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的优秀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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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的优秀散文  前些天单位因事,与几个同事下乡。车过某乡镇,正逢该地赶集的日子。上午十点左右,正是人潮如涌的时候,四方的人们还在如春天上水的鱼儿样朝一个地方拢过来,平日里稀疏畅通的小集镇就变得异常拥闹,两侧万紫千红的摊担货架首尾相连延绵里余,成千上万的人……

赶集的优秀散文

  前些天单位因事,与几个同事下乡。车过某乡镇,正逢该地赶集的日子。上午十点左右,正是人潮如涌的时候,四方的人们还在如春天上水的鱼儿样朝一个地方拢过来,平日里稀疏畅通的小集镇就变得异常拥闹,两侧万紫千红的摊担货架首尾相连延绵里余,成千上万的人们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叫卖声劣质音响声汽车喇叭声等混在一起不绝于耳,像极了鱼场起鱼碰上一篷丰网时那种起网前鱼欢水涌的感觉。车裹进这样的人海里,再如何鸣叫喇叭已无济于事,只能全员下车在车头导引招呼人群以免发生刮擦,独留司机骂骂咧咧受罪般控制着油门离合刹车,如蚁爬行,几百米的小镇,足足走了半个小时。

  这种场景,我再熟悉不过。小时候,赶集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奖赏,也是一种快乐。那时爷爷健在,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周边的肖家河、杨板桥赶场(我们这里赶集又叫赶场),称点肉回来,或者买担箩筐,要不就捎些家里要用的簸箕或筛子,不至于闲逛。而我只要那天不读书,必定跟屁虫一样粘乎着爷爷赶脚,爷爷也自然乐意得不行。那时农村物质条件很差,吃的穿的都紧巴着,赶场能暂时解决这些困难。我知道跟爷爷赶场是亏不了我那张小馋嘴的,最起码会有一碗喷香的饺儿吃,要是碰到爷爷手头活泛,还会加两根油条,或者两个刚出锅的肉包子,我心里那就是一种过节的感觉。只有把我打发饱了,自然就会乖乖地把我的小手塞进爷爷粗糙无比的大手,由着爷爷牵着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顺顺当当办他的正经事。小街本来就窄,两边又密密地摆满了各自需要交易的货物,有卖鸡蛋的铁犁尖的塑料桶的草鞋的黄豆绿豆的篾器的镰刀锄头的,还有炸爆米花的卖老鼠药的推销祖传秘方的看手相的卖凉粉的,应有尽有目不睱接。我们爷孙两便随着人群一个摊一个摊地挪动着,爷爷不时看到可能需要的东西,便够下腰来和摊贩讨价还价,合意的话便买下了。要是运气好的话,赶场还可以碰上玩猴把戏的,听到哪里铜锣一响,便紧赶着顺音围过去,看那几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猴骑车翻跟头作揖磕头,当然还有耍猴人在故作苦肉计的插科打诨,一通节目下来,小猴会端个破铜锣挠头眨眼鞠躬转着圈收钱,四围的人们会一毛两毛放进铜锣里,而大部分人会讪笑着散去。爷爷挨赶场有个爱好,就是每次把该置办的东西都置办齐后,都会拉着我到离闹集区还有一段的牛行去,爷爷好象和那里的人都很熟悉。到了那里,和他们打打招呼,便放了我,在一旁拴着的几头牛中间转悠着,不时拍拍这头牛的屁股,掰掰那头牛的牙口。我呢,就站在那些叫牛贩子的人身旁,非常稀奇地看着他们把手神秘的缩在袖口里,眼花缭乱的变换着互相拿捏的手姿,嘴上却说着与价钱无关的闲散话,一会儿功夫,似乎就做成了交易,互相递烟,各牵了对方的牛哈哈一笑便回了。爷爷每次似也没有目的,每头牛都拍过摸过了,再老刘老赵的闲扯几句白话,就拉着我回家,好像只是过过心瘾就满足了。那时农村人的农活挺多,起场起得早,天亮不久就已嘈嘈闹闹了,大家紧赶着购置计划中的货物,绝无拖拉冗长之举,甚少有闲汉无事生非的。一般日头还没走到正头顶,就基本散集了,人去场空,只留下一地瓜皮纸屑的狼藉,彰显那曾经短暂的繁华。

  后来我到县城读书,再后来当兵去了几年,赶集作为一种美好味道一直定格在童年的记忆深处。没想到多年后,我又与赶集结下不解之缘,而且是一份痛苦的缘份。十五年前,我从部队复员分配在县工商部门,不久就被下放到较为偏远的一个工商所。那时的工商部门主要任务就是收费,我负责该工商所辖管三个乡镇中其中一个的收费管理工作。除了平时对那些有固定门面的个体经营户收费外,还得在这个乡镇每次赶集时收取临时管理费。我真不知道那时的工商部门管了什么,但迫于分解到人的经济指标压力,每逢赶集的日子,我便早早地坐车赶到集市,等到约摸十点左右最鼎沸时段,便捏着票据一个摊位接一个摊位的开始收钱。这种无端的钱是不好收的,很少有摊主配合,有时为了一块钱得费半天功夫磨半天嘴皮,脸上实在挂不住。那时我是极不情愿做这种工作的,并不是因为那些白眼和咒骂,而是自己内心的无奈和憋屈,那种在人潮如涌时灵魂深处的孤独寂寞感真的让我刻骨铭心。那一年时间,每次赶集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做一次恶梦,后来居然到了谈集色变深恶痛绝咬牙切齿的地步。原本童年时代积攒的一些有关赶集的美好印象,终于被自己亲手一点点的拆解破坏,真是得不偿失。

  其实想想来,人生何不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赶集呢?这个世界,每天都如饺子下锅般的要降生许多新生命,来赴一场生命的大集会。在每个人慢慢长大的过程中,一开始对任何事情都充满新鲜的憧憬,充满对未知的好奇,一路上父母长辈亲邻朋友的照顾携扶,总觉得生活是温暖的,日子是甜蜜的。当自己终于要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社会时,就会有碰壁,有坎坷,有崎岖,也一定还有泪水,甚至还有淋漓的鲜血。于是当初的美好就像一层薄雾,在现实的碰撞辗转中日渐散去。可人得活着,拼命的活着,得在拥挤不堪的人群里使尽浑身解数挤出一条生路。就这样努力的走着打拼着,一路上将会有妻有夫有儿有女,一个人就变成了很多人,人便如一只沙漠里的骆驼,背负起所有的生活担子勉力前行。慢慢的在生命的集市上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摊位,有了属于自己的骄傲和传奇。可人终究架不住岁月的消磨,在你正可以吆喝一把精神一回的时候,生命之花又一点点的开始萎缩了,最后双眼一闭两腿一蹬,生命的集市曲终人散,所有的传奇化作一地鸡毛,在生命轮回的风中遁为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