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之不去的记忆随笔回想 人生的许多第一次,总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我的第一次喝酒,至今记忆犹新。 24年前,我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这在我的小山村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乡亲们奔走相告,沸腾一时,因为我是我们村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大学生,这“唯一”的记录也不幸记我……
挥之不去的记忆随笔回想
人生的许多第一次,总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我的第一次喝酒,至今记忆犹新。
24年前,我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这在我的小山村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乡亲们奔走相告,沸腾一时,因为我是我们村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大学生,这“唯一”的记录也不幸记我保持了12年。当时,我成了村子里的“风云人物”,对于我自己来说,也不亚于范进中举,只是没有疯。
接到通知书时,母亲去世刚刚半年,父亲去世仅三天,苦尽甘来,悲中喜来,心情是复杂的。老李家出了“状元”,兄嫂们比我还高兴,三哥在县城里买了菜,临行的前晚儿,便在四哥的.家中摆开了酒宴。我第一次喝了酒,哥五个一气喝了三瓶烧酒两瓶果酒,醉得一塌糊涂,也哭得一塌糊涂。第二天,四位哥哥送我上路,走在山道上仍是飘飘的感觉。
我以五科的成绩考上大学,外语一点不会,走进大学的校门时,连26个字母都排不起,没想到第一节课英语老师讲了近一本书,视外语如天书的我,如坠五里云雾之中。同时也得知,外语不及格将得到降级或毕不了业的严重后果,刚刚从垄沟里爬出来的我,又迎头遭了一锄头,不知如何是好。
半学期摸爬滚打下来,考试自然不及格,交卷的同时,我觉得也交出了我大学命运的一半。“何以解忧?惟有杜康”,我竟鬼使神差地在校门前的一家商店买了一瓶65度的二锅头,又到隔壁的饭店花五毛钱要了一盘花生米,又醉得一塌糊涂,当同学们找到我时,已经不醒人事了。
不过,这顿酒却喝醒了我,从而面对现实,发奋苦读这“鸟语”。大学四年,虽名为读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其实我比外语系英语专业的人学英语的时间还要多,最终以83分的成绩完成了学业,从此,我很瞧得起自己。
跟头把式地毕了业,走进了一家企业,几年后做了办公室主任,又接触到了久违的酒。那家企业是全国建筑业百强之一,红火得相当的可以。我的任务除了一年的两个报告和几十个文件之外,那就是喝酒。“但使主人能醉客”是我的岗位责任制的第一条。这段时间可以说掉到酒缸里去了,一天喝两顿,一顿陪三桌是常事儿,因此我的酒量,以及杂技式的喝法登时出了名,老板也觉得我是个人才----“一手是文凭,一手是酒瓶”的人才。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那时真的喝死酒场,有可能追认个“烈士”什么的,最损也是“因公殉职”,毕竟喝酒为了企业,也的确间接地喝来了效益。因此,一时间在公司上下也就有了“第一酒仙是李祝,今天喝酒明天吐”的“美誉”。我当初的称职,现在想起来都后怕,“人怕出名猪怕壮”啊!
后来,上来个比我还能喝的老板,我就辞职不干了,以前是我醉老板不醉,后来是老板醉我不醉,我岂能受得了,6000名职工怎能受得了,我怕贪这个醉名或罪名就不跟他玩了,狠狠地炒了一把老板的“鱿鱼”,从此过了一段学佛的日子。
喝黄了那家企业(不是我喝的),也同时喝走了我。我便考入了一个新行当,当上了记者,与酒也挥之不去,从而故态复萌、旧病复发。所不同的是,过去是陪人家喝,现在是人家陪咱喝,尺度和喝法不一样了,开始还有些不习惯,时而反客为主,看到陪我者就是从前的我时,惺惺惜惺惺,所以我喝酒总是主动配合人家的“工作”,以前是愿不愿意也得醉,现在是爱醉不醉,一时好得意。
酒精考验过后,胃便不太好,家庭和工作的情形,越来越不允许我开小差,又加之有人施以至仁的监督和真诚的帮助,我也就长了点脸。胃不争气,那就多费点心,由火热的实践转入冷静的思考,因而就写了九九八十一篇酒文化系列随笔,如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