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无意为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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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无意为文”说  “无意为文”是中国文论史上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尤其盛行于两宋时期,其中苏轼,黄庭坚等人更是大力倡导这一理论学说。  一、“无意为文”的历史渊源  “无意为文”是中国论文史上一个重要的命题,虽然它盛行于南北宋之间,但溯其而上,在先秦文……

黄庭坚“无意为文”说

  “无意为文”是中国文论史上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尤其盛行于两宋时期,其中苏轼,黄庭坚等人更是大力倡导这一理论学说。

  一、“无意为文”的历史渊源

  “无意为文”是中国论文史上一个重要的命题,虽然它盛行于南北宋之间,但溯其而上,在先秦文学中便早有其身影。如《诗经》中《国风》里提到的“创作”,“起于无作,兴于自然,感激而成,都无饰炼”。它提倡诗歌之创作要浑然天成,去除雕琢,不做作。稍晚些的屈原也是如此,所以《朱子语类》(卷139)中说:“古人文章,大率只是平说而意自长。后人文章,务意多而酸涩。”如《离骚》:“初无奇字,只恁地说将去,自是好。”再往后,汉宫乐府古诗中也能寻觅到“无意为文”的雏形。

  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无意为文”这个命题最初并不是起源于南北宋,而是从先秦就有所涉及并且直到两宋期间由苏轼等人的大力推崇才将此命题推到极致。苏轼的“无意为文”说出入于其文论、诗论、画论间,这不仅对两宋的文论影响颇大并且对后世的文论思想也有很深的影响。但作为苏轼的得意弟子黄庭坚,学术界近年来仅仅将研究停留在其诗风与诗艺之上,对其继承和发展苏轼的“无意为文”的学说研究的少之又少。但观其诗作文论,其中也不乏有推崇“无意为文”之说的例证。

  二、黄庭坚“无意为文”的基本内涵

  (一)无意。“无意”是从佛教的`脱论立场上来说的,出于破除自我执着的需要是应该去除的。按照佛家的看法,意是便妄意,就和摒弃的对象,只有不存在任何意念,才能得到解脱。忠于禅宗思想的黄庭坚提出“无意”是否就是在强调在其文学思想上“无心”呢?

  他在《大雅堂记》中说:“子美诗妙处,乃在无意于文。夫无意而意己至,非广之以《国风》、《雅》、《颂》,深之以《离骚》、《九歌》,安能咀嚼其意味,闯然入其门邪?故使后生辈自求之,则得知深矣。”这段话上,黄庭坚的文论思想上是主张无意为文而意以至的,黄庭坚认为杜甫诗歌的精妙之处并不在于文章的本身,那些喜欢穿凿附会的人最终都是抛弃了杜甫诗歌的宗旨,如果说看到每样东西都认为是有所寄托的话,那么杜甫诗作就会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以此黄庭坚便明确的提出了“无意而意已至”的观点。而所谓的“无意于文”在这里也不难理解成不拘泥一语一物的兴托,即不刻意的去寄托但是实质上是有更大的寄托存在,诗人的性情、思想就自然而然的表现在了诗歌的言语与意象之中了。这也就是黄庭坚所认为的“无意于文”的宗旨,自然的寄托在其所赞咏的一切事物当中的并且流露出文人的真性情。

  (二)有意。黄庭坚倡导的“无意为文”不是绝对的,从创作过程看,它初出于“无意”,中则处在“无意”和“有意”之间,而终又回归于“有意”后之“无意”。同时,它和“有为而作”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因此,对于黄庭坚而言只涉及其中一方面是很不稳妥的。他在《与王观复书》中说:“所送新诗,皆兴寄高远,但语生硬,不谐律吕,或词气不逮初造意时,此病亦只是读书未精博耳。”所谓兴寄高远就是指王氏的诗所造的意,但山谷恨他表达不好。他自己作诗也怕立意不佳,《答洪驹父书》云:“比又为弟娃草六韵诗,适‘意思’不堪,未能写寄。”即嫌自己写的诗立意不好。而立意,山谷认为要规模宏远,《寄徐师川书》第二首云:“所寄诗正忙时读数过,辞替尔雅,意皆有所属,规模远大。”这是说他的诗有兴寄,胸怀宏伟高远。又《与王观复书》第二首中也说:“有王痒周彦荣州人……作诗文虽未”成就,要为“规模宏远。”这些佳作虽“有为而作”最终却扔归于“无意为文”。黄庭坚所继承的“无意为文”和“有为而作”是相统一的创作论,既是对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创作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对他仅把“有为”解释成“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的纠正和补充,从而使“活法”诗文的创作统一于“天人合一”,“天工”与“人巧”、“无意”与“有意”合而为一的新境界。

  三、黄庭坚“无意为文”的后世影响

  作为“江西诗派”的创始人,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其诗派最后大力推扬的“活法”,但仔细观察“活法”的概念、意义等我们不难发现,“活法”其实也就是“有意为文”与“无意为文”的辨证统一。不少研究黄庭坚的学者认为,在宋代深厚浓郁的禅悦之风中,黄庭坚的创作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禅宗的影响。并且自黄庭坚开始的许多江西诗派的诗人都深摩禅宗并且喜欢以禅入诗。其中如黄庭坚“点铁成金”这一词就出自禅宗典籍。禅宗上讲 “心”即是佛,而且认为“心”即是“法”,“无心”即“无法”。而从上面的“无意”中既然可以理解为“无心”,那“心法”也就等同于一种自然无为之法,任“心”而行,不执定法。在黄庭坚所描述的自然而真的无为心法视其《百丈淮海语录》所说:“张长史折钗股,颜太师屋漏法……同是一笔,心不知手,手不知心法耳。若有心与能者争衡后世不朽,则与书艺工史辈同功矣。”因为“心”是活的,所以无意自然之心法就是活法,活法有定无定。

  《岁寒堂诗话》记载:“往在桐庐见吕舍人居仁,余问:‘鲁直得子美髓乎?’居人曰:‘然。’‘其佳处焉在?’居人曰:‘禅家所谓死蛇弄得活’。”这里吕本中以其“活法”理论来解释黄庭坚的诗歌之妙,也就说明了其“活法”与黄庭坚的思想是一脉相承,是对“有意为文”,“无意为文”辨证统一理论的延伸与补充。换句话说,黄庭坚也可以看做是吕本中提出“活法”前的一个思想过渡,他或多或少地影响了这一辨证命题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