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盗墓笔记》读后感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盗墓笔记》读后感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2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3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国旗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4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作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5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6
一曲高歌壮烈言,自此古楼他去眠。
这世上有一人名潘子,他为他的信仰忠心耿耿莽于古楼死无全尸,那时,我真真切切听到了一曲“红高梁”,响遏行云。吴邪曾回答他的房东“潘子的去向,回家娶媳妇了!”他认为自己再想不出有什么结局更合适潘子。的`确,我也再想不出,而事实能如此该多好。为吴家次次入险至最后古楼的“终不还”一路护航显忠心,不过我也明白了有些悲曲不是悲曲,而是种歌唱着的忠心,但为何,他可做到忠心跟从不改初心。
卫吴家高歌到后,只余忠魂在。
潘子的死,是我看盗墓第一次抹泪,盘马说此次行,你们中会死一人,但我始终不敢相信是这位抗战老兵。忠心,一腔热血战越南,生死攸关系同伴;随行多年仍真诚,明知因苦待雾来;路凶行险永护航;穷其一生护主心境空明。或许因为他历经过太多生死才有了“誓死卫吴家”的忠心,只愿他孤魂不再蒙尘。
忠心耿耿却得一死,怎不让人心痛?若他有来生,愿他不忘兄弟归来故里。待他,归途终抵,傲骨忠义,一坛烈酒魂兮来,最后为全书的那一代人送一程。
叹一声,吴邪天真十年待,终不负;
叹二声,起灵一生重链锁,终解去;
叹三声,雨辰忘戏袖衣藏,终凋零;
叹四声,黑瞎痞笑近终极,终归去;
叹五声,月半调侃当年事,终隐落;
叹六声,潘子古楼护天真,终不在;
叹七声,盗墓笔记密已解,终散去;
叹八声,只留我们书外哭,终不忘。
一曲绝唱,痛哭人,望忠可行魂兮来。
后记:盗墓笔记,他的死我不得不发泄出来,一个人的忠心可达什么程度?是潘子让我明白。如果可以,我也想去那坟头献束花,只惜我是听书人,到他唱完最后一个字,我仍抱有他还会回来的念头,却留一颗忠心而不还,我为书中的许多人而哭而笑,但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过深。
《盗墓笔记》读后感7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近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8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读后感9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近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看这本书也是纯属偶然,曾经表弟给我推荐过,但是一想是长篇,就没去欣赏。后面一饱览万卷书籍的同学给我又强力推荐了这本书,于是兴趣大起,乐呵呵的.跑到该同学家借了回来,于是如饥似渴……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平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11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盗墓笔记》读后感12
《盗墓笔记》是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情节有的令我欢乐,有的令我悲伤,有的令我毛骨悚然。它是一本非常畅销的盗墓小说
这一切都要从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追溯起。主人公的爷爷是一名土夫子(盗墓贼)那群土夫子在地下去的那件战国锦书中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名土夫子的孙子——主人公:吴邪在先人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一批有经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古墓竟然有这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七星疑馆,青眼狐尸,龙头蛇柏......
《盗墓笔记》这九本书并不全是讲了在古墓中发生的奇闻奇事,也有兄弟间的义气。
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之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顾亲人的兴民,然而吴邪对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张起灵,王胖子的失踪。他不顾自己安危,去真就他们,为他们低声死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荣誉。相比那些“风吹西边倒”,贪婪至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沧桑,人心冷淡,吴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新人朋友,我们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13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14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15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