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产生与发展

时间:
管理员
分享
标签: 公文 产生

管理员

摘要:

公文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现存最早的公文是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卜辞。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公文的产生与发展,欢迎阅读。  一、公文的产生  迄今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文章,就是公文。  从1898年起,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安阳小屯殷墟遗址等地陆续出土大量刻有文字的甲骨,到目前……

公文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现存最早的公文是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卜辞。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公文的产生与发展,欢迎阅读。

  一、公文的产生

  迄今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文章,就是公文。

  从1898年起,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安阳小屯殷墟遗址等地陆续出土大量刻有文字的甲骨,到目前为止,数量已逾十万片。这就是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甲骨文”。“甲”是指龟甲,“骨”是牛骨或鹿骨,甲骨文就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又叫甲骨刻辞。甲骨文是商代王室进行占卜时所作的简短记录,短的仅数字,长的也不过百余字,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原始性的文章。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文字起源于劳动,文章和文学也是起源于劳动。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具有实用价值的文章和具有审美价值的文学相比,实用文的诞生明显早于文学。实用文的诞生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在漫长的生产劳动过程中,人的思维逐渐得以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也逐渐增多,于是人们便创造出一些符号以便进行交流,这些符号就是早期的文字。而文字的诞生为文章的产生打下了基础。二是人类的集体劳作需要协调、组织、指挥,而这一切缺少人类思维的固化物——文章,是很难实现的,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推动力,使应用文的产生成为一种必然。

  据学者考证,甲骨文主要是用来占卜的。当时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不可能有科学的认识,总认为冥冥之中有凌架于万物之上的神,是他们主宰着事物的发生发展 、生死存亡。于是,遇事总要用占卜的方式来预测一下吉凶祸福,由身兼史官和巫师双重身份的人在甲骨上用刻辞予以记载。就已发现的这些甲骨文来说,其内容涉及世系、气候、食货、征伐、畋猎等多方面。甲骨文是埋在地下的殷代王室的档案,用现在的眼光看,大部分都是公务文书。

  商周时代盛行在青铜器上铸刻文字,这就是我们常与甲骨文并称的“钟鼎文”。钟鼎文有的用来记载统治者的制度法令,有的记载统治者的文德武功,还有的记载贵族之间的商务活动,多数属于公文的范畴。不过,其中也有一些属于私人之间用于物质交换的契约,虽还是应用文,已不能归入公文范畴了。

  我国最早的文章总集《尚书》,所收录的文章多数也是公文。《尚书》中的文章,分为六种体式:典、谟、训、诰、誓、命。其中,“典”用于记述典章制度,“谟”是议政的策论,“训”是进行教诲开导的论说文,“诰”是进行训诫的文告,“誓”是军队出征的誓词,“ 命”是君主的命令和诏书。这些文体,跟现代的命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报、报告等,都有一些近似之处。

  从以上介绍可见,在文字的草创时期,公文就已经产生了。在所有的文体中,公文可以算是最古老的。《周易·系辞》也可以证明这一点:“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

  二、公文的发展

  到了秦代,公文从文类到体式都得以充分的发展。秦始皇在李斯的`辅佐下,建立了第一代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他们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实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措施。李斯等人为了提高公文的办事效率和可靠程度,还制定了现在仍在沿用的“ 抬头”、“用印”等制度,这标志着公文在当时已经相当成熟。

  汉代的公文体式主要有书、议、策、论、疏、诏、制、敕、章、奏、表等等,其中,皇帝对臣下使用的文体主要是诏、制、策、敕,臣下对皇上则主要用章、奏、表、议等,已有了大致固定的下行文和上行文的区分。同时,在表达上和结构上,也有了一些相对固定的格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公文还产生了一些流传后世的名篇,如贾谊的《陈政事疏》、《 论积贮疏》,晁错的《论贵粟疏》,司马相如的《上书谏猎》等。

  汉以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公文无论从写作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看,都有明显的发展进步。主要代表人物首推曹操、曹丕父子。曹操亲自动手写过不少公文,代表作有《让县自明本志令》、《求贤令》、《求逸才令》、《慎行令》、《修学令》、《请增封荀?表》等。曹丕则不仅亲自撰写公文,还推出了有关公文写作的理论专着《典论·论文》。他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应该主要是指公文而言。他还把文章体式分为“四科八体”,并指出它们各自的特点:“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其中的奏、议、书 、论、铭、诔都是应用文,多数都可作为公文体式。只有后两种是文学作品的体裁。

  唐宋时代更是中国古代公文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这个时期出现了中国文化史上著名的“唐宋散文八大家”,涌现的名篇更是数不胜数。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十渐不克终疏》,陆贽的《奉天请罢琼林二库状》、《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十事》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出于八大家之手的名篇则更多:韩愈的《论佛骨表》、柳宗元的《上枢密韩太尉书》、欧阳修的《朋党论》、《与高司谏书》,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苏轼的《为政之宽严》、《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札子》等,不胜枚举。

  元明清时期,在应用文研究方面渐趋深入,明代吴纳的《文章辨体》,徐师曾的《文体明辨》,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刘熙载的《艺概·文概》等,都是影响广泛的文章学专着,其中对公文的各种体式论之甚详。

  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颁布了第一个现代公文程式条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也很快有了自己的公文体式,瞿秋白还于1931年起草了《文件处理办法》。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了《新公文程式》。建国后,政务院于1951年就发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以后多次修改,一直发展到目前所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的起源与演变

  1.处理或联系公务的文件。

  汉 荀悦 《汉纪·武帝纪一》:"苞苴盈於门庭,聘问交於道路,书记繁於公文,私务众於官事。"

  《三国志·魏志·赵俨传》:"辄白 曹公 ,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

  《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径来 湖南 潭州府 ,下了公文,同来寻 崔宁 和 秀秀 。"

  清 李渔 《奈何天·密筹》:"﹝内高声禀介﹞ 湖广 宣抚使衙门,有公文投进。"

  柳青 《铜墙铁壁》第六章:"'昨黑夜堡里来了公文。' 二木匠 站在坡上说。"

  2.复姓。 春秋 时有 公文氏 。

  见《左传·哀公十四年》。

  应用文体

  公文属于科学文章中的应用文体。

  应用文是非常庞大的文章类群。私人信件、留条一类的短文,都属于应用文。而公文则是应用文中特殊规范的一种。从把握公文这一事物本质、并从确定公文在应用文的坐标以及辨别公文自身种类等角度出发,对公文进行准确的定义是必要的。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来办理公务、有一定格式的应用文。公文办理公务,就是以文字的形式实施管理。公务,应该包括内务即内部管理和外务即处理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公务还分为政务和事务:政务是社会组织领导所主管的人员安排和组织发展的大事;事务是社会组织全体成员从事的业务性、日常性的工作。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公文发展史

  一、历史进程

  萌芽于黄帝时期,秦汉时期得到了发展,到唐宋时期逐渐成熟,到元明清时期趋于短暂稳定,由于历史因素,民国时期产生了变革,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相继颁布了《公文暂行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公文处理才趋于稳定和完善。

  二、各历史阶段的公文形式

  1、秦汉时期

  秦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

  秦朝在公文的字体、文种、格式、收发传递等方面都做了统一和规定。

  第一次规定了下行文和上行文的使用规范:

  下行文有“制”、“诏”、“策”、“诫”;

  上行文有“章”、“表”、“议”、“书”等。

  汉代及后几个朝代公文基本沿用秦代的公文制度。

  2、唐宋时期

  公文发展逐渐成熟:

  帝王使用的下行文有“册(策)”、“制”、“敕”、“旨”、“诰书”;

  官府使用的下行文有“符”、“帖”;

  上行文有“书”、“呈”、“章”、“表”、“题”、“状”等。

  同时出现了平行文“关”、“刺”、“移”等。

  3、元明清时期

  公文的类别与体式基本是沿用唐宋时期的做法:

  官府上行文主要有“咨呈”、“呈状”、“申状”、“牒上折”等

  下行文主要有“制书”、“命”、“诏令”、“批答”、“黄牒”、“下帖”等

  平行文有“咨文”、“平关”、“平牒”、“札子”、“解牒”、“移会”等。

  4、民国时期

  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公布了新的公文程式:

  规定公文文种为“令”、“布告”、“状”、“咨”、“公函”、“呈”、“批”七种,这是一次公文名称的革命,但公文内容仍用文言文。

  北洋政府 1927 年改公文文种为 10个:即“令”、“通告”、“训令”、“指令”、“委状”、“呈”、“咨”、“咨呈”、“公函”和“批答”。

  1928年取消“咨呈”和“状”,改“通告”为“布告”。

  至此,国民党政府的公文就大体稳定了。

  5、新中国成立后

  第一、1950年12月,政务院秘书厅发布《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公文种类为8类10种:1、函;2 、令;3 、决定;4、指示;5、报告、签报;6、批复;7、布告;8 、通报、通知。

  第二、1987年2月,国办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种类为10类15种,即:1、命令(令)、指令;2 、决定、决议;3 、指示;4、布告、公告、通告;5、通知;6、通报;7、报告、请示;8、批复;9、函;10、会议纪要。

  第三、2012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将党政机关公文文种合并统一为15种:1、决议;2、决定;3、命令(令);4、公报;5、公告;6、通告;7、意见;8、通知;9、通报;10、报告;11、请示;12、批复;13、议案;14、函;15、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