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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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   近年来,电瓶车作为短途出行的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容易导致死亡的就是头部,所以戴头盔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

  近年来,电瓶车作为短途出行的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最容易导致死亡的就是头部,所以戴头盔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精选20篇),仅供浏览。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维系社会繁荣稳定。摩托车、电动车以其轻便、环保等特点,为市民朋友的出行提供了很多便利,但我们也常常痛心地看到,由于驾乘电动车或摩托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伤亡,正在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的现象之一。安全从“头”护起,平安从“我”做起。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让城市交通更加文明和谐,现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道行驶,文明出行。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占道逆行、擅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提醒、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其他驾乘人员,依法正确佩戴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宣传者,用心呵护挚爱亲朋的生命健康。

  三、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外卖、快递、运输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不佩戴头盔作业人员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戒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安全头盔佩戴全覆盖。从行业做起,从职业做起,做佩戴头盔、文明出行的推动者,坚决维护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戴好安全头盔,一个小小的动作,却能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让我们共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平安出行,快乐回家!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2

广大市民朋友: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支持和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员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戴好安全头盔。要服从交警指挥,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在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二、争做文明创建的宣传员

  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和传播交通文明,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要将“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三、争做文明城市的监督员

  发扬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主人翁的姿态,从文明交通的点滴做起,从行车走路的细节做起,自觉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为文明交通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为了您和家人安全,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积极践行“小手拉大手”,自觉戴好头盔。让佩戴头盔成为城市文明的标志,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文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3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环保、方便、节能,深受市民青睐。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频发。为此,老河口市公安局就骑乘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佩戴头盔我带头。广大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出行,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二、安全出行我推崇。乘骑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尽量选择识别性较高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购买时一定要试戴选择适合自己头型、大小合适,且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护目镜透光性要好,头盔佩戴贴合舒服。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不可前仰或后翘。

  三、文明驾驶我践行。在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不私自加装雨篷(伞),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将对骑乘摩托车(包含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并通过“双微”平台进行警示曝光。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4

市民朋友们:

  文明出行,平安相伴。佩戴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有效举措。为凝聚文明交通共识,共建共享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人人践行齐参与。骑行安全无小事,佩戴安全头盔事关骑手人身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美满。请市民朋友们务必摒弃“车技好不出事”“戴头盔不方便”等侥幸心理和片面思维,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做到“万无一失”,防止“一失万无”,护自己安全,让家人安心。

  2.示范先行,机关单位作表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要开展“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文明交通主题活动,通过文明劝导、专题教育、发出倡议、签订承诺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提醒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戴好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3.关爱职工,重点行业先落实。安全是最重要的关爱,外卖寄递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骑车佩盔纳入日常管理,提升骑手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为骑手的交通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文明出行,福运相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骑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养成良好习惯,为生命安全护航!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5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车、摩托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也成为接送学生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据统计,在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此,淳化县教育局、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全县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以“小手拉大手”提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二、自觉做到文明守法出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未满18周岁严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严禁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管理劝导,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做到安全文明绿色出行,驾乘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坚决杜绝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三、互相监督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主动劝导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行为规范,并监督家长自觉遵守,发现家长有违规行为时,及时提醒纠正。

  四、联合执法劝导,定期公开警示曝光。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在校园周边和学生上下学主要路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劝导行动,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进行查处,对不配合阻扰民警正常执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定期对查处的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曝光。

  生命与平安相伴,安全与自律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戴好头盔”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6

广大交通参与者及社会各界朋友:

  大家好!当交通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正确佩戴的安全头盔可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将骑乘人员的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安全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骑乘者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安全”二字值千金,为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查处和宣教,为共同筑牢生命的防线。在此,向大家提出倡议:

  (一)戴牢“安全盔”。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和乘坐人要按法律规定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也应主动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头盔帽。

  (二)亲友“多提示”。大家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三)警校家“齐发力”。深化“警校家”相互合作的模式,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知识带到主题班会、交通安全大课堂等校园活动中去,加强师生佩戴安全头盔的主动性,并以“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亲友们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四)单位“管好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内部安全教育管理范畴,督促大家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摒弃交通陋习,提高安全意识。

  (五)企业“担责任”。鼓励富有社会责任心的单位和企业投身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踊跃开展“买保险送头盔”“买电动车送头盔”等公益性活动,承担起交通安全的社会责任。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7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十分危险,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增强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有效减少道路事故伤害,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我们联合发出倡议:

  1、杜绝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严禁闯红灯。

  2、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时要把安全带系到适当位置。

  3、家人主动劝导。每个驾驶者应以身作则,应主动劝告家人,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购买质量达标头盔。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5、限制驾驶年龄。驾驶电动车人员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

  6、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虞城县正在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我们每一位虞城公民、城区居民、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都应当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道路畅通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再次提醒:请驾乘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8

广大学生家长:

  你们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节能、便捷的优势,成为广大居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因交通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当前我县正着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进一步推进“创城”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尤其是各位家长及学生)必须按法律规定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头盔,系好头盔上的安全卡扣。驾驶电动车只可搭乘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儿童必须佩戴儿童头盔),同时做到不闯红灯、靠右行驶。

  二、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广大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家长应该要带头践行“文明驾驶”行动,以身作则,时时劝导提示身边亲友正确佩戴头盔,让安全文明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三、做佩戴头盔的守护者。养成驾乘车辆先佩戴头盔的好习惯,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做文明驾驶的参与者,共同守护幸福家园。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9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平安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畅通,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广大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方便、快捷,深受大家青睐。但由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除违法行为多发以外,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也是普遍存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因缺乏有效保护而受到严重伤害。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致死几率极高,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度降低,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在此,我们郑重倡议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1.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驾驶、分心驾驶、超速驾驶(≤15公里/小时),严禁闯灯越线、逆行乱行、斜插猛拐等交通乱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有搭载需求的,仅限后座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2.快递、外卖、代驾等从业人员务必认真执行规范使用佩戴安全头盔相关规定,驾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各行其道、文明驾驶。

  3.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积极响应号召,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并将头盔安全带系到规定位置。同时,争做“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员,主动教育劝导家人及身边亲友,驾乘电动自行车务必认真佩戴安全头盔。

  4.购买安全头盔时,请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确保质量达标,杜绝假冒伪劣。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让安全头盔成为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必备品,让“戴头盔”成为一种习惯,让规范出行成为一种文明。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0

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加大,安全事故隐患也在不断增加。数据显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80%以上,戴好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向您发出倡议:

  一、遵守交通法规、注重文明礼让,不在快车道骑乘电动车,在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劝导您的家人和身边同事、亲友、朋友和您一起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三、从事外卖、快递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抢行、不闯红灯。

  四、从安全性考虑,建议选择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且一定要配备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戴好安全头盔,祝您平安幸福!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1

全市广大市民:

  文明是城市之魂,安全是幸福之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多数市民首选绿色出行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牢记谆谆教导 不负殷切期望‘人人争做文明使者·携手共创美好生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也是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为此,唐山市文明办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做佩戴头盔的践行者。广大市民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上路,同时自觉摒弃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陋习。

  做佩戴头盔的推动者。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特别是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要将“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安全管理,主动开展单位内部和所属机构管理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单位出入口管理,及时纠正本单位工作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做佩戴头盔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经常性向亲朋好友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提醒规范佩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摒弃交通陋习。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人人争做文明使者,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2

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各高校: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全国文明城市对文明行为的要求,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落实单位工作职责

  相关县(区)、机关单位、人民团体、学校要将所属干部、职工驾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职责。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常态管理机制。要在单位门口、电动车停车点设置佩戴安全头盔提示牌,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并定期通报违反规定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驾乘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事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美满。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勇于担当作为,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要通过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以及微信朋友圈传发《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附件)等形式,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大家一起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加强日常监管问效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宣传劝导,教育督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路面检查发现并核实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公职人员,要详细记录当事人及其单位的信息,定期汇总报送市创城办,市创城办将对此类不文明行为以通报形式发至各单位。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3

全市广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为此,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韩城市文明办郑重倡议:

  1.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 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 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 倡导文明礼让。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望全市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陋习,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文明创建”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4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文明出行是城市交通文明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倡议:

  一、模范带头,行业引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快递、外卖、保险行业、中小学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将骑乘电动车出行的本单位员工、专兼职业务员和接送学生家长的头盔佩戴率纳入部门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带头弘扬文明交通风尚。

  二、从“头”做起,幸“盔”有你。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您是骑行还是乘坐电动车出行,都应佩戴大小合适、符合CCC认证标准等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牢安全卡扣。家长们搭载儿童出行时,也请一定给孩子们戴好安全头盔。

  三、遵法守规,安全不亏。骑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不违法载人,依法取证挂牌(长期号牌或过渡期号牌),靠右侧通行,牢记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不得搭载12周岁以上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等规定,守法安全出行。

  四、倡导全民,文明骑行。人人行动起来,以身作则,从“头”做起,知行合一,自觉养成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大力倡导“安全盔=保命盔”、“骑乘戴盔百分百,安全守护一等一”的防护理念,积极带动、引导身边亲朋好友,从现在做起,戴好安全头盔,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成果,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让安全出行伴随每一个人。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化我市文明交通行动,提高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完善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使用交通工具出行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让安全时刻守护,幸福伴您同行。广大快送行业骑手们,在配送工作过程中,请恪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自律习惯。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高兴出门,快乐递送,珍爱生命,平安回家,对他人负责,对家庭负责,骑文明车,做文明人,成为戴盔行动的带头者和示范者。广大学生家长们,请积极响应文明交通倡导,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为孩子做好榜样。

  广大中小学生们,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践行“小手拉大手”,提醒家人、同学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守护齐尽责,文明交通我践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起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一同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6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日前,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为此,岱岳区开元中学向大家倡议:

  01、“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三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却可能会失去整个人生。对于驾车者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02、“牢牢带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03、“常常谨记”载人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

  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04、“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聚焦预防交通事故,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于今年5月开展了“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盔”是指安全头盔,“带”是指安全带。家长朋友们,这项活动旨在要求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头盔不仅可以吸收撞击等意外伤害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安全带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校开展“一盔一带”进校园,交通安全记心中活动。现在有如下几点要求告知家长:

  1、学校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下学,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如确需骑电动车上下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1、遵守相关要求,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只能搭载1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请您和您的孩子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最后,所有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不得乘坐封闭三、四轮电动车。

  2、如您驾车接送孩子,请系好安全带,学生坐在汽车后排。

  3、从下周起,秦安县交警队和学校将进行检查,并记录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的姓名、学校和班级,学校会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告知家长。

  4、请家长们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并及时督促学生遵守。

  5、所有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向亲人朋友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家校携手”的形式做家长们的监督员、宣传员,加强“警察、校、家”工作联系,努力实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大家一起参与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如您已悉知并承诺为了孩子的安全能做到以上几点,请在右下角签字确认。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8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成为广大市民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有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加之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快、安全防护能力弱,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其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是造成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据统计,2020年以来我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颅脑损伤致死人数占到了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的84%。通过研究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可防止85%的头部损伤,能够大大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损伤程度和事故死亡率。

  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骑乘人员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养成出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二、购买、使用安全头盔时,一定要选择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三、积极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村居要充分发挥管理作用,劝导职工、师生、村民、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安全文明出行事关既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事关城市文明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自身安全、家人安心、社会稳定,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19

广大家长、学生:

  安全重于泰山,学生文明安全出行事关家庭幸福、祖国未来,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既是我们共同的愿景,也是一直以来我们努力的方向。当前,我市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果加重。据统计,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造成的伤亡率高达70%。为进一步减伤亡、防事故、保安全,共同呵护广大学生平安出行,幸福成长,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特向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朋友们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以“小手拉大手”提高“一盔一带”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2.杜绝违法驾驶。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教育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只需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载多人,骑行共享单车不得载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岁,不违法驾驶,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3.规范有序停车。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骑行后要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未设置停放区域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黑色路面、消防通道、盲道等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域内停放。

  “一盔一带”,小事不小,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出行陋习,努力做到“骑乘戴头盔,自觉遵法规,为城市增辉”,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戴头盔的倡议书20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19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两轮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5345起,受伤3408人,死亡80人,财产损失419.9万元。

  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给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

  当前,全国大力倡导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并作为一项文明指标进行考核。2020年,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喜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在此,我们郑重向您发出倡议:

  1、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避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3、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请予以积极劝告引导。

  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倡议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