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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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低温……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临澧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旅发办、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区县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公安、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保险单位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汇总、上报灾情,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县科工局: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县民政局:及时核实灾情,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监测和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供气设施和城市桥梁等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

  县交通运输局: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干线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关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滞留在干线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干线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

  县农业局:调查核实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核实畜牧水产灾情,负责牲畜、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

  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发办: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知识的宣传和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导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银行: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筹集救灾款物,开展社会募捐和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

  县供电公司: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县消防大队:参与铲冰除雪、险情隐患排查及抢险救援,协助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协调、联络相关铁路单位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和转送各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输抢险救灾的物资和人员。

  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地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和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或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街道<筹>)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本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影响省内主要火车站正常运行的,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5个以上乡镇(街道<筹>)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致使省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省电网、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灾害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2.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科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公安、武警等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灾害发生地区乡镇县人民政府(街道办<筹>)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Ⅰ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并迅速向省市指挥部报告,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生计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受伤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因灾受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运输正常;铁路部门开展铁轨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区县给予支援。

  4.4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信息发布

  县、乡两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临澧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交通运输、铁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临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德日报临澧站、临澧县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4.6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科工、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政府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2

  冬季即将到来,除雪保畅工作是鞍山凤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冬季小区养护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做好冬季除雪保畅工作,特制定冬季除雪保畅方案如下:

  一、除雪保畅工作目标

  本着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根据鞍凤凰城小区的实际情况,确立冬季除雪保畅目标为:力争做到不因下雪而封路,雪停后不因积雪造成业主出行不便。

  二、除雪保畅工作组织机构设立

  成立20xx年除雪保畅指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服务处,公司除雪保畅值班电话:,养护小区广场、主要路段、小区外围门市区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并设立除雪值班电话。

  三、除雪保畅工作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雪下人动,雪停路净。完美体现“严格苛求、自觉奉献”的工作精神。

  2、就近原则

  岗位周边责任区域由本岗人员负责及时清扫。

  四、除雪保畅工作准备

  1、除雪保畅工作动员及协调工作

  公司在制定除雪保畅预案后,应召开除雪保畅工作动员会,要求所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务必保证降雪时预案能够顺利启动。同时各部门应制定相应除雪安全作业规程,确保除雪工作顺利进行。

  物业服务处、行政部还应在降雪前做好协调工作,提前做好启动除雪预案的协调工作,达到协调联动的目的。

  2、除雪物资、设备准备工作

  (1)除雪物资准备

  物业服务处应按照大雪的标准准备工具,指定专人负责除雪物资的管理、调配。保证除雪期间物资供应连续、可靠。

  (2)除雪机械准备

  现准备购置扫雪车台、台积雪清运车应在降雪前完成购置、调试至良好工作状态,随时待命,遇特殊情况,调动全公司完成除雪保畅工作。

  对除雪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提前完成设备操作、应急处理及维护保养等各项工作的培训。

  五、除雪保畅预案

  1、除雪保畅总方针为:机械除雪为主(物理方法),人工除雪为辅,局部使用人工除雪的方法。

  2、除雪保畅工作由除雪保畅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客服中心负责宣传和除雪保畅信息的传递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凤凰城小区范围内的除雪工作。应充分利用机械快速清扫积雪,

  3、除雪作业规程

  所有清扫车、推雪板及清扫工具等除雪设备、物资均由服务处负责统一调配、使用。

  一旦开始降雪,公司各部门即根据各自保畅工作分工,绝对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除雪安排,清雪车即开始上路,进行不间断清雪作业。

  清扫车作业时,车上设一人驾驶使用。把小区路面的积雪清扫到路两侧后,如雪量较少则将积雪翻入绿化带中处理。如积雪量大,则将积雪翻入绿化带中集中处理。绿化带中积雪达60㎝时酌情向搬运。

  物业公司应根据不同雪情,配合扫雪车采用以下应对措施:

  (1)小雪应对措施

  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物业保洁保证业主入户门口、车库等清雪任务。

  (2)中到大雪应对措施

  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装载车(改装雪板)将行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3)对于小区外围门市街道、小区广场、路面等区域,则采用清扫车完成,装积雪清运车辅助搬运的方式。

  六、后勤保障及拟投入人员

  工具材料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清雪面积及参加人员数量统一进行清雪工具的采购。

  1、铁锹:把;

  2、雪推子:把;

  3、大扫把:把;

  4、推车:台;

  5、棉手套:副;

  6、融雪剂:视情况而定;

  7、清雪机械:扫雪车台、运输设备台;

  8、人员投入拟定为鞍山凤凰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七、奖罚措施

  完成公司降雪不封路、保证小区方便出行的目标,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区除雪工作进行考核,依据结果进行审核。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不予发放奖金补贴。酌情处理。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铜陵市义安区低温雨雪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老洲乡党委政府的核心领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各村、乡直乡办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村、乡直乡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各项措施,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应对工作。

  (四)灾害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接近0℃,累计积雪深度2-5厘米,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2毫米以上。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全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5-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10-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全区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区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测未来24小时内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老洲乡抗雪防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指挥部),指挥长由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乡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及乡直乡办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负责组织我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人员开展安置、救助灾民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及灾情信息;及时传达和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跟踪督促执行情况;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加强预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同时做好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负责事故灾难的情况汇总上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文件指示,提高群众对减灾抗灾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预防灾害、避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分局:负责救灾应急物资筹备工作及冰冻灾害事故中应由乡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工作。

  国土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损失;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救济款物,组织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帮助灾民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倒塌民房重建工作,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农综站:及时组织力量调配急需农用物资,指导灾民群众积极进行生产自救。认真做好大棚蔬菜及禽畜的防冻保暖预警、宣传工作。

  市场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对因灾害产生的紧急性致病因素进行化学分析和消毒工作。

  派出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供电所:负责加强电网的维护,加大巡线力度,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船舶站:负责渡运协调工作,加强对两岸码头的道路畅通清理,根据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渡运班次。

  自来水厂:组织抢险应急队伍,加强供水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以保障全乡人民生活、生产正常用水。

  乡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在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编制预案

  各村、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别制定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应对措施。

  (二)建立队伍

  各村以及公安、城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应组建铲冰除雪专业应急队伍。乡卫生、民政、农业、商务、安监等部门和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要组建卫生防疫、灾害救助、生产自救、市场供应、生产救援、工程抢修等综合应急保障队伍。乡直机关、教体、文化等部门要组织动员本系统应急力量开展除雪保畅工作。各类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三)储备物资

  各村、乡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铲冰除雪作业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机械设备、工具和抢修、防滑、溶雪、救灾等物资,保证除雪和救灾工作需要。

  (四)排查隐患

  供水、供电、通信、客运、渡运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来临之前,对设施、装备和线路进行巡查、检修,消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各村、有关单位要对校舍、危旧房、管道、钢结构区场(厂房)、临时建筑物(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农业设施等进行承压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员安全。

  (五)社会动员

  各村、相关单位要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公共区域划分成若干铲冰除雪责任区,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包保负责制和网格化管理,动员广大居民、志愿者清扫积雪。

  四、预警预防机制

  乡应急办负责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乡政府有关部门和乡应急办应制定好监控方案和程序。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各村、乡直乡办各单位应当立即将详细灾情报告乡低温雨雪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保能够快速传递信息、快速应急救援、快速及早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五、应急响应

  (一) IV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召开乡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制定印发应对工作通知,下发各村及乡直乡办各单位。同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强化交通疏导,保障铜老路、乡南北路、乡村主次干道和各渡口等安全通行。

  2.各村、乡直乡办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联络畅通。

  3.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政府广场、集贸区场、人行便道、街巷等公共区域的积雪清扫,保障居民安全出行。乡城管、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沿街工商户清扫积雪。

  (二) III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II级响应。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乡派出所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3.各村和乡城建站加大主次干道铲冰除雪作业力度,组织园林单位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

  4.乡公路站加强县道、县乡道、农村公路巡查,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桥梁、陡坡等危险部位铲冰除雪作业,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加大运力调度,及时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

  5.各村及民政、城建、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开展设施、线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与供应。

  7.乡民政部门适时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乡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9.乡应急指挥部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进展情况。

  (三) II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I级响应,在III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乡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乡指挥部统一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启用乡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3.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等户外活动。

  4.乡市场所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平稳供应。乡民政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四) I级响应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乡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在II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

  2.乡指挥部发布全乡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紧急动员全乡各方面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生产”,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3.配合区政府落实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着力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4.乡宣传部门邀请区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

  5.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乡内工程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教育部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必要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乡财政分局按程序启用应急准备金,协助相关单位实施应急征用。乡相关部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8.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六、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得以控制、道路交通等秩序恢复以及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乡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消除灾害事故后果和影响,帮助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保证社会稳定,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二)总结评估

  较大级别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结束后,各村、各单位对各自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防御与处置措施、修订预案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乡应急指挥部。

  (三)责任追究

  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应急办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通畅。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灾资金保障

  乡政府根据强降温降雪灾害情况,做好救灾资金争取工作,根据申报及上级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到位。

  2.救灾物资保障

  民政办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各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专项应急物资的储备。

  3.救灾装备保障

  各村和乡直乡办单位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对因低温冰冻雨雪灾情引发的路段坍塌现象进行维修和管理,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4.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冰雪灾害事故后,乡应急办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派出所提供运输保障。派出所需要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灾特别通道。公路站、船舶站对积雪、结冰道路迅速组织进行除雪破冰工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5.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及其他村级卫生室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6.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提供物资、资金以及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和专业队伍为主题、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动员机制。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指导各村、单位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框架。乡应急办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乡应急指挥部批准。

  (二)本预案由乡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州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施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3)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领导机构

  成立恩施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指挥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经信委、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气象局、州住建委、州农业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粮食局、州环保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州畜牧兽医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州安监局、州旅游委、恩施州供电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州长途传输局、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疾控中心、州消防(应急救援)支队的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州发改委副主任担任。

  2.1. 3县、市机构

  县、市人民政府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组织领导、办事机构的设立,参照本预案确定。

  2.2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

  (2)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督促检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根据本预案建立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并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

  2.3咨询机构

  指挥部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决策咨询、提出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灾害防御规划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避难场所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定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到避难场所。

  3.3队伍准备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4培训与演练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宣传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预测与预警

  4.1预测及信息报送

  (1)州气象局负责在每年11月份组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并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监测预报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2)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于每年11月份对本系统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及时将检查分析报告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民政、交通、经信委、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环保、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预警发布

  州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所有成员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预警分级参考《湖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确定。(详见附件2)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响应

  5.1.1 Ⅳ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州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1.2 Ⅳ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2 Ⅲ级响应

  5.2.1 Ⅲ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达到预警级别时,由专家组讨论,当专家组建议启动应急时,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州政府报告。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市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州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县、市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煤炭和电力供应;州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天然气生产及调度;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州交通运输局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国、省、州公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铁路办负责督促铁路经营单位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州铁路交通运输畅通,指导受灾县市做好铁路的除雪铲冰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州粮食局负责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组织粮食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州商务局负责做好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做好市场调控,协调市场供应;州卫生局负责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指导受灾县、市开展救治工作;州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州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市可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驻州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消防(应急救援)支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2.2 Ⅲ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5.3 Ⅱ级(含)以上响应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运输组、电气通信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州发改委牵头,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州民政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安监局、州教育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运输组: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商务局、恩施军分区司令部、州武警支队、州消防支队、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为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县、市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统计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

  (4)电气通信工作组:州经信委牵头,州住建委、州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州长途运输局、州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恩施盐业分公司、中石油恩施分公司、中石化恩施分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畜牧局、州工商局、州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州卫生局牵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受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5.4 Ⅱ级响应

  5.4.1 Ⅱ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4.2 Ⅱ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5.5 Ⅰ级响应

  5.5.1 Ⅰ级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应灾情,由指挥部向州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宣布启动Ⅰ级响应。

  (1)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州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6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5.2 Ⅰ级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州长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州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灾后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理

  (1)受灾地区政府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保险部门及时做好灾害损失赔偿工作。

  (2)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向上级政府申报。

  (3)Ⅳ级、Ⅲ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理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并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Ⅱ级、Ⅰ级恢复重建工作由州政府统筹安排,州直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政府组织实施。

  6.2社会援助

  各县市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应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恢复重建

  6.3.1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3.2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4调查与评估

  6.4.1灾情报告责任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民政、交通、经信、商务、卫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粮食、旅游、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

  6.4.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4.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7.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2灾情发生后,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恩施日报社、州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负责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及时监测、研判和处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上报信息。

  7.3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后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件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保障措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留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对受灾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2物资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交通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扫雪除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通畅。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经信委、药监、电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管理。商务、粮食部门要做好猪肉、鸡蛋、蔬菜、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内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8.3应急队伍

  民政、交通、公安、住建、电力、通信、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民航、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方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9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奖励

  (1)各级政府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州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州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办公室(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5

  为及时清扫、清运积雪,保障道路畅通,方便群众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清雪任务分解原则

  市区内主、次干道的快车道由城管局负责;慢车道及部分次干道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其它街路(小街小巷)按卫生责任区划分,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便道按“门前三包”区域由各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和产权单位负责。按卫生责任区清扫后的积雪,由责任单位清运;快、慢车道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清扫后的积雪,由城管局负责清运。

  二、清雪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清雪要求,制定本单位清雪方案,准备清雪工具,落实人员分工,提前做好清雪准备工作。

  (二)清雪时要注意保护绿化设施和绿化植物,不得使用食盐、融雪剂和其它化学药物,清扫后的积雪不得在灌木丛中堆积。

  (三)清扫后的积雪要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雪停后各单位要立即开展清雪工作,在24小时内完成清扫、清运任务,如遇特殊情况,要按政府通知要求及时清雪。

  三、清雪工作督查

  市政府督查办负责清雪工作的检查督导,对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不能及时清运积雪的单位,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曝光。同时,由城管局按照《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冬季城市道路清洁畅通,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雪时间

  从20xx年入冬第一场雪开始至20xx年5月1日止。

  二、清雪范围

  克东镇内16条街路即福山大街(南北大街),蒲峪大道(东西大街)、繁荣街(东二)、复兴街(东三)、惠民街(东四)、新城街(东五)、建设街(东六)、鑫源路(南二)、民安路(南三)、南阳路(南四)、振兴街(西二)、安顺街(西三)、鹤祥街(西四)、西五、人和路(北二)、圣水路(北三)水泥路面及路边石至临街建筑物的责任区以及公共巷道。

  三、完成时限

  按照“以雪为令、雪停即扫”的要求,坚持小雪1日内清除,中雪3日内清除,大雪到暴雪2日内主要街路通行,7日内清运完毕。

  四、清雪标准

  清雪必须达到“根清、面净”的目标,保证路面上不留积雪。即:主次干道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路边石、见步道板的标准。清扫的积雪不得随意就近堆入隔离带内或树根下,必须及时清运到城外指定地点。

  五、清雪方式

  (一)克东镇内东西、南北大街、北二道街由县城管局负责清扫清运,各临街个体工商业户和单位负责路边石以上部分的清雪归堆,城管局负责清运。

  (二)其余街路(含步道板)由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中省直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团体负责清扫归堆,县城管局负责清运(详见各单位20xx年冬季清雪责任路段)。

  (三)巷道、居民住宅区内积雪由克东镇组织各社区进行清扫,由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运输(不包括家属楼);居民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清扫清运。

  (四)部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用自管的房屋、场地,由本单位负责。

  (五)车站、停车场、集贸市场、展销场馆、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众聚集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现场,未开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已开工的,由施工单位负责;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场所,由其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六、保证措施

  (一)为加强清雪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克东县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陶洪彬兼任,具体负责清雪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凡在克东镇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都有清雪的义务。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清雪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责任区的清雪工作,要带头参战,组织全员参加,不准向外承包,主管领导靠前指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商以及城管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到各单位责任路段进行督查,凡动作迟缓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接受清雪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重罚;对清雪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

  (四)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对在主次干道影响实时清雪作业的机动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将车辆清离出作业区。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7

  为切实做好冬季清雪工作,保障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根据《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区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城市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思路,及时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区人民创造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机械作业和人工作业相结合,以机械作业为主,科学使用融雪剂的原则;

  (三)坚持随下随清和边清边运相结合,清扫和拉运同步进行的原则;

  (四)坚持清雪与保护城市绿地、市政设施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一)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广场、河道沿岸、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的清雪工作,负责落实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时清扫清运积雪。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城区清雪工作的协调、指导、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区公路局负责秀山路(文昌路以东、昆嵛路以西)的清雪工作。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圣海路和汽车站广场的清雪工作。

  (四)区公安局负责保证清雪路段道路畅通,路面无乱停乱放车辆。

  (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财贸办等部门负责组织各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商场商户等单位及时完成清雪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专业清雪所需费用。

  (七)米山镇负责站前路、文山西路(站前路—站东路)的清雪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督导辖区内各村(居)、企业、经营业户和居民,全面完成居民生活区、小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门前三包”责任区等区域的清雪任务。

  四、工作标准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标准,全力做好城市清雪工作。清雪时限和质量标准按照《文登区城市清雪管理办法》、《文登区城市清雪技术导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清雪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清雪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设备到位、行动高效。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雪工作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管理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雪情预报,确保在第一时间获得准确的气象资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调度管理,及时通报信息;积极做好应对大雪准备工作,补充清雪设备,储备清雪物资,检修维护机械;要组建稳定、高效的清雪队伍,抓好操作技能培训,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设备到位、措施得力、指挥畅通、反应快速。

  (三)加强宣传,强化考核。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城市清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予以通报。各新闻单位要对清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对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清雪效果好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未能完成清雪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曝光。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8

  针对我管理处的实际情况,面积比较大,现人员编制较少,特别是原来的保安是三班倒,还能抽出一些时间来进行扫雪工作,现在每天的休息都是在睡觉,根本没有时间来扫雪,冬天马上来临,清雪工作又是我处面临的一次考验,为了更好的服务业主,提供一流的物业服务,我出已经做好全面的动员工作,以雪为令,主动打好清雪工作的每一仗。

  清雪规定:小雪一天、中雪两天、大雪三天处理完,保证小区业主出行方便。

  一、日间小区内积雪处理办法

  1、下雪时,保洁人员及时将防滑垫铺在各单元门口,并摆好‘小心地滑’提示牌;

  2、准备好扫雪工具,分给保安、保洁,集体进行清扫工作;保洁负责清扫各单元门前及小区内积雪清理,并保证大堂有保洁人员及时清理大堂地面,对湿透或结冰的防滑垫及时清洗;保安负责岗亭前及主干道等积雪,并保证道闸杆前不得有积雪及冰块,车库库管要及时清理自己车库的出入口积雪工作。

  3、大雪或暴雪天气时,及时在单元门前、车库坡道口增加保洁人员及时处理结冰的地面。

  二、夜间园区积雪处理办法

  1、管理处通知保安、保洁值班人员:及时将防滑垫铺在单元门前,并摆放‘小心地滑’指示牌,并在各车库进行巡查,发现积雪与冰面要及时清理。

  2、管理处的保安、保洁、车管员将各单元门前、车库出入口及东西马路积雪清除,保证业主出行时路面没有积雪。

  3、如清晨路面仍有积雪,按照日间积雪处理办法执行。

  三、具体措施

  1、在各大堂门口铺设防滑垫,并放置‘小心地滑’提示牌。

  2、组织员工首先对各单元门口及东西马路清扫出一条便道,确保业主出行方便。

  3、保洁员对卫生区域加强清洁力度,及时擦干大厅和路面积水,及时清理结冰的防滑垫。

  4、雪停之后,对路面堆积的积雪清到排水沟或污水井内。不得堆放到垃圾桶及草坪前,以免对草坪和垃圾箱造成污染及损坏。

  扫雪工作责任具体到班、组、个人,共分为3小组,统一由陈国仁及马文杰指挥工作。

  ①、组长:赵云武组员:全体护卫人员。主要负责:各岗亭门前,及C区分担区域的积雪

  ②、组长:张洪亮组员:全体保洁人员。主要负责:个单元门前、大堂及小区内主路剩余路段

  ③、组长:宫显丽组员:全体车库管理员。主要负责:车库平台及C区车库前主干道。

  四、领取工具

  保洁员:人手一把推雪板及雪铲,这让做到有雪随时清保安员:准备6把大扫帚,及6把雪铲,统一由班长保管(在地下库房里)

  工具存放地点:B3—3地下库房,夜间领取工具要和当班的保安班长联系,用完工具保安班长统一回收到地下库房。

  五、建议:

  目前我处所占占地面积比较大,特别是两个小区加上主干道,工作量比较重,主要今年的清雪人员与往年相比减少了约15人,可想我处在清雪时所面临的工作强度是前所未有的,为了更好的完成清雪工作,恳请公司将主干道调出我处的工作范围。以上是我处唯一的一个建议,请领导给予批示。

  我们第二管理处,会竭尽全力来完成冬季清雪工作。

低温雨雪天气iv级应急预案9

  为做好今冬明春的扫雪防冻工作,把雪冻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20xx—20xx年度扫雪防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区教育系统扫雪工作,区教育局成立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区教育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的扫雪防冻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内道路及校门口道路畅通、校舍安全,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任务

  1、积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工作。要制定完善扫雪防冻工作预案;及时做好各种水、电管线的冰冻防范工作,避免各种管线因低温冰冻导致的破损和断裂;学校医务室(卫生室)要做好各项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2、及时清除校园内外道路积雪冰冻。白天下雪,遇有积雪,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及时进行清扫;夜晚下雪,各单位必须于次日7时前组织力量进行清扫。

  3、全面排查各类建(构)筑物安全隐患。要对学校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跨度大、轻钢结构的建筑物,以及结构体系相对较简易的自行车棚、宣传栏、围墙等构筑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采取警示、停止使用等有效措施。

  4、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对学生和家长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教育。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口值勤、护导、组织工作。恶劣天气情况下,可根据上级部门通知,适当推迟学生到校时间或安排学生在家学习,学校应做好补课、个别辅导工作。

  5、加强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专门制定在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涉及车辆安全运行的应急预案。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雨雪冰冻天气要谨慎驾驶,暴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不勉强行车。及时督促对车辆进行保养工作,采取安装“防滑链”、低速行驶等方法,强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开展有针对性的冬季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冻防滑、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和天然气中毒等安全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用电管理,坚决杜绝在学生宿舍用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工作关系到师生生活、人身安全、学校正常秩序。各单位要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成立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具体负责,做到组织、人员、工具的三落实。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防冻责任制。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扫雪防冻工作预案,并于本通知公布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安全科。遇有雪情,要及时启动扫雪防冻预案。

  (三)服从指挥,确保扫雪防冻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扫雪防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区教育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做到政令畅通、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尤其是重点部位,一定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

  (四)做好处置大雪、节假日下雪的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和雪情变化,坚持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制度,保证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五)建立监督、考核问责制度。扫雪期间,局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对行动迟缓,扫雪不力,造成师生人身安全、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依照程序追究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