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界的“IP”可以理解为所有成名文创(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作品的统称。也就是说此时的IP更多的只是代表智力创造的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这些著作的版权。 进一步引申来说,能够仅凭自身的吸引力,挣脱单一平台的束缚,在多个平台上获得流量,进行分发的……
互联网界的“IP”可以理解为所有成名文创(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作品的统称。也就是说此时的IP更多的只是代表智力创造的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这些著作的版权。
进一步引申来说,能够仅凭自身的吸引力,挣脱单一平台的束缚,在多个平台上获得流量,进行分发的内容,就是一个IP,它是能带来效应的“梗“或者“现象”,这个“梗”可以在各种平台发挥效应,因此IP也可以说是一款产品,能带来效应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