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对王安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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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对王安石的影响  佛学于荆公新学思想最重要的影响主要在两方面:体用不二的思辩以及心性论。下面逐一加以分析。  在道德形而上特别是道体的构建上,王安石糅合了佛道两家的思想,主要是运用佛教体用不二的思辩,对老子的道论进行改造。  老子的道论是居于有无、本末……

佛学对王安石的影响

  佛学于荆公新学思想最重要的影响主要在两方面:体用不二的思辩以及心性论。下面逐一加以分析。

  在道德形而上特别是道体的构建上,王安石糅合了佛道两家的思想,主要是运用佛教体用不二的思辩,对老子的道论进行改造。

  老子的道论是居于有无、本末的天道思维方式而来的。老子以无为本,有为末。他虽然也谈“反者道之动也”,谈物有长短、难易之别,但是由于老子过于偏于天道,以无为自然为道,以有为变化为器。主张尊无而薄有,崇本抑末,由此对有为的、变化的这部分大体是排斥的。以天道压人道,这样的人道实际上已经不是人道,而是天道了。老子的天道是自然无为的,无意志、无目的、无情感、纯任自然的。这样道与天地人万物之间实际上不包含诸如仁、义、礼、智等道德因素。现实之所以有这些内容那是因为道治破坏的结果。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十八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三十八章)显然老子是将道治与德治相区分的,推崇道治,批评德治。这与儒家将两者合而为一、推崇德治思想相冲突。

  如何既吸收老子的道论、又安顿儒家的德治主义是荆公新学的所要解决的基本难题。王安石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在延续老子本末、有无观念的同时,采用佛教体用不二的思辩,对老子的道论进行改造。他说:“道有体有用,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道有本有末。本者,万物之所以生也;末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也;末者涉乎形器,故待人力而后万物以成也。”显然,王安石认为所谓体用都是就道而言的,体用都是道,这就与老子将道器、体用、本末截然对立的思想存在巨大的差别。王安石以元气为道之本体,以天地万物为本体的作用与表现,认为道即气,它既是本体,又是作用,既是存在,又是流行,是宇宙自然的总体。作为本体的道与其所派生的天地万物之间是一个统一于“气”的有机整体。这种思辩方法显然运用了佛学体用不二的思辩形式。如王安石解“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为“彼锐则挫之,纷则解之,光则和之,尘则同之,非有也,非无也”。?非有非无,是兼体用而言的。

  王安石同样认为作为本体的道是不生不灭、自本自根、周流六虚的。不过他在采用佛教体用不二思辩的同时,也吸收了《易经》“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说法,由此将道与阴阳动静相贯通。他主张阴阳动静而生万物,道体随之流行。道体虽不动,但其用则是无穷的、神妙莫测的。道是阴阳动静变化之内在理据,动静皆道,而不像老子那样将道偏于虚无与静。这样,王安石虽然在天道观上继承《老子》“道法自然”说,认为“地法天之无为,故不长而万物育;天法道之自然,故不产而万物化。”“阴阳代谢,四时往来,消息盈虚,与时偕行,故不召而自来。”“天地无所劳于万物,而万物各得其性。万物虽得其性,而莫知其为天地之功也。”“夫道者,自本自根,无所因而自然也。”但是在人道论上则相反。他说:

  “万物待是而后存者,天也;莫不由是而之焉者,道也;道之在我者,德也;以德爱者,仁也;爱而宜者,义也。仁有先后,义有上下,谓之分;先不擅后,下不侵上,谓之守。形者,物此者也;名者,命此者也。所谓物此者,何也?贵贱亲疏,所以表饰之,其物不同者是也。所谓命此者,何也?贵贱亲疏,所以称号之,其命不同者是也。物此者,贵贱各有容矣;命此者,亲疏各有号矣。因亲疏贵贱任之以其所宜为,此之谓因任。因任之以其所宜为矣,放而不察乎,则又将大弛,必原其情,必省其事,此之谓原省。原省明而后可以辨是非,是非明而后可以施赏罚。”(《九变而赏罚可言》)

  显然,王安石认为人道应该是有为的,应该有礼、乐、刑、政的,而礼乐刑罚与天道是合一的。“夫其不假人之力而万物以生,则是圣人可以无言也、无为也;至乎有待于人力而万物以成,则是圣人之所以不能无言也、无为也。故昔圣人之在上,而以万物为己任者,必制四术焉。四术者,礼、乐、刑、政是也,所以成万物者也。故圣人唯务修其成万物者,不言其生万物者,盖生者尸之于自然,非人力之所得与矣。”王安石对老子道论存在体用分离的弊端进行了批评,他说:“老子者独不然,以为涉乎形器者,皆不足言也、不足为也,故抵去礼、乐、刑、政,而唯道之称焉。是不察于理而务高之过矣。夫道之自然者,又何预乎?唯其涉乎形器,是以必待于人之言也、人之为也。其书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夫毂辐之用,固在于车之无用,然工之琢削未尝及于无者,盖无出于自然之力,可以无与也。今之治车者,知治其毂辐而未尝及于无也,然而车以成者,盖毂辐具,则无必为用矣。如其知无为用,而不治毂辐,则为车之术固已疏矣。今知无之为车用,无之为天下用,然不知所以为用也。故无之所以为车用者,以有毂辐也;无之所以为天下用者,以有礼、乐、刑、政也。如其废毂辐于车,废礼、乐、刑、政于天下,而坐求其无之为用也,则亦近于愚矣。”

  王安石的论证方法,与龙树《中论·观四谛品》中所讲的“诸佛依二帝,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若不得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甚为相似,也就是佛典中常讲的“真谛不离俗谛”、“出世间法不离世间法”。王安石在这里强调体用合一,但其着重点无疑是在用的一面,在“俗谛”、“世间法”的一面。王安石虽然接受了老子关于道体以及天道宇宙论的学说,但是批评老子唯道是称,过分强调了道的自然无为,而忽略了道在社会生活层面的功用,没有重视礼、乐、刑、政等形器方面的内容。事实上,道是体用一源,本末相依,既言自然,也涉人为,所以仅言自然是不够的,还应该注意形器方面的因素,充分发挥礼、乐、刑、政等社会政治制度和措施的作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王安石注《老子》之目的,是对老子之道论进行一番改造,将儒家的政治学说与老子之道统一起来,从而为自己的儒家政治学说给予道德形而上学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