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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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档案工作制度1  为规范人事档案工作程序,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工作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工作制度1

  为规范人事档案工作程序,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地、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查(借)阅制度

  1、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按照查阅人事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人事档案。

  2、管档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3、查阅人事档案时,查阅单位应派两名以上政工干部或中共党员查阅。

  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要说明理由,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并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任何单位不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及其他人员不得借故查阅人事档案,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管档同志要说服或有权拒绝。

  6、查阅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7、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复制、拍摄必须在管档工作人员全程监控下进行。

  8、查阅人事档案,一般要在阅档室内完成,查阅完毕要及时返还入库,政工科内不得滞留人事档案。

  二、收集制度

  1、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要经常地有计划地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逐步完善人事档案的内容。

  2、在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部署下,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自传、鉴定等,及时补充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3、要积极主动地收集应当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4、归档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需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才能归入人事档案。

  5、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6、报送人事档案材料时应认真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并按人事档案转递的要求办理好交接手续。

  7、管档人员要对收集到的人事档案和人事档案材料认真审查鉴别,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

  三、鉴别归档制度

  1、要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归定》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鉴别工作。

  2、 收集的材料,归档前必须认真审查、鉴别,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

  3、未经鉴别,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销毁人事档案材料,不得私自将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归档或从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发生此类现象,应查清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鉴别后,可视情况予以处理。

  5、经鉴别应销毁的材料,必须详细登记,报请局领导审查批准后,才能销毁。

  6、属于归档的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转递制度

  1、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2、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

  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6、为使干部人事档案能够随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五、检查核对制度

  1、坚持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及时检查干部人事档案的实有数量与登记簿册目录中的数量是否相符。

  3、检查库房、档案柜、档案盒等是否符合存放要求,是否有利于“六防”措施的实施。

  4、检查干部人事档案所在的方位是否与干部人事档案的柜号、编号相符。

  5、检查干部人事档案的转递、借阅、归还等是否有记载。

  六、保管保密制度

  1、存放人事档案必须使用铁质档案柜,实现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

  2、要努力达到“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的要求,安全防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做到万无一失。

  3、档案库房和阅档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等妨碍档案安全的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灯、锁好门窗,单独使用电闸的应拉下电闸。

  5、保管的人事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每半年或一年要按人头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人事档案库房为机要室,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7、档案工作人员,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人事档案的内容,如有泄漏或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8、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应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9、严禁用电话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情况。

  10、严禁任何人携带档案及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七、管理人员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4、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5、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八、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

  1、要按照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要求,将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2、要在材料形成后30天内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或滞留归档材料。

  3、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档案的,要主动收集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4、送交归档的材料应符合归档的要求,材料不齐全、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形成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必须按规定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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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规范档案室档案管理,增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三、档案室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负责人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档案室及各科室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科室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科室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2、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3、各科室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别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4、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归档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室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档案管理归档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档案室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因工作需要,学校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校长办公室主任核批。

  2、学校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3、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室任何个人或科室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学校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室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档案室主任审核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赵鑫军校长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室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学校档案资料时,必须由分管领导或档案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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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

  十、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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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教师素质,塑造教师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精于奉献、富于创新”的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特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以监督教师行为,培养教师美德,促进师德行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建设、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三、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四、按教师奖惩情况,根据教师行为和业绩,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五、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六、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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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1、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2、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3、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二、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4)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5)保卫保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于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应齐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②库房备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③库房、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④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吸烟。

  ⑥离开时关灯关窗,锁门。

  (6)统计制度。人事档案统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人事档案的数量。

  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③档案整理情况。

  ④档案保管情况。

  ⑤利用情况。

  ⑥库房设备情况。

  ⑦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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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院建立主动送交干部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地将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送交档案室归档。

  2、送交的档案材料必须符合档案收集范围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3、归档材料先交组织部、人事处鉴别,属于干部档案的内容,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

  4、归档手续必须完备。归档的材料,凡规定有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未见面签字的由组织注明)。

  5、送交的材料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时,档案室要及时通知组织部、人事处,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办理。

  6、送交的干部档案材料若有涂改、伪造的要坚决予以清除,并报请主管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送交的干部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规定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以及个别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上级规定可以存复印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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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积极配合并参与建设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劳动技能、国防知识等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2、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中华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点做好“三失人员”(即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的帮助转化工作。

  4、指导并参与各中小学、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努力搞好“老少共建,共建共育”、“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和“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

  5、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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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安全、完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档案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维护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水厂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公司员工均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三章 档案的分类及保管期限

  第五条 档案的分类及保存期限

  (一)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共青团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大会的一套材料存永久。代表大会的通知、日程、参加人名单、会议决议、选举的结果、会议的报告、会议材料等。

  (二)本级党委、政协、纪委、共青团、工会、妇联、执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公报、决定、决议、记录、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领导人讲话、参加人员名册永久保存。

  (三)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构成及变更材料会议形成的通知、议程、报告、决定、决议、记录、纪要、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名单、在履职和维权过程形成的文件,永久保存。

  (四)本企业资本登记、资本变动、融资文件材料、股权转让、债券融资、股东股权登记等材料永久保存。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永久保存。本企业资产管理文件,土地、房屋、基础设施、不动产产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永久保存。

  (五)本机关党的、行政的办公会记录、纪要永久保存。

  (六)本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会议的请示、批复、议程、决定、决议、总结报告、记录、纪要、会议的材料及联合召开的.会议等永久保存。

  (七)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单位工作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讲话、照片等永久保存。

  (八)本单位向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有批复的存永久,无批复重要事项存30年,无批复一般事项存10年。

  (九)本单位收到的有关机关、上级主管单位机构制发的文件材料,涉及本单位经营管理主要事项存永久。

  (十)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企业发生的业务往来、战略合作协议、合同、协议、公告、公示、审计、法律事务、保险等存永久。

  (十一)本单位的业务文件材料

  1、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纲要,经营决策文件永久保存。

  2、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任务目标永久保存。

  其中:党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行政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工会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团委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各个厂的的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各部门的年度计划、总结存30年。

  3、统计报表:反映本单位年度的各项各类年报表永久保存。

  (1)党的党员、党组织报表等永久保存。

  (2)行政向上级报的报表永久保存。

  (3)厂的生产年、月报表(反映生产状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永久保存。

  (4)团员团的工作报表永久保存。

  (5)教育培训、安全、计划生育、档案统计、人力资源、劳资等,凡是向上级交的表都应存档,年度表永久保存,月季报表如果没有同类年报表,提高档次永久保存。

  (6)物质统计报表永久保存。

  (7)工业普查报表永久保存。

  4、本单位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永久保存。

  5、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永久保存;财务预算、决策永久保存;财务年计划、总结30年。

  6、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制度、规划、决定报告等永久保存;人员的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定职、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安置等文件永久保存;任免、升降、奖惩、考核、职称评聘等永久保存;劳动合同永久保存;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保存,以下30年;收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保存,警告30年;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存根永久;每年底在册职工名册永久保存。

  7、党员名册每年底写一份存永久;转出、转入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保存。

  8、共青团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团费管理、重要的文体活动永久保存。

  9、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永久保存。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印章启用和作废永久保存。

  10、企业认、达标等活动的呈报、审批材料、企业获得的资质、信誉证书永久保存。

  11、本企业生产组织、质量、能源、设备、安全、消防、环保、计量、科技、信息化、标准、图书、机要、档案、保密、保卫、综合治理、信访、外事、情报、市场营销等管理文件重要材料、计划、总结永久保存。

  12、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总结、环保调查、监测、分析永久保存。环境影响评价书、环保污染防治措施、总结、报告、污染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文件材料永久保存。

  13、企业住房、房产分配、出售、出租工作文件材料永久保存。职工承租、购置企业房产的合同、协议有关手续永久保存。

  14、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永久保存。本企业文化建设、纪念、庆典活动重要的永久保存。一般的30年。

  15、除纸质材料外,有保存价值的光盘、照片等永久保存。

  第六条 档案存放地点及归档时间

  1、公司各部门、各水厂档案统一存放于公司总部档案室。

  2、公司各部门、各水厂上一年度档案于本年度2—3月按要求交至公司档案室,5—6月由档案整理人员对上一年度档案进行整理和系统录入。

  第四章 归档要求

  第七条 立卷

  1、正本在前,定稿在后为1件;正文在前,附件在后为1件;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为1件;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为1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为1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为1件;汉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在后为1件;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为1件。文件处理单应与文件为1件,不应单独存放。草稿,修改稿都是未定稿,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都不需保存。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1件(原装订本不拆)。

  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批复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文件放在规划批复年立卷。

  3、卷内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时间相同的可顺序排列。

  4、卷内文件材料需根据卷内目录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正面的右上角。

  第八条 案卷质量

  1、案卷封面,应做到工整,清晰,封面文字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卷内文件需完好、清晰,破损的文件要进行裱糊。

  3、案卷卷首为《卷内目录》,卷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文件整理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4、案卷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

  5、案卷卷末为《备考表》应写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6、归档部门应指定专人将归档文件分类别按照归档要求编制归档文件目录,与归档文件一同交至公司档案室。档案整理人员负责对目录与存档资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退回存档部门重新整理。审查合格的档案由档案整理人员按类别存放于档案室。

  第五章 档案的借阅

  第九条 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第十条 公司原始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由申请借阅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经申请部门经理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出。借出文件资料应由申请借阅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还。

  第十一条 需对档案文件资料进行复印的,应由申请借阅部门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完成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复印档案;不需复印及借出的,需填写《档案查阅单》,完成查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第十二条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将档案任意保留和私藏。

  第六章 档案的销毁

  第十五条 对经鉴定没有保管价值的档案,需填写《档案销毁清单》,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统一销毁。

  第十六条 档案销毁工作须有2人在场方可进行,由档案递送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销毁,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监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总公司、和本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档案工作制度9

  第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档案执法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人员落实

  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

  二、制度建立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赔偿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管理办事程序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台帐齐全、规范。

  三、行政执法规范

  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规定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及备案,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四、行政许可规范

  行政许可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主体合法,并建立工作台帐。

  五、普法教育情况

  普法教育有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和落实;普法教育三率达标(参加率90%,参考率90%,及格率100%〉。

  第二条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的办法

  行政执法质量评估和考核,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局行政服务科负责,评估考核采取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调阅工作台帐及抽查案件卷宗、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评定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评先资格。

  一、当年有行政败诉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被人民法院和上级机关撤销或变更的;

  二、因工作人员过错、失误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行政赔偿的`;

  四、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低于60分的。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

  为了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史志局举行听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二)公开、公正;

  (三)听证主持人与所听证的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条档案史志局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等;

  (二)对公民处以五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第三条听证主持人由档案史志局负责人指定。听证主持人可以由一至三人担任,二人以上共同主持听证的,应当由其中一人为首席听证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第四条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

  第五条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回避:

  (一)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第六条听证主持人应当公开、公正地履行主持听证的职责,不得妨碍听证参加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不得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第七条档案史志局应当保障听证经费,提供组织听证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工作制度10

  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是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中一项主要的基础性工作,对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险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医疗保险业务材料收集整理规范

  (一)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收集分类,必须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归档整理;保持每份归档材料之间联系紧密、衔接有序,按主表在前、附件在后,审核结果在前、审核依据在后,重要凭证在前、次要凭证在后的原则排序。

  (二)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纸样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

  1、复印件全部采用A4型纸张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确认;

  2、原件小于A4纸张的,需用胶水粘贴于A4白纸上,粘贴时应注意向A4纸张纵向的右下侧粘贴;横向A4纸张的材料,必须将字头向内(左)侧整理,但应留出2.5CM的装订位置;

  3、原件大于A4纸张的,应折叠成A4纸张大小,但不能钉压字迹。

  (三)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要求字迹、印章和日期必须齐全清晰,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归档材料应予以复制后方可收集归档。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字迹。严禁使用热敏(传真)纸、复写纸,确保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必须纸张完好整洁,如果出现纸张破损现象,应予修补完好方可归档。不得在归档的材料上涂抹、勾画、圈划及乱加批注。如果确需在归档材料上修改的,修改人必须在材料的修改部分加盖单位公章或修改人私章,对该材料进行确认。

  (五)已移交档案室归档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由于特殊情况,原移交处室需要更换或撤销已归档的相关资料,处室经办人必须填写《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变更登记表》,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档案室工作人员方可进行更换或撤销原已归档

  材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移交制度

  (一)业务材料归档移交工作办理。中心各处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业务材料归档移交工作,必须按时将本部门经办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已办结的'专业性业务材料(含电子文档),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规范》,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并定期向档案室进行移交。

  (二)业务档案移交质量要求。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材料的分类整理,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过程中形成的医疗保险业务归档材料完整和规范。

  (三)业务档案移交质量监督。档案室工作人员对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业务档案,应按《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按要求进行重新整理。各处室负责人要督促其按时按要求完成业务材料归档整理移交工作。

  (四)业务档案移交手续办理。每次办理业务档案移交,档案室工作人员与处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都必须现场填写《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移交表》,经双方签字确认,明确工作责任。《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移交表》一式贰份(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中心档案室各留存一份)。

  三、档案室人员工作职责

  中心办公室设档案室,档案室人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制订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助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业务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社会保险业务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编制检索工具,迅速准确地提供有效利用。

  (五)做好档案信息化工作,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六)遵守保密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四、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中心各处室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学习《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掌握《医疗保险业务材料收集整理规范》。

  (二)做好本处室医疗保险业务材料收集、整理的基础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三)根据《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按照“年度—险种—业务环节”方法对收集的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归档整理,确保业务材料规范化、专业化。

  (四)按时做好医疗保险业务档案和电子文档的归档移交工作。

  (五)与中心档案室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各处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处室社会保险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医疗保险业务材料的收集按照《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归档范围和要求,一式一份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医疗保险业务档案齐全、准确、规范。

  2、凡归档的医保保险业务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保证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耐久、签署完备。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彩色笔和复写、传真制作医疗保险业务材料。

  3、归档的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必须统一按“年度—险种—业务环节”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或用电脑打印。

  4、案卷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及时修整,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方法装订,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打印页号。

  5、案卷各部分排列要求,用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文件——封底(含备考表)以卷号排列次序装入盒。

  6、各处室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要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到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

  (二)中心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险业务档案归档保管工作。

  1、档案室管理人员对接收归档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按《广东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编制案卷目录,做好入库、上架保管工作。

  2、严格执行归档手续。档案室管理人员要对移交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认真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有权拒收,并要求重新进行整理。各处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医疗保险业务材料和电子文档定期向中心档案室移交,移交时应填写《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移交表》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以备考查。

  六、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档案室库房是档案集中存放的机要重地,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二)库房内应排列有序,按照类别年度依次从左至右,从上至下排列,便于管理和查找。

  (三)库房内必须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高温、防潮、防光、防尘、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库房的整齐、清洁,经常对库房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定期进行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忠于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七)经常检查档案库房,严格控制和管理库房钥匙,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统计查阅利用制度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单位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

  (二)健全档案统计内容,定期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保管数量、利用情况、档案构成、机构人员设施、库房管理等情况进行统计。

  (三)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经常核实内容、数量,做到物、账相符。

  (四)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库房档案的内容,了解中心各处室对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五)本单位人员需要利用档案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利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并注销借阅登记。

  (六)外单位人员需要利用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查阅保密档案,需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准予查阅。查阅档案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七)档案利用者在查阅档案时,严禁喝茶、抽烟,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剪切档案,如有发现,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中心档案室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工作,按规定剔除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室的中心领导、办公室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处室负责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三)鉴定小组对已到期的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鉴定,对鉴定为可以销毁的档案,经省医保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之后销毁。

  (四)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会同有关处室两人以上监督人员监督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注明销毁的方式、时间和地点,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五)鉴定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过短,有必要继续保存的,鉴定小组应当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九、档案室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一)档案室指定专人定期对档案设备的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持档案设备的清洁卫生。如果发现设备有损坏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解决问题。

  (二)档案室用电设备必须按时进行线路检查,防止漏电、打火现象,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室资料安全。

  (三)档案室所有带电源的设备必须做到先开电源,再开设备。

  (四)档案室带电设备需要断电时,必须先关设备再关电源。

  (五)档案室如有设备长期不用,应将其电源切断。

  (六)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应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档案工作制度11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编制中心档案的案卷目录,按期将归档的案卷进行科学分类、合理排列。严格执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方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评比和检查工作,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接收有关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编目、统计、保管等工作,熟练掌握所管理档案的全部情况。

  三、严格遵守立卷归档制度。每年都必须将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组卷编目后,进行分类编目、保存。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不准私自出借保密档案,因工作疏忽造成泄密或丢失加密材料,视情节轻重依照保密法规予以相应处分。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鉴定、批准和到指定地点监销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私自处理。

  五、复制、摘抄划密档案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申请批准印制份数,复制利用完毕要及时登记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不得以平信邮寄或用普通电话、传真传输密级档案文件内容。

  六、加强档案保密管理,明确档案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手册》。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信)中泄漏属于国家的档案、资料及私人秘密内容。

  八、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严禁将档案、资料带至公共场所、携带回家或传递、寄(运)往境外。

  九、部门或个人,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等公布档案内容。

  十、按照档案归档和保密规定,对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造册送毁。

  十一、定期检查档案保管、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得隐瞒失密事故。

  十二、加强库房管理,非档案人员严禁入内。

档案工作制度12

  一、收集制度

  1、定期将各类计划、科研、教案、经验、听课记录等资料收集好交园长室。

  2、园长半年一次将收集的资料经整理阅看后交资料室。

  3、资料室及时将各类业务资料做好登记并分门别类装入档案袋保管好。

  4、重视档案的储存工作,注意保密。

  二、归档制度

  1、资料室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不遗失,不损坏。

  2、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除园长外一律不外借,如特殊情况,有关人员须得到园长批准方可查阅,阅后要及时归还。

  3、档案按年度(学年度)排列整齐,装订做到分类准确,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三、查阅制度

  1、凡查阅档案须做好登记手续,查阅后直接面交保管员。

  2、查阅档案时不得任意涂改、损坏、遗失。

  3、查阅人员只能按指定资料查阅,不得带出,本园档案仅供本园使用,如外单位需查阅,须经园长同意。

  四、保管制度

  资料保管必须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保护工作,确保资料完好无损。各类资料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园舍资料属长期保存资料,不得随意销毁。

档案工作制度13

  1、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事先要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收集,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备、编排有序、目标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现阶段,必须将新建的和所有现职干部人事档案,按新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彻底规范地整理一遍,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需转出的要特别重视,严格把关。

  6、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

  7、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8、在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和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禁吸烟,严防丢失和泄露档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