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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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电动车分为交流电动车和直流电动车。通常说的电动车是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

  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电动车分为交流电动车和直流电动车。通常说的电动车是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精选12篇),欢迎阅读参考!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1

  “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楼道和室内充电或停放”,5月7日,康保交警大队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电动车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出行交通安全知识与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防范意识

  在文化小广场,交警向群众讲解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并发放宣传海报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告知群众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消防宣传人员向群众派发消防宣传手册,讲解电动自行车常见的起火原因、充电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消防安全预防措施等,进一步增强群众在电动车使用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

  下一步,康保交警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积极性,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2

  随着我省已注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为提高群众知晓率,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加强电动车行车秩序,近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走进辖区电动车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工作中,民警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向销售商及现场群众讲解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延长通知内容,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雨篷)的危害性,讲解规范使用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做好购车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引导购车群众规范使用安全头盔,拒绝加装遮阳伞(遮雨篷)。

  同时,民警还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电动车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向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及广大电动车车主详细讲解了驾驶电动车注意事项,以及电动车上牌和购买保险的必要性,倡导广大群众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拒绝交通违法,远离交通事故。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3

  8月5日下午,成都锦江公安分局联合交警三分局在锦江区菱窠路与劼人路交叉口,对行经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车主注意骑行安全,同时,民警们还走进社区,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市民的家门口。记者了解到,成都公安将通过“一所一点”“社区倡导”等方式,让交通安全宣传的面更大、点更广,更接近交通参与者。

  一所一点,铺开交通安全宣传面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保障我们交通安全秩序,今日交警三分局和锦江区公安分局,对行经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升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交通秩序,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成都交警三分局二大队大队长陈思鸿说。

  从8月6日起,在全市开展“一所一点”交通安全宣传行动,即一个派出所一个执勤点,执勤点是针对存在不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教育规范,并对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劝导。

  社区倡导,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家

  “小朋友,骑电动自行车要做什么呀?”“戴头盔!”“那你记住了要监督你的爸爸妈妈哦!”在比华利国际城三期2号门口,交警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正在给一名五岁左右的小朋友讲解骑行电动车的规范要求。

  开展此次劝导活动的民辅警们在小区内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宣传海报,并向居民讲解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规范要求,呼吁大家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这次联合行动主要是把电动自行车出行要佩戴头盔、上牌行驶的安全意识送到了小区以内,送给了小区居民。”陈思鸿说。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4

  为稳步推动电动车上牌工作,全面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9月13日,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分别深入到新城街道15个社区,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近年来,电动车因其方便快捷、绿色环保的特点而广受欢迎,数量与日俱增,但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全面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车违法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开原交警大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和快递、外卖公司协商请外卖员、快递小哥到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的同时,组织民警深入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电动车事故典型案例、向电动车驾驶人宣讲驾驶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群众深入了解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群众发放了《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普及电动车的管理规定,倡导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交警还在电动车上牌现场发放了宣传资料,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出行安全。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5

  近年来,涉及超标电动车的交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对市民安全出行造成了极大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广泛开展交通宣教,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同行环境,近期,我街道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前往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宣传人员结合以案说法的方式,通过视频、宣传展板、宣传单张等工具重点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展示了电动自行车的最新技术标准以及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动员店铺经营者加入平安交通建设队伍,停止售卖超标电动自行车,从源头上消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此外,我街道交警大队充分利用三社联动机制,深入与辖区内各社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合作推进“一盔一带”进社区宣传工作,共同守护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创建平安莞城。

  接下来,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专项工作,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发挥政府智能监控系统作用,持续加强提示警示、设施设备建设、执法教育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6

  为切实响应“文明出行”号召,努力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防护意识,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道尤李社区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宣传阵地,加强了对电动车安全出行的宣传工作。

  5月8日上午,尤李社区党委书记秦红梅带领社区工作人员以发放宣传页的方式在辖区对居民进行“文明出行”的宣传。宣传页清楚标明了此次整治的重点,如非法改装、拼装或者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的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马线骑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在统一施划的停车区域之外停放车辆,占用盲道、人行道;其他影响安全驾驶、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引导了广大居民在使用电动车时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序停车,不要乱停乱放,自觉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市民,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7

  电动车因其方便快捷、绿色环保的特点而广受欢迎,数量与日俱增,但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多,为群众出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全面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车违法而造成的交通事故,连日来,铁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使宣传活动深入人心,铁力交警不放过每一个角落和每一次宣传的机会,在人流密集地、各个交通路口发放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单页,吸引群众前来观看。对于电动车使用较多的外卖、快递行业,交警上门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提醒工作人员关注电动车带来的相关交通隐患和危害,让他们了解驾驶电动车一旦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告诫他们在行驶途中切莫随意横穿、猛拐、超速、超员行驶等。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讲清楚、说明白,使交通法律法规入心、入脑,提高市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处罚不是目的,守法才是关键,希望通过宣传整治行动能促使民众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共建共享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8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021年12月6日上午,由镇党委书记陈泽武、镇长罗允升和分管领导黄一鸣副镇长带队,组织镇规划建设办、港门派出所在全镇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执勤人员8人,执法车辆2辆。

  行动中,主要根据我镇辖区交通实际,在港门圩市场、学校路口、加油站,摩托车、电动车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和十字路口采取定点检查方式,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行动人员对各类摩托车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不戴头盔的驾驶人实行举牌罚站的方式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耐心讲解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和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本次行动我镇共检查摩托车、电动车66辆,查扣摩托车8辆、电动车5辆、三轮车3辆,教育劝导69人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有效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镇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同时也保障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9

  为积极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电动自行车乘骑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助力实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交口县交警大队积极发挥警保合作优势,联合保险从业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骑行宣传活动。

  宣教并举:严格执法和教育引导并重,对于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展宣传倡导,对未登记的电动车,要告知其依法登记上牌,同时科普《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

  发动成片: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推广活动,深入学校、企业、村镇、社区开展宣传,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骑行活动的工作实效。

  营造声势:重点针对辖区电动自行车事故、警情多发部位,集中警力开展宣传工作,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登记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面对面宣传道路出行基本规则,教育广大驾乘人员自觉养成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营造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融合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上路宣传,电动自行车交强险适时推出,保障自己也保障他人。宣传工作做前面,政策宣传做到位,为电动自行车上路买一份保障,多一分平安。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10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县城人民广场,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结合我县近期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讲述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性,用真实的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吸取教训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要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保护他人安全。

  现场群众说:大家在骑电动车、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安全,家庭幸福。

  活动中,民警还来到常兴镇,在人员相对集中的集市进行宣传。与县城相比,农村道路上的车流量相对较小,但农村群众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的现象却普遍存在。民警耐心细致地宣传为群众上了一堂深刻的安全教育课。

  据民警介绍,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车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暂时不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和领取车牌。根据交通法规,行驶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超载、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亮说: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恶意强行经行入口和转弯,上路时要减速慢行,要多看一看望一望。这样才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

  据了解,8月,县交警大队在城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既组织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又通过“两微一抖”平台,进行线上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旨在让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逐步形成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亮说:在以后的工作中,黑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将会规范对电动车的管理以后将会对电动三轮车进黑山县城禁行,同时也会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黑山县境内交通运输秩序平安有序运行。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11

  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为登记上牌工作全面实施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4月15日,新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相关规定”、“一盔一带”等为重点,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村委会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解读《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一盔一带”的重要性等,倡导大家积极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发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大力普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提高群众牢固树立“法制、安全、文明”的观念和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警力5人,摆放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处20张、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深受群众好评,为我县规范电动车的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牢基础,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12

  “骑电动车戴头盔”既是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创城工作的最新要求。开学伊始,“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现象在校园门口的上下学时段分外显眼。根据区文明办和教育局文明办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上下学时段校门前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现象。为增强家长朋友交通安全意识,全力营造文明交通环境,万柏林四中文明办组织文明巡访员深入推进“骑电动车戴头盔”主题宣传劝导,常态化劝导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家长自觉佩戴头盔,主动佩戴头盔,做好自身出行安全防护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家长朋友的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万柏林区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9月7日11半点左右,不少家长骑着电动车陆续来到校门口,准备接放学回家的孩子。我校文明巡访员抓住家长比较集中的时机,向家长朋友进行“骑电动车戴头盔”主题交通安全宣传。寻访员对驾驶电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家长朋友进行劝导,向他们讲解安全头盔的防护作用;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的方式,开展“骑电动车戴头盔”宣传劝导活动。活动中,家长朋友都十分配合,没有戴头盔的家长自觉表明回去就准备头盔,还有些带了头盔不规范的家长,也在文明巡访员的指正下重新系紧了头盔上的卡扣。通过活动,提升了家长朋友自觉戴头盔骑行的意识,安全出行将成为每个人的习惯。

  同时,我校文明办还利用抖音提醒家长朋友,骑车不能大意,头盔不能忘记。要求全体学生将抖音内容传达给家长,在更大范围内引导电动车骑行者,戴头盔,保平安。

  “骑电动车戴头盔”宣传活动是一项长期活动,万柏林四中文明办从本周起,将持续开展宣传活动,除校门口与家长朋友面对面交流外,还将发放倡议书,利用多媒体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我区在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