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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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动车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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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通告电动车通告1  公告近日发现很多员工进入公司时都是直接骑着电动车,而且速度非常快,这样对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规定了出入应当下车,为了严肃厂规厂纪,减少不必要事故的发生,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所有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

电动车通告

电动车通告1

  公告近日发现很多员工进入公司时都是直接骑着电动车,而且速度非常快,这样对其他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也规定了出入应当下车,为了严肃厂规厂纪,减少不必要事故的发生,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所有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员工上班进入公司必须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凡违反此规定的员工,由本部门主管进行教育,必要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特此通知。

  20xx.02.13

  XXXX有限公司

电动车通告2

  为预防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负责本小区、楼院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协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开展排查清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要对居民小区、楼院立即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在建筑物楼梯间、疏散通道、门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依法予以处罚。

  三、建设停放和充电设施。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楼院应当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的车棚(车库),并配套安装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车棚(车库)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与建筑物、楼梯口等保持安全距离。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购买已获生产许可的电动车,并按要求集中停放和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采取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20xx月18日

电动车通告3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们好!为改善本小区楼道内乱堆乱放的局面,消除安全隐患,使我们共同生活的环境更美好,现通知全体业主,请务必在20xx月27日前,将自家门口摆放的菜缸、衣物、电动车及杂物等清理干净,请将电动车统一放置在5号楼的1号商铺内,到期不清理的,将由物业公司统一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鄂尔多斯精忠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xx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