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故乡》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读《故乡》有感1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习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
读《故乡》有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故乡》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故乡》有感1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习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中的一篇短文,叫做少年闰土,可是在课堂上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我们班上的人就一个都没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里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他就是农民的一个代。闰土的少年时光,多么美好,抓鸟刺查十倍关于多么快乐的`生活,可中年时的闰土那是多灾多难,生活灰暗的不能行,这就是什么的?不信呢,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算好,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和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
从鲁迅几十年后见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老爷中,写出来闰土这些年受到的多灾多难,反映出了鲁迅痛恨旧社会的高尚品德
可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和以前相比已经好多了,每家每户都能穿上衣服,也能吃上吃的。可却还有一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我们作为未来的新动力,应该要努力去学习,然后去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在想以前一样被黑暗势力欺压。
读《故乡》有感2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读《故乡》有感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4
最近,我读了一篇由被毛泽东主席誉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乡》。
在这篇《故乡》中,描绘了社会对普通的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与“离故乡”。“回故乡”讲述了作者在回故乡的船上,怀念自己的故乡与故乡的`亲人;“在故乡”则写作者回到故乡,见到了母亲。还有一个卖豆腐的杨大姐来拍马屁,想在他们搬家之时,捞点好处,却没能如愿,便气呼呼地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闰土。闰土的外貌与儿时相比,苍老了许多。见到闰土,作者顿时回想起了儿时的事,他觉得,现在的他们与小时候相比,他们俩之间多了一层无形的屏障。“离故乡”主要写了作者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希望社会变成一个美好欢乐的地方。
读了这篇《故乡》,我深深地感到了当时社会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公平,当时,很多善良、朴实、诚信的人渐渐地失去了这种美好的品质,变得以愚昧无知,变得阿谀奉承,变得尔虞我诈,谁也不再信任谁。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堕落,任人欺压。这些种种结果,都是由那个不公平引起的。我们一定要让那个不公平在人间消失。
我们一定要努力,努力创造一个人人不再尔虞我诈、斤斤计较的美好社会。
读《故乡》有感5
十四岁时第一次读周作人先生的《故乡的野菜》,感觉特别的亲切。像野菜一样朴素却充满生活气息的语言,抒写着故乡自然清新的野趣,洋溢着淳朴又浓郁的乡情。
“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多有乡野气息!“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多美啊,真是妙趣横生!“清明前后扫墓时,有些人家——大约是保存古风的人家——用黄花麦果作供,但不作饼状,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真让人垂涎!诸如此类自然清新的文字,字里行间充满了独特的故乡乡野意趣,读来无不让我遐想联翩,心生欢喜。“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读着这些歌谣,我的耳畔似飘荡着那些和我一样的乡里孩子们俏皮的童声了……
我从小生活在七仙岭下,从名字看,她就很吸引人。相传当地黎族女子劳作之余用橘叶泡温泉洗浴,得以容颜美丽,王母娘娘听说后,派七仙女下凡偷师,谁料七仙女来到保亭后,被热带雨林温泉风光所迷,化作七峰永驻人间。七仙岭以山上的热带雨林和温泉著称,位于我们县的东北边,是海南省的名山之一。她“身上”无奇不有,她是我们的乐园。
春天里,七仙岭到处是胖嫩胖嫩的野菜,简直是一座天然的大菜园。《故乡的野菜》中讲到的这里几乎都有,蕨菜呀,荠菜呀,马兰头呀,还有好些叫不出名的。我甚至怀疑所有的“绿叶”都是野菜,她们看起来太诱人。望着满山的嫩绿,我们这群山里的孩子心都荡漾了。周末作业,父母唠叨甚至是老师的责怪都挡不住我们的`脚步。我们在山上肆意的说笑、欢呼、奔跑,时而也聚精会神的寻着自己或家人钟情的野菜,摘野菜,挖野菜。不知不觉篮子满了,可是心未满,把篮子随意放在一处,又开始追逐说笑了。每次回家的时候,篮子总是充实又美丽,因为它不仅装着野菜,还有野花的装扮,还有欢笑的陪伴……
在七仙岭上我很多次想着自己壮丽的未来:像蒲公英一样飞出大山,在更广阔的天地里扎根、茁壮……
可十四岁那年读了《故乡的野菜》后,望着大山,我矛盾了。心想:很多现在理所当然的东西在未来会变得遥不可及,或许他们还会被时间或空间与我永远分离。眼前的“乐园”——七仙岭,春日里胖嫩胖嫩的野菜,伙伴俏皮的童声,山野中奔跑着的矫捷的身影……
近日再读《故乡的野菜》,矛盾被解开了。或许在离开的日子里,遗憾是美,怀念也是一种美:或许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回归。
故乡的野菜不会忘,故乡的野趣不会忘,野菜旁的畅想不会忘。
读《故乡》有感6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7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中国清政府、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8
窗外,天灰蒙蒙的一片,刺骨的寒风肆意地吹着地上的枯萎的树叶。格外地寒冷,不禁让人打起哆嗦来。一看就知道是秋天来了。
在这日子里,我读了《故乡土,祖国情》这篇文章之后,我才体会到什么是爱国。英国的英格索尔说过:“力争使祖国变得更加美好的人才是最爱国的。”这不就是曾经在我们中国母亲在最苦难的时刻拯救过我们中国的那些伟人吗?就是因为他们,我们的中国才有今天,才有今天这段辉煌的历史。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的栖息之地;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今天的快乐生活;没有祖国,我们就没有了这幸福的家园。相对而来,有了祖国,就有了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有了尊严,有了……《故乡土,祖国情》里的主人公肖邦,他就有着一颗爱国之心。肖邦是波兰的'音乐天才,他那时只有16岁,弹的琴就十分美妙、唯美。他认真勤奋地学习音乐,终于有了个好结果。但是天空不会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总会有乌云出现。当时俄国占领了波兰,肖邦情不得已地离开了祖国。肖邦抵达维也纳不久,华沙人民起义,把俄国赶出了波兰。那一个晚上,肖邦写了三首曲子,这三首曲子都十分深切地写出了他内心的感受。他之间去了许多国家,创作了许多曲子,他在国外漂泊的岁月中,不幸染上了肺痨。最后,去世了。他死的时候,手中紧紧地握着祖国的泥土。在1849年10月17日,巴黎所有的优秀艺术家都参加了肖邦的葬礼,他们演奏了肖邦的遗作《葬礼进行曲》。
这一位才华横溢又具有爱国之心的音乐家,就这样带着亡国与祖国之土长眠于地下了。
肖邦永远忠于祖国,他用他的歌声为祖国歌唱和战斗。
读《故乡》有感9
对于我来说,故乡的最大特点便是常刮风。
因为地理位置,风常常带着水汽,将家门口的长江水卷带着,吹向洲上每一个人的脸庞。妈妈有时说,将躺椅搬至廊道口,睡个一中午,肤色会因风变得黑些。这江风将洲上每个人的脸吹黑,吹出江洲人的特点,吹给庄稼独有的水分,吹咧了种地乡亲的笑脸。炊烟给江风吹得散得缥缈,几家人的炊烟因此混杂着,慢慢远去,给夕阳镀上一股迷幻的色彩。家中的枣树结着青果,也应着风和余晖在摇动着,迫不及待要成熟。
洲上的人家大多集中环抱在一起,脚步落在土地上,在青草中形成小径,人们在饭后或走动或闲适地坐在门前谈天,衣角被江风吹的微摇。日头渐落,风带来的是劳碌一天后的杂感,人们或充实或期盼明天的好天气。江风是江洲老百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穿梭在屋与屋间的小缝里,穿梭在人们踏出的小径上,将人与人拉在一起,串成美妙温馨的乡村社会。正如作者所说,“我喜欢乡村的味道:宁静、淳朴、喜悦、安乐,像理想的桃花源。”这“桃花源”因这江风,更添几笔。
故乡是我魂牵梦绕的一阵江风。尽管故乡渐渐冷清,人们大多进入县城谋生活,但故乡的江风带给我的安适宁静,故乡给我的轻浅的“源头”之感,都不会因此消失不见。洲上的绿土因江风仍显沃饶,和家前的长江水一起,承载着时光的印迹,挥之不去的碎影流年,流进我的心里。只要江风依旧,我便会记得幼时的乡邻、幼时的经历,这些欢笑泪水,印证着我的成长。
江风带给我的,是我最宝贵的,我骄傲我所拥有的故乡,尽管它没有显赫的名字,不是有名的风景地,但在我心里,它便是这江风,是我灵魂寄托的地方,在我心里,它是那么的灿烂。
读《故乡》有感10
一篇优秀的写景文章,通常是情景交融的佳作,正如王国维所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也。”《故乡情》就是这样的一篇成功之作。它最大的亮点就是汇人了作者个性的独到的情景交融。
作者对家乡的山水倾注了深厚的思念,把这种个人的情感寓写于景物的描绘里,不仅使文章具有诗情画意,而且能让读者通过诗画领会到作者对家乡的一草一木那独有的感受。那“缓缓飘逸的流云”、“连绵起伏的群山”、“稻香飘逸的田野”,还有那“勤劳的各自忙着活儿的'乡亲”,这一切,无一不包含着作者的灵魂,无一不渗透着作者无限的情思所赋予的生命。
正因为它们饱含着作者强烈的思情,所以才能强有力地感染了读者,拔动着读者的心弦。文中,情与景已成为不可分隔的一个整体。“碧蓝的天空”、“飘逸的流云”、“淡淡的稻香”,“辛勤的村民”……这些可亲的景物,对于一位出门求学的游子来说,已演化成故乡的象征,而且她也把自己投身其中融成深深的恋情。
写这样的文章,想要做到情景交融,我以为,首先要对景物倾注自己内心的真实感情,要写真事;抒真情,不能矫揉造作,更不能无病呻吟。没有这样的体验,没有这份真情,就不要强写。其次,要抓住景物的独特之处,用自己的情意进行描写,才能使它们蕴含了自己的内心感受,才能让情与景自然浑成一体,相得益彰,而不是一味地在遣词用句上下功夫。
读《故乡》有感11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中国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近。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读《故乡》有感12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读《故乡》有感13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读《故乡》有感14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罗!开船罗!”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襄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寒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蜜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读《故乡》有感15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