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通用10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当监发[20xx]1号文件……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通用10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当监发[20xx]1号文件精神,市科协于近期认真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市科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于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全体干群对津贴补贴的范围、违规主体、违规情形、纪律责任及处分幅度等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为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市科协特成立了规范津贴补贴清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清查自纠整改工作。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20xx年,市科协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
1、无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现象;无巧立名目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实物情况;无变相在工会会费、福利费中发放津贴补贴现象。
2、市科协无“小金库”、行政性收费、其它罚没收入等,不存在利用“小金库”、行政性收费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3、对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市科协都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通过财政平台,以银行工资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了职工个人部分的医保金、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4、无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等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5、市科协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会计科目,无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中共XXX纪委 XXX监察局关于XXX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宜纪综【20xx】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为组长,副书记X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xx〕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xx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4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联发?2011?4号),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文件的通知》及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文件的通知》(隆纪发?2011?13号)文件要求,蒲缥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机关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蒲缥镇领导对此次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专干、组织员、人事助理、出纳、会计为成员的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区文件精神,蒲缥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11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对规范津
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自2006年以来蒲缥镇就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
(二)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蒲缥镇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的津补贴;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2011年全年蒲缥镇机关改革性补贴共发放44400元。
(三)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蒲缥镇2011年机关在职人员为37人,其津补贴统一归并设立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全年共发放231960元;退休人员为19人,其津补贴统一归并设立为退休人员补贴,全年共发放241020元。除此之外,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所发放的津补贴都严格执行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
(四)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发放办法及会计核算情况。蒲缥镇机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全额拨款所得,资金渠道合法合规。并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后相关资金支付问题的通知》(云财库 34号)的规定,发放津贴补贴都是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五)津补贴会计核算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库[2006]1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后相关资金支付问题的通知》(云财库 34号)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蒲缥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蒲缥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中央、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蒲缥镇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管理津贴补贴工作机制,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纪发〔20××〕52号)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针对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同时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对20××年1月以来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设置的津贴补贴项目,没有自行设置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自行设置无文件依据的岗位津补贴和其他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一是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二是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三是在规范后,没有发放已取消或归并的津贴补贴;四是没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种奖金;五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六是没有发放有价证劵、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七是严格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6
20xx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对20xx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xx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说如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我市教师工资待遇,以及各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结合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工资及津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玉财办〔20xx〕17号)要求,澄江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三家联合抽调相关人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详细排查了2018年至20xx年8月底教职工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教职工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
澄江市共有职业中学1所,高中1所,初中5所,中心小学6所,村完小34所,公办幼儿园6所,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7所,截止20xx年8月,共有教职工1685名。20xx年1-8月,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5219.68万元,2019年1-12月,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3930.73万元,2018年1-12月,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共计13808.87万元,无未发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二)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
澄江市20xx年1-8月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共计6996.74万元,每月均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1.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缴交住房公积金3195.70万元。其中单位部分:1597.85万元,个人部分1597.85万元。
2.缴交养老保险情况:单位缴交养老保险金1135.46万元,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854.08万元。个人缴交职业年金427.04万元。
3.医疗保险费缴交情况:单位缴交医疗保险金548.59,单位缴交公务员医疗保险金481.24万元,个人缴交医疗保险金205.71万元。
4.失业保险金缴交情况:单位缴交失业保险47.33万元,个人缴交30.85万元。
5.单位缴交工伤保险24.39万元。
6.单位缴交大病保险46.34万元。
澄江市2019年1-12月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共计10753.3万元,每月均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澄江市2018年1-12月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共计11520万元,每月均按时缴纳,无拖欠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按时每月缴纳,无任何拖欠缴纳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三)各项学生补助发放情况
截止20xx年8月31日,共计发放人数32308人(累计),发放金额765.03万元,无未发放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
20xx年学前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到位资金:中央31.27万元,省级5.47万元,市级0.94万元,县级配套1.41万元,到位资金合计39.09万元。此项目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到位资金:中央185.2万元,省级125.8万元,市级20.58万元,县级31.7071万元,到位资金合计363.2871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困难学生)的小学生708人,每生500元,计35.4万元;初中生1431人,每生625元,计89.4375万元;享受非寄宿制生活补助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困难小学生329人,每生250元,计8.225万元;初中生5人,每生312.5元,计0.15625万元。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共计133.21875万元。
3.义务教育文具费补助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文具费到位资金:市级12.6384万元,县级配套18.9132万元,到位资金合计31.5516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文具费补助发放:小学10950人,初中4722人,每人每学期10元,共计15.672万元。
4.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到位资金:中央0万元,省级639.21万元,市级113.93万元,县级配套192.96万元,到位资金合计946.1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享受人数13181人,支出资金万529.32元。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20xx年到位资金74.21万元,20xx年春季学期共资助学生538人,其中一等助学金享受人数166人,每生1250元,发放金额20.75万元,二等助学金享受人数372人,每生750元,发放金额27.9万元;共发放金额48.65万元。
6.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免学杂费
20xx年到位资金13.66万元,学费减免享受人数183人,减免金额9.15万元。
7.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
20xx年到位资金42.79万元,发放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134人,发放金额16.75万元。
8.中职国助金
20xx年春季学期到位资金20.58万元,发放国助金补助122人,发放金额12.4万元。
9.中职免学费
20xx年春季学期到位资金100.404万元,发放国助金补助624人,发放金额62.4万元。
截止2019年1月-12月,共计发放人数79021人(累计),发放金额2103.3万元,无未发放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截止2018年1月-12月,共计发放人数72793人(累计),发放金额1843.7万元,无未发放情况,资金全部到位。
(四)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截止20xx年8月31日,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3654.61万元,财政拨付了2877.64万元,还有776.97万元未到账。未到位资金正在做项目评审及项目挂接。2019年1-12月,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5278.79万元,财政拨付了5278.79万元。2018年1-12月,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文件4985.39万元,财政拨付了4985.39万元。澄江市各种上级专项资金,均能及时拨款,不存在拖欠专款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学前经济困难儿童资助300元/年,标准过低,不符合社会实际且多年不变。
(二)随着过渡性政策取消,绩效分配方案还需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的考核评价机制关系到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问题,绩效考核制度,评价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部分资金上级下达资金线太长,一笔资金多次下达,增加工作量。
三、整改措施
(一)建议提高学前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让这项惠及民生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教育。
对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每一个阶段,要密切注意老师思想动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市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三)建议减少一项资金多次下达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机制。澄江市将探索设立骨干教师津贴以及各个学校自行设定的教师教育教学类获奖津贴,真正体现“多劳多酬”、“优绩优酬”,引导广大教职工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履行岗位职责、实现工作目标上。以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取得教育教学工作新成绩,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积极稳妥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性补贴的发放工作。为了鼓励广大教师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从教,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还需要对发放生活补贴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仍需进一步完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全市地域、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真正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性补贴的发放工作,促进全市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积极组织收入,增加地方财力。一是依法加强税费征收,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严防跑冒滴漏、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千方百计盘活各项资产资源,努力增加非税收入。三是盘活用好各项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
(四)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公用经费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费用,积极落实“三保”责任,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
澄江市财政局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纳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政府主体,依法落实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义务教育学校工资及各类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教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和各类教育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真正实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提高了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地位,缩少了城乡教师收入差距,调动了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学校发展活力,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7
为巩固前一阶段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下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孝昌纪发[2011]5号《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管委会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观音湖管委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xx纪发〔201x〕xxx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查,我局始终严格规范公务员的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二、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局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9
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乡再次开展自查清理“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清理“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
二、扎实开展
(一)清理设“小金库”情况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工作,对各类账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设立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二)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一是没有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二是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四是没有私设“小金库”,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补贴;五是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补贴。
三、自查自纠
经我乡再次进行自查自纠,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及违规支出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年度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开发区对规范津贴补贴、违规年度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工作高度重视,完成了下列工作。一是成立了自查小组。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还成立了自查小组,对开发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转发文件,召开会议。开发区组宣办人事科给开发区三局两办两中心及城东街道办事处都转发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文件要求,要求各局办、中心、城东街道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对照治理内容整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工作。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博兴经济开发区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过程中,开发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设置,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相关程序,严格执行了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自查,开发区始终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除了按国家和省市县统一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设立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没有违反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和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开发区不存在违规考核、违规发放十三月工资等情况,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员工个人,其中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等;无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现象;没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一)完善制度。对照贯彻执行《通知》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
(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家与省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实行公务接待审批、登记制度,遵循“热情、节俭”的原则,没有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四是实行公务用车出车登记,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公车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情况。
开发区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开发区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规范工作,构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创先争优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