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不存在“同音混乱”问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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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不存在“同音混乱”问题的内容  任何语言都有一定数量的同音词,都能“容忍”这些同音词,同音词的存在不会妨碍语言的交际功能。  有时候语言里也会临时出现“同音混乱”的情况,这时候,语言就会自动调整,改变说法,避免混乱。  已故教育家林汉达说过:他的院……

汉语拼音不存在“同音混乱”问题的内容

  任何语言都有一定数量的同音词,都能“容忍”这些同音词,同音词的存在不会妨碍语言的交际功能。

  有时候语言里也会临时出现“同音混乱”的情况,这时候,语言就会自动调整,改变说法,避免混乱。

  已故教育家林汉达说过:他的院子里来了三个姓王的,都叫“老王”,一时分不清楚。语言是不能容忍混乱的,这是客观规律,于是,人们立刻改成一个叫“大王”,一个叫“王老”,一个仍旧叫“老王”,自然而然也就分化了。

  任何语言都不能容忍混乱,所以语言里能够存在的同音词都是经过千锤百炼、长期实践考验证明是无害的,否则它们就会早就被淘汰,不会沿用下来了。

  汉语的普通话也不例外。普通话有同音词,多也好,少也好,数量多少无所谓,反正普通话并不存在“同音混乱”问题。这是铁的事实,任何人举不出任何实际普通话里的同音混乱的例子。我们在同音词问题上争论几十年了,大家举出来的例句,都是主观臆造的,没有一个是实际语言里存在着的。

  汉语拼音可以如实地把普通话记录成书面语,这个书面语可以原原本本地再现普通话。既然普通话里不存在同音混乱,汉语拼音书面语也同样不存在同音混乱,没有必要产生“同音忧虑”、“同音恐惧”。

  有人说:口头语言中的“同音词无害”并不能推断出书面语中也“同音词无害”,因为说话的时候可以有说话人的表情、手势、语气等这些视觉表现帮助理解。

  这话乍一听似乎也有道理,但是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说话时的`视觉表现对语言的理解并不起决定作用。离开了视觉、只凭听觉(听录音、听广播、电话交谈等),本来清楚的话就会引起误解的实际例子,我们还没有看到过。如果我们能找到实际的而不是虚拟的例子,这个问题才能成立。

  有的同志总喜欢编造、虚拟一些同音混乱的例子,然后用这些实际语言中并不存在的例子来作为同音必须分化的论据。例如,有人举过“父女两个谈枇杷”和“妇女两个弹琵琶”这两个句子。

  其实,这都是多余的顾虑,瞎操心。语言要表达这两句话的意思很容易,但是决不可能采用上面那样精心策划、故意编造的引起误解的说法。

  这问题很容易分析:如果某一句话念出来是清楚的,那么,用汉语拼音记录下来也必然是清楚的,用不着分化什么同音;反过来,如果这句话是不清楚的,那它绝对不是实际语言里存在着的,只是你自己胡思乱想的产物,不能拿它来做论据。二者必居其一。有的同志希望汉语拼音能够拼写文言文,提出汉语拼音要根据汉字加以“视觉分化”,也就是,某些音节加上不影响发音的字母符号来对应某些汉字。

  这些同志忘记了,汉语拼音方案有“三不是”:一、不是汉“字”的拼“形”方案,而是汉“语”的拼“音”方案,它不是用来顶替一个一个汉字的;二、不是“方言”的拼音方案,而是“普通话”的拼音方案;三、不是“文言”的拼音方案,而是“白话”的拼音方案。

  加上代表字形或字义特征的不读音字母来分化同音,那不是汉语拼音方案的任务,不是拼音文字的需要,拼音文字恰恰是不需要表形或表义成分的。

  这些同志忘记了,书面语,即使是用汉字写的,也要求念出来人家听得懂,不会误解。据说从前白居易写了东西就先念给老太婆听,可见古人也注意到了这个要求。在今天这个传声技术非常发达并且占有重要地位的信息时代,就更不能忽视这一点了。

  汉语拼音不拼文言,并不是它不能拼文言,而是因为有些古代的文言现在念出来人家听不懂,拼这样的文言没有意义。今天念出来仍然听得懂的文言,汉语拼音拼写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有时候喜欢用一些文言字眼或说法,那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识字不多的老太婆也说“岂有此理!”而不说“哪儿有那样的道理!”大量的成语都是来自文言的,我们口头上用得还少吗?文言里有许许多多精采的句子是口语里常说的,例如: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我们总要从方言、古文、外语里不断吸收有用成分来丰富口语的。如果你喜欢转文,请尽管转。当然你不会说人家听不懂或容易误会的文言,所以你所说的文言或想要说的文言用汉语拼音拼写是毫无问题的。

  凡是我们在口语里能说的文言,汉语拼音都能够拼写,都没有问题。甚至打汉语拼音电报,用念出来听得懂的文言也未为不可,“母病速归”就可以,用不着打“你妈妈病了,赶快回来吧!”

  钱玉趾先生根据许多外国文种里有表示语法关系(性、数、格、词类等)的成分就认为汉语拼音也应当加上一些不发音的、表示词性词义的字母。这是颠倒了语言跟文字的关系,违反了最基本的语言常识。语言是第一位的,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外“文”里有那些成分是因为外“语”里本来就有那些成分,文字的那些成分都能在语音里表现出来。汉语里没有那样的成分,那就不能在拼音文字里硬加上。加上了又不发音,念出来仍然跟不加上是一样的,有什么用?

  对长期使用汉字的中国人来说,“念出来(或说出来)”是个万能的“诊断仪”,能够诊断出你是否患有“同音忧虑症”、“同音恐惧症”,也是治疗这些病症的灵丹妙药。

  总之,汉语拼音书面语是不存在同音问题的,它不需要根据汉字进行同音分化。我劝这些同志不要再在这上面浪费时间精力干这类劳民伤财无效的蠢事了。

  顺便说一句:为了打出汉字来的“拼音变换法”是为汉字服务的电脑输入法,当然要跟汉字求得对应。那跟本文说的汉语拼音书面语不是一码事,请不要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