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校工作的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返校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返校工作的通知1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局……
关于返校工作的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返校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返校工作的通知1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全力做好我区疫情后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园)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工作组将对我区学校(幼儿园)学生返校(园)准备工作进行验收,各事项安排如下:
一、验收流程
由各学校(幼儿园)向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提交返校(园)申请,申请由校长本人亲笔签名,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验收事宜。
二、验收时间
学校(幼儿园)提交返校(园)申请后,两天内完成验收。
三、验收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验收人员分工安排
分工安排详见附件1。
五、验收内容
验收组对照《广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事项:
(一)全员核酸检测情况:是否落实“对3 月31 日以来,在水东、电海、坡心就读(工作)且居住的师生员工进行七天五检;对在水东、电海、坡心就读(工作)但4月2日后不在水东、电海、坡心居住的师生员工进行三天二检;对在电白区其他镇街就读(工作)且居住的师生员工进行五天一检”要求,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粤康码、行程卡情况:精准掌握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共同居住者的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是否存在红码、黄码、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校园消杀情况:校园是否做到全面有效消杀。
(四)防疫物资储存情况:各校防疫物资是否充足,存放是否规范。
六、复学安排建议
第一批:4 月13 日(星期三),全区除水东街道、电海街道、坡心镇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二批:4 月18 日(星期一),水东街道、电海街道、坡心镇非“三区”内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三批:4 月21 日(星期四),“三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
特别说明:1.3 月31 日以来有疫情密接者、次密接者进入校园的学校安排在第三批复学;2.以下三类教职员工、学生在符合返校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在第三批返校:(1)疫情密接者、次密接者;(2)3 月26 日以来有广州、三亚旅居史或与其有密接的人员;(3)目前居住在“三区”内的人员。学校复学后要严格遵循《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要求》(见附件4)做好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校(幼儿园)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返校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附件2)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二)各校(幼儿园)要成立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到人,认真落实核酸检测验证,组织学校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三)复学前,各校(幼儿园)要精准摸排清楚本校师生员工的密接者和次密接者人数以及黄码、红码情况,返校时粤康码是黄码或者红码的师生员工暂不能返校,要按要求居家隔离,待粤康码变绿码之后才能返校。
(四)校园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五)各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做好疫情等防控工作,对不达标的项目,主动与验收组联系,对标整改,逐一完善落实,确保师生员工有序分批返校(园)。
(六)面上小学、幼儿园由各镇街中心学校负责全面检查把关;局检查组全面检查各中学、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各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并随机抽检各镇街2 所面上小学和1 所幼儿园。
(七)各验收组完成验收任务后,将被检单位(含各中心学校辖下的所有面上小学、幼儿园)验收材料(附件2、3和图片)交局体卫艺股。其中,附件2 的验收总体结论需要验收组所有成员签名。
返校工作的通知2
各中学、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下学校均含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师生员工分级、分区、分批,安全、有序、错峰返校,在已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全市高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情况,制定本通知。
一、总体原则
本次返校工作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压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分级、分区、分批”的原则开展,确保学校安全和师生健康。
分级: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高校、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三年级学生返校时间,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
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制定本区学校学生返校总体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二年级及以下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返校时间,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报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备案。
各学校按照市、区要求,“一校一策”制定本校学生返校方案,报所在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核批准;各高校返校方案须报所在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核批准后,报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批准。
分区:本次学生返校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本区疫情形势,统筹做好辖区内学校的学生返校工作,组织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核酸检测,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含高校、市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职技工学校等)是否符合返校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切实压实各区属地管理责任。
分批:中小学校(幼儿园):高一、高二学生4月8日第一批返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三年级学生4月11日第二批返校;各区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返校时间,原则上不早于4月8日。
高校: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4月11日第一批返校;其他学生4月18日第二批返校。
二、返校条件
(一)从高风险地区(含境内外)、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爆发疫情的地市、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返深师生,未能执行深圳隔离防疫政策的不能返校。
(二)不属于《深圳市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负面清单》(附件1)中任何一种情况。
(三)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到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到位,经检查验收合格。
(四)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全覆盖、无遗漏分类管理,所有入校人员均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五)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的返校条件。第一批返校人员(高一、高二)及共同居住人严格落实健康监测,返校前连续3天在深圳完成核酸检测,返校人员健康申报合格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核验行程卡返校。其他批次人员返校条件参照第一批。
(六)高校师生员工返校条件。在深第一批返校人员及共同居住人严格落实健康监测,返校前连续3天在深圳完成进行核酸检测,返校人员健康申报合格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核验行程卡返校;其他批次返校人员返校条件参照第一批。对离深返校第一批师生员工,学校安排班主任(辅导员)逐一核实师生员工居住地疫情状态,并告知在高风险地区(含境内外)、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爆发疫情的地市的师生,须严格执行深圳隔离防疫政策后返校。其他批次离深返校人员返校条件参照第一批。
(八)各区能按本方案要求保障返校前后核酸检测需求和频次。
三、返校前准备工作
各区、各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提前部署、精细安排师生员工返校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控措施精准到位、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免疫屏障巩固到位、联防联控机制高效到位、服务和关怀充分到位。
(一)强化返校条件验收
方案下发后,各学校立即开展返校准备工作并尽快落实到位,准备就绪后向所属区校园防控专班报送《深圳市学校(幼儿园)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深圳市学校(幼儿园)返校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附件4)。各区校园防控专班对照《深圳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5),对中小学幼儿园逐校检查验收后,可组织学生返校。各区校园防控专班对高校检查验收,审核通过后,报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审批通过后可组织返校。
(二)加强返校人员健康管理
1.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返校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动态更新市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红黄码师生台账”、“离深人员返深(校)台账(从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社区爆发疫情的地市、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或县、区、旗)返深),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校相关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在师生员工返深前分别对教职工及学生逐一电话沟通联系,精准掌握每个人的行程动态,认真细致解释返深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员工严格执行相关指令。
2.市外师生员工提前返深。师生员工近期非必要不离深,尚在市外的师生员工至少提前3天返深,返深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返回深圳当天向学校报备,学生健康监测情况每日报班主任,教职员工健康监测情况每日报学校相关负责人。在校内居住的师生员工,返深前24小时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落地核酸检测后须保留相关证明,无落地核酸证明的当天在社区或校内(有核酸检测条件)核酸检测,入校后核酸3天3检。
3.加强健康监测管理。各学校安排专人每日登录“深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健康数据系统”、“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在教育管理平台中查看本学校师生员工的红黄码人数及变化情况,积极引导红黄码师生员工主动配合属地相关部门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通过健康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送、收集师生员工健康信息,实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上报,确保迅速准确处置突发情况。
(三)组织开展健康申报
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在返校前2天,联系学校(各班主任)获取本校/本班的专属申报二维码,进行线上填写和签署,提交成功后由学校(各班主任)审核是否符合返校条件。学校(各班主任)生成本校/本班的专属申报二维码将另行发文指引;师生员工可关注“深圳教育”公众号,点击下方“疫情防控→返校健康申报”获取申报指引。不符合条件者须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各高校返校前2天组织返校师生员工通过本校管理系统上报,学校安排专人审核是否符合返校条件。
返校工作的通知3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洋浦技工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
4月初我市发布第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于4月6日至4月8日暂缓返校。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同意,我市决定实行分类分批返校复课,中学初三、高三年级已于4月11日返校复课。中小学其他年级、幼儿园、市职校、市特殊学校、洋浦技工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将于4月14日返校复课。为做好我市师生员工顺利返校复课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复课前准备及条件
(一)对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检查督促到位。
(二)要坚持家校协同防控,及时关注我市、我省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及时排查并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返校复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妥善安排。
(三)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四)要做好常态化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全校师生员工一个月使用量,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注意物品的有效期。
(五)4月14日返校复课的教职员工凭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返校;学生返校需提供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或监护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未能提供的,签订未前往涉疫市县承诺书。
(六)如师生员工属于封控区、管控区或防范区范围内的,按属地疾控部门要求,待解封后方可返校。
二、返校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校(园)务必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近日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的通知》以及我局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核酸或抗原抽检措施。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返校日,各校要做好错峰上下学安排,避免聚集,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
(二)严把校门关,进校人员严格执行“测温+健康码+行程码+地点码+实名登记(凭身份证)+佩戴口罩”的查验制度。严控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入校。
(三)加强健康管理,严格实施师生员工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及安保、保洁、食堂等校园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做到“四早”。
(四)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全员健康教育,要求师生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室内场所要落实全程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做好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公共卫生间等校内重点场所卫生管理,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定期做好环境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
(六)对食堂冰鲜冷链食品、快递包裹等重点物品,必须在校门口彻底消毒后方可进入校园内,切实堵住通过物件渠道将疫情传入校园。
(七)落实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制度。推广使用抗原检测,学校保安、清洁人员、宿舍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鼓励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特别是加强针,实现应种尽种。
(八)加强人员培训,针对性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九)4月14日返校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开展线上授课,实现“停课不停学”。对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学校要继续做好线上辅导并督促学生监护人做好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十)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