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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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一、防雷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防雷电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防雷防静电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各二级单位应针对分管工作特点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教育培训。

  4、对防雷防静电装置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分管企业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明火、特种作业的项目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雷防静电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防雷电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单位各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针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企业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六、电气设备安全隐患的防静电检查和管理制度1、公司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6、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7、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8、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9、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11、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4

  为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2、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3、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4、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5、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6、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7、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8、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9、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0、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司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要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进入操作岗位。

  二、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操作人

  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三、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公司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

  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五、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每个职工均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六、组织好用电、防雷、消防演练,提高技能。

  自检巡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防雷装置的安全监察力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 操作人员负责公司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三、 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五、 防雷操作人员,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六、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天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七、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八、 严格劳动纪律和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防雷装置维护保养制度

  为加强防雷装置安全维护保养,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前检查保养:要求操作工班前对设备的润滑、运转系统、操纵机构等定点部位进行检查,加油、紧固松动部件,确认无问题后,再开动设备,同时在“交接班记录”中填写检查记录。

  二、操作工要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协助维修工修理,因故障停机维修须在“交接班记录”中填写故障停机记录。

  三、下班前要认真清扫设备,擦拭清洁。每周末班要对设备彻底清扫、擦拭,按照“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进行维护。

  四、维修工每周对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工作,车间设备管理员根据日常检查记录的情况,安排维修工每周实施周检。对设备进行局部或重点部位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内部机件和外表。疏通油路,清洗或更换油毡、油线、滤油器等,调整配合间隙,紧固各部位,清除故障隐患,保证设备完好运转。

  防雷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防雷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齐全、完整 和准确,发挥技术档案在生产、基建中的作用,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本制度。

  一、技术档案指本单位的防雷生产技术、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等技术文件材料。

  二、技术档案工作是技术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必须将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纳入各室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进行严格考核。

  三、各部门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必须按一个技术项目进行配套,加以系统管理,组成案卷,填写保管期限,注明密级,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后,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四、技术档案应分类编号和必要的加工整理,排列整齐。

  五、已归档技术图纸、说明书的修改,补充应先请示领导,履行审批手续。

  六、建立技术档案的收进,移出总登记薄和分类登记薄,及时登记。每年年未,要对技术档案的数量、利用情况进行统计。

  交接班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防雷设备安全监察力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生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交接班记录妥善保管。

  二、交接班必须做到:

  1、交清当班记录、设备、安全以及处理情况。

  2、做好各项生产(工作)准备,为下一班创造条件。

  3、提出建议,共同商讨,搞好工作。

  三、接班者必须做到:

  1、提前到岗位,认真阅看交接班记录的.各项内容,写出意见和评语,做到互相配合,互相帮助。

  2、接班中发现问题要共同商量,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当班领导。

  定期报检制度

  一、在用防雷装置定期进行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二、运行检验及内外部检验

  由用户向安全、气象、电力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安全、气象、电力部门向用户下达检验通知;

  三、检验时,用户应向检验员提供以下资料:

  (1)防雷装置运行登记证、质量证明及有关材料等。

  (2) 防雷装置运行记录、事故记录、维修改造记录等。

  四、检验员按商定检验时间进行检验。

  五、检验结束后,检验员应出具检验报告,用户应按商定时间到安全、气象、电力部门交纳检验费,领取检验报告,按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将报告存档备查。

  六、停用锅炉如需重新启用,应向锅检所提出申请,锅检所派检验员进行内外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在用防雷装置的修理改造需在定期检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报检。

  事故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二、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三、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气象部门备案。

  四、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拖延隐瞒,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及其它建、构筑物应设置防止直接雷击的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二条对排放有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或尘粉的放空管、风管等,在管顶或其附近位置装设避雷针,针尖应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其保护范围宜高出管顶不小于2米。

  第三条为防止雷电感应有爆炸危险的厂房车间内的金属物,如设备、管道、构架、电缆外皮等较大的金属构件应作良好接地,并与电气设备接地共用,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

  第四条可燃、易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封闭式金属贮罐,当顶部罐壁钢板厚度大于4毫米时,可不设接闪器,但罐体必须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小于两处,间距不大于30米,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第五条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封闭油罐,可燃气体贮罐及工艺装置,若其容积较大或较重要时,宜采用独立避雷针保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独立避雷针与放空管,呼吸阀等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5米,避雷针保护范围的边缘高出放空管,呼吸阀最远端应不小于2米,针尖高出放空管,呼吸阀顶端应不小于3米,考虑防静电感应和防雷电感应的要求,贮罐仍应按接地点不少于2处,间距不大于30米,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的要求进行良好接地。

  第六条避雷针与5000立方米以上贮罐呼吸阀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5米,针尖高出呼吸阀也应不小于5米。

  第七条输送可燃,易燃液体及可燃气体,可燃性固体的架空管道,每隔20—25米应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超过30欧,埋在地下金属管线,不需进行专门接地。

  第八条凡贮存闪点45℃以下易燃液体贮罐应做到:

  1、贮罐的呼吸阀及热工测量装置应进行重复接地,即与贮罐的接地体用金属线相连。

  2、呼吸阀应是防火呼吸阀,有完好的阻火层,每年定期检查二次,及时清洗,更换被腐蚀损坏的铜网,确保其防火性能良好。

  3、罐顶检测孔,只允许检测时打开,平时要确保检测孔封盖严密。

  4、雷雨时严禁工人上罐顶作业,雷雨时禁止进行收、付油工作。

  第九条除甲类生产厂房和甲类库房外,如为金属面的建(构)筑物,可利用其物面作为接闪器。

  第十条接闪器应镀锌或采用其它反腐措施。

  第十一条避雷保护装置的引下线应建(构)筑物外墙敷设,并经最短的.线路接地,一个建筑物的引下线一般不少于两根,建(构)筑物的金属构件(如消防梯)可作为引下线,但其所有部件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第十二条为了使防雷装置具有可靠的保护效果,必须建立必要的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

  1、每年应在雷雨季节之前做定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时,还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2、检查是否由于维修建筑物或建筑物自身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

  3、检查各处明装导体有无因锈蚀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如发现锈蚀在30%以上时则必须及时更换。

  4、检查接闪器有无因接受雷击后而发生熔化和折断,避雷器瓷套有无裂纹,碰伤情况,并应定期进行预防性实验。

  5、检查引下线在距地面2米至地下0.3米一段的保护处理有无被破坏情况。

  6、检查明装引下线有无在验收后又装设了交叉或平行电气线路。

  7、检查断接卡子有无接触不良情况。

  8、检查木结构的接闪器支架有无腐朽现象。

  9、检查接地装置周围土地有无沉陷现象。

  10、测量全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若发现接地电阻值有很大变化时,应对接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补打电极。

  11、检查有无因挖土,铺设其它管道或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

  第十三条雷暴时,非工作急需,应尽量少在户外逗留。在户外最好穿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如依靠建筑物和高大树木屏蔽的街道躲避雷雨,要注意离开墙壁和树干8米远。

  第十四条雷暴时,应尽量离开小山、小丘和隆起的小道,尽量离开池旁、水边,尽量离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和旗杆、烟囱、孤独树木附近。还应尽量离开没有防雷保护的小建筑和其它设施。

  第十五条雷暴时,在户外应注意雷电浸入波的危险。应离开动力线、照明线、电话线、广播线、收音机和电视机电源线,引入室内的电视机天线及其相连的各种导体,以防止这些线路或导体对人体的二次放电,雷暴时,人体最好离开可能传来雷电浸入波的线路和导体1、5米以上。应当指出,仅仅关上开关对防止雷击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

  第十六条雷暴时,应注意关闭门窗,防止球形雷进室内造成危害。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降低安全风险、减少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加强单位防雷安全工作,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单位全体职工的人身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市xxxx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岗位人员。

  三、组织机构

  本公司已成立苏州市xxxx防雷安全领导小组,任命xxx为防雷安全专职管理员。

  组长:xx(董事长)

  副组长:xx(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组员:xx(分管安全负责人)

  xxxxxx

  xx(安全管理员)

  四、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

  1、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防雷安全组织领导工作,协调指挥各部门、各岗位履行防雷安全职责,落实防雷安全措施。

  2、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履行法定的职责的同时,应当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总领和协调防雷安全工作。

  3、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3.1、本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为总经理,同时也是本公司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防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落实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工作要求,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检查规划中。

  3.3、每年至少参与一次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听取其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汇报,组织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4、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报告工作,放生事故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3.5、督促其他负责人履行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4、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

  4.1、具体负责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4.2、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度培训教育、检查计划中,并督促实施。

  4.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负责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报告防雷安全工作情况,并协调落实会议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特别是“一年两检”的'企业防雷安全常规检测。

  4.4、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5、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5、安全管理员职责

  5.1、具体落实企业的防雷安全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防雷安全工作要求。

  5.2、协助安全负责人制定企业防雷安全工作的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5.3、更新防雷安全科普宣传栏内容,做好防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和岗位做好防雷防灾害工作。

  5.4、具体落实企业防雷装置日常检查和“一年两检”工作,并按期完成企业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5.5、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5.6、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6、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6.1、参与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策划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6.2、组织本部门人员配合防雷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6.3、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6.4、督促本部人员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汇报本部防雷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五、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董事长

  1.1、考查法人是否真x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

  1.2、是否了解防雷工作的开展情况。

  1.3、是否能组织协调防雷工作的具体开展。

  2、企业主要负责人

  2.1、是否了解并掌握本公司防雷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2.2、是否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日程中。

  2.3、是否参与防雷安全自查工作,听取其他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防雷安全汇报,组织研究并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2.4、是否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报告工作,发生事故是否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5、是否能督促其他负责人履行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3、分管安全负责人

  3.1、是否组织制定公司防雷安全工作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3.2、每年是否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全面的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能够发现问题和隐患,能够督促落实整改,是否及时汇报整改处置情况。

  3.3、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3.4、是否组织或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4、安全管理员

  4.1、是否协助安全负责人制定企业防雷安全工作的年度培训、检查计划。

  4.2、是否更新防雷安全科普宣传栏内容,做好防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重大灾害气象信息,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和岗位做好防雷防灾害工作。

  4.3、能否落实企业防雷装置日常检查和“一年两检”工作,并按期完成企业防雷安全隐患整改。

  4.4、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4.5、是否参与开展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5、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5.1、是否参与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策划工作,提供意见或建议。

  5.2、是否组织本部门人员配合防雷安全工作的实际开展。

  5.3、是否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5.4、是否督促本部人员落实防雷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及时汇报本部防雷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六、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规定,防雷装置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是国家强检项目。根据本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并设置了易制爆仓库的具体情况,本单位应主动向防雷检测机构申请防雷装置年检。

  定期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检测时间点上半年一般定在3月进行,下半年一般定在9月进行。

  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委托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并取得合格证。

  七、自查自纠

  按有关要求,应当将防雷安全检查计划纳入年度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计划。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定为每年6月的安全生产活动月进行一次全面防雷自查自纠活动,并配合上级和其他安全工作需要做好宣传教育。日常的防雷装置管理和检查由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频率为至少每季度一次。

  八、安全培训

  公司将防雷安全知识、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及逃生避险技能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中,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九、应急演练

  针对雷电时常伴有大风暴雨等天气,本单位适时安排雷电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本单位已编制应对此类异常灾害天气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每年应当至少组织一次防雷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雷电灾害事故处置和报告

  发生雷电灾害事故时,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按照自身的安全职责,参照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必要时启动预案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发现雷灾事故的现场人员应当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事故情况向有关负责人(包括不限于本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分管安全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企业负责人应了解并掌握具体的事故信息,一边开始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一边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灾害事故善后阶段,应做好事故信息记录,做好事故档案和统计等工作。

  十一、“三同时”管理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十二、档案管理

  防雷安全档案由安环科负责管理,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防雷安全管理机构成立行文,防雷专职人员任命行文,防雷安全管理制度,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防雷安全责任书、至少每季度一次的防雷安全检查表(四防检查)、防雷检测报告,至少每年一次的防雷安全应急演练等。

  本制度自核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三五三处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人员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电、静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二、设备管理科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的实施和资料保存。

  三、各科室车间组织学习防雷、防静电相关知识,开展预防雷、防静电危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雷、防静电意识和能力,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安全管理部门建立信息预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科室和人员,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防静电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尽快排除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建立健全雷电、静电灾害报告制度,遭受雷电、静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情况,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检测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一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电、静电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9

  一、加强对加油站员工的安全教育。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让所有员工充分认识到雷雨季节工作安全的重要性。养成不携带手机、打火机等危险源进行加油、卸油作业的良好习惯;同时密切注意进站顾客的情况,发现有使用手机或在站内危险场所吸烟的要及时劝阻并禁止不安全行为。

  二、严格遵守油站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站长及管理人员要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对进入站内的加油车辆要严格管理,加油作业时必须熄火加油,尽可能做到车内乘客下车在站外等候,摩托车、拖拉机必须推出站外启动;

  三、管理好小额配送的静电防护。认真做好塑料桶及铁桶、小额配送车的罐油作业,严禁直接加罐或双枪罐油,加罐小额配送车时还必须连接有效的静电接地装置,将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导入地下。

  四、加油站卸油作业监护到位。加油站卸油作业时要做到卸油员、司机等相关人员的全程现场监护,一步一步按卸油确认表的要求进行操作,切忌为了图快而省略某个步骤。在遇有强雷雨天气或附近有危险作业时,应暂停作业。同时,在作业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

  五、对油站和周边环境有效监控。加油站内划定禁止使用非防爆通信设备(如手机)区域,外来与站内业务无关的车辆及行人禁止穿越加油站。油站人员对站外周边环境要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外围不安全因素影响站内安全。

  在现代企业不断追求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安全更显出其重要性。如果简单把经营比作是企业的一只航船,那么安全就是营销之路的'一盏指路灯。在这漫漫的旅途中,规程永远是企业的生命之本,违章永远是企业的安全祸源,安全永远是企业效益的保障。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0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防雷检测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防雷检测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检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三、公司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在实施规范管理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四、公司每年将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保证制度的有效性、适用性。在日常检查中,将对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在不断修定完善本制度的同时,将对有章不循、失职失责的安全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五、本制度自20xx年4月12日起实施。

  第二章安全领导机构与安全管理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安全领导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本单位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一、公司成立以总经理李青松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防雷技术负责人刘国伟为副组长,组员由唐国俊、宋学科、杨清风、蒋利娟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立安全文明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防雷技术负责人刘国伟为组长,专职安全负责人唐国俊为副组长,定期对公司下属各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指导、检查,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公司总经理蒋利娟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防雷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安全有关事项。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三、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检测。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四、检测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检测必须系好安全带;气候条件不允许决不检测。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检测;无安全交底不检测;无安全自检不检测;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检测;业主电力、电气设施有安全隐患不检测,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不到位不检测;不懂检测场所安全知识不检测;环境、气候条件不允许的不检测;检测员互相监督,组长负责;

  3、积极参加安全检测培训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检测,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检测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6、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7、特种检测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检测;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检测;

  9、维护好检测工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10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和设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岗位职工和相关方面在公司工作期间(含加班、出差等情况)进行防雷安全管理和作业的情况,也适用于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防雷安全管理。

  三、职责和义务

  1、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防雷安全知识,做到知识、责任、预防和应急防控等方面的能力。

  2、各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机构和人员防雷安全管理和防雷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3、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对公司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4、维修人员要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对设施出现的故障及时报告并予以处理。

  5、执行此制度,做好防雷安全生产的民主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防雷设施建设和维护

  1、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防雷设施,对重要部位和设备安装避雷针、接地装置等防雷设施。

  2、设施的维护要做好记录,防雷设施或设备需要检修、维护或更换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冬季应及时除雪,防止积雪对设施造成影响。

  五、作业安全措施

  1、在防雷设施附近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雷措施,如穿戴防雷鞋、带好避雷绳等。

  2、作业期间,应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如发现雷电显著增多时,应尽快停止作业并排查设备。

  六、应急处理

  1、如遭遇雷击,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职工的身体安全。

  2、电力设施停电后,应按照规定处理,确保设施的完好。

  七、安全管理制度宣传

  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开展防雷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八、责任追究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追究程度视情节程度而定,对严重违规者,公司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全面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全园区防雷防静电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园区管委会特提出如下任务要求:

  一、各村和各单位一把手要对防雷防静电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防雷防静电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气象部门要积极行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开展防雷防静电检查、检测,以及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图纸审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SPD业务。

  三、各类新建建筑物必须先通过气象部门的图纸审核,住建部门方可办理开工许可证。工程完工后,必须经气象部门竣工验收后方可办理使用许可证。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必须到气象部门补办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办理房产证,并积极接受防雷年检。

  四、对拒不接受防雷安全年检的'企业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园区将联合安监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同时,在办理有关安全手续时,要严格把关,对无防雷年检合格证书的,不予办理安全许可手续。

  五、工商、质监部门将加强对生产和销售各种防雷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质监部门将重点加强对各种建筑施工设施(塔吊、电梯)等的监督。

  七、饭店、小卖部等人员聚集场所和烟花爆竹存储、销售企业在无防雷设施或防雷年检报告时,消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责令其整改。

  八、医院、学校、信用社等行业一定要搞好自身防雷,自觉接受气象部门的防雷检测和整改意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的工作,及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

  九、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扛死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安全各项工作,对把关不严、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防雷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成立应急机构,明确负责人、各成员以及各自的职责。负责人负责指挥整个应急队伍,协调各部门和人员处理进行雷电灾害事件。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雷电的破坏作用在于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器设备受损,信息网络出现故障甚至瘫痪,引起爆炸和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所以在成立应急小组时,要考虑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确定成员的组成和各自的分工。

  三、如雷击建筑物致使受损严重的,应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四、导致网络故障时,除了检查在线设备的损坏程度以外,对不在工作状态的网络设备和电脑都应做全面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

  五、发生火灾时要启动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

  六、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要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当雷电击倒人致使心脏活动和呼吸停止时,应采取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的方法进行抢救,同时尽快通知医院前来抢救。

  七、在救灾过程中,要考虑是否应切断电、气、水源等,以避免二次灾害。

  八、发生雷击事故时,一方面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一方面要向上级领导部门和气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取证,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法。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做到事故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管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4、对公司重大事故或了现重大险情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上报、谎报、虚报的公司将对生产安全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

  5、对公司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或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净按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理有关责任人。触犯《刑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刑事责任。

  6、事故责任追究坚持:①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 ③事故相关者没得到应有的教育不放过;④事故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安全培训制度

  1、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2、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4、经常对职工进行用电、防雷、消防知识教育,使职工能熟练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三、自检巡查制度

  1、防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电气、仪表、配电设施,通排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操作人员负责配电室的安全装置,变压器、避雷装置及用电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防雷操作人员,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管理,并做好记录。

  6、每天深入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积极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雷设备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7、严格劳动纪律和工艺操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用电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安全设备管理的法规政策,按规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2、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一时难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监护措施,同时要积极防止新的隐患形成。

  3、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4、防雷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委会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气象部门报告,不拖延隐瞒,不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私自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