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女性失婚现象的社会学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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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知女性失婚现象的社会学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社会的转型,高知女性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不断提高,而在男女比例失调的社会中所出现的高知女性“结构性过剩”的失婚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除了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原因外,本文还从社会认知理论分析了高知女性对爱情、……

高知女性失婚现象的社会学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社会的转型,高知女性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不断提高,而在男女比例失调的社会中所出现的高知女性“结构性过剩”的失婚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除了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原因外,本文还从社会认知理论分析了高知女性对爱情、自我、男性择偶标准的认识偏差。从认知倾向的社会交换理论分析择偶梯度理论及高知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不利地位。

  关键词:社会认识;认识交换;择偶补偿原则

  一、社会转型高知女性地位的提高与“男高女低”的社会婚姻模式之间的冲突

  (一)高知女性的失婚现象

  本文所谓的高知女性是指拥有较高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处于中、高级白领阶层的职业女性或仍处在为获得更高学历(硕士、博士)而继续接受教育的女性。这些女性由于工作、学习等原因,其中部分人可能错过了最佳婚恋时机,按照社会的一般看法,她们已经或正在成为“大龄女”。也就是,学历、知识、能力越高的女性,她们的结婚时间会越晚,择偶对象的范围会随着学历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而变小,高质量的结婚机会会随之降低。此现象的发生,是中国30年来社会转型加速期间发生的,在社会转型期间某一方面会迅速发展而另一些方面会相对滞后,在高知女性的失婚现象中,则表现为女性的社会、经济、政治地位随着知识水平的提高,而相对应的传统女性文化观念相对滞后,也就是说,是高知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与传统“男高女低”的社会婚姻模式之间的冲突。

  (二)“男高女低”的社会婚姻模式造成的“结构性剩余”

  中国社会由于“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形成了男高女低、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社会婚姻模式。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人口高性别比的国家。近十几年来,性别比又大幅度上升,从而导致未婚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产生了庞大的男性失婚人口。庞大的男性失婚人口引发了诸如色情泛滥、买卖婚姻、拐买人口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但传统的择偶模式使得未婚男性强大的求偶压力难以传递到高知女性身上。男性在择偶时大都希望选择那些在学历、政治、经济地位上比自己低的女性,而高知女性身处社会金字塔的中上层,这就使得部分高知女性处于“结构性剩余”的境地。虽然存在着庞大的男性失婚人口,但男性失婚人口绝大部分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身处社会金字塔的下层,在婚恋中与处于上层的高知女性之间无法沟通。毫无疑问,这种“结构性剩余”状况加大了高知女性在婚恋中获得成功的难度。

  (三)在社会婚配模式下的择偶梯度观念

  所谓“择偶梯度”,是男性倾向于选择社会地位低于自己的女性,以便于利用自己的优势获得家庭的掌控权,而女性则更多要求配偶的受教育程度、职业阶层、薪金收入高于自己,也就是“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以便寻找依靠,排除内心的不安全感。这里所说的男高女低的差异包括很多方面,如年龄、外貌、相对年龄、社会地位、个人综合能力等等。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婚配模式是“郎才女貌”、“男主外、女主内”,无论是在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上来看,男性在婚恋中一直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而女性在人们眼中就要凭借自己的外貌、年龄、持家能力、品德等来换取男性在社会上的成就、家庭背景和经济能力。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一直就是依附于男性,在婚恋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这样的男高女低的婚配方式同样就是遵循了“择偶梯度”理论,这种中国的传统婚配模式至今仍主导着中国青年的择偶观。

  二、高知女性的社会自我认识偏差

  (一)对爱情的认识偏差

  社会认知是指包括感知、判断、推理和评价在内的社会心理活动,其过程是社会知觉、社会印象和社会判断。

  认知偏差也就是在认知过程中出现的知觉、印象及判断与认知客体的不一致。社会认知过程中的社会知觉是关于他人和自我所具有的各种属性和特征的整体性知觉,在此基础上,人们形成社会印象并进一步对他人的行为做出有依据的归因。社会印象则是人们通过与认知对象的接触和知觉,在头脑中形成并留在记忆里的认知对象的形象。

  在社会知觉和社会印象的基础上,对认知客体的评价和推论就是社会判断。高知女性本身的高知因素可能会成为其理解爱情的一个不利因素,因为高知女性往往对爱情持理想主义态度,这与世俗的婚姻观念之间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鸿沟。她们眼中的美好爱情要有双方志向上的统一、精神上的默契、价值观念的一致,还要有高品位、有内涵、有情调的生活。简言之,在她们看来,情感的交融和心理的相容才是真爱。这种爱情观必然导致她们对完美男性和完美婚姻的追求。她们虽知完美男性难以追求,但是由于这种完美情结的存在,她们会对爱情呈一种固执的追求状况,而不肯向世俗婚姻低头。这种完美主义导致她们选择婚姻时过于挑剔,并且会用各种理由来掩盖这种有偏差的爱情观念。

  (二)对自我认识的偏差

  对自我的认知可以借助于美国心理学家库利所说的“镜中我”来实现,具体说,“人们彼此都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对方。”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自我认识是他意识到的他人对自己看法的反映。费孝通把这种自我认知过程叫做“我看人看我”。自我通过“主我”与“客我”的相互作用维持和不断完善认知主体的心理状态,使认知主体清醒而又完整地看到自己、理解自己。人们认为高知女性是社会的精英分子,处于金字塔的最顶层,无论从知识还是能力来说,她们都不承认自己比男性弱,从心理上来说她们认为男女是平等的。她们认为自己的高智慧高能力能够与她们相配的也是男性高层精英分子。这也是社会择偶梯度理论在高知女性中的一个反映。处于金字塔顶尖的高知女性,追求更加完美的男性精英,而在男性的金字塔层次里没有与高知女性相对应的层次;另一方面,处于男性金字塔顶层的男性精英,在择偶梯度理论的社会大观下,往往会选择比自己弱一点的女性为结婚对象,他们更看重女性的是女性的年龄、外貌等先天因素,而非女性后天努力得到的智力、能力因素。于是在这种观念下,有俗话说“女大专生是赵敏,女本科生是黄蓉,女研究生是李莫愁,女博士是灭绝师太”。高知女性对自我的过高认识,无疑增加了她们在择偶中的困难。

  (三)对男性择偶标准的认识偏差

  “男才女貌”的择偶标准观在中国人头脑中可谓根深蒂固,女性看重的是男性的智力、才能,而男性看重的却是女性的年龄、外貌。所以现在在大学的校园里流传的是“学的好不如嫁的好”,表面上看可以认为是社会上盛行的功利主义在作祟,但我们认真研究可以看见的是那些本科女性为什么能够“不学而嫁的好”呢?很重要的一个条件是她的年龄、外貌条件与高知女性相比会优一些。也就是年龄外貌条件能够补偿女性在择偶过程中的智力、能力不足的因素,而反过来智力能力条件并不能补偿女性的`年龄外貌不足的因素。而男性恰恰相反:年龄外貌因素不能补偿他们的才能不足,而才能能够补偿他们的年龄外貌不足。在这种择偶补偿原则下,男性择偶的首要标准当然会是年龄、外貌条件了,尤其是对处于金字塔顶尖的男性精英来说更是会在寻找“次而优”的非高知女性。这种择偶补偿标准使得女性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但是很多高知女性没有深刻意识到这一点,还认为自己的高素质条件,能够使自己在择偶过程中处于一种有利的地位。当然,我们得承认这是择偶观念滞后于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一种“奇怪现象”,并非高知女性本身的错。

  三、婚姻市场中社会交换的男女认识

  在婚姻市场中,婚姻实质是双方的一场交换。在认知社会交换理论中,认为互动者是根据一项关系所能够带来的报酬与代价之比率来评价其吸引力的,当报酬超过代价时,该项关系便被评价为有吸引力和有价值的。交换双方一旦发生初次的接触以后,二者之间关系的形成和维持便主要依赖于个体所体验到的或期望体验到的报酬水平。

  个体在互动中具有高度的行为选择性,他们追求能够产生最大满意的结果,一旦达不到目标,他们便会放弃眼前的关系而另作选择。这里我们从这一理论出发来考察高知女性的婚姻交换。

  (一)高知女性婚姻交换的报酬与代价不对等

  在认知社会交换理论中,报酬与代价这一对概念比较重要,因为对两人互动中相互作用分析的行为结果是以这两个概念来表示的。报酬与代价是两人互动中独立或联合行为的结果,同时还是双方价值观和情感的反映,而并非仅仅是经济的或物质的收入或付出。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在婚姻交换过程中的双方价值观与情感的报酬与代价。

  在高知女性的择偶过程中,她们已经潜在的付出了高代价,她们在学业事业上的投入成为她们婚姻交换过程中不得不重视的代价,这种代价牺牲了自己的年龄与青春,因而是高昂的。因而她们价值观上期望的报酬也是较高的,所以潜在要求自己的择偶对象是高标准,这种高标准不仅仅体现在要求男性对象的经济基础较好,而且要求他们的精神价值与情感能够与自己追求的高精神境界相匹应,这就造就了高知女性在婚姻代价与报酬中的不平衡。而相对应的,男性精英在报酬与代价之间就不存在这种不平衡,他们把自己的事业当成婚姻的一种基础,所以他们在自己才智上的投资的代价可以从婚姻的报酬中得到,他们有空间选择自己的理想的女性。所以这种代价与报酬的不对等使得女性在婚姻交换中处于一种被动地位。

  (二)交换中的外源性因素———交换互补不成功

  外源性决定因素指并非直接来源于社会互动,而是来自互动以外的影响报酬与代价的因素,包括互动者的个体需要与能力,互动前已存在的态度或价值观方面的相似或差异、互动的情境等。因此在交换中,双方的互补因素被认为是重要的外源性因素。当互动双方能够以各自的低代价相互提供报酬时,交换关系便容易形成。因此,互补便成为影响行为结果的重要因素,即在互补关系中,每一方能够为对方表现出某种对方本人不能表现的行为。这样,每一方能够提供给对方所需要而对方本人又难以实现的资源。在互动中,拥有某种资源的人便有机会对依赖于他们的人实施垄断,而依赖于他们的人又能够从有优势的人那里获得依赖性满足。关于这种互补原则,我们在分析高知女性择偶过程中可以看见择偶补偿的缺陷所造成的高知女性择偶的互补不成功。具体分析可以见上文的在对“对男性择偶标准的认识偏差”中对择偶补偿原则的分析。

  因而,在市场转型中高知女性失婚现象具有必然性,这其中有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的原因,也有高知女性高于现实的认识偏差,也有在婚姻交换中男女认识倾向的社会交换中的矛盾。充分研究这些认识倾向上的原因,有利于改变社会对高知女性的认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