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校园的工作计划法律进校园的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实施“法律进学校”,按照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贴近学校、贴近教职工、贴近学生,经学校支部、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为使此项活动扎……
法律进校园的工作计划
法律进校园的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实施“法律进学校”,按照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贴近学校、贴近教职工、贴近学生,经学校支部、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为使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以提高学校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努力为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和“法治嘉善”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1.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
2.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进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少年学生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3.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工作,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开展少年法制教育,开展生动活泼的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组织机构:“法律进校园”领导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领导和保证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顺利实施,我校成立“法律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清(校长)
副组长:(法制副校长)、安庆江(副校长)、周兴跃
组 员:赵小刚、张光厦、张磊、王炼以及各班主任。
四、主要工作及时间安排
1.落实法制教育课。根据浙江省课程设置规定,由教导处负责做到课时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并收集好法制教育课教案。主要以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教材,通过学习教育不但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利用周一升国旗的时间安排两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3.在校园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照片),定期更换法制教育版面,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
4.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影片。各班统计上报观看影片的时间、人数和片名。
5.举办法制教育图片展。班主任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宣传图片,通过观看法制教育图片,学生从中受到教育。
6.举行一次“我是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演讲比赛。各班举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课(上交活动方案),每班出一次法制专题板报。此外运用与少年学生相关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形象生动、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7.聘请法制副校长做法制教育报告。
8.利用“全国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日、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禁毒宣传日”、“艾滋病防治宣传日”等特定时机,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和学校实际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的效果。
9.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中小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同不良行为斗争,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0.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学校举办法一次法制征文活动,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
基层科2015年度整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以“一网一点零激化”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 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重点突破性工作为抓手,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提升新水平。
一、开展“一月一主题”活动
一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评比活动。
二月份,在“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三月份,开展如何当好一名基层司法所长演讲比赛活动。
四月份,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各司法所要在本月组织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委会人员进行培训,基层科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
五月份,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活动。各司法所组织本所力量,深入村、社区进行全面指导,评选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社区(村)。
六月份,以各所为单位举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基层科选2个社区或村调委会,举办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邀请省、州有关领导参与此活动。
七月份,全面动员部署“弘扬法治精神,展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准备工作。各司法所组织本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谋划组织排练(小品、相声、快板书、三句半、歌舞等形式)。
八月份,组织基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展示人民调解风采”文艺演出活动,局里专门进行评比。
九月份,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在组织调解员培训的基础上,基层科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十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调研讨文章评比活动。
十一月份,以各所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案例分折讲座评比活动。
十二月份,动员基层司法所开展12.4宪法日系列活动。
二、全年度突破性重点工作
1、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总结检调、公调对接、诉前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工作经验,力争7月份在我市召开全州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
2、积极开展全省《示范司法所》、《最美司法所长》创建活动,选出我市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州、全省叫得响的司法所和司法所长进行选拔和推荐。选拔和推荐工作在4月份前完成。做到上报事迹突出,《全省最美司法所长》要有人物专题。
3、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
4、开展《化解民间纠纷,服务联系群众“手拉手”》主题实践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各司法所每二个月开展一次接访日活动,并与“所所对接”便民服务日活动相结合,基层科派专人督导检查。
三、基础性工作落实
1、每月上报人民调解报表、舆情动态分析、一事一报等要及时,准确无误。未上报的每次扣1分,迟报、错报每次扣0.5分。
2、每月上报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信息,镇司法所每月不少于1篇,街道司法所每月不少于2篇。未报的每月扣1分,超过部分,每篇加0.3分,每月加分不超过1.5分。
3、各司法所每月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址、报刊杂志等登载或播放人民调解信息,镇每季度不少于2篇,街道每季度不少于3篇。超过部分,每篇加0.5分,年末加满10分为止。
4、鼓励各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法同行》或《广角民生》栏目播出人民调解专题节目,播出一期加3分。
5、有创新工作载体的司法所,根据社会效果给予加分。
6、按照全省创建示范司法所工作标准,各司法所要认真准备各类卷宗、业务登记、活动记录本、上级文件和一月一主题方案及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业务材料。省厅对已命名的示范司法所要进行抽检,未命名的司法所进行考核验收。
注:根据省、州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临时调整,再另行通知。《一月一主题》实践活动,局里专门下发活动方案,各司法局认真抓好落实。
xx年,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导,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辟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乡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
执法思想,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编制当年的普法计划,并将举办两期全镇法律骨干培训班,做好“xx”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协助指导做好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xx年,计划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2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及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至少3件,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