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员工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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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

厂里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厂里员工规章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厂里员工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为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公司的管理水平,真正使公司步入现代化、正规化、文化制度化管理的良性运转轨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提高员工和管理层干部的主人翁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经公司厂部、行政部;以及周会讨论;行政部特制本守则。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共同执行。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三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公司的工作调配,公司和部门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看小说、杂志,非公事不得串岗、外出。

  第五条:员工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将早餐、零食等带入工厂。

  第六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茶渣、杂物等。

  第七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准散播对公司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

  第八条:要严守公司机密,不准泄露公司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办公桌、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日常礼仪

  第一条:日常生活行为规范

  1、仪表必须端庄,服装要整洁、大方得体。

  2、女生化妆应清洁健康,不可浓妆艳抹或用浓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准留太长的的头发和染奇异发色。

  3、不准在厂区内公共场所穿拖鞋、裤叉、打赤膊。

  4、不得在公厂吃饭或煮食(除公司统一组织活动外),不得在公厂吃零食,不得在厂区内聚众酗洒。

  5、在办公场所,同事间要互相尊重,热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体。

  6、递文件时,要将文件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用双手递上

  7、办公时间在通道走廊走动时,要注意举止风度,不得大声说话,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礼让,不能抢先。

  第二条:内外交往应注意礼仪

  1、公司内以职位称呼上司、同事。对客户来宾应以先生、小姐等相称,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称。

  2、工作台面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未经同意不能翻阅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接电话时,至少应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电话筒,通话时,应先问好,自报单位、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结束时礼貌道别。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4、在约定的时间接待客户、来宾,不得迟到、缺席,以示礼貌。如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向来宾说明表示歉意。

  5、对来访客户来宾,要做到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姿态和动作要保持优雅,不得傲慢无礼。

  6、递名片时,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并把名片正面对着对方,双手递上;接对方片时,也应双手去接,接到后要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职位,然后把名片放好。

  7、保安队在前门接待来客时,要庄重礼貌,主动到门前接待、询问,再放行,必要时要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以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考勤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第二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打卡,没有打卡的要在当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陈述原因,补签证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发现当日双方均以旷工论。

  2、因卡钟失灵,确实无法打卡者,可由当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签证注明,否则签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况经核准者,以请假处理。

  第三条: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30分钟为全勤,奖给勤工奖30元,超过30分钟的,从第31分钟起,每分钟扣人民币壹元。

  第四条:旷工壹天扣罚二天工资(含当在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发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五条:业务人员及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外出一律须报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先报人事部门登记办理手续,后报总经理补批,出差结束第二天应向人事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应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请假具体规定:

  1、事假: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十天,不可续假。

  2、病假: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得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部门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得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七天。可续假。

  4、春节前一个月不准任何员工请假。

  第四章奖惩

  奖励:公司每年要开展一次先进员工的评选活动、并对优秀员工加以奖励。形式可分为

  ①表扬②嘉奖③记功④奖金

  第一条:员工工作表现突出,在技术革新、新技术开发、市场开发、节能降耗和生产管理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将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二条: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主动发现并制止了重大质量隐患,事实清楚,效果具体的,并经部门和公司核实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三条:员工在维护社会治安、防盗防火、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条:凡获得公司书面形式表扬、奖励者,公司均记录存档,并作为本人升职加薪的参考依据。

  惩罚:为使奖罚分明,净化公司风气,提高员工素质,形成群体力量,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将按下列办法处理。

  惩罚形式分为:

  ①口头警告②书面警告③辞退

  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处10~20罚款。

  ①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场所看报纸、杂志、听收音机、睡觉、煮食进餐、喧哗、闲聊、唱歌、吹口哨、串岗等。

  ②穿不整洁服装、拖鞋上班,不佩带厂证者。

  ③不注意环境卫生,乱丢杂物、烟头、果皮、随地吐痰等。

  ④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规定“不准”条款的。

  第六条:凡一个月内重复以上行为,或有下列行为的将发书面警告,并处50~100罚款:

  ①不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和管理。

  ②由于疏忽或不尽责引起的,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失误。

  ③赌博、吵架情节轻微者。

  ④其它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禁止”“严禁”条款的违反者。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的立即解雇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处200~1000元罚款。

  ①拉帮结派、造谣生事,使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②聚赌、打架,情节严重且教育无效者。

  ③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受到刑事处分者。

  ④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破坏公司财物者。⑤无理取闹、恐吓、漫骂、殴打管理人员者。

  第八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办公区除外),厂长以上罚款500元,主管以上罚款200元,员工罚款100元。

  第九条:处理程序。

  ①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并报人事部门执行、备案。

  ②解雇处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意见交总经理审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诉。

  ③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违章处理,由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门执行。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属下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连带责任。任何部门经理如管理不好属下员工,致使属下员工屡犯规章制度,部门办公秩序混乱,影响公司形象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连带责任并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把各种罚款款项列入专项,作为奖励基金,达到奖罚分明的目的。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在总经理办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厂里员工规章制度2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