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组织发展农业产业论文 1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中整合力度和对农产品市场的需求匹配程度不够 农产品的市场集中程度,取决于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产业经济学常常用某一企业产值总额占全行业的比重来判断产业集中度。就全国来看,甘肃省农产品集中度较高的是粮食、油料、水……
甘肃省组织发展农业产业论文
1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中整合力度和对农产品市场的需求匹配程度不够
农产品的市场集中程度,取决于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产业经济学常常用某一企业产值总额占全行业的比重来判断产业集中度。就全国来看,甘肃省农产品集中度较高的是粮食、油料、水果,其余都小于1;就省内来看,2013年底甘肃省共有农户457.14万户,真正通过各种经济组织走向市场的农户还不到20.0%,并且主要集中在河西地区。这就意味着甘肃农业生产经营是由400多万小农独立、分散进行,大部分农产品是由独立、分散的农户通过个体行为向市场提供的,大部分农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几乎为零。因此,就农产品供给市场来看,甘肃是一个典型的完全竞争市场。
2初级的农民联合体普遍存在
为了逐步体现个体农户的广泛性,个体农户的互联及资源的整合显得尤为重要,从调剂农具余缺、换工协作、共同购买农业机械到各种经济联合,农民的.自发组织过程一直在发挥作用。但这个基本都是通过亲属、地域等基本社交网络为主要途径组织起来的,并非正规的农民自组织。非常灵活,在必要时通过口头协商联合起来,在不需要时随时解散,没有注册,没有组织场所与组织机构,组织成本很小,非常容易产生,所以几乎遍地都有。这种组织在甘肃农村分布广泛,功能单一,缺乏明确的运作流程,可靠性有待提高;公众认知度不高;主要作用主要是其组织内部的互动,覆盖面较小,市场导向能力较弱等。总之,这是一种十分原始的初级组织形式。随着农业市场化水平的提升,对非正规组织向正规组织的过度,起到了催化作用,部分联合体经过注册发展成为农民协会,并开始起草协会章程,强化对社员行为的约束,职责明确,管理正规。但整体来说并没有发生较大范围演变的迹象,即使部分演变为各种协会,但协会的正规化程度依然比较低,很大程度上还没有脱离初级农民联合体的母胎。
3产业特征初步显现
目前,产业特征已经初步显现,但从整体看,发展水平依旧较低,组织化与规模化的程度还需要提高。以农民为主的经济组织和“公司+农户”的市场主导型组织,要实现较高水平的发展,基本是围绕某核心产业的生产销售而形成的。目前,甘肃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体现的是特色产业及区域优势,例如,种植、畜牧、土豆、中药材、种子饲料草产业等。农民经济组织都集中在优势明显的领域,并建立了相应的生产基地。如甘肃省河西地区位于黑河、石羊河流域,光照充足,地势平坦,适合种子培育,当地制种业已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组织化程度最高的农业产业。2011年,全国玉米制种大幅度减产,而甘肃保持了23733.3hm2的制种面积,产种1.2亿kg,调出近1.0亿kg,成为玉米杂交种调出第一大省。甘肃省河西地区,多家规模较大的种子公司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联结到近15万户农户,经过公司与农户间的不断合作经营,形成了较稳定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组织形式。例如:甘肃省马铃薯由原来农民解决温饱的自我消费品现如今变成了市场消费品,2013年马铃薯交易量达到300多万t,居全国第三。甘肃省也是高原夏菜的主要产地,围绕马铃薯和高原夏菜等生产和销售,也形成了一些专业的协会或合作社。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专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接近666666.7hm2,占全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20.0%。虽然这些领域的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和山东、浙江等东部发达省区相比较,差距依然很大,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更多的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空间相对较大。除这些领域之外,甘肃省其余各领域的生产基本处于分散化的小农经营状态。
4省内各地区农民经济组织分布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极不平衡
按照地域划分,农民经济组织大部分集中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业产业具备一定优势的沿黄灌区、内陆河流域等区域。其农业产业化水平相对较高。对554户样本农户的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经济组织水平较高的地区是河西地区。此外,定西地区通过政府大规模动员组建了一些专业协会,但有相当部分有名无实。根据农民经济组织的发育状态基本上可将全省分为三种区域类型。第一种是河西走廊灌溉农业区及沿黄灌区。由于这些区域农业发展条件较为优越,农业市场化程度高,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经济组织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是甘肃省农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第二种是已经解决温饱正在奔向小康的地区,如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地的一些区域,农民已解决温饱,发展的核心问题已转变为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农民经济组织需要坚实的农业产业作为基础,但受限于自身条件,农民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目前还是非正规的联合体或协作体。第三种是刚刚解决温饱但依然比较脆弱的地区。这些地区以农户的自给自足占主导地位,维持生存是农业经营的基本目标,农民市场经济组织几乎没有发育,农户之间的关系也仅仅限于最原始的合伙。这些地区资源匮乏,自然环境恶劣,硬件条件较差,市场化管理水平较低,个体农户最大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对水、电、路等公共产品供给和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方面,从而决定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