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勤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
工作考勤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考勤制度1
(一)严格作息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工作时间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戏耍、打闹、串岗闲聊,不会客,不办私事。
(三)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文秘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五)请事、病假必须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文秘室留存。凡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工作考勤制度2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工作考勤制度3
(一)每天上、下班前1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二)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三)严格配合执行人事局《关于卫生区划分及管理的意见》,按“三包”责任区范围进行管理。
(四)上班时间办公人员要着装整齐得体,保持良好的.机关形象。
注:以上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作考勤制度4
目的:
为提升和维护XX工作室的整体形象,建立健全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营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一、纪律
1、员工出入办公楼一律凭公司盖章的工作证,上班时要求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不得穿背心,内裤,拖鞋
2、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天上班需到人事部签到,凡无故不报到者均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3、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窜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室
4、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用品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应关妥才能离开
5、自觉爱护公司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将公物私自占有或挪作他用,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负责赔偿
6、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工作室闲聊,更不允许大声喧哗,使用电话时少用或不用免提,减少工作室噪音。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你好,]
7、不准在工作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不准玩电脑游戏,所有电脑游戏程序应一律删除,公司允许必要的工作聊天软件存在,但需以工作为准。凡公司各电脑信息,员工要负责保密,公司可以全权处理。
8、总机接听电话时应使用甜美标准的普通话讲[您好,XX公司,请问您找哪位]
9、原则上不允许打私人电话,更不允许用来聊天,通话时不宜声音过大,以免打扰其他员工办公,人离开办公桌应将椅子推入桌下
10、工作室人员外出,必须在人事处办理外出事项登记。
二、卫生
1、工作室的公共区域及工作室外实行全员轮流打扫负责制,(具体见卫生值日表),无故不打扫或敷衍马虎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个人的办公区域内由自己每日负责打扫整理,平时办公桌面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与办公用品无关的东西,总经理办公区域有秘书和助手轮流打扫。
3、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更不得吸游烟,如需吸烟者均到楼梯过道处吸烟
4、公司内不可以随地吐痰,垃圾,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搂内,不得随意抛弃
三、安全
1、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必须先查明来访者身份和来意,然后通知被访部门和相关人员,经许可后再允许进入,严禁让陌生人私自闯入办公区域内
2、每天上班由工作室专人负责提前十五分钟开门,下班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并临行前检查公司内所有门窗,设备是否关好,并坚持做到人走灯灭。
3、工作室不应存放员工的贵重物品,公司的贵重可移动财产应由专人保管,对于可以上锁的物品一律要求锁好。不得将危险品带入工作室
4、每日最后离开工作室的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公司全部门窗,确定安全后方可离开
5、公司所有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上述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综合办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者给予10—5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罚则:
1,在工作室抽烟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10元。
2,个人卫生凌乱者,经经理点名批评后,记过一次,第二次罚款1元。
3,其他罚则按照10—50元进行经济处罚。
工作考勤制度5
一、全校教职工均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不能擅自离岗,因病或因事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二、假期的种类:
1、事假:教职工确有须本人处理的.事,可请事假,但必须要说明理由,办理事假手续,同意后方可休假,不在校须请假必须提前打招呼,回来后要立即销假,凡有事没到有没提前打招呼按旷职算。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或因病需要到医院治疗,可请病假。一天(含1天)以上者,须有医院休假证明。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打招呼,按事假处理。
4、公假:要有区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凡请假者都必须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假后必须补填。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长期休假报教委备案。
四、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超过20分钟除按迟到算并记假,迟到到校后必须向当日行政值勤人员报到,迟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擅自离校为早退,早退按旷职处。
五、旷职
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和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职计算,对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年终不予评优、评职、晋级,并扣发旷职期间的工资。
六、签到
学校实行上岗签到制,全体教职工上岗必须签到,签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务和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可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签,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七、考勤扣款标准及扣款说明
1、迟到每次扣3元,不签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标准: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过半天按1天计算,超过1天按1.5天计算。
3、每月请假3次累计不足一天不误课记假不扣款,超过3次,按1天以上累计计算。
4、病、事假超过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还按天(每月22个工作日)扣除“奖”字奖。
5、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按日扣发工资(按超过的天数扣除)、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学期考评。
工作考勤制度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校风,促进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公布如下:
一、事假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单位领导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
因私请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单位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岗。单位要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
(二)、校(园)长请假一律向局长请假;县直高中(职中)校长请假3天以内,向局长请假,3天以上向分管县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
联校所属学区小学的校长(或负责人)请假5天(含5天)以内,由联校校长批准;5天以上,经分管人事的副局长批准,同时报局人事科备案。
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含3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超过3天的报人事科备案。
学校其他管理干部和教职工请假,由学校校长批准,超过7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备案。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三)、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四)、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从擅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全部工资,并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病假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4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单位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三、婚假、生育假、丧假、探亲假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其配偶、父母不在本县居住的,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30天,路费由单位负担;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年一次10天,两年合并使用21天,路费由单位负担;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20天,路费占本人月工资总额的30%以内自理,超过部分单位负担。
(四)、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享受寒暑假的,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等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
四、退岗休假
(一)、教学岗位因其脑力劳动的特殊性,根据其从事的教学学段,到一定年龄或教龄可享受退岗休假。退岗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各教学段退岗年龄(周岁)不得低于:中学女50岁、男52岁;小学女52岁、男56岁。
五、附则
(一)、每月5日前各单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教育核算中心。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教育核算中心收缴,计入本单位账户,在教育局监督下用于本校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