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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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档案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档案管理制度1  1、为了更好的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安全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特制定此……

【热门】档案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档案管理制度1

  1、为了更好的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安全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特制定此制度。

  2、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液态奶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了五个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五个管理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安全生产奖罚台帐、安全技术措施台帐和安全事故台帐。

  3、生产检查台帐中记录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日常性安全检查记录、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和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

  4、生产教育台帐包括:事业部级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工厂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和安全活动台帐。

  5、奖罚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奖励台帐和安全生产处罚台帐。

  安全生产技术台帐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及投资费用、安全隐患整改项的.安全投入、安全活动支付的资金投入。

  6、生产事故台帐应记载事故类别:人身伤害事故台帐、设备事故台帐和其他的事故台帐。

  7、生产的档案由公司安全员根据日常的检查以及各科室安全员上报的相关数据统一管理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推进我公司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长治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档案分为:教学档案、培训档案及员工一人一档,各类档案要分类存放。

  2.培训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队组学习培训档案由队组负责培训的人员负责管理。

  3. 培训档案内容

  3.1.教学档案

  (1)上级颁发的各类培训教学文件及培训教材;

  (2)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会议记录、教学调查表、工作总结、培训试卷等

  3.2.培训档案

  (1)举办的`各种培训资料(含外出培训):培训通知、学员名册、签到表、培训登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2)学员培训档案(学员个人受培训的记录);

  (3)证书及花名册。

  3.3.员工一人一档

  (1)全体职工个人培训情况;

  (2)学员个人培训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复印件、学历职称复印件等。

  4.各培训人员都要将各种材料及时上交,归档以便保存,凡经审核的归档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

  5.各期培训学员培训资料,都要统一存入培训档案,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咬等设施。

  6.因工作需要借用培训人员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画线、打圈,批注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复印。查阅,借阅归档材料,须经过培训科负责人批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7.严格实行一期一档制度,建立一期一档。按期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8.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档案,培训科各类安全培训档案必须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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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司法所档案管理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包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

  二、各类档案的组卷要准确。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美观,装订案卷规范、统一、牢固。

  三、档案整理。按规定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编号方案。案卷的排列、编号符合规定要求。

  四、文件的整理。鉴别没有存档利用价值的'公文,可报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清退和销毁。对县(区、市)司法局的文件、简报等资料,要做好归档工作,无须存档要统一销毁。

  五、档案箱、资料柜和档案资料放置的设备要整齐,做到不同规格分类排列。

  六、库房管理。库房保持清洁卫生,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司法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岗位纪律,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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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2、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3、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竖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4、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 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5、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6、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筏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7、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8、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帐、统计年报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文件等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档案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统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所有统计档案资料。

  三、统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格式装订,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计档案严格执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准外借,不准私自带回家中,不准损坏丢失。

  五、统计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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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

  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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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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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工作规定

  3.1企业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2财务部指定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找要方便,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3单位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移交至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4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查阅服务,非财会人员不得查阅。向外单位提供查阅服务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且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3.5经企业负责人批准,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时,需如实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与借出,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3.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

  3.7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8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由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报经批准后,进行销毁处理。具体销毁程序按如下顺序执行:

  a.由本企业档案部门会同会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b.企业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c.由档案部门、会计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派员监督销毁会计档案。

  d.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企业总经理。

  e.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交至档案部门长期保存。

  3.9企业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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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及连续性,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一、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积极推行档案存储光盘化;能够将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成册。

  二、设立专门的.档案橱,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三、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原始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入楼,并对历史统计资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要分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资料、材料要列出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五、各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乱翻阅,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六、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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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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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全公司的档案管理,充分、合理利用档案资料为公司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公司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综合管理部,并设置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公司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题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公司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公司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年度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3、档案的归口存放部门

  (1)公司各类批文、合同、协议、证照、存放于综合管理部。

  (2)公司的各种财务资料、税务资料存放于财务部,由财务部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存档。

  (3)有关工程的各类图纸、技术资料,由工程部和研发部负责保管。

  (4)有关房产销售的销售合同,由市场营销部负责保管。

  (5)除售房合同外,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将原件存放在综合管理部。

  (四)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公司档案员负责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4、为规范管理便于查找,所有档案盒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按照公司名称、部门名称、文件类别、档案盒号码分为四个部分。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5年。

  档案的保管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公司章程;股东名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公司证照;各级批文;印鉴;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总结;年度财务报表;重要技术资料;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它债权凭证;人事资料;大型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其它核定应永久保留的文件。

  2、十五年保存:会计凭证(其他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其它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件。

  3、五年保存: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完工后的项目方案;其它经核定须五年保存的文件。

  4、一年保存: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完成后的部门请求报告;无长期保存必要的文件。

  5、公司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视其有效期予以保存

  6、1年以下暂时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高管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负责人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并送达相关领导核批。

  (3)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经公司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借阅的书面《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4)档案管理人员接到《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5)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档案借阅审批权限

  (1)证照类:含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公司章程等;该类档案资料的借阅由综合部审批后交由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该类档案资料的借阅由综合管理部审批。财务文件、法律文书等重要文件借阅须由常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该类档案资料的借阅由综合管理部审批。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该类档案资料的借阅由综合管理部审批后交由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5)计划总结类:分年度计划及总结等;该类档案资料的借阅由综合管理部审批后交由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该类档案资料的借阅由综合管理部审批。

  (7)涉密档案类:公司机要档案中绝密档案原则上禁止借阅,特殊情况下绝密档案的借阅由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机密档案的借阅由常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秘密档案的借阅由综合管理部及常务副总审批、

  3、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4、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综合管理部及常务副总批准。

  5、借阅人对档案的借阅需在档案室内完成,严禁私自带出档案室。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下需带出档案室的,在填写《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和获得审批时需按填写要求注明相关事宜。

  6、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7、借阅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情况特殊者可填写《档案资料续借申请单》,主管领导签字后续借。借用重要档案(如各类政府批文、证照原件等)当日必须归还,其他档案资料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七天。若到期不能归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将出具《阅档催还单》,借用人在收到《阅档催还单》三天内,应及时归还档案。愈期仍未归还者,将来强制其归还档案,并给予相应处分。

  8、丢失政府下达的重要文件者,应主动去政府部门补办文件,同时应承担补办手续费和影响、拖延他人办事的损失费。若丢失文件者补办不齐,处以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若文件丢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9、丢失技术变更单或其他单据,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处以损失费用2倍的罚款。

  (二)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和批准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审批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审批表》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3、销毁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审批表》需永久保管,一式两份,综合管理部及申请部门各留存一份。

  4、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或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5、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4、机要档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机要档案的界定标准:绝密档案包括公司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机密档案包括财务资料、公司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人事档案、薪资档案、劳动合同、技术资料、金额在100-1000万元的合同。秘密档案包括重要项目资料、项目合同或协议。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综合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七、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阅。

档案管理制度11

  1)负责对项目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各种文件、报告的收发,发现缺少及时提出,督促有关方及时补办,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编号分类整理,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及时、准确、有效。

  2)负责收集整理工地所有由管理方招集的'会议纪要,整理后交项目经理审查,打印后及时分发给有关专业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做好签发记录。

  3)督促施工方做好工程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的整理工作。

  4)负责文件资料的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5)负责现场办公用品(包括复印机、复印纸、稿纸等)和劳保用品(包括电风扇、安全帽等)的保管和使用。

  6)协助项目经理负责现场项目部的生活后勤工作。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提出意见。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 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

  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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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档案存放制度1、档案存放要整齐、整洁,注意防潮、防火。2、档案存放标识要清楚。3、档案装订、存放要便于查阅,要有目录,按时间顺序,系统的排列,分类存放。4、档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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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销客户档案管理制度一、《中老年健康调查表》表格的使用和管理:1、此表格用于与顾客初次接触,为掌握顾客基本信息使用。2、此表格仅供满意代表或销售主管收集顾客资源时使用。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

  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

  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

  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查档。

档案管理制度14

  职责部门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档案收集、归档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档案立卷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档案目录编制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xx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档案查阅与复制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档案管理制度15

  1.目的

  通过对防火档案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防火档案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商场物业需根据政府规定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4.1物业商场物业分管的档案

  4.1.1各级防火组织及其成员名单。

  4.1.2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4.1.3商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4公安消防部门的来文。

  4.1.5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1.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4.1.7消防演习计划、记录。

  4.1.8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

  4.1.9消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2.0奖罚记录。

  4.2.1其他有关消防资料。

  4.2工程部分管的档案:

  4.2.1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布局平面图。

  4.2.2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资料。

  4.2.3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资料。

  4.2.4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资料。

  4.2.5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到防火器材的检测资料。

  4.2.6供水系统的检测资料。

  4.2.7避雷装置系统的检测资料

  4.2.8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4.2.9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4.2.10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4.2.11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4.2.12其他消防器材设施方面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