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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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情散文  卖红薯……卖红薯!沧桑的声音在繁华都市的夜空响起,显得如此的突兀。寒冷的北风呼啸而过,人们早躲在了坚硬的堡垒里,不再出门;就算晚归的人们,也把头缩在高高的衣领下,匆匆而行。  七彩的霓虹灯,照射在街道上,一闪一闪的,如此的美丽;破旧的铁皮桶,……

红薯情散文

  卖红薯……卖红薯!沧桑的声音在繁华都市的夜空响起,显得如此的突兀。寒冷的北风呼啸而过,人们早躲在了坚硬的堡垒里,不再出门;就算晚归的人们,也把头缩在高高的衣领下,匆匆而行。

  七彩的霓虹灯,照射在街道上,一闪一闪的,如此的美丽;破旧的铁皮桶,油漆的不均匀脱落,似补满了补丁的秋裤,与美丽的霓虹灯成了鲜明的对比。无论多晚,我从夜色中归来都会看见她,似整个夜晚都是她的舞台。她厚厚的棉衣没有挡住寒风的侵袭,一边叫卖,一边在寒风中不停的跺脚,布满了沟壑的脸庞,在夜风中更加苍老,年纪看上去已经五十岁了。当我第一次从她面前经过的时候,迷人的味道,打败了我的犹豫,让我全身颤抖起来,诱惑我靠近了烤箱。从此以后,每次夜归,我都会买一个烤红薯,多次以后,渐渐与她熟悉,知道她真实年纪才四十岁,只是太多岁月痕迹留在脸上。她是一名下岗工人,三名孩子的母亲,丈夫的意外离去,所有生活的重担都压在了她的肩上,用一个个红薯支撑起了整个家。

  红薯也曾经支撑起我的家,一直伴随我成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讨厌红薯。

  在我的老家,山高而陡峭,水田较少,大部分都是旱地。一片片旱地,沿坡而上,有的干脆就是一块斜坡,唯一能在如此恶劣的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只有红薯。

  红薯又名番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候,把红薯带回了西班牙,明朝的时候,才传入了我国。红薯的低要求,高产量,深得人心,在房前屋后,都可以种植。红薯的到来,让无数穷人活了下来,让红军打赢了胜仗。

  布谷……布谷……当第一声“播谷”的声音响起,农人们开始忙碌起来,从地窖中找出储存了一冬的母薯,一个一个埋入施过农家肥的地里,然后等待着红薯长出藤条。几场春雨后,红薯藤条铺满了大地,苹果状的红薯叶,对称生长在藤条上,又嫩又绿,让人忍不住摘来吃掉。取红薯藤条最嫩的一寸,洗干净,倒入油清炒,相当美味的一道菜。但是这些红薯母藤,不能吃,需要留着让红薯长满整个田地。

  一条长长的红薯藤,剪成无数段,然后把一小段红薯藤放入耕好的旱地里,一排排放好,再放入农家肥,最好是牛粪,平均盖在藤条之上,再盖上土。当人们完成这些后,剩下的就是等待,等待大地的孕育。一天一天,红薯藤条上长出一条条毛细血管般的根,拼命的吸收着营养,支撑着藤条的长长、长粗。

  当炎热的夏季来临,一根根红薯藤条相互缠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已经分不清彼此。这时候,人们需要再次行动,把它们理顺,同时进行剪枝和除草,没有经过剪枝的红薯藤,根本就不会结红薯。

  清晨,朝阳还没有升起,人们踏着露水,挑着簸箕,摇摇晃晃进入了红薯林,弓着腰,似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的把藤条理顺、剪枝、除草。这是一项极其考验耐心的劳作,必须每一条红薯藤都要顾及到。

  当白色的、紫色、粉红色的花朵开遍了山野,这是希望的花朵,红薯要成熟了。这一片花的海洋,似牵牛花一样的红薯花,裂开着嘴,开心的笑着。人们的嘴巴也裂开着,笑了起来。

  红薯对于穷困的山村作用太大了,在缺粮的岁月里,有了红薯,人们就能熬过严寒的冬季。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长在地下的红薯,早等待着人们揭开厚厚的泥土。成熟的红薯似肚鼓鼓的人参果,人们一担担把它们挑回家,变成餐桌的食物,最简单的吃法,就是洗干净,放在锅里蒸熟。人们上山下地的时候,拿上几个,边啃边走,既省事又能填饱肚子。单调让人乏味的红薯,妈妈总是变着花样,做出红薯全席,烤红薯、红薯条、红薯饭……但是一样的东西吃得太多,就会厌倦。东海的渔民从来不觉得鱼是美味的,他们餐餐吃鱼,早吃腻了。红薯也是一样,当它成为我童年时代主要的食物的时候,我太厌倦它了。

  我经常徘徊在二叔家的门口,一阵阵米饭的香味,让我流连忘返。我实在闻腻了红薯的味道。二叔是一名木匠,在农村手艺人一向吃香,所以他家的日子过得很红火,在大家最困难的时候,他家也能够吃上米饭,就算是稀饭,也比红薯饭好上千倍。二叔也有一大家子养活,看见我可怜兮兮的样子,叫我吃上一次,也就够意思了,不可能每次都叫我吃饭。我也不期待他的呼唤,让我闻一闻饭香,也就心满意足了。

  空空的肚子,让我不得不继续啃食红薯,红薯在很多种的吃法里,我最爱的还是烤来吃。那时,农村都是烧柴禾,火旺的时候,把红薯放入其中,过一段时间后,红薯就烤好了。轻轻用手一撕,红薯与柴火香味混合在一起,一股特别的香味扑鼻而来,让人食欲大增。

  我与小伙伴放牛的时候,其中一项娱乐就烤红薯。大家似打仗一样,分配好任务,谁去山上捡柴,谁负责挖红薯,谁负责看风,似一个训练有素的犯罪团伙。“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们干得次数多了,终于被红薯的主人发现了。红薯的主人把我们一个个抓起来,直接拉到我们父母面前。我的父亲当场就大怒:“小偷针,大偷金”。扬起手准备给我一巴掌。红薯主人见父亲上纲上线,早放弃了初衷,劝说起爸爸:“不就是几个红薯,随便吃,大米没有,红薯有的是,但是事先打个招呼。”父亲见红薯主人如此说,只好收了手。

  当人们日子过得好了,红薯不再成为主食,渐渐被人遗弃,变成了猪食。但是随着它的营养价值被报道出来,可以抗衰老,可以减肥,可以抗癌,红薯又重新受宠。我为红薯感到高兴,它最终没有被埋没在山野里。

  红薯在我的记忆里占有很大一块位置,深藏在我记忆深处,无论如何也抹不掉,就如我对故乡的记忆一样,已经深入骨髓之中,不管我在天涯海角,都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