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工作服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服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
【优选】工作服的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服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1
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民办非单位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成一个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民办非单位单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推举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三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点窜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职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职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卖力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办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六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事情,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七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诉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列席,能够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列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需载明授权范围。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停止。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铛铛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列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署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导致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义务。但经证实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义务。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本单位主任对理事会卖力,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施行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职内设机构卖力人。本单位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第十三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推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施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经由过程,方为有用。
二、财务办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财务事情必需严厉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管帐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机关监视办理,坚持开支合理、勤俭节省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第二条做好收取费用的事情。膏火按物价部分的审定标准执行。
第三条本单位经费使用范围:
1、办公费及差旅费;
2、召开会议或者举行活动的经费;
3、友好往来活动经费;
4、举办刊物、编印书籍所需的稿费、编辑费、印刷费等;
5、事情人员工资及福利开支;
6、设备添臵费;
7、开展其他活动必要的经费。
第四条本单位坚持民主理财。日常财务办来由主任卖力,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管帐人员,建立财务收支帐目,管帐、出纳必需分设。经费收支情形,每一年向理事会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报告。5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须经理事会批准方可施行。
三、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参加工会组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
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五条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盖章,双方各执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律不录用。对录用的员工,单位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第十条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天(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六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各执一份。单位调整员工的岗位与职务的,应取得员工同意的书面文件。第十二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求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诉员工,并在30天内从头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单位提前30天书面告诉员工。
第八条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告诉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缘故原由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单位对停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比武续之日起15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停止(解除)劳动关系告诉单》。单位不得在档案中捏造或添加对员工再就业不利的内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第十一条单位施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5)天,天天×(8)小时事情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十二条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单位按照生产经营需求,经与员工协商能够依法耽误日事情时间和安排员工苏息日加班,普通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缘故原由确需耽误事情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耽误事情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单位应当保存有关协商的书面材料。
第十三条员工自愿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表,并于加班前交部门主管审批。未经报备核准,员工不得私自加班加点,违者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劳动考勤制度,记载员工出勤情形,并对加班进行工时统计,每月×日与员工核对并签字确认,且保存×年(不少于二年)。
第十五条员工因公外出,没法考勤时,需由部分主管补签证实,并交人力资源部分备案及批改考勤记录。第二十四条员工必需在单位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在事情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离事情岗位。
第十六条单位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七条假期规定
1、法定假(共11天)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2、带薪年假。员工连续事情满12个月的可申请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期限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为10天,20年以上为15天
3、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婚假10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和兄弟姐妹死亡,享受有薪假3天。
5、产假(员工吻合计划生养规定的生养,享受产假)。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105天难产增长1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长产假15天。
4、考勤办理制度
为了加强单位员工管理,根据理事会决议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工作岗位,如需外出,需报主任同意。
一、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战书14:00——18:00。
二、考勤
1.员工上下班迟到一次罚款20元,月累计超过三次者,调离工作岗位或者辞退。
2.无故旷工、无请假手续,依照旷工天工资3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辞退,造成严重后果者自负。
3.员工打卡记录月度无记录2次以上(含),书写未打卡申明,超过2次者依照旷工计算。
4.如发现员工代替打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三、事假
员工确因事请假,需提供书面请假单,经主任批准方可生效。
四、病假
员工抱病需求治疗,需持有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实,方可办理病假手续。
五、婚假
严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六、工伤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七、丧假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八、产假
严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九、旷工
旷工一次扣除天工资3倍处罚。月旷工累计2次以上,立即辞退。
十、员工上班违纪
员工上班期间,发现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聊天、玩手机、看电影、睡觉、打游戏、打牌等)一次罚款50元,月累计超过2次者,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辞退。
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要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第三条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无火灾、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第四条开展大型活动或举办大型会议应及时提前上报并严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对本单位事情人员应进行常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增强事情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提防意识。
六、档案管理制度
社会事情服务中心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基本息档案、社会事情服务中心开展活动材料和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一、各类档案请求
1、会议记录:办公室秘书要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内部会议、理事长会议、监事会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秘书记录并整理,以供工作评估及存档备案;
2、息档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档案、通讯录都交由办公室秘书存档;
3、活动材料:组织活动前,应填写《活动事情联系表》,经相关领导指示核准前方可举行活动。《活动事情联系表》一式一份,活动竣事后,办公室秘书持《活动事情联系表》和活动经费花费的在活动竣事一个月内完成经费报销事情,相关资料由秘书留底保管以备日后统计与核实。
4、随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资料,秘书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所需表格、材料做好登记与管理。
二、档案的收集
关于服务中心的各类资料,秘书应严肃对待归档工作,并做相关记录。完成后单位负责人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若出现问题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档案日常管理
任何部门所有文档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上交,一切非统一格式文档由秘书退回重交。秘书负责整理档案资料柜,其他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动。
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各类印章的制发、使用、缴销、变更和保管等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各类印章是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重要凭证和标志。
第二章印章分类与办理
第三条单位的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内设部门印章等。
第四条单位办公室是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单位各类印章的制发、登记、启用、缴销、变更。
第五条印章办理应设专管人员,专管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事情当真、作风严谨、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印章专管人员的确定和变更应得到单位卖力人的同意。
第三章印章刻制、启用、缴销与变更
第六条单位各类公章由办公室按照国家和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有关规定刻制并备案。刻制各类印章的材料、规格、样式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七条单位内设部分印章、财务专用章等公章由办公室发告诉后正式启用、撤销、变更,启用、撤销、变更印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印模应归档,永久保存。
第八条各类印章停用后,各单位或部分应在印章停用之日起三个事情日内交院办,并办理交接办续,留下印模归档后予以烧毁。更换新印章时应依照程序从头办理印章的制发与启用手续。
第四章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九条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安全,维护单位和部门利益。
第十条除单位公章、法人章和合同专用章外,其他印章均不得在具有法人单位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文件等材料上使用。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地点限印章保管部门的办公场所内,不得擅自将其带出使用。特殊情况必须带出使用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专人陪同监督用印。
第十二条印章使用要严厉遵守使用规定。各类印章一律不准在空白材料上使用。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十三条单位印章使用应按照相应流程,除内设部门印章外均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印使用申请单》上需清楚填写主致单位、材料名称、经办人、用印份数、用印时间等,并由办公室和单位负责人签批。
第十四条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授权,并将书面授权文件提交印章管理所在部门备案。书面授权文件应包括被授权人、授权事由、权限、期限等内容。
第十五条在紧急情况下,如负责签批的单位负责人无法签署《印章使用申请单》,但不立刻加盖印章将会延误事项或产生不利的重大后果,可由负责人口头通知印章管理所在部门用印。经办人有责任在用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印章管理所在部门补交该事由的《印章使用申请单》。
第十六条如用印材料更改需求从头用印,原则上应提交新的《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由单位卖力人签批。
第十七条《印章使用通知单》应妥善保管,定期存档。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颁发时间20xx年8月1日。
八、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情况承诺
1、建立良好的服务情况,各办公室要保持整洁有序、干净明亮的事情情况,办公室上不得放置与事情无关的事物,社工不得从事与事情无关的事件。
2、提供整洁、卫生、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设立咨询台,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导办。
3、窗口及公共区域整洁有序,配置苏息区和配套服务设施。
二、社工服务礼节承诺
1、坚守社工基本价值观和服务理念。
2、提供良好的服务秩序,社工严格执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当真执行社工服务标准,社工着装标准、立场可亲、举止文明、服务热情,使用规矩用语,并使用普通话。
三、社工服务规范承诺
1、切实执行各种规定,规范业务运作。
2、当真落实首问义务制、限时办结制、特殊对象上门服务制。
3、书写的表格、材料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四、社工服务效率承诺
1、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2
1、职员统一工作服的使用与管理,均以本规定为准。保安等特殊工种所用制服的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2、本规定中的.制服,是指在公司业务中穿着的由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3、制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其穿用时间分别为: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
4、除特殊场合外,职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职工穿用制服的责任。
5、 遵守事项: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不得典卖、转借制服。制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制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报告主管上级。如制服出现由人为原因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由制服持有人全额赔偿损失。
6、制服配发一人一套,分夏装和冬装两式。
7、制服的配发期间原则上为一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制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例。反之,到换发期,制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8、新职工从正式上班起,配发制服。职工更换制服时,应填写《制服申请表》,与旧制服同时经主管上级交办公室。
9、下列情况下,职工须交还制服。离职。辞退
10、 制服管理。职工对配发的制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尽量减少制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制服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11、制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或部分赔偿。
12、食堂人员的制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13、如有必要,对临时工的制服配发,适用于以上规定。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3
1、管理范围
包括员工工作服的制作、领用、更换及着装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设立“服装管理员”具体负责员工工作服装的管理工作。
2、服装制作
2.1服装分类
员工工作服分四类:即“职员服装”(指办公室人员和管理人员)、“工员服装”(司机、配送员、物流员工、厨师、清洁工、保安人员)“销售人员服装”(销售人员)“活动服装”(指工会活动时的运动服、旅游服、促销广告衫等)。
2.2制作计划
“职员服装”、“工员服装” “销售人员服装”由人事行政部拟定计划;“活动服装”由活动主办部门拟定计划;所有服装制作计划需报行政副总、总经理审批后,交服装管理员安排厂家制作。
2.3款式设计
2.3.1人事行政部职责
服装管理员负责与服装制作厂家联络,了解面料、款式、价格等信息,根据我方要求选择2-3家符合要求的厂家服装设计师提供2-3套设计样稿。服装管理员将设计样稿交人事行政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对服装样稿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再将征求意见汇总后与厂家再次沟通,要求厂家根据我方意见再次出具设计样稿以满足我方要求。
2.4加制申请
服装管理员负责随时掌握工作服库存情况,对工员服装和生产服装要合理控制库存。新员工所需的职员服装,待新员工转正后,由服装管理员提出申请,填写“物品制作申请单”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加制申请尽可能为多套服装集中提出,公司统一采购时间为夏装4月1日,冬装9月1日。
2.5合同签订
人事行政部经理与服装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包括确定的面料、款式、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违约责任等。具体要求见《合同管理制度》。
2.6制作跟踪
服装管理员负责对服装的款式、面料的质量、做工的精细等进行监督跟踪;
2.7服装验收
工作服制作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验收。符合要求,服装管理员填写一式两联“采购物品检验单”并签名,人事行政部经理在检验单上签名后,第一联存根联(白联)由服装管理员留存,做服装台账登记凭证,第二联财务联(红联),与服装结算发票一起交财务部做记账凭证。
3、服装保管
3.1建立台账
服装管理员将员工服装分“职员服装”、“工员服装”、“销售人员服装”、“活动服装”四类,根据分类建立“员工工作服装库存台账”,根据“采购物品检验单”记服装库存增加,根据“服装领用登记本”记服装库存减少。
3.2库存保管
服装管理员将尚未发放的服装统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装的房间和箱柜保持干净,要求没有异物及灰尘,以防污染服装。服装管理员定期进行消毒灭菌,同时放置樟脑丸,注意防虫、防鼠、防潮。服装发放后由领用人自行保管,领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未经人事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改动工作服大小。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行清洗或修补。清洗服装时,避免用碱性较大的洗衣粉。合成纤维类面料遇水温过高时,会出现收缩、发粘和表面皱巴等,不得用高于30℃的水温洗涤。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干,对于衬衣衬裤可以平整叠起来存放,对于外衣外裤要用大小合适的衣架裤架将其挂起。悬挂时要把服装摆正,防止变形,衣架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可乱堆乱放。
3.3服装报损
3.3.1自管服装
对于员工自行保管的超过使用期限且严重磨损以至无法使用的工作服装,由领用人申请报废,服装管理员检验无误后填写“财产减损单”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后,服装管理员将需报废的服装收回,发放新服装并在“服装领用登记本”上注明,领用人签名。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对于未超过使用期限因员工保管不善导致工作服无法使用或使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后,由服装管理员强制收回报损,发放新服装并在“服装领用登记本”上注明,领用人签名,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将“财产减损单”财务联交财务部按服装原价从领用员工工资中扣除。
3.3.2库存服装
服装管理员每半年清理一次库存服装,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服装提出处理意见,报人事行政部部长审核、行政副总审批后进行处理。对于确需报废的服装,服装管理员填写“财产减损单”报人事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做报废处理。服装管理员凭“财产减损单”在台账内作减损登记。
4、服装领用
4.1领用手续
新进员工将“试用员工派遣单”交服装管理员办理当季服装的领用手续(试用职员不领用工作装);转正员工凭“转正派遣单”到服装管理员办理所有工装的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审核符合要求后,办理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4.2工员转职员
上岗前2天,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将“工员服装”交服装管理员,办理工员服装注销手续后,再办理“职员服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检查交回的工员服装是否数量相符、完好无损,检查符合要求后在“服装领用登记本”备注栏内办理注销手续,否则,领用人必须折价赔偿后方可办理。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职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4.3职员转工员
原职员装不需退回。领用人凭“人员异动通知单”到综合部办理工员装领用手续。服装管理员将发放的“工员服装”明细登记到“服装领用登记本”上,领用人签名。
5、着装要求
按公司规定的统一着装时间、要求着工作装上班;大型活动或其他要求统一着装时应着工作装。要求所着工作服整洁有形,充分体现公司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换装时间夏装5月1日之后,冬装10月1日之后。如因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调整。
5.1公司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5.2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洁整齐干净,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5.3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着)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5.5工作时间男员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女员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5.6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制服若有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须重新申请工作服上报人事行政部,费用
则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6、费用核算
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6.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者,离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6.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离职时,收取服装50%费用。
6.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7、监督考核
7.1服装管理员对员工的着装和服装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长对服装管理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填写“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7.2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7.3工作时间不着工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乐捐50元/次。
7.4该部门负责人乐捐100元。
7.5乐捐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乐捐款全部作为公司工会费用。
7.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
8.相关记录
8.1物品
制作申请单
8.2试用员工派遣单
8.3服装领用登记本
8.4转正派遣单
8.5人员异动通知单
8.6离职手续办理单
8.7财产报废申请单
8.8平时(现场)检查考核记分表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4
公司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检查等。
第二条: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还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的制定、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资材仓库负责公司工作服的保管、发放。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保安员)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夏季(元/总套)冬季(元/总套)
一般员工工作服费用:150元200元以内。
基层干部(领班、主管)200元300元以内。
经理工作服费用:300元500元以内。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
2、仓库管理员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采购专员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采购专员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仓库保管。
4、采购专员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门统一到资材仓库领取,仓管员要按照人事部的要求如数发放,第六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按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具体详见下〈表一〉。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总经办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保安部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由资材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五条:工作服折旧分类(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计算)
工作3个月内(含)工作3-6个月(含)6个月以上。
两套新的服装两套的30%两套的20%。
少件、丢失、破损、带走不还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着装的要求
1、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着装。公司举行重大活动要求统一着装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2、员工着装要整洁,并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第八条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总经办负责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具体参见《牧歌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未尽事宜由总经办负责修订。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5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将发给每一位员工统一的适合每个员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间每位员工都要穿着工作服来树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着工作服。
2、工作服分为春夏装工作服、秋冬装工作服。在不同的季节员工穿戴该季节统一的服装。
3、如在实习期未结束或结束后便离职的员工,将在离职前将工作服统一再归还人事部,如有折损或者不按程序归还,则按成本价扣回。如果在公司劳动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将工作服交还给人事部,如有折损或不按程序归还,按成本价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如若离职,工作服可自行带回处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发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发放。如果在做功过程中因意外,或者时间久工作服发生磨损,职员根据公司要求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员工因自己原因损坏,向公司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将以员工价发给员工新的服装。
5、严禁职员在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轻微损坏,可由员工自行缝补或者交给公司后勤人员进行缝补。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务,员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体现我公司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6、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一定要按时督促、监督自己的员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我公司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如果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按公司要求进行处分。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6
为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中心工作服装的管理,延长工作服装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3、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员工工作服装的使用正常损耗期为两年,两年后服务中心据损耗情况确定服装的更换。
3.2工作服装的第一管理责任人为其使用人。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随季节和天气的变化统一更换。换季时工装调换,使用人将清洗干净、叠放整齐的交给指定服装管理员。
3.3工作服装只限于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穿着,除清洗和修补外,不得带出工作地点。
3.4工作服装应保持清洁,若有损坏需及时修补,员工不得任意改变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对于工服丢失、不按要求穿着工服、严重污损工服的情况,除以重罚。
3.5员工在职两年内,工作期间造成的正常损耗由公司承担。
3.6在规定损耗期内,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人为破损、报废、遗失等情况,由员工个人承担采购新工服的全部费用。
3.7员工在离职时需办理工作服装交还手续,未办理手续者按遗失处理。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8
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企业形象塑造以及生产安全等多个方面。该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以维护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并保障作业安全。
内容概述:
1、 工作服的选购与发放:明确工作服的款式、颜色、材质标准,规定发放频率和更换条件。
2、 工作服的'穿着规定:详细描述何时何地应穿着工作服,以及对个人修饰的要求。
3、 工作服的清洁与保养:规定清洗频率、方法,以及破损处理流程。
4、 工作服的检查与考核:设定定期检查机制,与员工绩效挂钩。
5、 特殊工种的工作服要求:针对不同岗位的安全需求,设定特殊工作服的标准和使用规定。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9
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员工的工作安全、企业形象以及工作效率等多个方面。此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穿着工作服的行为,确保工作环境的整洁、安全和专业。
内容概述:
1、 工作服的选择与采购:明确工作服的种类、颜色、款式和质量标准,以及采购流程和供应商选择。
2、 分配与发放:规定工作服的分配方式、更换频率以及新入职员工的工作服发放程序。
3、 穿着规定:明确工作时间、场合必须穿着工作服,并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或外穿。
4、 清洁与保养:规定工作服的清洗频率、方法,以及损坏后的.报修和替换流程。
5、 监督与检查:设立定期检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6、 员工责任:强调员工对工作服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责任。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制服。
5、 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
8、所有员工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折旧
1、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70%交纳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
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员工午休、外出会客或办事,都须穿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七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八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保持干净。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11
员工工作服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服的采购:因此工作服要分开来做,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工作服的采购计划并向上一级请示审批后方后采购;
(2)工作服的发放:新来员工工作时间满一个星期后方可以领取工作服,新来员工一律要求领取两套换洗,老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领取工作服,每天发出的'工作服做好登记记录并要求员工签名确认;
(3)工作服发放统计:每个月初做好上个月发放工作服的统计表,以便计算工资。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12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工作服种类季节使用人穿着时间归属权备注
夏装/冬装工作服2套/2套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员工离职后归还
接待服2套/1套行政、内勤人员,客户来访接待公司统一管理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批后颁行。
工作服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构社会工作项目的管理,根据社会工作理论要求和本机构实际,结合其他工作项目管理的要求和经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社工应恪守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真诚、同理同感、尊重接纳,向社区提供最需要最及时的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或者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条立项和申请
需求调查:立项前需开展需求调查,收集服务对象的需求、意见和建议。
项目设计: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进行项目设计,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实施背景和理论支持,确定项目实施的长期目标和阶段目标,在实施区域、周期、服务对象、实施方式、具体活动内容、实施频率、项目成本和效益目标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划,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人员,制定《项目计划书》。
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具体的社会工作方法,原则上一个项目应综合运用社工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法。
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有需要的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第四条项目的启动与实施
项目确定实施后,应尽快由相关人员尽快组织实施。由项目具体执行人制定项目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应严格按《项目计划书》各项内容编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相适应的项目宣传,采用多种途径扩大影响力,提高公众对项目的'认识和信心。
为项目配备必要的、能力相适应的人员(含志愿者),对相关人员开展必要的培训。
严格按《项目计划书》和《项目推进计划》实施项目活动,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应书面说明更改原因和新的计划,报项目督导和机构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实施中,应密切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如发现对象需求改变或与项目设计时不符的,须根据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并报请项目督导和机构负责人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每次开展项目活动,应编制相应的活动计划,活动完成后2日内编写活动简报,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
做好项目结束的相关工作:与服务对象、协作方展开沟通,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反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
第五条项目的控制
项目执行人应按月对照《项目计划书》和《项目推进计划》进行检查,如发现遗漏项目,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按机构项目督导制度,按月进行项目督导,对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目标进行检查,如项目重点活动进行现场督查,如发现偏差,应提出督导意见,项目执行人应根据督导意见做出说明或采取调整工作方法,以期达到项目目标。
机构应定期考核项目执行人工作,督促项目执行人及相应工作人员按项目计划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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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工作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二、工作服配发原则。
1、除经理级别(含副经理)外,其他员工的工作服由员工自费,公司统一购买。
2、外套工作服(含领带、领结)全部由公司出资统一购买。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使用一年以上的'员工不承担工服费用,但使用未满一年的,则员工离职时扣除其工作服全部成本费用。
4、人事部有对工作服制度执行的监督权、审批权。
5、夏季(元/套)冬季(元/套)
一般员工工作服费用:100元以内150元以内
基层干部(领班、主管)150元以内300元以内
经理工作服费用:200元以内500元以内
三、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责。
3、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赔偿。
四、遵守事项。
1、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2、工作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上报部门经理。
3、工作服配发一人二套,分夏装和冬装两款。
4、工作服配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5、新员工从正式上岗,试用期起部门方可配发工作服。
6、部门申请更换工作服时应填写《工服报批申请表》。
7、工作服使用未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其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使用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须交还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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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服务是指在盾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倡导和支持下,从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组建以服务领域为为片区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
第三条志愿者是在本机构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由“中心”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的职责:在“中心”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志愿者服务工作组必须具备“八个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中心”标识〉;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服务工作组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6周岁以上的个人,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章程,履行加入工作组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
申请→登记、实习→评估→宣誓、吸纳
第十条志愿者工号管理
志愿者的工号由6位数字组成,前2位数字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编号,例如工号“121001”表示20xx年度编号为1001的志愿者。出于激励志愿者的目的,我们保留每年度的前100位编号,用来授予表现优秀的志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二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长着关爱服务、家庭综合服务、青少年及少年服务、残障康复服务、社区文化建设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工作组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四条志愿者工作组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志愿者督导工作
第十五条督导内容
(一)在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同时,定期对志愿者进行个别或小组的督导,了解志愿服务开展的进程,并了解志愿者在此过程当中的工作表现,从而及时调整志愿服务的岗位和内容,努力使志愿服务得到持续的改善;
(二)增强志愿者对自己所开展服务的`了解,并使他们对志愿者队伍产生认同和归属感,并在担任志愿者的同时享有被支持和被重视的感觉;督导与志愿者一起,共同探讨志愿者在服务过程当中遇到的困难或困惑,摸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也一起分享工作开展的经验,适时向志愿者提供培训的机会,并为其提供工作意见,帮助他们提高服务的水平;
第十六条督导方式
督导的方法主要包括督导员制度、督导后讨论制度、现场督导制度。
(1)督导员制度:通过专人负责的方式,了解志愿者的个体需要,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督导;
(2)督导后讨论制度:采用小组形式,共同讨论大家遇到的共性问题,同时督促整体服务开展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跟进;
(3)现场督导制度:即督导参与到志愿服务当中,观察志愿者在服务过程当中的表现,即时提出改善工作的建议,并在志愿者遇到困难时及时地对其提供支持或辅导;
开展培训,从而定期地强化志愿者的价值观,并提升服务的技巧。
第六章志愿者年度复核制度
第十七条每年年底,志愿者工作部对本年度还在进行志愿者服务的志愿者采取复核登记制度,保证所有注册志愿者都能够保持联系,对于长期不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根据要求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第七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八条“中心”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九条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中心”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十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一)志愿者考核评估推行星级制,共分五级。服务时数累计达100小时者为一星级志愿者,累计达200小时者为二星级志愿者,以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为五星级志愿者。
(二)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三)工作组将向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四)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五)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第八章志愿者退出制度
第二十一条对于以下情况者,取消其成为正式志愿者的资格: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各项制度,经常迟到、早退、缺席,没完成志愿工时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志工部管理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泄露志愿者个人资料,把志愿者个人信息资料介绍给他人或索取回扣、索取介绍费的;
6、散布谣言,损坏志愿者形象,破坏分裂工作组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与修改权归服务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