱情。
初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以为这会是一本充斥着生死抉择,大爱无疆,气势磅礴的爱情巨著,然而细细读下去,才发现恰恰相反,马尔克斯的笔触犹如涓涓流水,又如一壶陈年老酒,平缓却又持续地向读者描述着一个延绵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高潮迭起的情节,也没有什么感人至深的桥段,在这样从容不迫地叙述之下,初恋的青涩,热恋的炙热,失恋的煎熬,婚外情的刺激火热,夫妻间的相互依存,露水情缘的易逝,老少恋的暗流……仿佛是回甘的草药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仔细看来,书中给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直接的爱情除了在他们炽热的年少时光之外,几乎都是在描写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后生活,以及同一时刻弗洛伦蒂诺和他25个本子上的女人中度过的。年少时候的爱情大概是随处可见,面对对方的情感困惑时,人们的回答也几乎是清一色的劝分不劝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相爱时有多痴情,分开时就有多怨恨,甚至于将爱情变成了一场博弈。
可是像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这样的爱情,又有几个人能,不,还是说,敢做呢?《霍乱时期的爱情》给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与世俗偏见截然不同的爱情:彻彻底底的不计较回报,没有输赢之分,没有自我陶醉和寻死觅活,双方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没有后悔,没有怨天尤人,甚至于耐住了整个人生的考验。有人说这本小说就是在讲一个人到底可以不甘心到什么程度。我要说,弗洛伦蒂诺这样的人是让人敬畏的,因为,到底是怎样强大的意志和强健的心脏,才能支撑一个人慷慨超脱如此,平和坚韧如此?我甚至可以大胆地猜测,哪怕这一世弗洛伦蒂诺没能等到和费尔明娜在一起的那一天,死的时候他也不会有什么遗憾(当然在读者看来这个家伙一辈子就是在为偏执的爱而活着),因为这是一个说过“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就是没能为爱而死”的人。我们把爱情融于世俗之中,却已经忘记了爱情的本质,这两位的爱情,容不得我等俗人论短长呐。
除此之外,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只要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的。虽然结果可能会好,也可能很糟糕,但是不坚持的结果只能有一个,即与你的期翼相反的结局。
最后我想说,芸芸众生,无论是尚未懂得爱的,正在享受爱的,已经失去爱的,或是最终得到爱的,每个人,都能在《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条时间轴上找到自己对应的位置,也总有一段情节,会触动我们。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8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阿里萨的爱情就像霍乱一般令他困苦迷惑,历经生死离别。费尔明娜的爱让人疑惑甚至反复思索,不知是怎样的思维历程让她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而且坚定决绝。说不清为什么,总觉得这本所谓的“爱情的百科全书”不像是在写爱情,也可能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从不按常理出牌?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9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刚开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也一样,这哪里是在写爱情呀,这是哪门子爱情,这能算爱情吗?什么是爱情?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0
“爱情”和“婚姻”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话题,可是很多时候,爱情和婚姻似乎被割裂开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医生的婚姻是完美的,阿里萨的爱情是痛苦但却轰轰烈烈的。不知道是不是你和我一样,总觉得若是阿里萨和医生是一个人,分为一个男子的恋爱期和婚姻时期,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两个人归于平淡之后是相守一生该是多好。但这世间这样的似乎太少。
医生的的确确是一个完美的人生伴侣——有地位、有责任、顾家、体面、优雅,是万千女子都想要嫁予的人。所以,费尔明娜也选择嫁给了他,过得也算是幸福的一生,即使晚年的医生有过出轨,即使这让人羡慕的夫妻二人也有过冷战。
阿里萨是极端的,爱情的挫败让他心理变态,做了一系列变态行为,令人厌恶甚至作呕。但他其实又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爱得太执着,所以他受到的伤害也更加沉重、更加刻骨铭心——他需要有地方宣泄自己的`情绪,他想要从失败的爱情中抽离出来,却最终发现只能越陷越深、所以干脆沉沦。
医生去世之后,阿里萨一如既往地爱着已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他们选择远行,“既然都是为了爱,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合理不合法的”。
于是,“一瞬间,两人都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两只苍老的手都不是他们在互相触碰之前所想象的样子。但片刻过后,它们就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他想亲吻她的面颊。她却躲开了,用沙哑而温柔的声音拒绝了他。”
“已经不行了,”她对他说,“我闻起来尽是老太婆的味道”;“这是人发酵后的气味”。
当船返航要到家的时候,“她很清醒地意识到,这并非茴香酒产生的作用,而是对马上就要到家的恐惧。”
于是,他下令船重新折返,并且是“一生一世”,因为“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故事的最后就这样停止了,没有写他们结婚与否。他们的爱情似乎只能在海上漂泊,永远不能着陆。
爱情是这世间最奢侈的物品,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弱者更是永远无法进入爱情的国度。
爱情本应该是婚姻的开始,可很多时候婚姻却成了爱情的开端。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爱情和婚姻应该是可以同时拥有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1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阅读这本书时,我几乎成功地说服了自己。让自己相信,年少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是最纯洁的爱恋;费尔明娜是被世俗限制的向往自由的少女;阿里萨对萍水相逢的一个又一个女人是有着怜悯和爱慕之心的;最终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重逢是最完美的解决。我说服自己以他们的故事为基础去探讨爱情,没错,割裂来看,每一个故事都给人以启发,每一段爱情都足够让人思考。可是,当故事画上句号,重新审视这本书,我不得不说,书里的人们寻觅一生,却从不曾懂得爱情。抬头看到的云层中的阳光,低头却是满地荆棘。的确,我曾经为每一段爱情感动过,无论是五十年的费尔明娜,还是短暂的罗萨尔瓦、诺丽埃加、小女巫……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2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3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4
六年前通宵在被窝拿着小台灯看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早已忘记了里面所写的内容,但貌似不妨碍我在人前炫耀的那种自豪感。“啊,《百年孤独》呀,早就看过了”。
是的。仅仅就是看过了,但是看过之后的结果是怎样恐怕就只有自己知道了。貌似里面的人名很长,涉及几辈人的故事。不过,仅仅知道这些就够了吗,就能在人前说我知道马尔克斯吗?知道得越多,你会发现你越不敢乱讲话,生怕讲错了就误导了他人。
看过《百年孤独》的人都知道这本书是用“魔幻现实主义”写就的。手法新颖,故事离奇,不过,也让人摸不着头脑。反过来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作者摈弃了以往的手法,并没有太多的人物情节,不过和之前那本书类似的就是都跨过了时间的长河。这本书的里面有着很多当代人们所遇到的问题,想得到的答案。
一场由爱念引发的故事,终究是没有得到爱情的完美结局。不过,对于彼此来说,这又算得上些什么呢?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面提到的,我们首先应该要善良,其次要诚实,最后不要相互遗忘。里面有着浓烈的爱,热情的爱,等待的爱,以及成全的爱。有着人类的善恶,爱憎,嫉妒等等。
当然了,里面也有着迷乱的性,狂欢后的孤单。有着迷茫,有着恐惧,也有着贪婪。不正因为如此,世间才显得多次多彩吗。如最近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里面有这样一句:心有很多的规矩,要守住自己心里的规矩,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代价,不是人人都能舍得。
在一个极度迷乱的世界里,你能保证一定能够守住心中的那个规矩吗?选择的机会增加,也就意味着犯错的几率增加。最终能够走出来的'才是成长。
同时看的另外一本书则是《学会提问》,现在的人为什么难以有较大的创新,就是因为更多的思维固化,把周边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空闲的时间又被手机给填补上了。接受大量的“信息”。接受着大数据的“按喜欢推荐”。
之前曾看过一个调查,中国的人均读书量排在末尾,挺可惜的,中国也有很多大师经典之作,只是少有人去翻开,去记住,去感念。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在里面你会感受到部落文化,感受到地中海似的爱情,以及对于真挚爱情的探讨,你所发生过的,或者你正在经历的,都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