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和解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解协议书 篇1 甲方(受害人): ,男,水族,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 住址……
和解协议书模板汇编八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和解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和解协议书 篇1
甲方(受害人): ,男,水族,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法定代理人(系乙方父亲): ,男,水族, 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侵害人):,男,水族,年 月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法定代理人(系乙方父亲): ,男,水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
住址:
见证人:
地址:
纠纷事实:
年 月 日,乙方与甲方在校发生纠纷打架。由于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对此,乙方深有悔意。
现双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协议:
1、乙方对自己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请求甲方予以宽恕。
2、乙方除了先前已经支付给甲方医药费6000元外,再一次性赔
偿甲方人民币16000元。赔偿金包括甲方受伤治疗的所有医疗、误工、护理、伙食、交通、住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所有一切损害赔偿费用。
3、乙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不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4、甲方对乙方的伤害行为给予谅解。并向司法机关出具对乙方的谅解书及从宽处理的请求。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公安、司法机关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及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及法定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和解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刑事案件发生的原因。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愿意一次性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费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及财物损失等),此款可由乙方人员亲友代为赔偿,其中赔偿甲方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上述赔偿款项。乙方在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本案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甲方同意不再追究本案乙方的民事责任。
3、甲方人员对乙方人员给其造成的伤害和经济损失表示谅解,不再追究乙方人员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司法机关对乙方人员从宽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人员签字后即对签字人员产生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人员各执一份,一份交司法机关。
甲方:
乙方:
日期:
和解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31日20时许,许建峰与侯振满等人在铁边城镇街道一食堂吃饭喝酒,酒后侯振满将许建峰殴打致伤。许建峰在吴起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两个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民事赔偿达成如下协议:
1.由侯振满一次性赔偿许建峰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壹拾捌万伍仟元(185000.00)。
2.付款方式:许建峰住院期间,侯振满已付两万伍仟元,下欠十六万元于和解时当即一次付清。
3.鉴于甲乙双方是亲戚关系,许建峰对侯振满表示谅解并不追究其他任何责任。
以上和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本和解协议于20xx年6月1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和解参与人签字:
时间:
和解协议书 篇4
申请执行人(以下简称“甲方”):X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住XXXXX。
被执行人一(以下简称“乙方”):X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住XXXXXX。
被执行人二(以下简称“乙方”):XXX,男,汉族,X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X,住XXXXXX。
甲乙双方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张店区法院调解达成以下调解书:(20xx)鲁0303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20xx)鲁0303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以上两调解书生效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共同信守,绝不反悔。
一、以上两民事调解书一并处理,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XXX元(大写XXX元整),案结事了,甲方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分。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时当场付清,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同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将乙方从因本案而列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摘除。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法院执行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9月日20xx年9月日
和解协议书 篇5
甲方:吴亚超 法定监护人:吴绍国
乙方:柴明全 法定监护人:柴文元
柴政江 法定监护人:王泽忠
任长龙 法定监护人:任永熊
尹红业 法定监护人:尹凤云
王小龙 法定监护人:王祖培
杨 建 法定监护人:杨玉春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 (甲方)与 (乙方)就20xx年3月23 日在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经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调解,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100000000元,此赔偿款直接由公司从甲方工资中扣除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 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 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八、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月日:
和解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加工款纠纷,有案件于XXX人民法院处理,案号为XXX号。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磋商,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XXX元以了结XXX号案件纠纷。
二、款项的支付:先由甲方向乙方开具上述款项发票(发票税率为3%,因甲方之前已因本案开具了发票XXX元由乙方抵扣,现在甲方只需向乙方开具发票XXX元),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二个工作天内向甲方支付加工款XXX元,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应在三个工作天内向法院申请XXX号案的撤诉
(备注: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后三个工作天内向XXX人民法院邮寄或现场提交撤诉申请;因乙方已提管辖权异议上诉认为案件由A法院处理,若XXX法院因程序问题未能及时接受撤诉申请并认为要等管辖权异议上诉的结果出来再办理,如乙方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甲方应在收到该结果后三个工作天内再次向XXX法院邮寄或提交撤诉申请;如乙方的管辖权成立,XXX法院将案件移送给A民法院处理的,甲方应在收到A法院的受理通知后三个工作天内向法院邮寄或现提交撤诉申请。)
三、双方确认:自乙方履行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之日起,双方有关的XXX号案件中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双方互不追究本案及与本案有关或引起的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如乙方在收到发票后未按第二条约定支付甲方加工款XXX元,甲方不作撤诉处理,并可在XXX号案主张金额的基础上追加乙方的违约金60000元。如乙方已经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法院提出撤诉,视为甲方认可乙方已经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XXX号案件中甲方所主张的权利乙方亦已经履行完毕,乙方还可向甲方主张违约金XXX元(备注:如甲方未能及时处理撤诉是因为乙方的管辖权异议引起的,甲方按照以上第二点括号的备注内容履行不能视为违约)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和解协议书 篇7
甲方:(单位)
签约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前言:乙方在20xx年5月3日到甲方处从事普工工作。在20xx年5月17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其右眼受伤,现已医疗终结出院。现甲、乙双方在自愿、诚信和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乙方工伤事故及其相关的问题处理,达成如下的和解协议:
一、乙方单方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以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的民事权利。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在医院产生的医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等)由甲方支付的,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上述费用。乙方确认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有关后续的复诊费、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甲方已经全部付清乙方因该事故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护理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
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20xx元。
五、乙方同意甲方总共赔偿工伤待遇金(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正(¥50000元正),该款项于双方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的方式付给乙方,收款时应开具收据给甲方以资凭证。
六、甲方要求乙方作伤残鉴定,但乙方明确不愿意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七、乙方清楚可以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和解协议书 篇8
甲方:薛曼娟,身份证号:14010219740704xxxx,住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163号西乙楼1单元3号。
乙方: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在地:长风东街66号。
鉴于:甲方于20xx年12月14日在乙方路段行走时不慎滑倒,造成一定程度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已向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已于20xx年1月6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现双方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共同遵守:
一、对于甲方此次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乙方基于帮扶精神给予甲方54000元作为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医药费40500元,伤残补偿款3500元,后续治疗费10000元。除上述补偿款外,甲方此次事故发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二、甲方负责先行向乙方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撤诉裁定书。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撤诉裁定书并且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后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和解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全部补偿款。
四、乙方支付补偿款后,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要求赔偿,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认可乙方不存在任何赔偿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协议正本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六、本协议书附件部分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律师签字: 代理律师签字:
附:1、薛曼娟身份证复印件;
2、《山西省医疗单位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及山大二院有关说明;
3、治疗费、司法鉴定费收据;
4、关于薛曼娟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意见书》;
5、山大二院出院证明;
6、山大二院关于薛曼娟出院后诊断、治疗建议书;
7、迎泽区人民法院撤诉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