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1公司……
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1
公司工程建设部及各施工项目部:
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确保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根据公司要求,现就我公司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节前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工人的工资要按时足额兑付到位,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同时要切实为工人返乡回家提供帮助,对留守工人进行适当照顾,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亲切关怀。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春节期间值班安排和节前节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开挖、围墙及临时设施等部位,要及时发现隐患,并认真整改落实。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危险源项目要加强监控,并落实专人负责。
三、加强管理,防范事故
放假期间工地要将大门封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特别是防止儿童到工地内玩耍,无关人员到工地住宿,加强工地防火,按要求布置灭火器材,加大巡逻频率,防止盗窃,值班人员和留守工人要注意用电、取暖安全,禁止酗酒、赌博和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告
各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春节放假的值班安排表及时报公司工程建设部,并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主要负责人和骨干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部门:
日期:
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2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xx花园工地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让建筑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立即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临时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机具、脚手架等处于有效的安全状态。节日期间切断生产电源,只保留照明电。预防火灾,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执行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
节日期间,在施工现场要落实专人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工地现场门卫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随意进出工地,严禁在建筑工地燃放烟花爆竹,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意外事故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联系畅通。
三、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
春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要做好工地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工人上岗前的教育、交底工作。
各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及其前后的安全工作,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扎实实做好此项工作。
部门:
日期:
春节期间工地安全防火防盗通知3
XXX有限公司、XXX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翻车机项目和检修楼项目已暂时停工,为保证春节停工期间工地安全,特提出以下安全保证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停工期间,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电厂的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值班室使用取暖设施时要有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取暖,禁止在取暖设施附近堆放易燃物,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二、停工期间要确保用电安全,除生活用电外其他用电应及时关断上锁,并应定期检查配电设施是否损坏。
三、停工期间要确保重要设施安全,要加强塔吊、脚手架及基坑稳定性检查,一旦发生设施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隔离警示措施,防止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三、停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地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的安全隐患,做好防盗、防火、安全用电等工作,做好自身安全防护,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侯马热电分公司值长汇报(电话XXXXXXX)。
四、春节期间,热电公司值班人员将随时对工地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无人值班的现象每次处罚500元。请各单位在2月4日前将春节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报至生技部、安环部。
特此通知。
部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