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豫让论》原文及翻译 《豫让论》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方孝孺《豫让论》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豫让论》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
方孝孺《豫让论》原文及翻译
《豫让论》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方孝孺《豫让论》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豫让论》是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豫让论
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①,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知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有余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士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曰:“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靦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注解:①赵襄子出外,豫让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被捕后,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然后自杀。
1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保治于未然治:太平
B. 照耀简策简策:史册
C. 豫让臣事智伯 臣:称臣
D. 曾无一语开悟主心曾:竟
17.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 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相如度秦王特以诈佯为予赵城
B. 而疵之智谋忠告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C. 今无故而取地于人当其欣于所遇[]
D. 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 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18.下列对原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通过对豫让的评论,说明了真正的忠臣烈士应该具有政治预见性,敢于犯言直谏,防患于未然。
B.文章运用对比手法,例如郄疵虽然没有享受 “国士”的恩遇,但在关键时刻及时劝谏智伯不要中韩、魏奸计,可谓忠臣义士。
C. 文章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第二段中对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充分论证了豫让之死实不足取。
D.本文说理透辟,评论也有分寸,抑扬得体。作者虽然认为豫让不足以称为国士,但在篇末还是对豫让赞赏有加,认为他远胜于那些朝为仇敌暮为君臣的厚脸皮者。
19.用“/”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
20.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7分)
⑴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⑵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
参考答案:
16.C(做家臣或用家臣的身份)
17.A(A介词,用;B表转折,表承接;C从,对;D才,竟)
18.D(“赞赏有加”错误)
19.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断对2处给1分,断错2处扣1分,扣完为止)
20.⑴段规和任章,都竭力劝说他们的主君依从智伯的请求,割让给他土地来使智伯思想放纵,从而加速他的灭亡。
⑵三次劝谏如果还不听从,把那事后的“伏剑而死”挪到这个时候来死。
译文:
君子修身立德,奉事主君,既然称为君主的知己,就应该竭尽自己的智谋,提出忠诚的劝告,把祸患消解在没有形成之时,保障安定于不出灾难之前,既使自身得以保全而主君也能平安。这样,活着作为名臣,死了也能成为高尚的英灵,百代流传光辉,照耀在史籍典册之中,这才是美好的啊。倘若遇到知己的主君,不能在未乱之前挽救危险,而只是在已经失败之后牺牲生命。以此来沽名钓誉,借以迷惑世间并夸耀于世俗之人。从君子的眼光看来,都是很不足取的。
我曾持这样的观点来评论豫让。豫让以家臣的身份来侍奉智伯,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以后,豫让为他报仇,忠义的声名显赫,即使是愚昧的男子和无知的妇女,也没有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应该是忠心的了,可惜,他选择牺牲的方式还存在有不能称为忠心的地方哩。为什么呢?试看他用漆涂身改变容貌,吞食炭块改变声音后,对友人说:“我所做的都是极其艰难的事,我将以此来使天下后世为人臣而怀二心的人感到惭愧。”能说这不是忠心吗?但看到他劈斩衣赵襄子的衣服而三次跳跃刺杀时,赵襄子责问他为什么不替中行氏而死,却单单替智伯而死;豫让回答说:“中行氏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待我,我因此也用普通人的态度来回报他;智伯用对待国士的态度来待我,我所以用国士的行为来报答他。”就只从这一点来分析,豫让是死而有余憾的。
比如段规事奉韩康,任章侍奉魏桓子,并未听说曾以国士来对待他们,可是,段规和任章,都竭力劝说他们的主君依从智伯的请求,用割让给他土地来促使智伯思想放纵,从而加速他的灭亡。郄疵事奉智伯,智伯也未曾以国士来对待他,但是郄疵能觉察出韩、魏的情况来谏止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话以至于灭亡,然而郄疵的智谋和忠告,已经可以问心无愧了。豫让既然自己说智伯以国土对待他,国土就是救国之士嘛!当智伯索求土地而贪心不已之日,纵欲肆暴之时,做为国士的豫让,正应该拿出自己的能力站在应有的地位上,诚恳地劝告他:“诸侯和大夫都应该安守各自的封地,不应互相争夺,这是自古以来的制度。如今无故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我们必然要心生气愤;人家给了,那我们就必然要心生骄气。气愤必定会争夺,争夺必然会失败;骄纵必定要傲慢,傲慢必然要灭亡。”把话说得谆谆亲切而态度又极其诚恳,劝谏不听,就第二次劝谏,第二次劝谏不听,就第三次劝谏他。三次劝谏如果还不听从,把那事后的“伏剑而死”挪到这个时候来死。智伯纵然是冥顽不灵,也会为他的至诚所感动,很可能会醒悟过来的。这样一来就会与韩、魏和好,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了智氏的宗族,使其世世代代保持祭祀祖先的礼仪。如能像这样,那么,豫让即使死了也会像活着一样让人怀念,难道这不胜过刺杀他人衣服后再自尽吗?”
可是,豫让当时竟无一句话来启发开导主君的心智,眼看着智伯有危险以至灭亡,好似越国人看着秦国的人不管是肥是瘦一样。袖手旁观,坐等胜败,所谓“国士”的报答,能是这样的吗?待到智伯已经死了,才气愤得控制不住自己的血气,甘心使自己附在刺客之类的人,这有什么可称道的,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啊!虽然这样,以“国士”的标准来衡量,豫让虽然是承当不起的;但是那种早上还是仇敌,到了晚上就成了君臣,并且腆着面孔而自鸣得意的人,又成为豫让的罪人了。哎!
创作背景
豫让,战国时晋人,先为晋大臣范氏、中行氏的家臣,赵简子灭范氏、中行氏后,改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赵襄子(赵简子之子)灭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豫让逃往山中,改名换姓,立誓“我必为报仇”他一次行刺未成功,于是以漆涂身,改变形貌,又吞下炭块,使声音变哑。第二次埋伏在桥下行刺赵襄子,仍未成功,被捕,自杀而死。事见《史记·刺客列传》。这篇文章即是方孝孺对豫让的评价。
赏析: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己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
这段剖析论证,具有举重若轻,水到渠成之妙。这是由于作者着于洞见豫让的思想症结以及司马迁对豫让认识的不足,着意引豫让的言行加以剖析,词不泛没,语不虚置,而无隔靴搔痒、空发议论之弊。
第三段则更深人一层,明确指出:“国士,济国之士也”——国士,是拯救国家的有识之士。用这个尺度来衡量豫让,即使对把他当作国士的智伯,也算不得竭忠尽智的忠臣,为了阐明这个观点,作者先以段规、任章为例,说明他们立身事主,从不考虑个人恩怨,尽管韩康子、魏献子没有把他们以“国士待之”,但他们都竭忠尽智,力劝其主,纵智伯之欲“以骄其志”,加速智伯的灭亡。郄疵事智伯,智伯也不曾把他当作国士看待,但他看破韩、魏的险恶用心,便竭力劝谏智伯,不要见利忘乎所以,因小失大。虽然智伯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郄疵已奉献出他的智谋并对智伯进行忠谏,尽了臣子之责而问心无愧。豫让则恰恰相反,“当智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作为豫让,他并没有申明义理,使智伯知所警惕,更没有反复力谏。倘若真是事君为国,三谏不从,就应提前自死在这一天。智伯虽顽冥不灵,也会被豫让的诚意所感动,或许能够醒悟,而有治国长策。然而,在这个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严峻时刻,豫让却“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这不配作国士。智伯败亡了,却禁不住一时的血气冲动,逞匹夫之勇,情愿把自己归附到刺多一类人之中,文中两次反诘“何足道哉”,探沉感慨,表明了作者的意向。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这段用比较的方法,更雄辩地证明,智伯虽把豫让看作国士,豫让却愧对智伯,未能真正“以国士报之”。
行文至此,作者已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阐述得十分透辟,使读之者深思而获启益。然而豫让毕竟与厚颇无耻之徒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文章结尾指出:“虽然,以国士而论,让固不足以当之;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这就作到了抑扬得体,评论公允,而不失之偏颇。这段结尾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文章有机的组成部分,而且言简意赅,“语不多赞”。
此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
作者简介
方孝孺(1357—1402年),方克勤之子,字希直,又字希古,号逊志,时人称“缑城先生”。又因在蜀任教时,蜀献王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幼时好学;长大后,师从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为己任。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任汉中府学教授,蜀王聘为世子老师。惠帝即位,召为翰林侍讲,次年迁侍讲学士,后改文学博士,主持编纂《太祖实录》、《类要》。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他多次为建文帝谋划对策。后朱棣引兵攻入京师,授笔起草登基诏书,方孝孺不从,将笔掷在地上,边哭边骂,于是被杀,共灭十族,死者八百七十余人。
方孝孺主张作文要“神会于心”、“道明而辞达”,反对摹拟剽窃,其文风格豪放雄健。《四库全书总目》说他“学术醇正”,文章“乃纵横豪放,颇出入于东坡、龙川之间”。他的散文常以物喻理,直抒胸臆,文笔畅达,言简意明,为时人所传诵。著有《逊志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