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主张青少年过早阅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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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张青少年过早阅读《红楼梦》  引导语:《红楼梦》的阅读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它作为我国古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巅峰之作,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值得我们世世代代珍藏,那么为何不主张青少年过早阅读《红楼梦》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原因。  著名学者朱永新先生有句名言:一个……

不主张青少年过早阅读《红楼梦》

  引导语:《红楼梦》的阅读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它作为我国古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巅峰之作,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值得我们世世代代珍藏,那么为何不主张青少年过早阅读《红楼梦》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原因。

  著名学者朱永新先生有句名言: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 如此说来,青少年阅读以“四大名著”为代表的名著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名著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结晶,流淌着民族精神。

  但什么时候读,如何读,就值得我们探讨。姑且不论《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但就《红楼梦》而论,我不主张青少年过早阅读。

  《红楼梦》的阅读价值是毋庸置疑的。作为我国古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巅峰之作,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值得我们世世代代珍藏。但珍藏有个前提,珍藏者至少是一个识宝人。一块宝石在识宝人眼中是珍宝,但在普通人眼中,容易被视为砂砾而遭弃。对于《红楼梦》的阅读,鲁迅有一段名言流传甚广:“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对此,青少年阅读《红楼梦》能看到什么呢?不妨去问问读过该书的孩子们。

  尽管吕贻晓老师在《讲点策略 四大名著其实适合孩子阅读》一文(见《中国青年报》10月10日第10版)中,以他的学生在作文中对名著语言的借鉴为例,认为这些文字“诗情画意、真情实感”,证明了阅读《红楼梦》之必要,但仔细阅读后,我发现看似华美的文字背后,是真情实感不足,矫揉造作有余。背后存在的还是什么时候阅读和如何阅读的问题。

  有如奉上一大桌山珍海味,让肠胃功能不健全的人来享用,对他来说不是美味,而是一种负担;硬要张嘴吞下去,其结果可能是肠胃功能更加失调。同样,对于阅历尚浅的青少年,特别是处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要他进入《红楼梦》宝库寻宝,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厢情愿,甚至文字的读通都是问题。硬着头皮阅读的结果,可能是宝物没有发现,捡到的是一地鸡毛。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精神值得仰慕,“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其悲情令人动容。然而正如秦老师在文中所言“如此悲情,悲到了极致,冷到了骨髓,固然深刻揭示了世情人生,却不一定有利于培养孩子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年轻时候阅读所带来的影响是根深蒂固、难以磨灭的;悲伤情绪的过早体验与感染,一定会影响他精神的发育与成长。秦老师的担心不是多余的,特别是敏感、内向的青少年更要慎读。

  当然,会有人认为现在的孩子不是一张白纸,我们不要去刻意填充和限制;不要低估孩子的阅读力,相信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和免疫力,但是我们不得不说,少年阶段的判断力和免疫力是有限的,是不成熟的。青少年处于成长发育期,其心理的成长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常常会出现情感冲动占上风,心智早熟的人毕竟不多,要做到独立的判断和理性的选择,是十分艰难的一件事。我的教师生涯中曾遇到极端个案:有一位女生,性格十分敏感而细腻,迷上了台湾一位女作家的情感作品而难以自拔,后因情感问题,服毒离世。

  我始终认为,儿童的成长离不开阅读的滋养,但是要引导他们去接触与拥抱正面的、阳光的、积极向上的文学作品,让他们在人生的起步阶段多一些温暖,多一些希望,多一些前行的动力。

  所以,我建议有识之士们,为了青少年的成长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在保证名著的相对完整性和保持其精神内核的前提下,对古代文学作品多做一些选读和评注工作,让青少年读得更健康,更营养。处于教育一线的教师们,要承担阅读引导责任。这需要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首先是一个合格的阅读者。一刀切的阅读,是一种偷懒的做法,也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

  朱光潜先生在谈艺术与人生的关系时,曾引了阿尔卑斯山入口标语牌上的文字“慢慢走,欣赏啊”,告诫我们不要忘了艺术欣赏之路上的不同风景。同样对于青少年而言,当他走上名著阅读路时,也需要我们不断提醒他们:“慢慢走,欣赏啊。”

  关于红楼梦

  众所周知《红楼梦》共一百二十回,其中前八十回为曹雪芹所作,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现在我就浅谈一下这高鹗的四十回续书。

  对于后四十回,历来学者对其褒贬不一,这也是人所共知的。今,我便在此谈谈我的看法。对于后四十回我也不甚赞同,在此,必先说明其价值确是很高的,因为它使《红楼梦》趋于完整,这四十回应该也可以算是历来续书中的经典一笔了。但是续书总是让我甚至有更多读者感觉到一种文章的脱节。这是对续书的总体感觉。

  曹雪芹下笔谨慎,往往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所以才有了“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而高鹗的续书,一上来就让人茫然若失,怎么前面如此紧张的态势后,一下子就平静下来了,好似什么事也没发生?后四十回好像是又有了一个开头,此开头全然不与前文紧密相接,好似是又一部《红楼梦》一般,此不细说。先从整个续文来看,其中鬼神之说,迷信之谈甚多,但此一看就大违原著。前八十回除却小说以神话开篇的传统引文外,言及鬼神的文字甚少。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是承接文首,属于梦境,又是整部书的总纲;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借“风月宝鉴”告诫世人摒除一切邪念,自然也是讽刺的韵味;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秦可卿托梦算是有一些鬼怪之语,但又暗合第五回,于此自当别论;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此一回似是在宣扬迷信,但细看来,确是讽刺了封建社会中的迷信之谈。总而言之,这些并不是宣扬,而是一种憎恶、讽刺与批判。而高鹗所续后四十回中,多多少少总会含有此些言语,好似这是文章发展的基石。但看第八十一回“占旺相四美钓游鱼 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四美”有:探春,李绮,李纹,邢岫烟。如是美女如何会用钓鱼来占卜命运?更怪的是“占旺相”竟然是贾宝玉提出的,这令人费解。其它就不多说了,像“花妖”、大观园中的“鬼怪”、林黛玉的冤魂等等,看后让人摸不着头脑。

  在读到后四十回时,唯一让我感觉有一种“雪芹执笔”意味的是第九十七、九十八回的某些文字。我不得不承认,高鹗所续的文字中,“黛玉焚稿”一笔为经典一笔,堪与“黛玉葬花”相媲美,一句“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如梦遥”,使黛玉之死更见凄楚悲凉。可以说若要雪芹所作,也必需此笔方尽至美。

  还有就是探春一笔,其远嫁边疆的一段情节亦是感人至深,正如判词“千里东风一梦遥”。尤其是对当时各人的心理的描写对比,衬托着一桩不喜的喜事,又是一悲。但是后文探又回家一文却使文字又背于原著,并落了俗套。

  看完这两段文字,我似乎看到了一些雪芹笔墨的意思,但是仅仅如此一点而已。

  林语堂先生曾有一段评论后四十回的文字:

  “老实说《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第一流小说,所以能迷了万千的读者为唏嘘感涕,所以到二百年后仍有绝大的魔力,倒不是因为有风花雪月咏菊赏蟹的消遣小品在先,而是因为他有极好极动人的爱情失败,一以情死一以情悟的故事在后。初看时若说繁华靡艳,细读来皆字字血痕也。换言之《红楼梦》之有今日的地位,普遍的魔力,主要是在后四十回不在八十回,或者说是因为八十回后之有高本四十回。所以可以说高本四十回作者是亘古未有的大成功。……没有高本四十回我们看得出紫鹃人品的高贵吗?没有后四十回看得贾母的心里不是表面上仅知享乐的聪明老太婆吗?能看到凤姐也有悔祸之一天而比较可以同情不但是能干善谑的一个奸险少妇吗?《红楼梦》之魔力正在此而不在彼。没有后四十回宝玉岂不仅是爱吃女儿胭脂任情纵性谤僧骂孔永不成器的一个多情公子吗?还不是情迷中的一块顽石而已?……由高本四十回可以看出宝玉性格之高超,所以能配有这通灵宝玉,就是他有特具的慧根灵性,能透视一切,由热而冷,由沉迷而排脱,由混浊而清高,在百无聊奈无可如何之日尚能想出一条两全之计,博一功名以荣家族以尽孝道,然后赤条条无牵挂削发为僧,跳出情网,一尘不染还他本来的真性。……这里我们可以进一层,说说后四十回的问题。人性是复杂的,真中有伪,伪中有真,不是那么简单。曹雪芹懂得这人性之复杂。像袭人写来,也有好处,也有伪处。在这真伪糅杂之中,黛玉之尖利敏感,宝钗之浑厚宽柔,宝玉之聪明颖悟及好说呆话,都能写出各人活现逼真复杂的个性来。所以曹雪芹可以称为世界第一流大小说家。这性格的完整性,在文学创作中最难,而《红楼梦》后四十回,各人的性格之符合及统一,不但能保持一贯,并且常常真能出色发挥出来。这一点,适之及俞平伯都没有看到。紫鹃最出色二事,都在后四十回。一为宝玉要把玉还给和尚,紫鹃一听见跑出来,连同袭人两人硬把宝玉抱住不放。一为黛玉死后,宝玉夜中求见紫鹃,紫鹃还是不肯原谅,连开门请他进来都不肯。紫鹃无此二事,则亦平平人品而已。贾母在前八十回,只会享福作乐寻开心,到了贾府被抄,处患难时,才看出她的人品伟大。这是个性的深入,不然,贾母只是享福老太婆而已。柳五儿是后四十回后起之秀。五儿闹夜一回,比起袭人不在家时晴雯闹夜一回,写来更是细腻可爱。这是我最佩服的一回。那夜宝玉专等黛玉的芳魂入梦,宝钗、袭人在隔屋子防着,五儿在房里****,及第二天早晨宝钗怎样旁敲侧击,说到适可而止,都是化工之笔。妙玉那个好洁神经变态的色情狂家伙,到底落了粗汉之手。诸如此类的妙文很多,而这么大规模的小说,千里灰蛇之线,真不容易下笔。且前八十回,故事尚未发展,剧情尚未紧张。到了八十回末为止,宝玉的婚事犹未定,凤姐的骗局犹未决;黛玉未死,尚未焚稿断痴情;宝玉未因黛玉之死而发疯,及因黛玉之死看破世情,出家做和尚;大观园未抄,潇湘馆萧条未见,贾赦未赶鬼除妖;探春在大观园请道士未出阁;惜春未削发;平儿未救凤姐之女去投刘姥姥。这样单赏菊吃蟹,赋诗度日,成什么小说?”(林语堂《平心论高鹗》)

  这段文字其实并不很正确,这说明林语堂先生也不是很明白曹雪芹的意思,难道曹雪芹的不寻常的十年辛苦竟然就是这么不堪?高鹗的续文中有很多的弊病,他的续文大违原意,并且无论从文字运用还是艺术手法来看,高鹗的续书并不很高明。

  下面再说说书中的弊病。

  续书中最大的弊病就是语言上的弊病,曹雪芹的语言好像是活的,使人读起来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好像读者就是书中的人物,如此书中的人物就似活了一般;而高鹗所用的语言读起来索然无味,很是枯燥,为同嚼蜡,很死,很生硬。曹雪芹的语言简洁,高鹗的语言繁琐。试举一例:

  “回来只见地下还有许多,宝玉正踟蹰间,只听背后有人说道:‘你在这里作什么?’宝玉一回头,却是林黛玉来了,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囊,手内拿着花帚。宝玉笑道:‘好,好,来把这个花扫起来,撂在那水里。我才撂了好些在那里呢。’林黛玉道:‘撂在水里不好。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塌了。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他扫了,装在这绢袋里,拿土埋上,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第二十三回: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

  “黛玉道:‘我何尝真会呢。前日身上略觉舒服,在大书架上翻书,看有一套琴谱,甚有雅趣,上头讲的琴理甚通,手法说的也明白,真是古人静心养性的工夫。我在扬州也听得讲究过,也曾学过,只是不弄了,就没有了。这果真是‘三日不弹,手生荆棘。’前日看这几篇没有曲文,只有操名。我又到别处找了一本有曲文的来看着,才有意思。究竟怎么弹得好,实在也难。书上说的师旷鼓琴能来风雷龙凤;孔圣人尚学琴于师襄,一操便知其为文王;高山流水,得遇知音。’说到这里,眼皮儿微微一动,慢慢的低下头去。宝玉正听得高兴,便道‘好妹妹,你才说的实在有趣,只是我才见上头的字都不认得,你教我几个呢。’黛玉道:‘不用教的,一说便可以知道的。’宝玉道:‘我是个糊涂人,得教我那个‘大’字加一勾,中间一个‘五’字的。’黛玉笑道:‘这‘大’字‘九’字是用左手大拇指按琴上的九徽,这一勾加‘五’字是右手钩五弦。并不是一个字,乃是一声,是极容易的。还有吟、揉、绰、注、撞、走、飞、推等法,是讲究手法的。’宝玉乐得手舞足蹈的说:‘好妹妹,你既明琴理,我们何不学起来。’黛玉道:‘琴者,禁也。古人制下,原以治身,涵养性情,抑其****,去其奢侈。若要抚琴,必择静室高斋,或在层楼的上头,在林石的里面,或是山巅上,或是水涯上。再遇着那天地清和的时候,风清月朗,焚香静坐,心不外想,气血和平,才能与神合灵,与道合妙。所以古人说‘知音难遇’。若无知音,宁可独对着那清风明月,苍松怪石,野猿老鹤,抚弄一番,以寄兴趣,方为不负了这琴。还有一层,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若必要抚琴,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如古人的像表,那才能称圣人之器,然后盥了手,焚上香,方才将身就在榻边,把琴放在案上,坐在第五徽的地方儿,对着自己的当心,两手方从容抬起,这才心身俱正。还要知道轻重疾徐,卷舒自若,体态尊重方好。”宝玉道:“我们学着顽,若这么讲究起来,那就难了。’”(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

  先不谈黛玉是否真会弹琴,同样是林黛玉的话,两段中的文字话语却截然不同,前者话语简结,而后一段,林黛玉却变成了迂腐的老先生。

  续书的中宝黛二人弊病最大,在高鹗笔下,人人都像是呆子,而宝玉尤甚。不仅如此,从第八十一回,贾宝玉两番入家塾,很怪。曹雪芹在第三回中有两首词来评判宝玉,其中有一句“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而在高鹗笔下,贾宝玉竟然也走了“国贼”、“禄蠹”之路。在第九十三回,贾宝玉听说巧姐在读《列女传》,他竟然很高兴,并且还给巧姐讲起《列女传》来;还有一回,林黛玉竟然也在劝贾宝玉读书上进,还赞八股文;黛玉讲琴,看似是说黛玉才高,但前八十回并没谈及黛玉回弹琴,并且才一段的黛玉啰啰嗦嗦很有迂腐之气等等这些太过奇怪。什么“宝玉夺魁”、“兰桂齐芳”、“沐皇恩贾家延世泽”,如此,原著大悲剧结局的色彩大变。

  还有一点,高鹗续到后来,似乎有一种生拉硬套之嫌。这应从通灵宝玉失而复得,宝玉随僧人游太虚幻境说起。此次入太虚幻境,宝玉尽悟,竟然将一些人的命运说出,这难道不是败笔吗?

  续文不再多谈,综我所见,高鹗续书后四十回,有多处大放异彩,其中的“黛玉焚稿”一段文字之精不亚于雪芹。文段中的一些诗句也比较好。而其中的败笔亦是颇多,这样的《红楼梦》竟有些“四不像”的意思了。

  高鹗所续之所以与曹雪芹原文不符,主要的原因是二人的经历不同,高鹗没有像曹雪芹一样的经历,所以他写不出曹雪芹所写出的真实感;再就是二人的价值观念不同,曹雪芹是避世的,而高鹗则是出世,所以有了两个不同的宝玉。

  话又说回来,在所有的续书当中,高鹗所续的确可算是较为理想的,如果由“红学”研究者的专家来续,版本亦是不同,争议亦是颇大。这样高鹗就为《红楼梦》的完整存世做了很大的贡献。

  拓展阅读:

  《红楼梦》简介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虚构小说,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通行本共120回,一般认为前80回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后40回作者为无名氏,整理者为程伟元、高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些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百态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有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其作者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真事隐去,假语存焉”的特殊笔法更是令后世读者脑洞大开,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二十世纪以来,《红楼梦》更以其丰富深刻的思想底蕴和异常出色的艺术成就使学术界产生了以其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红学。

  《红楼梦》作者简介:

  曹雪芹(1715年~1763年)(一说1715年~1764年),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清朝小说家、诗人、画家。曹寅之孙。

  曹雪芹少年时家居南京,后随家迁移北京。少年时代经历一段极为富贵豪华的生活。1727年,其父曹頫因事株连,以亏空款项等罪被革职、抄家,家族遂败落,随家移居北京。晚年住在北京西郊,举家食粥,更为艰难。为生活所迫,妻死子亡,穷困潦倒而死,年不及五十岁。

  曹雪芹亦工诗善画,惜作品均已散佚,仅存题敦诚《白香山琵琶行》传奇的两句残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红楼梦》是曹雪芹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的伟大贡献,是曹雪芹以自身亲历亲闻的生活为基础,以“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方式,书写其人生阅历和感悟。深邃丰厚的内容、诗性的叙事、丰富多彩的人物形象和感人肺腑的情节,使其具有永恒的魅力。“红学”也因这部名著而长盛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