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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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差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

出差管理制度(精选2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差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一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二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五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x时以后,午前x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

  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一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二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x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x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x,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四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六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八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没有派车的,按以下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3. 住宿标准:

  1、 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 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九条 伙食补助标准:

  1、 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作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条 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3

  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补贴范围及办法: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住宿标准:

  A类城市xx元/天

  B类城市xx元/天

  C类城市xx元/天

  2、餐费补助:

  A类城市xx元/天

  B类城市xx元/天

  C类城市xx元/天

  3、交通补助:

  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4、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二、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住宿标准:

  A类城市xx元/天

  B类城市xx元/天

  C类城市xx元/天

  2、餐费补助:

  A类城市xx元/天

  B类城市xx元/天

  C类城市xx元/天

  3、交通补助:

  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硬座、汽车及公车,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4、通讯补助:

  每人每月xx元的通讯补助。(按天计算,即:x元/天)

  5、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三、普通员工

  1、住宿标准:

  A类城市xx元/天

  B类城市xx元/天

  C类城市xx元/天

  2、餐费补助:

  A类城市xx元/天

  B类城市xx元/天

  C类城市xx元/天

  3、交通补助:

  原则上报销火车、汽车及公车费用,酌情报销出租车费用。

  4、其它费用:

  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四、乘车标准:

  1、车程超过10小时的,可申请火车卧铺;

  2、车程在10小时内的,原则上只能乘坐硬座;

  3、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须经总经理同意。

  4、乘坐飞机、轮船等交通工具须事先请示总经理。

  注:若公司提供住宿,将不享受住宿补贴。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财务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财务部不向私人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

  六、说明:

  A类城市:指各省会、直辖市、经济特区等。

  B类城市:指全国大中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

  C类城市:指中小城市及县及乡镇地区。

  出差管理制度 4

  1.0目的

  因公司对外往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出差人员出差申请、借款与费用报销的流程及要求,遵从真实、节约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本管理制度。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人员因公出差、业务办理、参展等所有外勤活动的申请,以及公差借款与费用报销等手续办理。

  3.0职责

  3.1出差人员负责出差申请单的填写、借款与费用报销单据粘贴;

  3.2部门经理负责出差申请与费用报销的审核;

  3.3经部门经理审核的出差申请与费用报销单据由出差人员递交行政存档;

  3.4总经理负责特殊或重大事项的费用报销单据的最终批准;

  3.5财务部复核后按制度对出差借款进行预支及出差费用进行报销。

  4.0程序

  4.1出差申请与借款:

  4.1.1员工因公出差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相关项目,交由部门经理审核后,递交至行政部存档。

  4.1.2员工出差期限由派遣部门经理视实际情况核定,因公务需要、意外灾害或患病滞阻,需延后回公司时,以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回来后补办出差或请假手续。

  4.1.3《出差申请单》的'原件交行政部作为出考勤依据,复印件由出差人员自己保留,待出差回公司时作为注销凭证,交给财务部。

  4.1.4出差人员必须对出差费用进行合理预算,填写《借支单》,按程序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借款。

  4.1.5财务部有义务在预算内合理安排出差人员的外出经费,保证出差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别是借支大额现金时,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

  4.2出差借款流程:

  《借支单》——部门经理确认——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借款

  4.3费用报销流程:

  《出差报告单》——填写《支出证明单》或《费用报销单》粘贴票据——部门经理核实——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报销

  4.4出差报销标准:

  4.4.1差旅费分长途车费和出差包干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话费及杂费等),其标准如下:

  4.4.1.1长途车费

  公司按实报销出差人长途车费。

  长途车费为跨省、市、县的交通费。市内或县内的交通费不属于长途车费。

  公司按实报长途车费,但以优先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出差地当地交通费、住宿费等按以下标准包干报销(须住宿):

  城市

  出差地当地交通费和通讯费标准

  省会城市及单列市

  180元/人/天

  其它城市

  150元/人/天

  4.5报销标准说明:

  4.5.1省内周边地区当天去当天回来的业务除车票实报实销外,补助餐费及市内交通费30元/天。

  4.5.2出差当天和返程当天包干费按1天计算。

  4.5.3公司所在地出差,按交通费实报实销,没有补助。(外派人员驻地出差不报销交通费)

  4.6出差报销要求:

  4.6.1业务人员出差报销时,必须提供能有效证明其在出差时限内的乘车、用餐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的真实合法的全国统一或地方税务票据。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4.6.2只有提供出差当地住宿发票的才有补助;

  4.6.3业务人员因业务外出期间,不得开支与业务无关的费用,不得借出差之际游出玩水,不得绕道坐车,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

  4.6.4公司有关人员因公出差,不慎将车、船、飞机等长途路费票据遗失的,需由本人申明原因,经核实批准后,按长途车费的80%报销。

  4.6.5员工出差期间,无论平时、周末或假日,均不算加班。休息日与假日出差可调休。

  4.6.6员工外出回公司上班次日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并在出差申请单上确认任务完成后方可报销。

  4.6.7出差人员应当按财务规范粘贴票据,对于粘贴不规范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

  4.6.8所有票据不得涂改,一旦发现视为废票,并取消与之关联的补助。

  4.6.9出差人员应据实报销,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予以严惩。

  5.0话费补助

  5.0.1驻外人员话费补助按150元/月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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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

  二、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四、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五、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30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六、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七、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出差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3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7

  目的:为规范公司管理,规范差旅程序和费用报销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办事,包括业务办理、会务、培训、驻派等(不含公司统一安排的带薪培训)

  规定内容:

  一、出差流程规定:

  1、员工出差前两天应提前详细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

  2、获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人事处留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至财务处。

  3、人事部门根据已批的申请表预订酒店及交通。

  4、出差前两天将批准的借款单交至财务处,领取预借的现金。

  5、必须在出差完毕一周内将出差报告和出差费用整理完毕交至总经理处报批,批准后交至财务处报销。

  6、财务处将在拿到报告后一周内进行核对及报销。

  7、出差人员应尽快与财务处结清预借款及差旅费用。预借款必须在出差完毕两周内结清,两周内未结清,不得再预借现金。

  二、补助标准规定:

  1、住宿费:

  1)报销标准

  区域划分

  类别

  县级市、县、乡、镇地区

  普通城市

  省会城及二线城市

  北上广及直辖市

  住宿标准

  员工级别

  50-100元/天

  70-120元/天

  100-150元/天

  120-200元/天

  主管级别

  70-100元/天

  100-150元/天

  120-200元/天

  120-220元/天

  经理级别

  150元/天

  200元/天

  250元/天

  300元/天

  2)住宿规定:

  A、如外地召开的各类培训,出具邀请方食宿费自理证明,凭住宿发票按规定标准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B、持有相应标注时间和公司名称的住宿发票按标准实报实销;未取得相应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

  C、同性出差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入住标准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入住标准间时,获总经理许可后,可分开居住。无批准擅自分开入住,则不予报销。

  D、住宿期间使用宾馆电话只能用于公事。如使用宾馆电话,在退房时必须打出电话详单,报销时自行勾除私话。

  E、员工短途出差,无住宿补助。

  2、交通费:

  1)报销标准:采用实报实销。但须选择快捷、价格合理的交通工具。

  2)报销规定:

  A、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客车票、出租票、公交票。

  B、途中所用时间少于4个小时,出差员工应尽量乘坐火车、汽车或渡轮,选用最优惠的票价。

  C、所有申请出差的员工如需乘坐飞机,必须乘坐普通舱,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普通舱以上舱位;没有批准就乘坐其他舱类,应自付与普通舱的差额。出差员工根据业务需要预计出差时间,应以最合理的价格预定航班,不能指定航空公司。只可报销与业务有关的行李费用。

  D、自驾车出差所产生的过路费和油费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凭据实报实销。

  E、所有车费报销票据均应注明往返地点、时间和事由。

  3、膳食费:

  1)补助标准:

  区域划分

  类别

  县级市、县、乡、镇地区

  普通城市

  省会城及二线城市

  北上广及直辖市

  膳食标准

  员工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主管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经理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2)报销规定:

  A、员工短途出差,不享受出差膳食费用补助。

  B、交际费用需填写报销单,写明原因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原则上不得超过500元/餐。

  C、如外地召开的各类培训,出具邀请方食宿费自理证明,凭餐饮发票按规定标准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4、综合补助:

  1)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

  员工级别

  主管级别

  经理级别

  10元/天

  15元/天

  20元/天

  2)补助规定:

  A、综合补助主要包含员工通讯,出勤补贴等其他杂费。

  B、员工短途出差,不享有综合补助。

  C、业务人员不享有综合补助。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分为“长途”和“短途”两种,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地点区分为“县级市、县、乡、镇地区”,“普通城市”,“省会城市及二线城市”和“北上广及直辖市”四类。参照各地经济消费水平不同予以不同标准报销及补助。

  3、报销票据须持所乘当班交通工具的真实票据,不得用其他票据顶替,如发现虚假业务的费用票据或其它票据顶替报销的,按作废处理并以虚报金额2-5倍的罚款责成当事人承担,累计两次立即开除。

  4、财务处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处有权不予报销。

  6、不被许可的报销费用:

  1)舱位的升级

  2)航空意外附加险或其他附加的差旅保险

  3)因出差人员本人没有及时取消预订(宾馆或交通)而产生的费用

  4)个人娱乐费用。包括在机上观看电影,使用耳机,宾馆中按次计费的电影,各种社交活动,及其他相关杂费等

  5)差旅中所饮用的酒精饮料喝烟草制品

  6)同工作无关的招待费用

  7)延迟结账和房间担保产生的费用

  8)其他同出差目的无直接关系的费用

  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8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 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 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35元/人日 补贴 按25元/人日 补贴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 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出差管理制度 9

  为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到的费用开支等一系列活动,特作如下规定。

  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是指本公司员工到襄樊市以外的地区从事与本公司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并且时间长达一天以上的。

  一、出差申请

  1、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过部门主管和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

  2、出差申请人凭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到财务借款。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根据出差人计划的天数、地点、事由计算大致费用核定借款额。

  3、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本着高效精简的原则安排行程,费用开支严格按照本制度所附开支标准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须超支的应事前电话请示分管领导同意。

  4、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费用票据,返回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5、出差人员前次出差借款尚示报销的,本次出差不允许借款。

  二、费用划分及报销办法

  出差费用主要分为:长途交通费、住宿费、客户招待费、长途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杂费、伙食补助、卧铺补助、住宿节约补助等。

  1、长途交通费和住宿在限额标准内凭有效票据报销。

  2、出差期间发生的客户招待费应从严控制,严格按公司《招待费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执行。副总以下人员如需发生客户招待费,应事前请示分管副总同意。副总应请示总经理同意。事后报销时应提供有效票和情况说明。

  3、出差人员发生的异地手机漫游费凭电脑打印电话清单经分管领导和财务核对后因公部分予以报销。

  4、出差人在出差时发生的各地区市内短途交通费,应提供有效票据报销,除副总及以上人员不受限制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乘坐的士。

  5、出差人伙食补助按附件《差旅费开支标准》包干执行。无须提供发票,时间计算以出发车票和返回车票标明的日期为依据,头尾两天合并计算。

  6、出差人出差时发生的订票、托运、复印、传真等杂费凭有效票据经贫乏领导和财务审核确认后报销。

  7、出差人夜间行车(当时18时至次日晨6时)或连续行车8小时以上的.,允许购买火车卧铺,如符合以上条件但未坐卧铺者,按车票票面金额的50%予以补助。

  8、住宿节约补助,为使出差人厉行节约,设立此补助。对住宿费报销金额低于附件《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50%奖励出差者。

  三、其他

  1、出差人员因公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出差人应向财务部提供会议通知和培训通知,财务根据通知上关于费用方面的说明予以确认出差费用报销方式。

  2、出差人自行借用非本公司车辆出差的,需经贫乏领导标准。公司据实合理报销过路费、停车、汽油等费用,其他费用一概不负责。

  出差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11

  一、出差审批

  (一)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至少提前天填写《出差审批单》,根据《出差审批单》内所需填写的事项明确出差事由、地点、时间等,根据公司出差审批权限规定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出差。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立即出发,无法在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请审批单的,应该事先口头请示有权批准人批准,在出差回来后个工作日内补报出差审批单,并说明补报原因。

  (二)将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递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有权对出差人员的出差事项进行监督,并提出疑问,经查实确需出差的情况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凭《出差审批单》记录员工考勤并按照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代订往返车、船、飞机票;财务部门凭《出差审批单》及《借款单》(如有)暂支款项。

  (三)未按上述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时间按旷工论处,并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四)超出出差报销标准而需特批费用的必须事先口头向集团分管副总裁级别

  二、出差审批权限

  (一)分管副总裁、集团总裁直管中心总监及城市区域公司总经理出差由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审批,行政人力中心备案;

  (二)集团总部各中心员工(包括中心总监)由分管副总裁审批,行政人力中心复核(无分管副总裁由总裁直接审批);

  (三)各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下员工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授权委托人代签)。

  (四)员工按公司岗位级别及出差规定的标准,持有效票据在限额内据实进行报销。

  三、出差天数计算

  出差天数的确定:以车、船、飞机票所载时间为依据,按自然日计算天数。

  四、出差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填写的事项进行明确出差事由、时间、用款额度,按照《出差审批单》的审批流程办理,财务部门凭《出差审批单》及《借款单》暂支款项;

  (二)出差时间在天及以上(指从离开本公司之日起至回到公司所在城市为止)可借支出差借款,天以下不能借支出差借款,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回公司后按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据实报销;

  五、差旅费用报销限额标准

  指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及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在出差目的地城市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等短距离合理交通费,一律在本制度规定标准内报销;凡公司提供车辆的均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提供公务车的情况下,员工可据实按标准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市内交通费用(此费用不在出差补助范围内)。

  指出差目的地城市入住公司签约宾馆或同标准宾馆,到公司有签约宾馆地区出差者,由当地公司行政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出差审批单》统一安排入住签约宾馆,若遇签约宾馆入住满员,则在本制度规定的住宿费用标准内统一安排住宿。

  指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在当地每日发生的吃饭费用。凡驻地公司或主办单位(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提供伙食,员工可据实按标准报销餐饮补助。

  出差补助(包括市内交通及餐饮补贴及出差津贴等杂项支出)等。

  根据出差城市不同消费水平划分如下:直辖市:上海、天津、北京、重庆;

  省会城市: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海口、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拉萨、南宁、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

  沿海城市: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三亚;

  其他地区:除上述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外的其他地区。

  员工连续出差满天(含),视同公司派驻外地工作,应当在当地租房,租房标准、市内交通、餐饮补贴及驻外津贴等出差补助费用采用职务级别标准执行。出差补助实行在核定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集团副总裁和区域公司总经理级别及以上的人员不享受餐补,其他人员按“餐补标准”据实执行;

  凡是长期驻外人员在出差所在地租房,根据级别按“住房补贴限额标准”执行;

  驻外津贴为公司对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而给予的福利,按“驻外津贴

  凡是长期驻外人员(不分级别)可享受每月元的`洗衣补助,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凭有效票据报销。

  短期出差人员即除长期驻外人员界定以外的其他所有出差人员。

  员工因公短期出差(天以内),其出差补助实行在核定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其核定标准中包括员工至出差地的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餐饮补贴。短期差旅费标准如下:

  (备注: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通费超标情况时,集团员工要求请示分管副总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员工要求请示总经理批示同意方可发生。)

  六、出差期间相关补助标准细则

  (一)集团副总裁、区域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在外地出差期间,如当地有公司,由当地公司安排公务用车,其他级别人员按以上标准在限额内报销市内交通费;凡是驻外人员报销交通补贴的,不再享受本公司交通行车补贴福利(按出差天数计算),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审批;凡是出差所在地城市有上下班班车的,副总裁级别以下人员原则上乘坐班车,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辆则按“交补标准”据实执行;

  (二)机场往返:总监及以上级别可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去出发地机场;经理及以下各级员工原则上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发地机场(航班时间在早上点之前,晚上点之后出差的员工可报销出租车费,要求乘坐出租车按多人同车原则执行,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三)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在限额内按自然日天数(出发时间至返程时间)计算,凭出差当地合法票据总额控制、据实报销。实际差旅费(扣除往返交通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四)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讲座、培训或业务活动,会议和活动期间的伙食、住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从会务费支付的,不得报销住宿、交通及餐饮补助,可报销驻外或出差津贴;如果未统一安排食宿,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单等证明,方可在财务部门按标准报销住宿、交通及餐饮补助。

  (五)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报销时需按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要求,另附招待事项说明和有权审批人书面确认,并不再报销当日餐饮补贴;

  (六)集团经理级(含)以下及区域公司总监级(含)以下员工住宿费用原则上同性两人按一套房计算,住宿标准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出差应按各自享受标准作为本次出差报销的控制标准。

  (七)出差期间,因游览、探亲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绕道车票,均由个人自理,并且不得享受期间出差补助。员工出差购买绕道车票,且无特殊原因

  (八)出差期间,员工自行解决住宿的,公司给予其享受住宿限额标准%的补贴;

  (九)一次出差任务经由多地完成的,有关票据须一一对应,出差补助亦按照不同区域标准据实报销。

  七、出差休假

  (一)长期驻外人员执行驻地公司的作息时间。每个月可享受天的带薪探亲假期,

  并报销派出工作地或其他探亲地至派遣驻地往来交通费。若因工作未能享受此假期,可按总部至派遣驻地往来飞机票款的%予以补偿。对个别特殊情况可另行审批。

  (二)短期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如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出差单位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出差前,应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出差计划。出差回来后,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调休方式,一对一补足休息日。

  八、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粘贴需报销发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二)《差旅费报销单》需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得将出差期内某一项费用合计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单据的张数。

  (三)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申请出差的内容进行报销,不得虚报、重报、多报或将无关单据列入差费报销,如有违反报销规定者,予以倍扣罚。

  (四)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支出事项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五)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出差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出差费用标准进行

  (六)财务部门相关审核人员对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七)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须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出差管理制度 12

  第1条:总则

  1、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公务培训除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定义:

  1、公出:因公外出且在办公常驻地城市范围内的记为公出;

  2、当日出差:单程6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内或有条件当日回公司。

  ⑴短途出差之交通费含往返交通费及市区办事交通费。⑵短途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须使用公共交通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中注明。

  3、远途出差:单程150公里以上且无条件当日回公司的。远途出差期间应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国内每日交通费用应控制在50元(非长途)以内,超标部分应在出差报告单中注明。国外每日交通费用凭乘车凭证实支。

  4、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应以利用轨道交通(优先动车二等座,若无座可向直属领导申请高铁二等座)、长途巴士为原则;但因目的地较远等特殊原因由行政总监核准后方可利用航空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出差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出差申请,并于旺财考勤上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被指派人出差须于旺财考勤上做出差申请,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所有出差员工须在旺财考勤明确出差具体地址;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离开常驻办公地6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天算;

  2、出差期间14:00以前(含)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半天计算;

  3、出差期间14:00以后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全天计算;

  4、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支付方式

  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招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coo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经总经理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相关凭证丢失,须由该酒店把原来开具的发票另一联复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则可进行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调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应尽量于一个月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部门负责人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部门负责人以下出差须报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复核程序

  (1)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部门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2)经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1)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2)《报销单》中的报销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3)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出差费用标准》未包含的支出项,由出差人员平均分摊自行承担,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按批复报销;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列入各部门预算项目中; 5、预支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决策层共同商议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状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打算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来回,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别状况下采纳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别状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掌握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方案、月方案、周方案,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方案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方案外费用,特别状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借款要准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值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一般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别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缘由审批。

  第八条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方案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准时间支配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状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动身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动身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别缘由不来公司的必需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方案访问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方案支配。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状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状况、费用支出状况等内容)做具体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依据实际状况或依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需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需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觉的违规行为应准时处理。

  违规惩罚标准: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惩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惩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惩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担当。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惩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根据作假部分的多少惩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惩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担当。

  第十一条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别缘由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来回,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依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支配;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详细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别状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觉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需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肯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留意安全,不从事危急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反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款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十四条附件

  附件1差旅费用管理细则

  附件2出差申请表

  附件3借款单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附件2:《出差申请表》

  附件3:《借款单》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状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打算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来回,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别状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掌握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方案、月方案,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方案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方案费用。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准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值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17

  为了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销售人员出差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下标准报销及补贴:单位/元/天。

  3、住宿补贴、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会城市250元,地级市220元,县级市180元。

  4、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备注:一线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沈阳,西安,深圳,广州。

  5.电话补助:业务员市内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出差当月为150元以内。经理及以上市内为100元,出差当月为2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7、销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10000元,经理以上级不超过20xx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1、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六、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销售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有销售部经理签字,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经过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安全。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出差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出差管理制度 20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管理制度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差旅费预算管理,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学校所在地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三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校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参加区内外各种会议或培训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上述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持领导批准的参加各种会议或培训通知书,财务处按规定报销费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第二章:交通费

  第六条:交通费分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限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在固原市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50元(包括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等);在区内其他四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和自治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按自治区内、区外和地区确定。在自治区内具体标准如下:

  银川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7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学校校级领导每人每天430元、其他公务人员每人每天33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具体标准和规定根据财政部、财政厅另行发布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校级领导、其他公务人员依据住宿费等级开支标准住普通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的,不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住宿费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

  以上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定额补助,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在自治区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在自治区以外地方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学习、培训、会议、实(见)习差旅费

  第十九条:经学校同意离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必须在就读学校的普通学生公寓住宿。经学校同意在职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住宿费上限标准每人每天150元。其他费用报销按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经学校同意参加自治区厅(局)组织的学习或培训(个人继续教育学习除外)一个月及其以上的职工,学习期间因公事,经学校领导同意返回单位的,报销往返长途客车或火车交通费(学校派车接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经学校同意安排去党校、干部学院、其他学等单位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挂职的人员,按财政厅转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在自治区外: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元。住宿费按校内住宿规定,据实凭据报销不再发放公杂费。宁师院发〔20xx〕116号文件关于“参加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者,专任教师每月核发生活补贴600元,双肩挑人员岗位津贴照发”。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经自治区党组织部等部门安排学校职工在区内挂职(学习)的,按财政厅转发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行)发〔20xx〕1312号)规定执行,每人每天补助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该条款根据新文件规定可随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经学校同意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由召集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费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规定凭据报销,不享受住宿费和伙食费包干补贴;召集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往返在途期间按照学校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学校计算课时津贴,教师带学生实习(见习、写生)期间,在自治区内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60元。

  第二十四条:学校学生在见习、写生期间或参加一些竞赛、演出活动等期间,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两个学生住一个标准间。在自治区内:标准间每天200元;在自治区外:标准间每天300元。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排的长期支教、扶贫人员,实行交通费、差旅费包干补助办法。原州区内每人每天补助12元,固原市所属其他县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六条:两地分居的教职工探望配偶或与父母长期远居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与父母长期远居的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含配偶父母)每四年可报销一次往返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交通费(分居和远居指居住在自治区以外省(市、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乘坐由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宁师院发〔20xx〕20号、宁师院发〔20xx〕156号文件同时废止。

  出差管理制度 22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掌握,本着“励行节省、反对铺张”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方案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支配。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章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需报账(特别状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督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供应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难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来回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实行限额掌握,伙食费补贴实行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掌握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别状况,必需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款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款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七、当日来回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来回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与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根据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别状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假如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省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动身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假如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需提前告知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省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养,与客户约见、商谈预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惩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缘由造成的意外灾难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十、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