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遴选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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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遴选活动启事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教育强市战略,实现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突破,带动人才资源的整体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北海市教育系统开展2015年北海市“教育……

2015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遴选活动启事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教育强市战略,实现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突破,带动人才资源的整体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北海市教育系统开展2015年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的遴选工作。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和班主任。

  二、遴选名额

  按1:1.5的推荐名额比例分配,市直学校和合浦县每类各分配推荐名额4名、海城区每类各分配推荐名额3名、银海区和铁山港区每类各分配推荐名额2名,并从中遴选确定2015年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共30名,其中“卓越校长”10名,“杰出教师”10名,“模范班主任”10名。

  三、遴选条件

  “卓越校长”遴选对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校长职责,教育管理理念先进,办学业绩突出的校长。

  “杰出教师”遴选对象为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在当地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的一线专任教师。

  “模范班主任”遴选对象为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尊重、关心、了解全体学生,班级管理成效突出的现任班主任。

  在同等条件下,以上各类人才评选优先考虑长期在乡村学校承担管理工作的校长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班主任。

  四、活动流程

  通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议、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人选等六个步骤开展遴选工作,其中网络投票、专家评议和领导小组综合评议三个环节共计100分(网络投票10分、专家评议40分、领导小组综合评议50分)。

  (一)宣传发动

  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将推荐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推荐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推荐。

  (二)民主推荐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各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经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提名候选人。

  (三)网络投票

  在北海日报、北海电视台、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北海组工网、北海市教育局网、县区教育局网、各级各类学校网站及北海365网等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发布提名候选人名单及详细事迹,并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和北海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上面向社会接受投票,按网络投票占比10%的分值比例计算提名候选人的网络投票得分。投票时间从8月20日至8月26日。投票规则详见相关网页。

  (四)专家评议

  专家组对提名候选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并按专家评议占比40%的分值进行评分。

  (五)领导小组综合评议

  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核和综合评议,并按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占比50%的分值比例进行评分。

  (六)确定人选

  由北海市“教育拔尖人才”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纪检监察的监督下,统计审定每位提名候选人在网络投票、专家评议和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等三个遴选环节的综合得分,按提名候选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