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资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单位资质管理制度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xx电厂(……
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资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单位资质管理制度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xx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电厂基建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华能集团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施工单位:泛指承担电厂基建工程的土建、安装、调试等项目的单位。
3、2分包
3、2、1分(发)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
3、2、2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成建制劳务人员完成建筑劳务活动的行为。
4职责
4、1施工单位的职责
4、1、1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4、1、2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者以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4、1、3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4、2电厂的职责
4、2、1根据工程项目审查相关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任人、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技术素质应符合项目的要求,不得降低标准,简化手续,逾期不办;
4、2、2监督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包括租用、借用、雇用、外协等)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及安全设施的合格证和检测、验收、准用手续。
4、2、3监督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允许分包的项目和劳务分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施工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5、1、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5、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1、3施工单位注册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5、1、4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5、1、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0人以上的单位(含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
5、1、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清册及相关证书;
5、1、7参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1、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1、9有分包项目的(含劳务合同)标段施工单位需提出申请。
5、2电厂审核下列事项
5、2、1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资质材料,填写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表,报电厂负责人批准;
5、2、2审核主承包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文本以及资质材料;双方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施工管理机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工程管理和作业要求;
5、2、3验看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与劳动服务机构的聘用合同;
5、2、4对提出分包申请的主承包施工单位给出审核意见;
5、2、5建立施工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以及进场人员的清册。
6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单位资质管理制度2
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一节分包单位管理
第一条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第二条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第三条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
第四条分包队伍进场:
1、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第五条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实行班前、班后安全会议和周安全总结会议,并设立台帐记录。
第六条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1、主管部门对分包
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2、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项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3、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或作清退处理。
第二节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
第一条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复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1、2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
1、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1、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第二条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