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冬季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1 导语: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和小编来看看冬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冬季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
冬季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1
导语: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和小编来看看冬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一):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公司)
______全体家人:
随着秋冬季的来临,公司思考到大家上下班的方便及安全,决定自20___年10月8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光,具体上下班时光调整如下: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15
望全体家人相互转告!
______有限职责公司
20___年10月8日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二):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学校)
全体教职员工及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临近深秋,夜长昼短。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以及让大家能够持续更好的精力工作与学习,学校从20___年10月1日起,将启动秋冬季作息时光,具体时光调整为:
早晨、上午作息时光不变,中午以后作息有所调整;
12:00—12:30午餐;
12:30—13:25午休、书法写字;
下午课程学习从13:30开始:
13:30-14:10第一节课
14:20-15:00第二节课
15:10-15:50第三节课
15:50-16:05加餐
16:05-17:00选修课
17:00放学
(周五15:00学生放学,全校教师开会,学习。)
17:00-18:10晚餐
18:10-19:00第一节晚自习
19:10-20:00第二节晚自习
特此通知,敬请相互转告。
______学校
20___年___月___日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三):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光的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光
从20___年12月2日起至20___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光,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光,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______人民政府办公室
20___年___月___日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四):
各处(室)、分局(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光的通知》(乌党办发〔20xx〕9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冬季上下班时段的城市交通压力,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8日起,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上下班时光调整为:上午:10:30-14:30(北京时光,下同);下午15:30-19:30。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光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五):
院属各处、室、部:
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x月x日执行冬季作息时光,上班时光调整为:
上午8U00至12U00,下午14U00至18U00。
特此通知
XXXX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冬季作息时光调整通知(六):
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光的通知
各处(室)、分局(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光的通知》(乌党办发〔20xx〕9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冬季上下班时段的城市交通压力,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10月18日起,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上下班时光调整为:上午:10:30-14:30(北京时光,下同);下午15:30-19:30。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光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