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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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院校简介: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是中国最北的大学,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学院位于国家级生态功能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首府加格达奇,与大兴安岭映山红滑雪场、……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

  院校简介: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是中国最北的大学,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学院位于国家级生态功能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首府加格达奇,与大兴安岭映山红滑雪场、文体中心、寒温带植物园和嘎仙机场毗邻,面向全国16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占地面积500亩,总建筑面积十余万平方米,实验林场4500亩。

  学院有医学技术系、林业管理系、电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艺术体育系、成人教育部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部门,设有10大类22个专业。其中,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是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中唯一开设的专业,也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选矿技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冶金技术(省级骨干专业)是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唯一开设的专业;护理专业是黑龙江省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最大的专业,也是省级重点专业,在省内外享有盛誉;学前教育和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就业率100%的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动手能力强,素质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90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8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94人,省级名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4门。

  学院有装备先进的各类实验室45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两千多万元,馆藏图书36万册。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和国家质检总局蓝莓检验检测中心、黑龙江省鄂伦春民族医院研究所、大兴安岭林区食品药品质检与研发中心和国家林业特种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检测与研发机构。有附属医院、木材加工厂、矿产综合实训室等30多个校内实训、实习基地和分布在全国各地6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

  学院教科研成绩突出。在人才培养上,强调应用性和实践性,坚持以工学结合为教学切入点,建立了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开发了基于工作过程的系统化课程,学生在参加的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中屡次获奖(第二届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黑龙江赛区第一名、第一届全国冶金类高职院校学生实践技能竞赛三等奖等)。2012年,在校生专升本录取率占报考学生总数的比例达到25%,比全省的平均专升本录取率高出13个百分点。

  学院毕业生可获得学历文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双证书,拥有极强的社会竞争能力和就业能力。学院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省自然基金等多项高层次课题,科研工作在全省同类学校中一直名列前茅。

  学院开办职业教育已有40余年的历史,培养了各类人才二万余人,其中包括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教科研知名专家、社会管理优秀领导者和工商界有成就的企业家等一大批杰出校友。

  录取规则:

  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非艺术、体育类考生无需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承认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

  对进档考生,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考生到校后可根据本人需要适当调整所学专业(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专业只招收男生,选矿技术专业招生比例要求男生90%,女生10%)。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收费标准:

  学费:分专业每生2800-4200元/年。

  住宿费:实行公寓化管理,6人间每生600-1200元/年。

  新生优惠政策

  第一志愿录取的三年制专科(含中职升高职)、五年制专科新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交费,每生获一次性奖励2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专业奖学金:

  三年高职中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选矿技术专业前两年设有专业奖学金,奖学金每生1000元/年,覆盖面100%。

  免费调剂专业:新生入学后认为专业不合适者,在规定时间内,可免费调剂专业(不可跨科类、学制调剂)。

  特困生资助:

  为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奖、助、减、免等多种助学措施,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设立资助基金,按学生困难程度发放特困补助。

  学院采取多种办法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晨光南街13号

  咨询电话:0457-2172337 2172393 2172335 217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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