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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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精选21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精选2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精选21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精选2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

  20xx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2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校长)

  副组长:XXXXX(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3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4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和维修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负责人:

  1.国资中心冬季供暖值班电话

  白天:(座机)夜间:(座机)

  2.地热供暖学校:机房设备及空调末端设备供暖期间如出现故障请联系地热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

  3.供暖抢修大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校区维修组长谢立和组织供暖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通知校区总务主管(李志勇),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

  (三)应急保障措施

  1.电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联系教委国资中心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5

  公司运营保障部承担广大热用户供热服务,承担管网热力站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20xx年度计划供热面积100——150万平方米。为确保供热生产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事故扩大化,及时将事故范围控制的初级阶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供热运行期内设备及管网生产运行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范围的扩大,及时恢复供热,根据“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运营保障部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其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技术专责、各运营班长、安装维保企业

  三、物资保障

  1、设备及物资配置:

  车辆:全部抢修车辆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设施:潜水泵2台单相汽油发电机1台四芯电缆200米铁锨2把洋镐2把电焊机1套氧气乙炔1套医用氧气瓶1套有害气体检测仪1套鼓风机1个抢修挡板和路锥安全警示标志若干

  物资:常规阀门、法兰、螺栓、垫子等材料若干。

  2、资金保障:

  为应对其它意外状况,备应急储备金2000元。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大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或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或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各运营班长、技术专责

  抢修人员:管工2名、焊工1名、电工1名及安装维保单位

  当此类大型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保部部长,运保部长上报总工程师。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行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分公司调度室,由运保部值班长上报公司调度室。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技术专责、维修人员、抢修车辆工具等。

  3、正(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若非重大故障有运保部部长和技术专责组织在2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维人员实施,技术专责到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维修队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运保部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或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且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报公司领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且故障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的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可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后,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恢复供热后,通知综合室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保部技术专责组织成员进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及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且管道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技术专责、运营班长

  配合负责人:维修人员及安装维保单位

  抢修人员:管工一名、焊工一名、电工一名、其他2名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营部部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营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运营班长上报公司当班值长。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正(副)总指挥在2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运保部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组织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技术专责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运营部长组织维修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

  4、各运营班长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片区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事故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三)小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二次网及用户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保障部技术专责

  配合负责人:运营班长

  抢修人员:管道工、维修支援人员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片区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片区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综合室保障部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技术专责自接到(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副指挥审批,同意后交运营值班长实施,并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运营值班长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二次网一般故障在12-24小时之内恢复,用户室内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时之内帮助解决。维修人员在接到副总指挥出现事故的通知后,组织人力物力支援片区实施抢修。

  5、抢修过程中,运营值班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副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运营值班长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运营值班长上报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是否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处理预案:

  当出现客观停水、停电或热源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用户保障部部长陈静平

  执行负责人:事故当班值班长、保障部技术专责

  此类故障发生后,由当班值班长起草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用户。

  1、因热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断供热的,以电视公告方式告知用户,由运营保障部在8小时之内办理。

  2、大面积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8小时之内办理。

  3、大面积停电、停水不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4小时之内办理。

  4、小面积停电、停水,运营保障部长在4小时之内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通知用户,或在2小时之内电话告知各小区物业。

  五、注意事项

  1、各运营班长和维修人员应在平常保证抢修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抢修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恢复供热。在抢修过程中做好现场的围护、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自事故发生到恢复供热,指挥部成员应做好记录,保证资料完整。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职责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7560003(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7560530(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五、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七、预案管理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8

  总则:

  为及时应对厂外蒸汽和高温水供热管网以及直管站突发的重大故障和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抢修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抢修指令后1小时内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2小时内主要人力和机械到达现场;3小时内展开应急抢修工作。

  应急启动:供热期间生产部加强巡检,发现情况要及时汇报,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确认故障情况,一旦发生重大故障立即启动本预案。

  抢修单位:供热公司负责应急抢修的指挥和组织实施等;检修公司负责落实施工队伍、机械、装备等;厂调度部和运行分场负责厂内的相应的操作和配合等。

  应急抢修:应急抢修一旦启动,供热公司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抢修方案、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各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不讲困难、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迅速投入,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抢修任务恢复供热,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和负面影响。

  主要抢修内容如下:

  一、管网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的重大故障。

  1.高温水或蒸汽管网补偿器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2.主要阀门发生重大问题,无法正常操作或阀门破裂发生重大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3.供热管道破裂发生泄漏,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

  4.直管换热站或二级管网设备突发严重故障或严重隐患、异常等,造成机组停运或无法对用户正常供暖。

  5.发生其它重大故障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失、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供热等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二、供热公司应急抢修组织

  1、总指挥:副总经理

  职责:全面组织和领导应急抢修工作,协调和调度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工作和下达指令。对应急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总责,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2、土建指挥:供热专工兼工程建设部经理

  职责:制定土建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检修公司落实装备、物资、人力;协调周边关系、文明施工与赔偿等。

  3、安装指挥:供热专工兼安全培训员

  职责:制定安装抢修方案、技术要求、安全措施、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负责;及时联系厂内运行部进行相关操作、调整、配合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抢修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重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提出合理化方案和改进措施。

  4、土建施工负责人:土建专责

  职责:执行土建抢修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施工措施、恢复措施、文明施工等工作,对现场施工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机械、装备、材料、人力等。

  5、安装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部经理

  职责:执行安装抢修方案,落实备品备件、安全防护、施工措施、厂外操作等工作,对现场安全、进度、质量等具体负责;及时联系和调度公司的机具、器具、材料、人力等。

  三、人力机械配置

  检修公司负责落实具体施工单位和机械物资等准备工作,提供各负责人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畅通。接到应急指令后按要求组织实施展开抢修工作。

  四、相关安全措施

  1、防止人身伤亡

  1.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热机和电气)和《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做到“三不伤害”。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都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在井室内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

  1.3任何人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着装应符合安规规定。

  1.4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前4小时不得饮酒。

  1.5就地操作检查时,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由于栏杆不全、坑洞盖板不全,照明不足等造成的伤害。

  1.6现场检查、操作至少2人执行,做到相互提醒、监督,进入井室内检查操作时,井口至少有一名监护人。

  1.7进入阀门井工作前先通风、降温、排除有害气体;防止裸露部位高温烫伤;做好防护措施后在进行工作。

  2、防止误操作

  2.1为保证试运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指挥制度,执行人必须在接到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阀门。

  2.2人员操作时要注意力高度集中,着到“一站、二看、三动手”,禁止操作时不严肃的一切的行为。

  2.3所有机电设备的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机器设备,各种机械要强化保养,提高完好率,严禁带病运行。

  3、防止火灾

  3.1现场使用汽油、柴油机械时严防漏油发生,加油时应将机械停机,加油时附近不准有明火。

  3.2在有易燃物、管内、高处等处进行焊接和切割时,要有专人监护。

  3.3焊接现场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防止装置违章

  4.1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和警示牌,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2管沟开挖放坡符合标准要求,管沟边堆土要有防止塌方的措施。

  5、防止违章措施

  5.1焊接和切割工作要由具有上岗证的员工操作。

  5.2在井室内切割原管道时,注意做好通风措施,防止管道内存有有害气体伤人。

  5.3确保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

  5.4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已隔离、通风,并检查是否还有易燃气体。

  5.5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和切割。

  5.6在密闭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行灯,保持通风良好。

  5.7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5.7不准使用裸露的焊钳和电缆;焊机要接地接零,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6、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6.1管道或工件等吊装时,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2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6.3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4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6.5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6.6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6.7严禁在六级以上的风力时进行吊装作业。

  6.8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确保信号正确无误。

  6.9操作起重机的人员应接受过培训,应持证上岗。

  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7.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

  7.2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布置使用设专人管理。

  7.3各种机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书。严禁带故障运行,且不得超负荷运行。

  7.4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接零,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

  7.5各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现场配电箱(柜)应锁好。

  7.6操作前检查需使用的设备及导线是否完好,按规程操作。

  7.7电工绝缘安全用具、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安全警示牌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7.8应避免带电作业。作业前应将有关的电路开关、闸和其他电路控制设备断开并挂牌或上锁禁止闭合,必要时,应安排人员看守。

  7.9使用安全插座和漏电保护器,不准将电线踏在脚下。临时照明应有保护罩、不能用电线掉着灯泡。

  8、防腐保温施工安全措施

  8.1施工现场有害气体、粉尘不得超过允许含量极限并应设置排风设备;施工人员要站在上风处操作。

  8.2有接触防腐蚀材料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腐蚀工程的施工。

  8.3操作人员应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帽、防护眼镜、防尘防毒口罩、防护面具、急救氧气呼吸器、毛巾、肥皂及防护油膏等。

  9、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9.1必须按指定线路、指定地点、行驶速度行驶。

  9.2车辆机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9.3重型设备和车辆要有灭火器

  9.4载人车辆要有足够的座位和安全带。

  9.5开放式的车辆要有跌落防护。

  9.6重型机器工作范围内,只允许工作人员可以进入。

  9.7机器操作时距电线、高压线要在允许安全范围内。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9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略

  2、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5、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疏散引导组:

  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通讯联络组

  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救护安全组:

  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把各项消防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源。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0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市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城市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他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的保供次序,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

  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

  3.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市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个等级。

  1.Ⅳ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Ⅲ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

  3.Ⅱ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各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4.Ⅰ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同时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报告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主城区以外区域由当地政府和城燃企业执行各自保供限供应急方案。极端情况下,由市保供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城燃企业报送的供需信息及启动应急预案建议,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预案级别的建议后,报市保供工作组审批。应急响应指令经市保供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发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指挥协调。预案启动建议获得批准后,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应急等级发出相应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应急预案执行信息的发布工作。

  3.指令传导。各成员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提出具体应急组织实施意见,待市保供工作组作出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指令下达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措施,加强值班,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4.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并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5.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7时前将前一日16时至当日16时期间的应急工作日报(电子版、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周末和节假日仍需报送)。各城燃企业每日按要求报送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情况紧急时随时报送。

  6.响应终止。当天然气短缺或其他紧急情况得到缓解后,市保供工作组经研判做出停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决定,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立即向各成员单位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7.总结评估。各成员单位在每次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单位应急工作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检查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等),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

  8.监督检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应按照本预案的组织和调控原则,拟定本企业的处置响应预案,报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预案和各级预案内容,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4.应急响应结束后,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供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好评”的工作目标,以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供热需求

  热源单位要做足煤炭等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扩大煤灰库容,制定大气预警状态下的燃料存储及运输应急预案。燃气供热单位要科学计划、留有余量,确保燃气供应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和水平。

  发改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多签、多储、多疏、多增、多开、多减”的原则,确保燃气单位按需足额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量充足,满足应急调峰需求;确保天然气管输能力满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确保“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善,能够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电网负荷能够满足高峰时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及运行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提前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工作,10月25日前,城区集中供热完成对各换热站保压试水工作,农村“双代”户完成壁挂炉安全检修工作,同时强化产权单位自管热力站的监管,确保10月31日所有供热设备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供热热价监管工作,确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价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执行。县属各机关单位、垂直部门、驻正单位办公和商业采暖价格按县物价局部门核定的价格核算。垂直部门和驻正单位的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核算,换热站热价补贴,由本单位和上级部门解决(已移交热源企业管理的换热站除外)。多层建筑居民采暖热费,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计算;有电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计算;平房和单位建筑(包括二层以上)不存在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热费。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热隐患,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改善

  各供热单位对上一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检查供热设施,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供热隐患;特别是对今年进行供热设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热居民小区,要认真做好设备调试工作,避免因设备运行不畅影响用户供热效果;运行期间要安排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五)加强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供热服务水准

  供热单位、燃气单位以及相关物业单位要对负责供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24小时供暖热线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群众诉求,快速反馈处理相关问题。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六)充分发挥供热智能平台作用,确保提高供热管理水平

  各供热单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热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确保供热设施数据采集完善、居民小区室温采集全覆盖,供热期间指派专人盯守供热智能平台信息,及时掌控热源、热力站、热用户的运行状态,对预警信息、上级转办、督办交办、用户投诉等问题及时处置并反馈结果,提高隐患处置效率。

  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结合室外天气变化、智能平台监测、投诉问题和运行实际等情况,指导热源企业提前调整运行参数,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稳定达标。严禁供热单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

  (七)不断强化供热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石家庄市供热服务标准》的各项要求,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按照“谁建站、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分包责任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热源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各乡镇是供热工作责任主体。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村“双代”工作、新民居供热工作由各乡(镇)辖区负责;医院、学校等公服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防范。各供热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供热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备足额小区服务抢修人员,全力保障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强化应急抢修。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切实与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应急抢修队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重大突发爆管等事故能够快速及时处置。

  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热电联产热源企业要全面加强主、备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调试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热电联产热源应急保障相关措施。

  (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规程,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加强锅炉房、燃煤场、燃煤运输、压力管道维修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使用时间长、曾经出现过泄漏的管段,安排专人紧盯,严防死守,确保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各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无事故。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属地责任,排查乡村清洁取暖燃气安全问题,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对涉气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问题;燃气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农村燃气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安全用气知识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壁挂炉安全检查工作。

  (十)积极完善投诉处置制度,确保妥善解决供热问题

  各供热单位在小区显要位置张贴供热明白牌,公布供热咨询服务报修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群众投诉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单位报修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供热主管部门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结合室温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服务质量的供热单位予以处罚。

  供热主管部门成立投诉舆情小组,健全供热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对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防止小问题积成大矛盾。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把冬季供热这一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有力地做实、做细、做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群众供热服务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供热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民生问题,也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管供热违规行为,确保供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供热单位要转变观念,改善服务,以良好的供热质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热工作的督导调度,对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督办,建立供热日协调、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要不定期召开供热工作会议,加强联络协调,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供热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供暖不达标、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供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宣传供用热常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用热、安全用热。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2

  根据北京市教委召开自备燃气锅炉控制燃气用量的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北京市市委书记,市长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华北网燃气紧缺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为保证不受严重影响,望各单位以大局为重,做好宣传解释及控制燃气用量的工作,同舟共济,共渡难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特制定供暖用气紧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各部门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信息。

  四、压缩燃气用量方案:

  1、假期前: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公寓供暖方案。

  (1)分时段调整供暖温度,5:00至7:3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7:30至17:00降低供暖温度,17:00至23:00保持正常供暖温度,23:00至5:00降低供暖温度。

  (2)尽量保证正常供暖温度16℃的情况下,降低锅炉出水温度。

  (3)尽量保证学生公寓,居民区,幼儿园等重点供暖区域。

  (4)减少锅炉运行台数。

  (5)通过管线控制,并闭调整供暖外管路;降低办公用房,公共建筑,宾馆,商场,娱乐场所供暖温度。学生公寓在上课时间降低供暖温度。

  (6)食堂定时供餐,调整饭菜结构,减少用气量。

  (7)减少开水供应,洗澡次数。

  (8)加大巡视检修力度,杜绝跑,冒,滴,漏,降低供热补水量,减少浪费。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5000立方米比没有采取措施前的每日燃气使用量47800,降低2800立方米。

  2。假期内: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公寓供暖方案。

  (1)保证取暖设备不冻坏。

  (2)尽量保证居民区,幼儿园供暖温度16℃的情况下,降低锅炉出水温度。

  (3)进一步减少锅炉运行台数。

  (4)食堂定时供餐,减少用气量。

  (5)放假后将留校学生采取集中住宿方式,保证正常供暖。

  (6)加大巡视检修力度,杜绝跑,冒,滴,漏,降低供热补水量减少浪费。

  通过再次采取以上措施,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2800立方米,比假期前每日的燃气使用量45000立方米,再次降低2200立方米。

  五、通讯联系电话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城市供热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供热公司、中国联通司、中国移动。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供热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供热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

  联系电话: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预防机制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xxx;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x,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附则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供热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乐市行政区划内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主管部门。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市政府、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以上,25万㎡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相关单位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以上,5万㎡以下;

  (4)100万㎡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相关单位、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新乐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依据应急指挥部判定的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调、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市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市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省、石家庄市领导或工作组来新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

  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市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市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询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要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国家、省、石家庄市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和新乐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IV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II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II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新部队或石家庄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街道(乡镇)、村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市应急部门给予支援。

  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新乐凯源节能热力有限公司、新乐中燃翔科燃气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上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机关单位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市级应急供热燃料市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行业管理部门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城镇居民正常采暖供热,有效应对采暖供热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有序运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临汾市区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各县(市)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热或影响城市供热范围三分之一区域供热的特大突发性情况。

  ②供热管网重大破裂、锅炉爆炸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长:宣为民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韦明市建设局督查室主任

  刘连锁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经理

  冯强临汾河西电厂厂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2157001、2157100、12319。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供热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2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响应行动

  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询问出事地点、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建议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件状况及发生事件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协调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4.4信息发布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价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在应急响应结束一周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地点,由市、县政府指定专门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通讯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及供热企业通讯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建设局制定紧急情况下供热设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备案。供热企业储备的专用抢险车、工程车辆等常规设备要运行正常,铁锹、洋镐、钢丝绳、毛爪、绳子、撬杠、橇棍等抢险工具要储量充足。定期维护要安排专人值守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4队伍保障

  各供热企业按照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以事发地应急组织先期处置为主。

  7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城市供热应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6

  (一)突然挖断燃气煤气供热管线的防控措施

  1.施工前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查明走向,提前预控,及时与燃气、供热管线控制阀门的人员取得联系,确定万一突然挖断燃气煤气供热管线时的协助抢险措施。

  2.施工中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燃气、煤气、供热管线位置图组织施工,管线两侧1米内禁止挖土,对标志加与保护,遇有不明管线应停止施工,及时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立即报建设单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处理险情。

  3.对建设单位制定穿越燃气、煤气、供热管线的施工项目,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管线的防护工作,防护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管线所属部门、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认定并签字认可。

  4.准备好砂袋、干粉灭火器等应急物资,随时准备处理管线断裂处理事故。

  (二)突然挖断燃气煤气供热管线的紧急处置措施

  1.施工中万一挖断或因其它原因引起的燃气、煤气、供热管道断裂时,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按下列程序组织抢险:

  (1)立即停止施工,以最快速度将位于地下部位和管线下风头的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的上风头避险。

  (2)由对外联络组立即与天然气、煤气、供热管线的主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请求协助抢险,以最快速度向建设单位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

  (3)由抢险队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管线上方控制阀门处,请求协助关闭控制阀门,如可行时也可电话联系协助处理。

  (4)由善后处理组立即对现场拍照、录像、取证。

  (5)医疗救护组立即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

  (6)后勤保障组做好抢险物资的接应工作。

  (7)抢险组用砂袋和干粉灭火器随时扑救由燃气引起的火灾。

  (8)由保卫组进行现场戒严,划定警戒线,挂出危险标志,禁止一切明火。

  (9)由对外联络组按约定的地点接应专业抢险队。

  (三)突然挖断燃气煤气供热管线的紧急抢险措施

  1.发现燃气、煤气、供热管线断裂泄漏处或地下坑井内有中毒及烧烫伤被困人员时,首先向坑井内进行抢送风供氧,确认安全后方可由抢险队员利用爬梯,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绳,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救人,人救上来后交由医疗救护组进行救治。

  2.泄漏的可燃气体引起火情时,由抢险队员视情况分

  别采取;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扑救。

  3.专业抢险队到场后,由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对其讲清情况,协助抢险。

  (四)突然挖断燃气煤气供热管线的医疗急救措施发生中毒及医疗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现场人员有头痛、眼花、耳鸣、恶心呕吐、心悸、无力等症状可视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可有面色潮红,口唇呈樱桃红色、多汗、烦躁、心跳加快、呼吸困难等,中度中毒者,有深度昏迷,大小便失禁,抽搐、四肢厥冷,紫绀、呼吸加快、脉搏快而弱,血压下降症状,甚至呼吸衰竭休克死亡。

  2.应急抢救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解开衣扣使其呼吸畅通。

  (2)轻度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后症状迅速消失,注意休息即可

  (3)重度中毒有呼吸困难者,及时清除口腔内分泌物,保持呼吸道畅通,急送医院救治。

  (4)有高热者可行物理降温;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术并急送医院救治。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确保全区人民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

  (二)主要任务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管理职责,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xxx市xxx区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xxx分局、区信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水务局、公安xxx分局、区气象局、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日常协调工作,督导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相关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相关部门

  1.区住建局:及时落实市、区各级部门提出的供热工作要求,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

  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参照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3.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4.公安xxx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区各派出所及相关科室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5.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

  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

  7.区信访局、区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12345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区住建局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发改委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区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的各类投诉,向相关街办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8.区气象局:负责全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9.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市物发〔20xx〕117号、市发改价格〔20xx〕15号文件要求,负责调解各自辖区内供气供热矛盾纠纷工作。

  (二)水电气暖企业

  1.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区供电分公司、泾渭供电分公司)

  2.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区自来水公司、经发水务)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xxx玉祥天然气有限公司、xxx玉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xxx通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不良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xxx渭北供热公司、大唐供热公司、xxx城区热力公司、中节能西北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根据气象状况及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区住建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区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区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区住建局。公安xxx分局每周向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向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供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

  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联系人:xxx)。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

  成员:

  物资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应急车辆组

  组长:

  成员:

  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运行一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二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三处

  队长:

  成员:

  运行四处

  队长:

  成员:

  运行五处

  队长:

  成员:

  管线所

  队长:

  成员: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XXX。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19

  一、换热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换热设备是属于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蒸汽泄露、突然停电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电气设备短路,压力设备超压,引起爆炸等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换热站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有步骤,及时、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组成

  应急救援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设在公司二楼办公室

  (2)职责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负责人:解军

  <2>现场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及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负责人:张冬青、张念全、

  <4>现场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系医院,救护车辆及协助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负责人:崔小娟、张小满

  2、事故预测;

  (1)事故包括:管网泄露引起电气设备短路,造成人员烫伤、突然停电造成换热器超压,引起爆炸等火灾等事故。

  (2)事故发生后,会引起现场人员惊慌失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财产损失。此时工作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可实施“紧急避险”行为,确保大利益,舍弃小利益。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坚守岗位,提高警惕

  <1>换热站值班人员、管线巡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站内每班必须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站外定时、定期对所有管线巡回检查,并详细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公司。确保疏水器畅通,阀门关闭灵活。伸缩器活动正常,支架稳固。

  <3>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有关人员进入须登记、签字并报告站长。

  <2>补水箱应时刻保持水量充足,补水泵运行正常,严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采取措施。

  (3)管网泄漏应急措施

  <1>管网巡视人员发现管网泄漏或接到命令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入事故现场,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据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工作。

  <3>抢修人员操作时应穿戴好专用的工作服装,并有专人监护。

  4、对处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判断事故和处理事故要“稳、准、快”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人员。

  (2)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中,参加人员应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有秩序、有组织的进行,防止人员紧张、惊慌而造成伤亡,同时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尽最大努力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

  (3)事故后,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换热站自控系统应急预案

  换热站自控系统应急预案为防止换热站突发性事故发生后,因事故处理延误,导致事故扩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社会不良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启动应急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自动控制系统失灵或现场管网出现破裂等突发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紧急情况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响到正常供热并危机设备和人身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总指挥:高红桥;副总指挥:姬梁生

  调度:

  成员:

  2、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1)首先将系统停机,查看故障报警历史记录,根据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产生的原因。

  (2)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在确认水泵、阀门、换热器、管网等无异常的情况下,启动手动操作运行模式。

  (4)手动运行的操作步骤为:将盘面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先手动将水箱补满(水箱补水可通过手动操作电磁阀实现)——启动补水泵——观察出水压力表维持在0.5MP——启动循环泵(此时,若管网超压,则可以关闭补水泵,只保留循环泵运行)——开启旁路蒸汽阀(阀门开度可根据换热温度手动调节)——补水泵可根据现场用水量手动间断开启,该方案要求现场必须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网管路事故破裂的处理步骤

  运行中回水压力突然降低,补水量增大也无法维持,回水压力快速下降,出口压力也随之下降,应做如下处理:

  (1)停止补水泵运行,停止循环泵运行,关闭一次管网主阀门。

  (2)通知调度,派人检查二次网,发现漏点后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3)如漏点前有区域阀门则关闭阀门,进行检修。

  (4)处理漏点后补水泵投入运行,当回水压力达到定压值后启动循环水泵。

  (5)循环泵运行正常后,开启一次网蒸汽主阀门。

  4、停电处理

  (1)立即关闭管网入口主阀门,并微开阀前疏水阀门。

  (2)联系有关单位恢复供电,如站内设备问题造成停电,立即通知公司领导,找电工处理,尽快恢复。

  (3)做好送电前设备的检查、运行准备工作。

  5、换热站内一次网漏水、汽处理

  (1)停止补水泵、循环泵的运行,关闭管网主阀门。

  (2)报告公司领导,请求派检修人员处理。

  (3)如天气寒冷,事故缺陷无法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为防止管道冻裂,需将二次网泄水停运。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动过大,超过0.10mm时应切换备用泵运行,进行检查处理。

  (2)电机过热时应投入备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3)泵体有异样声音,泵体出力下降,应投入备用泵运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轴承温度过高、冒烟、着火时,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灭火器灭火。投入备用泵。

  (5)水泵机械密封因磨损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漏水,应投入备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6)以上情况如无备用泵,应根据现场的实际状况调节运行。如必须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网压力。

  (7)做好站内记录。

  7、电器开关及电控柜故障

  (1)电气故障造成电机跳闸后,切换备用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调度,派电气人员处理。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停电,然后用1211灭火器救火。火扑灭后由电气人员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或备用。

  8、设备故障

  本系统的关键运行设备换热器、水泵、蒸汽调节阀、阀门管网均采用一用一备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台故障,可切换到另一台工作,若两台同时故障时,只能系统停机,更换或维修才能满足运行。

  9、事故报告

  换热站出现紧急或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将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告给站长、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公司领导联络各方面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

  三、培训与演练

  1、每年对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两次,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2、对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2次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到人;

  3、每年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根据人员的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人员进行调整,实现援预的有效性。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20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城区因供热锅炉、管网突发故障,影响正常供热或停止供热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牧原镇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牧原镇成立突发供暖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供暖事故应急处理、事故抢险、供暖恢复等应急工作;

  (2)协调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2、牧原镇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牧原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牧原镇城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区域内突发供暖事件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落实开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预案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暖情况;

  (4)负责信息发布。

  3、供暖调度和机构职责

  牧原镇城建办是供暖事故处理的调度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供暖事故处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服从应急指挥部命令,指挥供暖事故及处理;

  (2)启动供暖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供暖;

  (3)及时将大面积停暖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部和涉及单位汇报。

  三、事件分级  

  供暖事故根据事件的大小及影响程度分为故障和事故两类。供暖系统停暖(包括因锅炉或设备)或造成小区范围以上停暖超过8小时的事件为事故,其余为故障。

  四、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

  (1)发生应急事件时,城建办及时将停暖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报告牧原镇应急指挥部。

  (2)牧原镇应急指挥部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对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2、事件通告

  发生突发停暖事件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正确面对停暖情况。在停暖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3、应急处置

  (1)恢复供暖。发生停暖事件后,牧原镇负责组织热力公司尽快恢复供暖。

  (2)社会应急。发生停暖事件后,受影响的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恢复正常供暖后,应急指挥部决定宣布解除停暖事故应急状态。

  五、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聘请供暖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组成供暖事故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认真分析和研究大面积停暖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供暖事故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装备保障

  牧原镇城建办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安全的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指挥机构准确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处在随时可用状态。

  3、人员保障

  加强供暖站的供暖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二次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

  各供暖站应加强全体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出现大面积停暖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处置措施。

  2、培训

  各供暖站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3、演习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供暖站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供暖站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七、信息发布

  开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暖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并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暖之后,由应急指挥部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暖之后,牧原镇城建办及时组织供暖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暖应急预案。

  (2)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暖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牧原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针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本预案由开发建设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道漏水应急预案 篇21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事件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天津市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水网破裂等原因可诱发事故,影响小区供暖。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赵栋杰

  副总指挥:王丹(一号站站长)

  杨玉武(二号站站长)

  成员科室:办公室、工程运行部、物资科。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9613020、59613016

  (二)救援队成员:

  一分队:张鑫、吴芝彪、孙奎富。二分队:曹瑞昌、侯凤来、杨庆武。三分队:杨国山、张国元、孙丽明。

  (三)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办事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贯彻天津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对应急事故紧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和情况

  汇总通报;协调解决在供热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供热的紧急情况。

  工程部:负责制订供热水网应急事故的技术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物资科:负责冬季供热、用电、用水的联系协调;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维修队:保障热水网的安全、平稳运行;负责做好所辖设备的维修保养、事故应急抢修;提前做好应急备(配)件的购买申报计划。

  客服中心:负责向用户及媒体做好供热抢修的说明及解释工作;做好供热抢修的后勤保障和热用户信访工作。

  财务科:负责应急资金的启动使用工作。

  物资科:负责供热抢修所用的物资的及时购置和普通部件的备存工作。

  运行管理科: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及新用户入网手续的办理、发证工作及相关统计工作。

  收费科:负责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及用户不热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运行管理科、工程运行部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工作,经常对供热管网进行检查巡视,工程部负责供热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管理科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任务。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在单位值班室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电话为:29507711。在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领导小组)。

  (三)应急领导小组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七、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锅炉主辅机故障、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暴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锅炉暴炸、或其他事故、对附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响应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抢险小组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组织保持通讯畅通。

  当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3)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处置措施

  当供热水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正、副队长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向主管经理汇报,主管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抢修方案,并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

  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标定校验工作,保持完好无损。

  (四)每年12月底前上报供暖中心应急救援、防护装置储备和完好情况。

  (五)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七)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应急救援物资。

  九、后期处理

  (一)应急状态关闭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伤员安置、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办事处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助力量,参与救助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落实,并定期组织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指挥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地点设在工业园区锅炉房。指挥地点应具备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需要的设施。能随时接受、传递、指挥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应急值班电话:

  (二)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略)

  (三)通信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以辖区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建立相应的通讯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应急响应期间,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指挥、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四)医疗保障:区医院为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定点单位。

  (五)经费保障:制定了抢险经费保障制度,财务设立救援专项资金,必须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挪用此款,中心定期对此项经费进行督导检查。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培训工作;指定计划,分布实施,确保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定期总结,发扬成绩,补漏洞,使培训工作良好运行,有条不紊;定期考核,使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二)演练:成立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小组,组长李志强;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参加人员为全队职工;定期考核,检查演练的实效性。

  十二、附则

  (一)责任与奖励:对在供热重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国环置业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的生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