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厂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装厂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为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公司的管理水平,真正使公司步入现代化、正规化、文化制度化管理的良性运转轨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提高员工和管理层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经公司厂部、行政部;以及周会讨论;行政部特制本守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三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公司和部门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看小说、杂志,非公事不得串岗、外出。
第五条:员工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将早餐、零食等带入工 厂。
第六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茶渣、杂物等。
第七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准散播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八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公厂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公厂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 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 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 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 ②嘉奖 ③记功 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①口头警告 ②书面警告 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八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2
为规范本服装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提前请假,(按时打卡)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准偷懒发呆和凑热闹。
三、进出车间一律不准带包,否则必须接受由本厂负责人检查后才可进出。
四、生产现场要讲究文明生产行为,不准串岗串位、嬉笑打闹,不准乱走乱跑、吵架打骂,不准写信聊天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标号布,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迅速向裁床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起和丢弃。如有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必须由自己打电话给机修师傅报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找正在正常工作的其他员工代打电话。
六、工厂中禁止做私活,违者罚款。并按私活价值处5-10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
七、在师傅补货或修理车时,应留在岗位旁等待师傅完成处理或找好的机器做别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和找其他员工聊天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八、下班时请注意将机车、电灯和风扇开关关掉。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安排工作,但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3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0元。
3、不得在车间与任何职工争吵、骂人,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有事到办公室解决),动手打人者、态度不好者直接解雇。
4、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10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予以解雇。
5、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6、工厂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并按私活价值处5-10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
7、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8、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加班直到完成。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扣当天工资并罚款100元。
9、严禁带小孩和陌生人(和工作无关的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
10、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2、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3、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0元。
14、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50元。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4
为了适应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厂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用工制度
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呈报《招聘需求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应聘者须部门主管考核、经厂长及人事审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办公室人员需经副总经审批。
一、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可考虑提前调整薪金。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雇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可按本厂有关规定辞职。试用期未满5天,且自愿离职的,不发放工资。
应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亲自到指定时间、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A:填写好的个人资料表,B:学历证件,C:居民身份证复印件,D:一寸彩照两张。
二、员工录用后,须办理进厂手续即领取厂牌。厂牌遗失补办收工本费10元/人;需领饭卡者于当月工资中扣取20元押金,退还饭卡时退还押金于当月工资中;钥匙遗失自配。
三、厂里提供中餐、晚餐,员工就餐3.5元/餐,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离职时,所领办公用品应及时归还给公司,不能交还的照价赔偿。
第二章 工作时间
车间工作时间: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加班:18:30开始
办公室工作时间: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全厂所有员工上、下班每天必须打卡四次,车间员工加班打卡两次。如不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请假:
1、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要求请假,均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交书面请假条,车间员工需报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厂。凡电话,口头,他人代请一律无效,视旷工处理。
2、工厂每月在出货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请假一次(每天只限一名),请假超过一天还须上报厂长同意,请病假者超过一天以上须提供权威医院诊断书。凡未按此要求做的视为旷工处理。工资随请假期顺延领取。
3、未请假或假至未办理续假手续擅自不到工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超出三日的视为自动离职
4、若要辞职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提出辞职要求,口头无效。获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随粮期领取。离厂将要把工作移交清楚。
第三章 工资制度
生产人员本着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按件计酬。每月20号发上个月工资。特殊情况下,厂方可提前或顺延5日发放员工工资。
(一)车位人员计件工资+加班费
(二)计件加班费:加班一小时每人补助一元钱.
(三)计时加班费:加班一小时四元+补助一小时一元。
(四)未依规定申办离职手续,一律不予全部结算工资。
(五)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
第四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认真负责,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减少损耗、提高质量。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二、反应情况应逐级而上,不得越级上访。紧急或特别情况除外。
三、未经本厂授权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经营与本厂相同的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收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四、上班期间严禁员工私下会客,非工厂公事来访者请员工自行逐客出厂。
五、未经厂方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履行检查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携带出厂。
六、上班时必须佩带厂牌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抽烟。
七、设施设备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设备设施,不得乱窜车位。
八、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一经发现罚款50元。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九、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车台要保持整洁。开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后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晚上下班时要盖好机头。如果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任何人不能私自乱动。
十、车间备有饮水机,员工可自带饮水杯。饮用水不得做它用,不得浪费饮用水及破坏饮水设备。
第五章 办公室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不准拖鞋上班。
二、办公室内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脏话、吃零食、早餐、吸烟。
四、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睡觉,不准干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正确使用并爱惜办公室物品和设备,不能随意损坏或挪为私用。
六、节约办公资源,杜绝不必要的纸张、水、电的浪费。
七、下班后必须关掉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耗电设备。
八、办公室电脑专人专用,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电脑。电脑使用者有保护电脑及数据安全的责任。
九、下班后办公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可有乱摆乱放现现象。
十、饮水自备水杯,不可使用一次性不杯,杜绝浪费。
第六章 生产制度
一、全厂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客户下达的生产任务,保证质量保证准确数量按期交货。
二、全体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部门要做好紧密配合。
三、凡在生产中未听从领导安排,未按生产要求制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四、生产中任何人员必须以急赶货的款式为主,所有员工有义务支持管理人员尽快完成最急出货的生产任务。
五、管理人员首负其责,管理人员有权开除本部门不称职的员工(由厂长调查情况后批)。
六、全厂部门员工必需服从厂长或经理临时或永久工作调动,不得有任何借口拒绝调动,否则示为旷工处理,情况严重者开除处理。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一)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15分钟以内,无早退,当月无请假的。每人奖励100元,作为全勤奖。
(二)迟到: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5分钟,每分钟按1元扣除当月工资。
(三)普通员工每月生活补贴300元;不在本厂住宿的员工每月可有200元的租房补贴。当月请假超过十天无租房补贴,当月有享受保底工资待遇的无生活补贴。
(四)超产奖:车位员工的计件工资达到5000元以上的奖300元,4500元以上的奖200元,4000元以上的奖100元。
(五)上下班代人打卡者处罚100元。
(六)乱写工序,乱剪菲,记数不真实者通告处罚,不予结算票菲。
(七)要文明用语,不搬弄是非、大声吵闹。对打架斗殴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开除出厂或送移公安机关。
(八)偷盗厂方或他人财物,故意损坏生产机器及工具者开除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九)赶货时不按规定做货者,通告,从重处罚。赶货时不按规定上班者,处罚100元。
(十)怠工、误工,不服从领导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
第八章 饭堂、宿舍制度
一、讲究卫生,严禁乱丢垃圾,严禁随地吐痰、乱倒剩菜剩饭,不得从楼上往楼下乱抛杂物,节约用水用电。互相监督,每天抽查。
二、宿舍物品、床上用品要摆放整齐,地面、床铺保持整洁干净,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衣服要在指定的地方晒晾。
三、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男女同宿,不得随便使用他人物品及卫生浩具,不得有伤风败俗和不雅行为。
四、管理人员安排好床位后,不得私自搬移。晚上12:00前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
五、工作时间由保安锁好宿舍门,除工休、病假人员允许进出、留宿宿舍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准进出和停留宿舍。离职员工办好离厂手续后,需在当日由保安确认其物品后,搬离宿舍。
六、必须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当而被盗的,后果自负。
七、厂方的集体宿舍,只允许本厂员工居住,非本厂员工不得入住。(含员工亲属)
八、保管好食堂饭卡,如遗失应该立即到行政部挂失,否则造成损失由遗失者自己承担。
九、宿舍严禁明火,严禁使用电器、煤气煮饭烧水,以确保安全。
十、宿舍水、电费,按房间实际人数平摊。
十一、自觉遵守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卫生监督。
未尽事宜,厂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或修改,补充规定和修改条文与本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服装厂的规章制度5
为规范本厂的正常生产程序,确保所有产品及时按期完成交货,现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
(三)生产现场要讲究文明生产行为,不准窜岗、窜位,嬉笑打闹,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如遇工艺不懂或有疑问,必须向现场主管反映问题,弄清楚后方可继续生产,否则造成返工等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五)如有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以上写书面辞职报告给组长,批准后方可离职。
(六)本服装厂规章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实行奖勤罚懒,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和检查!
奖罚制度
(一)职工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请假者,月满勤奖100元。
(二)每月在本厂选出1-2名优秀员工,奖金300元(在满勤人员内选)。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5元,无特殊原因旷工者,每次罚款50元(每天)。
(四)每月请假超过三天者,工资退后至下月。(特殊情况除外)旷工10天以上者无须通知自动离职。
(五)在车间不服从主管安排和主管争吵、打骂者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