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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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章制度(精选2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报销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销规章制度 1  一、总则  1、为了……

报销规章制度(精选2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报销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销规章制度 1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

  (2)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随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

  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

  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

  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

  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

  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

  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

  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

  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

  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16、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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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 出差管理

  1、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 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 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 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 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 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 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 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 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 备用金管理

  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 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 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 报销管理

  1、 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 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 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费用报销单

  a、 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 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 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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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会计准则政策的相关要求及公司新会计科目的准确实用性,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保证公司权益不受损害等因素,对发票的报销相关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发票内容及附件

  1、发票货物名称必须使用中文,且与申请付款单及送货单内容相符。

  2、涉及改造、新建、工程类,维修、租赁类等业务,均需提供购销合同或供应方协议合同等相关合同。

  3、与公司批复的计划、服务性质的款项,在支付时,也必须提交相关合同。

  4、每个年度4月至5月期间,各担当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交由财务部。

  5、在更换供应商或新增供应商时,应提交公司的决裁书及相关报价。

  6、发票“购货单位”栏内的`内容,必须按照附件1《公司开票信息一览》填开。

  7、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内的不同交易类型,需按类型开具发票张数,不得开具同一张发票。

  8、酒水、茶、礼品等报销,须提供商品名细。

  二、发票金额及报销

  1、同一供应商结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的,除结算方式需选择电汇或支票外,还需开据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及非一般企业纳税人除外。

  2、业务发生终了后,应及时申请报销处理,不得跨大于等于两个月份的期间。

  三、担当职责

  1、各担当者需在发票右下角进行签名或盖章。

  2、各担当者将对票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计划单申请

  1、结算方式为电汇或支票的货款申请单,应注明正确的销货单位名称及开户行、账号。也可添附相关资料。

  2、一张计划单申请表只能对应同一供应商发票。

  五、制度实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请各部门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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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总经理签字批条办理借款,出差返回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款者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小车费用、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票据分类填写;并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仓库领用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

  第五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

  (1)每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或后勤部将本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财务部根据支付标准编制标准格式的工资表;

  (3)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4)每月25日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部分临时工由出纳进行现金发放;

  (二)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转账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或签订好的协议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及查询付款情况。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零星费用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本制度未尽事项后尝补充。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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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务监督,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除特殊情况外(如不能使用POS机刷卡消费的),均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我中心公务卡发卡代理银行为xxxx银行xx支行。办理的公务卡账单日均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

  3、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3至5万元不等。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4、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予以协助查询。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正规发票、银行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及需要提供的消费明细凭单等。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期账单中公务消费支出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人员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以免因逾期还款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的,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如特殊情况,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后,方可报销。

  4、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透支提取现金,对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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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3)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借款金额在3000~5000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8000元等特大金额应标明原因审批。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六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 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宜(见出差申请表)。

  (2) 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 销售人员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 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6) 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补助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1)销售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2)销售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展会,统一安排食宿的,展会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公司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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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

  1.业务员职责:

  1.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1.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多退少补。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员每日必须将每日工作情况以《出差日报表》向自己直属主管报告。

  2.财务职责:

  2.1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核实《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并给予相应金额的.旅差费,未按期结清借支款的按规定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2.2严格审核报销发票等票据的时间、地区、金额等是否符合《差旅费预支申请表》中的信息。

  2.3个人累加支借差旅费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基本工资金额。

  二、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

  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区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3日以上(含3日)由部门领导核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出差时间的电话联系相应审核人给予出差延时。除请示批准的出差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未被批准的出差时间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出差报销费用指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其它费用均以补贴形式发放。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按出差地区补贴形式分为:河南省内元/每天(新乡周边地区除外);

  河南省外__元/每天(A类城市;B类城市;C类城市。以该地区平均消费水平定补贴标准)。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5.由公司及相关单位提供免费食宿安排的不得再报支当日补贴。

  6.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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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控制费用,提高效率,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及规定,保证财务支出审核审批管理健康、及时、有序地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各部门执行本规定,具体费用报销申请核定工作及报账结算工作;相关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负责报销事项及费用的核准;财务部负责费用的核对、报销等具体工作(财务部在执行报销过程中起监督作用,只对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提供完整报销单据、经授权人核准的开支办理报销。费用报销必须依据合法单据,严禁白条、收据报销)。

  四、报销的具体要求

  (一)、发票的基本要求

  1、发票必须合法、真实、有效,自20xx年7月1日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和卷式)应在“购买方纳税识别号”栏填写公司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财务部可不予报销。

  2、发票内容须与实际交易内容完全一致,须开具货物或商品明细,不得笼统填写“办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劳保用品“等。

  3、发票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

  4、要用胶水分类、整齐地黏贴在报销黏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5、无论何种原因遗失原始票据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6、对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票据),不得作为合法会计凭证,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1)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字迹不清晰、没有加盖填制单位印章;2)发票收据内容涂改;

  3)发票金额、内容填写有误的,出具票据不完整;4)一式几联的原始票据,报销联未复写;

  (二)、报销单的填写要求

  1、必须按报销费用单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那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另报销招待费(购烟具等)须事先征得单位经理的批准,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将自行承担费用,如无法取得发票,经办人应填写招待事项证明单,经办人应填写招待费事项证明清单,并归属那个项目,签字证明后交单位经理审核后交财务部方能取得报销款。

  3、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填写。

  4、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小报销金额;但审核金额超过报销金融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三)、其他报销附件要求

  1、除发票外,其他附件必须合法、合规,有关责任人的签字审批。

  (四)、报销的时效要求

  1、当月费用必须在次月10日前报销,节假日顺延;2、每月1-10日各部门收集本部门报销单据统一交到财务部;3、财务部审核单据并在付款日前制作相关付款凭证;

  4、财务部出纳在规定日期通过现金或网银转账到报销人的银行账户;5、费用报销应严格按报销时间规定办理,不得延迟,否则财务部不予办理。

  (五)、报销审批付款流程要求

  1、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黏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法、合理、完整性负责,严整虚报、假公济私。

  2、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部门责任人可以根据事项、金额的重要性,让部门业务主管先行审核签字,并落实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3、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4、单位经理、公司总经理:对授权范围内所有费用予以审批、并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责任;对审批、审核不同过予以退回。经理、总经理的费用,由财务部审核后,交由董事长审批。

  5、董事长公司相关规定或授权,对费用具有最终审批权,并以法人代表身份对所有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董事长的费用有财务部审核。

  6、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部分,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7、审批流程简表

  报销人员贴票填单(报销单)→本人及部门管理人员签字→交财务审核票据的合法及核对数据→交公司主管签名→退回财务部→出纳处领款

  五、注意事项

  1、财务部票据审核人员在经行票据审核的过程中,如对相关票据有疑问,可询问报销人员,报销人员要对有疑问的地方做出相应合理的解释,如解释的原因不被接受,则相应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2、费用报销人员应对所报销的单据和金额负完全的责任,严禁虚报、多报、假报。经查核属虚假凭证,此笔费用不予报销。

  3、财务人员有权对一切报销单据和所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若违法本制度一律不予报销。

  4、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5、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字生效。

  报销规章制度 9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报销规章制度 10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报销规章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发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报,规范发票报销标准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发票报销,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经办人员对客户填开的发票必须认真审核,保证所取得发票的完整性、有效性与合法性。

  (一)发票必须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购买商品较多时,可开商品统称发票,但必须附上盖有销售方印章的发票清单。

  (二)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发票合计栏必须大小写俱全,大小写金额相符。

  (三)发票上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套印的'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以及开票单位或个人加盖的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收款收据视为白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并不得做为发票报销。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除外,但必须是套印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且该收据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开具收款收据的,视金额大小要经过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经办人员要取得相应行业的发票,拒绝接受客户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严格遵守有关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取得的费用发票应当真实有效。

  (一)车票。计程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点和事由。公交车票单人连号不得报销,多人同行的连号票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公交车票要注明起止地点,不注明者不予报销。

  (二)住宿。发票上必须写明时间、人数、单价、金额、公司名称,缺一不可。入住宾馆若有多项消费的,必须附上盖有宾馆印章的消费明细单,不得统开住宿费。

  (三)报销。出差发票,该次出差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不得零散分次报销。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招待费的管理规定。招待费发票报销

  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时间及人数。同时,应当写明招待对象的姓名或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名称。

  第六条因公用车,应严格遵守有关车辆使用及费用报销的规定。加油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报销时须附有车辆加油记录表。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人为原因被罚款不予报销。车辆保养及修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途中维修类费用必须注明费用发票的联系地点和电话。

  第七条发票报销时,应填制封面。

  报销规章制度 12

  第一条现金报销需填制报销凭证。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员、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核报。

  第二条申购物品须事先填制物品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办公室签字后交财务部,物品单价在300元以上(含300元)须总经理审核签字,未经审批,擅自购买者不得报销。财务人员审核时应对照已收到的申购单。购买物品原则上由办公室办理,专业用品自行购买后至办公室办理登记后财务核报。(附流程)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的,可凭发票每人每餐报销10元。外出联系工作,应乘坐公交车辆,按实报销,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事先同意方可乘坐出租车辆,报销时须在发票上写明出发地、目的地。

  第四条业务招待费: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或赠送礼品,费用在1000元以上者应事先填制特批单,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人员审核时应对照已收到的特批单。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在报销时须向部门经理、审核人员主动说明,并由经办人及部门经理在该张发票背后签字。(附流程)

  第五条市外差旅费:员工因公赴外省、市出差,路程超过六小时及需要过夜的可购买硬卧火车票,轮船票不超过三等舱位;遇有急事需乘飞机的.,必须事先填制特批单,经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时须对照已收到的特批单。住宿费每日标准为150元,伙食补贴每日80元,上述两项费用可累计使用。(附流程)

  第六条员工参加有关于本职工作的进修需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同意,并至管理部登记备案,所发生培训费用按公司制定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七条员工因病就诊发生的费用按公司有关医疗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第八条员工因探病发生的费用,除受总经理委派外,均不能报销。

  第九条手机费:凡公司员工领用手机每月月租控制在200元以下,超出部分由领用人自行承担,遇特殊情况需提高额度,应填制特批单,经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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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河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伍人员。

  第三条建立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依托,以政府医疗补助为重点、以医疗优惠减免为补充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需求。

  第四条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种优抚医疗待遇。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县民政部门负责审核、认定优抚对象的身份,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信息资料档案;制发《正定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证》;组织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协调医疗优惠减免比例;管理优抚医疗补助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预算方案,兑现医疗补助。

  第七条县财政部门及时审核县民政部门提出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预算方案,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列入当年的财政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优抚医疗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第八条县卫生部门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对象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合优抚对象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按政策对优抚对象参合缴费进行管理,提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的相关信息;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督导落实医疗优惠减免政策。

  第九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做好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优抚对象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按政策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进行管理,提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的相关信息;对全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费进行单独管理。

  第十条优抚对象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第十一条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配合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信息采集及调查核实。优抚对象对本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要按期缴纳。

  第三章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十二条县民政部门按规定设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支出专户,保障金来源为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县级福利基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其他依法可用于优抚医疗保障的资金。

  第十三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实现当年平衡,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优抚医疗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参保办理

  第十四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统筹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十五条有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统筹,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我县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参加大额医疗费统筹。

  所在单位无力缴费和无工作单位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保,其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或本人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民政、财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缴纳确有困难的,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帮助解决。单位无力解决和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民政、财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

  第十六条在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统筹,按规定缴费。

  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下岗失业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本人或所在单位书面申请,由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个人缴费部分缴纳确有困难的,由县民政部门帮助解决。

  第十七条城镇户籍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战退伍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参保费用由县民政部门解决。

  第十八条农村户籍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参战退伍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参合费用由县民政部门解决。

  第五章门诊补助

  第十九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资金支出,个人帐户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际发生的超过本人年度个人帐户金额的门诊费用,由县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凡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据实报销,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相关工作由县医保中心实行单独管理。

  第二十条在乡七至十级(含下岗失业)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门诊费用,以及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等门诊费用,按不低于其年度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或生活补助费总额的10%标准给予补助,每年发给本人包干使用,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支付。

  第二十一条孤老、孤儿优抚对象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际发生的超过本人年度定额的门诊医疗费用,年终由县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凡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由政府进行全额补助。

  第六章住院补助

  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后,剩余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通过政府补助予以全部解决,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第二十三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病种,医药费超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部分,以及用药品种、用药剂量明显超出合理范围部分,政府不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建国前烈士遗属、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90%,年累计不超过15000元。

  第二十五条建国后烈士遗属、1945年9月5日至1954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80%,年累计不超过10000元。

  第二十六条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54年11月1日(含)以后入伍的在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75%,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七条病故军人遗属,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70%,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

  第二十八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改嫁烈士遗属,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60%,年累计不超过4000元。

  第二十九条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退伍人员,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补助30%,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第三十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在职或下岗失业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住院医疗补助额度,按本章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的标准办理。

  第三十一条孤老、孤儿优抚对象,其规定范围内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的剩余部分,由政府全部予以补助。

  第三十二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由县民政部门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第三十三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患重大疾病住院,经医疗保险报销、农合补偿、医院减免、政府补助后,个人承担部分数额较大且家庭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第七章医疗服务

  第三十四条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凭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实行“一免三减”,即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不含材料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住院床位费。

  第三十五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之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政府不予补助。

  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由县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定点医疗协议,支持、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减免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要按协议履行职责,否则由县民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三十六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要按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提供医疗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开设优抚病房,在醒目位置公示优抚对象优先优惠项目;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得要求优抚对象支付按规定应予减免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优抚对象持《正定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证》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医疗补助金在优抚对象本人出院时同步结算完毕,所需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县民政部门予以定期审核结算。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执法执纪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擅自审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

  (二)在审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相关资金的。

  第三十九条优抚对象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对优抚对象恶意拖欠医疗费、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医疗费、政府医疗补助费的,由县民政部门从其抚恤金、补助金中扣除,追回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优抚对象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吸毒、自伤自残、工伤事故、违法犯罪等情形造成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助。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各类优抚对象发生的医疗费,仍按原规定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实施。

  报销规章制度 14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打造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数量及次数。凡能通过函电办理的事宜,不允许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办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办理的事宜,尽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数内办理妥当。公司杜绝以出差为由的变相旅游活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内容

  1、差旅费的批准和借款

  (1)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附件1),确定出差人员、职务、事由、时间、路线及出差任务等;需预借出差款的,持运营总监签字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和《借款单》(附件2),按借款流程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财务出纳审核后办理借款。

  (2)差旅费的借支要及时清账,坚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则,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但除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报销;如因出差时间延长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原因;无任何理由逾期不报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出差的,需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上述申请表和借款单。

  (4)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须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过电话

  方式知晓给相关负责人,出差后补办手续。

  2、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单的处理:差旅费报销时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3),按报销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出纳才能办理,并根据《出差计划申请表》确定的出差事项据实报销;无合理原因而超时、超额的差旅费开支由个人承担。

  (2)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船票等票据要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排列粘贴,为便于归档管理,凡粘贴不合格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人按要求重新粘贴。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有公司特别批准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游览;未经同意的游览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标准

  (1)为节约开支,出差人员应选择汽车、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但机票价格不高于同距离火车硬卧票价的视同火车,乘坐火车动车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车票,若未买硬卧车票的,按乘坐列车硬席坐位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乘坐动车组不予补助费。

  (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任务重、时间紧且路途远需乘坐飞机时,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凡未经批准私自乘坐飞机者一律按相应路段火车硬卧车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4)市内交通费按限额、凭票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票报销。

  (5)凡公司配备车辆公出或参加会议的,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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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的日常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等返回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借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借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出差,要求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出差计划及出差费用计算。

  2、销售人员出差必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的费用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一下的标准报销及补贴

  3、住宿补贴,一线城市180元,二线城市160元,三线城市140元,县级市120元。

  4、乘坐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5、电话补助按销售制定的'报销,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

  7、上一次出差回来后的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再准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8、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必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要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正式发票或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七、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是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话费补助。

  八、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实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需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销售人员出差回来后认真完成出差报告,总结出差成果,有针对性的进行陌生拜访。

  报销规章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附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

  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

  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遵纪守法;

  遵守公司制度;

  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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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前言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报销标准和报销流程,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按规定支付,结合公司及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涉及各项目。

  三、本规定修改及审批

  本规定由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规定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管理原则

  2.1归口管理原则

  为便于对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公司统一规定费用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如下表列示(包括但不限于):

  2.2预算管理原则

  2.2.1 年度预算经审议批准后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开支,财务部将在预算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分析、考核。

  2.2.2对临时发生的预算外经费或超预算费用,经办部门需向归口部门提交申请,由归口部门按公司的审批程序补报追加计划,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授权审批权限规定

  3.1经济业务发生前授权审批

  3.1.1 根据业务发生时间先后分:事前审批、非事前审批;

  3.1.2 事前审批是指经济业务发生前,需提报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经济业务交易。

  3.1.3 非事前审批是指有的经济业务可以不需进审批,而由经办人员直接进行办理业务。

  3.2 报销及付款授权审批流程

  3.2.1 报销或付(汇)款审批流程如下:

  3.2.1.1 单次报销或付(汇)款金额800元及以内的审批流程:

  经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财务

  3.2.1.2 单次报销或付(汇)款金额801-2000元之间的审批流程:

  经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业务副总)——财务

  3.2.1.3 单次报销或付(汇)款金额2001-10000元的审批流程:

  经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业务副总)——总经理——财务

  3.2.1.4 单次报销或付(汇)款金额10000元以上的审批流程:

  经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分管领导(业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会签审批——财务

  第四章报销及付款流程

  4.1报销及付款流程图

  4.2报销及付款方式

  4.2.1 主要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付款至外部单位,原则上以转账、支票方式付款,个别特殊业务除外。

  4.2.2使用支票结算,应自支票签发日十日内入账,逾期无效。

  4.2.3 现金支付,内部员工报销如需支取现金,须提前告之出纳备款并在报销单注明。

  第五章报销及付款时效

  5.1报销及付款时效

  5.1.1费用报销时效性

  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合理核算各期损益,当期发生的费用应当期报销,具体原则如下:

  5.1.1.1费用类业务报销时效: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应在返程后五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发生的费用要求在年底12月31日前报销,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销的,应由各部门汇总应报销费用明细总额,上报财务部作为计提费用的依据,并且在次年1月15日之前将原始票据整理粘贴好到财务部进行报销;

  5.1.1.2 员工月固定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以报销形式体现的福利,应在每月24日前报销;

  5.1.1.3预付款业务报销时效:以预付款方式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则上应在接收物品或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

  5.1.1.4 月结付款业务:通常情况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进行支付,但各部门应将本月所接收的物品或服务按发生时间、实际接收数量、合同约定单价、金额等进行明细汇总,并于月末最后一天提交至财务部,以便作为存货、成本入账的依据。

  5.1.1.5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为原件

  5.1.2财务部受理时间

  各部门将费用报销单/付(汇)款申请单交至财务部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三。

  5.1.3付款周期:审核原始票据及付款信息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1.4付款时间:对完成审批流程的报销或付(汇)款申请于每周五进行付款。

  如违反上述规定,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第六章员工借款

  6.1借款条件及额度

  6.1.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

  6.1.2 因发生的地点、场所不固定无法确定固定的业务往来单位,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新项目考察、员工活动费、停车费,加油费、过路费等;

  6.2备用金借款

  6.2.1定额备用金: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需频繁使用现金,可申请定额备用金;

  6.2.2员工调动、离职、降职、停职前,必须先到财务部归还备用金,方可办理相关变动手续。如未及时归还,财务部可以通知人力资源部在其工资中直接扣除。

  6.3临时性借款

  6.3.1临时借款: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食、住、行等费用,或者备用金不足以支付的特殊事项。例如差旅费、新项目考察、员工团体活动等。

  6.4管理规范:

  6.4.1因出差而需临时性借款,需附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原件,并根据批准额度填写借款单,财务根据审批同意的借款单据办理借款;

  6.4.2借款原则上以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如因特殊情况需支付现金请在借款单中注明;

  6.4.3所需现金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6.4.4借款人须在业务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或退还借款手续;

  6.4.5定额备用金必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还手续,并根据业务需要重新审批办理;

  6.4.6员工借款账龄不得超过30天,如有特殊原因可适当延长,超过60天(特殊情况除外),财务部将通知上级主管,并在当月工资中扣减,直至扣完为止;

  6.4.7原则上,借款管理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规定。

  6.5借款单据填写规范:

  6.5.1公司员工借款时统一填写公司印制的《借款单》;

  6.5.2《借款单》联以及用途:

  6.5.2.1《借款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付款凭证联;第二联:结算凭证联;第三联:结算回执联;

  6.5.2.2付款凭证联:财务付款及会计挂借款人借款处理的原如凭证,严禁退还借款人;

  6.5.2.3结算凭证联:借款人报销或还款时的原始凭证;会计根据此联做账冲销借款;

  6.5.2.4结算回执联:借款人报销或还款时,此联给借款人,作为结清借款的原始凭证;

  6.5.3《借款单》填写要求:

  6.5.3.1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公正、清楚,严禁草写;

  6.5.3.2日期行栏:填写借款当时的年月日;

  6.5.3.3资金性质栏:填写付款方式,即你希望的是转账还是现金,如果转账需在此处注明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等详细信息;

  6.5.3.4部门栏:填写借款人所在部门;

  6.5.3.5项目明称栏:如果借款事由为处理工程项目业务,此处填写工程项目的具体名称,否则此处为空;

  6.5.3.6预算科目栏:此栏为空,统一以员工借款挂账,报销还款时冲销;

  6.5.3.7借款理由栏:填写借款的具体事宜,如:X月X日X事到X地出差,X季度员工活动,定额备用金等等;

  6.5.3.8金额栏:填写借款的具体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出差的,金额须与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一致;

  6.5.3.9付款凭证联最右下角的领款人必须填写,领款人名字必须与员工身份证上的姓名保持一致;

  6.5.3.10结算凭证联和结算加回执联:填写借款单时,借款人必须填写此两联中的日期、姓名、金额、用途等事项且与付款凭证联系保持一致;其余额待报销或还款时分别由出纳和借款人填写;

  第七章付款(结算)业务

  7.1适用条件:

  适用于公司与外部业务单位发生的金额确定的经济业务。

  7.2 付款(结算)业务分类:直接结算业务、预付款业务

  7.2.1直接结算业务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实际验收情况结算付款的业务;此类业务结算时填写《付款结算申请单》。

  7.2.2 预付款业务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在经济业务发生前,需要按进度预先支

  付部分款项,在业务验收完成后结算的业务。此业务在预付款时填写《预付款申请单》,预付款业务发生验收完成填写《预付款结算单》,以冲销已预付的款项。

  7.3 管理规范

  7.3.1采购业务

  7.3.1.1采购预付款业务,付款时须提供的.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审批通过的采购订单原件、合同原件或扫描件;

  7.3.1.2直接结算类采购业务,结算时提供的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发票、加盖对方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的发货清单、经审批的采购订单、收货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

  7.3.1.3预付款业务须在货物验收入库后10日内完成结算,冲销预付款,提供的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7.3.1.2条除经审批的采购订单外的原始凭证;

  7.3.2资本性支出

  7.3.2.1资本性支出:是指单件金额在2000(含)元以上且使用寿命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支出;

  7.3.2.2预付款业务,首次预付款时须提供的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或扫描件、事前审批单、合格发票等;

  7.3.2.3直接结算业务付款时须提供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审批单、合同原件或扫描件、资产管理部门验收入库、合格发票、采购清单;

  7.3.2.4 预付款业务,资产采购经办人应在资产验收入库后10日内完成结算,冲销预付款,须提供的原始单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部门验收入库单、合格发票、资产采购清单;

  7.4单据填写规范

  7.4.1 预算内业务在预算内前小方格内划“√”,反之在预算外前小方格内划“√”;

  7.4.2 支付方式:填写付款的方式:现金、支票或转账,原则上公司均以转账方式支付;

  7.4.3 收款单位: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与合同、发票保持一致;

  第八章日常费用报销

  8.1 日常费用包括的内容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维修费、运输费、会议费、办证审计等中介机构服务费、公关费、低值易耗品、水电费、物管费、房租费等等。日常费用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

  8.2 日常费用的控制原则:

  对日常费实行预算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对超预算费用按本制度2.2.2条执行。

  8.3 管理规范及报销标准

  8.3.1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为前提,应按照必要、合理的原则开支。

  8.3.1.1业务招待尽量安排在公司有协议的酒店用餐。

  8.3.1.2 陪同人员须在发票和收银小票后签字;

  8.3.1.3报销原始凭据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审批表,即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业务招待费审批表》、发票、收银小票;

  8.3.1.4 标准按人力资源部相关政策执行,未达到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报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8.3.2差旅费

  8.3.2.1住宿费必须提供出差目的地的住宿发票。

  8.3.2.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车票(机票)显示出发及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8.3.2.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审批的地点、时间、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交通工具的,需按照审批权限规定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8.3.2.4出差期间,宴请客户的需事先电话向相关部门申请,返程后补《业务招待费申请表》。,8.3.2.5餐补、住宿等标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8.3.2.6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及补助:

  8.3.2.7 报销时所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审批表《出差审批表》、发票。

  8.3.3交通费

  8.3.3.1员工因公办事发生的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交通费,需明细列明日期、事由、往返地、交通工具、金额等信息,后附相应发票据实报销;员工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按公司福利制度执行;

  8.3.3.2 员工确因突发且情况紧急需乘出租的,需取得部门经理同意。否则财务予以报销;

  8.3.3.3 报销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相应交通公交发票、外出办事交通费明细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

  8.3.4维修费

  8.3.4.1日常维修事项须按所需费用的金额进行审批;

  8.3.4.2 维修完成后须提供进行经双方确认的验收报告,自购维修配件的需提供配件采购明细清单;

  8.3.4.3 报销须提供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验收报告、采购清单。

  8.3.5员工福利费

  8.3.5.1标准严格按公司福利制度执行;

  8.3.5.2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由员工于每月24日前填单报销,附通讯费发票、交通发票;

  8.3.5.3 生日补贴、节日慰问金由人力资源部于每季20日前或节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销,须附:员工信息、员工领用慰问品明细、发票等原始单据;

  8.3.6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

  在预算范围内参照7.3.1采购业务执行

  8.3.7 其他零星费用

  在预算范围内据实提供发票及经确认的业务明细后据实报销。

  8.4 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

  8.4.1标题《费用报销单》前横线处填写部门名称,非人名或具体费用明细;

  8.4.2 部门:费用(业务)归属的具体部门,归属部门按受益原则划分;须正确填写,以便准确各部门费用;并在此处列明收款人户名、账号、开户行,未注明者一同视为员工个人工资账户;

  8.4.3 项目名称:费用(业务)归属于公司的具体项目,须正确填写,以便对项目成本进行归集;

  8.4.4 摘要:须列明业务发生时间、事由、业务性质(招待或住宿等),如报销9月19日(时间)因洽谈合作事宜(事由)招待(业务性质)影城管理人员;按费用类别分行填写,如出差人员同时发生住宿费、车费,餐补等应分行按住宿费、车费、餐补分别归类汇总,严禁加总填写;

  8.4.5 附单据张数为归属于此类费用的原始凭证数量;

  8.4.6 领款人:收款人须在此处签字,如冲销借款的,此次填写冲销某人借款;否则,不予支付或冲账;

  8.4.7 填写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严禁用铅笔或其他笔填写,字迹工整。申请金额必须大小写一致,严禁用涂改液修改,如有错误应重新填列和补签;

  8.4.8 原始凭证不得伪造、涂改,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8.4.9粘贴要求:所有原始凭证按摘要所列费用类别,顺序整齐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左上角,如发票小且数量多者,可先将发票整齐粘贴于粘贴单上后再将粘贴单粘贴于《费用报销单》左上角;

  8.5 单据传递规范

  8.5.1 传递原则:单据按审批流程顺序传递,审批人审批后自动传递至下一审批人。

  8.5.2 非总部办公室单据传递至总部行政处,行政则需按部门交由相关部门人员签收,审核后按审批流程顺序传递;

  第九章报销及付款发票规范

  9.1报销及付款发票规范

  9.1.1 发票须注明所购物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明细较多者须附发货清单;

  9.1.2出差发生的住宿、车票(机票)、业务招待费、过路、过桥费、会议费等发票日期与实际业务发生日期一致;

  9.1.3发票不得伪造、涂改,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9.1.4发票丢失或开具有误,须及时联系对方重新开具;

  9.1.5发票抬头开具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合同、付款单位须保持一致,如实正确填写发票日期、内容、金额,字迹要求清晰。

  9.1.6取得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盖有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内容、类型、发票的真伪,如果经办人不能确认的,应事先咨询财务部。财务部将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票据。

  报销规章制度 18

  为保障和鼓励我校教职工外出学习考察,提高我校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拓宽教职工学习渠道,对于学校公派出去学习、考察、培训等与学校有关的教职工,将参照以下标准给予报销费用:

  1、往返路费

  市内出行可以选择打车软件打车或的士出行,以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湖南省内凭汽车或火车票报销(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湖南省外优先考虑火车出行(高铁按照二等座票价);

  校级领导因时间关系可以选择飞机出行(标准为经济舱),若超出部分则由个人承当。

  2、餐费补足

  湖南省内为50元/人/天;

  湖南省外为60元/人/天。

  3、出差补助

  市内出差不补助;

  省内出差补助为60元/人/天;

  省外出差补助为80元/人/天。

  4、住宿

  市内原则上不提供住宿,若是会议有要求则按文件执行;

  省内的'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天,超出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省外的原则上不超过180元/天,超出部分有个人自己承担;

  经济发达地区的则已当地商务快捷酒店的实际价格为标准(参照7天连锁、速8或同等酒店)。

  未尽事宜请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解释全归办公室。

  报销规章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第二章费用报销凭证规定及报销流程

  第四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⑴、印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⑵、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⑶、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避免假票。

  3、发票抬头:购货方名称(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全称,不得是简称或有错别字),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给开票者公司的完整开票信息。

  4、发票版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的痕迹,包括(金额、购货方名称以及其他项目),即使对方手工涂改后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也无效。

  5、当报销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注意查看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否加盖了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当场核对下发票章上的名称以及税号是否与专用发票上的销货方信息一致,避免取得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同时,注意专用发票抵扣联不能折叠,不能有痕迹,避免以后在税务局认证时通不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当带回发票联以及专用发票联时,及时将专用发票联提供给财务,将发票进行粘贴报销即可。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5、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6、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特殊备注用铅笔填写,便于审核后擦掉;

  7、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票据金额小于报销金额的不予报销。

  8、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第六条:费用报销流程:

  第七条:报销时间的规定

  第八条:差旅费报销

  第九条:办公用费用管理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管理

  第十一条:交通费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费

  第十三条:通讯费

  第十四条:培训费

  第十五条:会议费

  第十六条: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社保等固定费用,由经办人员根据真实合法单据申请报销。

  第十七条:单据类型

  第三章借款标准及流程

  第十七条:借款标准

  第十八条:借款流程

  第四章费用审批管理

  第十九条:费用审批管理

  1、公司所有资金收付审批权限属公司总经理。

  2、总经理外出时,由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支付,总经理回来后要补办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单据,有权拒绝支付。

  3、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4、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方式为书面形式。

  5、公司对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建立以“谁批准、谁负责”为原则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批准人要对由本人审核、批准支付的货币资金负责任,以防范货币资金风险,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对于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而批准支付的单据,各相应审核人或审批人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

  6、报销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违规违纪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并按相应制度处理。

  7、审核人、审批人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况下签字准予报销的,对审核人及审批人予以追责。

  8、因审核过失造成借款人无法报帐冲销借款或归还借款或无法从工资扣回借款的,经办责任人(含各级审批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9、财务人员在收到报销单据后应审核报销单据的填写、粘贴是否规范,是否经过有效批准,所附单据是否合法合规等,对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应及时审核,经逐级审批后交与出纳付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报销人并向报销人说明退回理由。

  10、出纳收到报销单后应检查部门负责人、各级审批人员、会计签名等是否齐全,对审批手续齐全的报销单据应及时给予报销,对不符合审批手续的报销单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报销规章制度 20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以及零星杂支。

  1、交通补助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住宿费按实际出差住宿天数计算。

  2、车船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凭据据实报销,零星杂支在规定范围内按凭据报销,各分厂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出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不在差旅费开支范围内,按招待费用管理规定报销。

  4、出差应选择价格较低的交通工具,需乘坐飞机时,经董事长事先批准,可坐普通舱。需乘坐轮船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可乘坐二等舱外,其他人员只允许乘坐三等以下舱。出入机场据实报销机场大巴车费,经董事长特别批准可报销的士费。

  二、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各分厂、部室出差人员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出差地点,由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部门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认真审核后方能借款。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回厂一周之内必须办理报销手续,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如实际报销与借款地点不符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再交财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按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四、出差费用标准:

  1、工作人员区外出差:

  住宿费限额内凭票报销,限额如下:

  总经理每天70元。

  副总及销售人员每天60元。

  其他人员每天50元。

  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市内交通费凭票报销,每人每天15元。限额之内节约归己,超限额的,超出部分自理。

  伙食费补助标准

  上海、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等城市每人每天补助30元,其余地区每人每天补助15元。

  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卧辅汽车符合出差目的地可凭票报销。

  2、乘坐列车报销标准:

  将火车硬座票、卧辅票、空调费、寄存费、不坐卧辅的补助费、夜间坐车的'补助费、订票费合并为综合旅费。凡出差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元计发综合旅费,不再另外报销上述费用。500公里以内乘坐火车出差人员,按车票记载金额报销。

  会务费: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需开支会务费须持会议通知或参会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开支。

  (2)参会出差途中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期间凡交纳(含食宿)会务费的,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不予报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或未交纳会务费的,按本规定对应报销标准报销。

  驾公司车辆区外出差比照1:1:1:3支报。

  工作人员赴港、澳地区出差,按自治区出境(出国)管理办法支报。

  2 、工作人员自治区内出差:

  实际发生的住宿、交通费均凭票报销,无补助。

  3 、公司员工探亲假旅费报销标准:

  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凡在500公里以上者,凭火车票以每公里元计发综合旅费,中转住宿费比照1:1支报,超限不报。中转市内交通费比照1:2支报,超限不报;500公里以下的按车票面额计报,包括长途汽车、高速大巴、各类火车硬座。

  享受四年一次探亲的员工,经综合管理部审批。探亲地在500公里以上者比照3、1执行,并扣除本人基础工资的30%(自理);500公里以内员工的四年一次探亲比照3、1标准计报,但不扣本人基础工资的30%。

  报销中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虚报金额10倍的处罚;再次作弊者,当次所有报销票据全部不予报销,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