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尔的胜利美文 尔是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学习好,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他的学校和美国一所学校是友好学校,两所学校经……
彼尔的胜利美文
尔是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学习好,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他的学校和美国一所学校是友好学校,两所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作为奖励,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当然,他的.机票和饭费,都由他自己负担。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可是,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他家拿不出这笔钱。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被拒绝。理由是,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因为银根紧缩,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他即将高中毕业,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专业等问题。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彼尔开始利用周末的时间打工,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彼尔人缘很好,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对他说,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因为他知道,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在老师和同学的家长的帮助下,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父母如果无法支付,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并且不设上限。
这场官司持续了很久,一直打到德国联邦社会法庭,一直打到彼尔从美国回来。最后,法庭判决,彼尔父母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必须支付彼尔美国之行的全部费用。彼尔的胜利,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们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他们知道,只要自己努力,他们完全可以获得和别人同等的机会。
一个孩子出身贫困,并不是这个孩子的错。但如果一个社会不给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一个平等的机会,那就是这个社会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