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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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保密工作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保密工作制度1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二、工作人员必须……

[精选]保密工作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保密工作制度1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守则》。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直属单位应在本单位设立本级保密工作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一名领导担任主任,主管本单位和下属机构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业务上受上级保密委员会的指导。

  四、保密委员会应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兼职)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员会负责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单位的涉密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体措施;负责涉密文件、计算机、通信设备的管理;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奖励和处分。

  六、密件经办、保管部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机要(保密)室(柜),密级文件应单独保存在密件专夹、专卷、专柜或密件库中,确定专门机要人员集中保管。机要(保密)室内严禁会客,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凡机关收到密级文件(含密码电报、内部资料、刊物等),统一由机要人员签收、拆封、登记、分发、保管。根据密级归档立卷,绝密级密件必须单独立卷保存,机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档案分类归档立卷,每卷密级,依卷内最高密级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运行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在规范的文件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必须清楚地记载密件的密级、产生密件的机关(单位)、发件机关(单位)、密件的名称或主要内容,收、发时间及密件的.编号、页、份数等,经办人员在对实件验证、登记后签字受理。凡领导同志亲启件,要送领导同志或其指定的专人代收、代拆。

  九、不准将密级文件随意乱放和擅自外借。机关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应将密级文件妥善存放,未经允许,不得将密级文件携带回家阅读或办理,不准在家属、亲友、熟人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准携带密级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准在公共场所翻阅密级文件和谈论有关内容。

  十、局机关的机密事项(包括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在未正式公开之前,不准外传。个人记载的有关机密内容的笔记本,应妥善保管。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记录按密件要求,由专人保管。对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专人专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调阅。

  十一、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抄录、打印或复印密级文件。经批准打印或复印的密级文件由机要室登记、传阅、保管。绝密文件一律不得抄录、打印或复印。参加有关会议带用的文件和会议印发的文件,必须及时交机要室登记处理,个人不得保管。

  十二、严格按照拟定的范围传阅、传达密级文、电。不得自行扩大密级文、电的阅读范围,避免在阅、办密级文、电的同时接待外部人员来访。下班时应检查办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级文、电。文件办理结束后,应及时退交机要人员保管。

  十三、查阅密级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允许,不准带出档案室。

  十四、严禁滥印、乱发会议秘密文件、资料。会议期间印发的秘密文件一律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会上的讲话未经批准,不得随便整理记录转发。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住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文件、笔记本等。

  十五、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各类信息、稿件都要进行保密审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时向局保密委员会请示、报批。未经批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境内外记者采访,经批准后,在接受采访过程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十六、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进入互联网,涉密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进行物理隔离,绝密级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计算机及系统中存储和传输。

  十七、严格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不清楚的,应由局保密委员会进行保密审查,经保密组织负责人审批。

  十八、机要交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要交通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携带密级文件,离开本单位进行传递、会签、会印时,必须乘本机关车辆办理。

  十九、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邮政和电信设备上传输秘密信息(如寄邮件、打电话、使用手机、发电报和传真等),不准在公共信息网上传输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发、上报、转发的有关密级文件应按规定在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邮件上加盖机密印戳,由机要部门挂号发出。禁止用普通或挂号信件邮寄和个人私自携带。

  二十一、定期对涉密文件进行清查,对保密期限届满的文件及时纳入非密管理。对保密期限不明确且具有较长期保存价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动呈请密件产生机关作出密级变更的答复。得到密件密级变更的决定后,应及时在相应的密件上作出标志,并按变更后的密级进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销毁的文件、材料、资料和涉密磁盘、计算机硬盘,要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须有两人以上监销,在保密部门指定地点销毁。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绝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时要注意检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时登记。

  二十四、在外事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遵守外事纪律,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出境,谨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员调动、离职和机构变动时,应有领导有组织地将原有的全部文件、电报、资料进行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对需要移交的文件、资料、应全部移交机要或档案部门,并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二十六、机要室、档案室、打字室、微机室、阅览室和各单位内设机构都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员会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堵塞漏洞,对造成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保密工作制度2

  保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工作,它涉及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因此,建立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保密工作制度的理论基础、保密工作制度的构成要素、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机构以及保密工作制度的改进等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保密工作制度的理论基础

  制度是对人们思想和行为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工作流程等的总称。保密工作制度是将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上位法与部门内部制度相结合,成为一整套系统性的工作规范和程序,以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保密工作制度的构成要素

  保密工作制度包括管理制度、技术制度和保密教育等重要方面:

  (一)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是指规范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其目的在于强化保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得保密工作更加有效地落实。管理制度在保密工作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

  1. 保密责任制度:准确划分各级领导、保密负责人、保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责,建立起保密责任的层层传递制度,以保证保密工作逐级执行的有效性。

  2. 保密计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保密计划,把保密工作贯彻到单位的各个层面,确保保密信息安全。

  3.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控、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保密工作质量和效益。

  (二)技术制度

  保密技术制度是指从技术上保障保密措施的制度。其中主要包括:

  1. 保密技术设施制度:确立科学、严密的技术设施标准,保障保密技术设备的良好运转,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保密通信制度:建立保密通信规章制度,使得机密信息的传递过程不被泄露,从而更好地保护信息的安全性。

  (三)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是指在保密工作中,通过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素质的普及。其中主要包括:

  1. 保密意识教育:加强对保密的宣传教育,使得保密意识深入人心,确保保密工作的得到广泛关注和支持。

  2. 保密教育培训:通过针对不同人群、不同职业的培训,提高保密工作的.专业素质,增强保密员工对信息保护的认识和技能。

  三、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机构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执行机构是保证保密工作高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执行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分别从管理、技术、教育等方面实现保密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操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1. 对保密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制定,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运转。

  2. 对单位内保密措施的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有效提升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 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提升保密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保密工作制度的改进

  保密工作制度的改进是指根据保密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保密制度。改进的重点在于:

  1. 制度重视科技创新,加强新的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保密科技水平。

  2. 制度增强突发事件保密能力,建立完善的保密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

  3. 制度鼓励保密员工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保密人员的专业特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保密队伍。

  综上所述,保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各级机关和保密工作人员应当在保密制度建设中,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工作的落实和监督,确保保密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保密工作制度3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七、阅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4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八、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九、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十、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保密工作制度5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各科室印制密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密件及印制过程中的安全。印制密件,必须按批准份数印制,不得多印、私留,印制中的校样、半成品、印板、废品等应当按规定及时销毁,需要保留的软盘、光盘等应当按密件管理,妥善保管,密件印好后,应当及时送到交办单位。

  (五)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六)对绝密的机关秘密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八)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九)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党政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十)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全机关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批准。

  (十二)本制度由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责任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

  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

  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况和案件情况;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况。

  二、加强秘密文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

  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形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

  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

  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

  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特别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

  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

  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

  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

  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

  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

  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同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

  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

  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

  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

  四、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

  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

  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一定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

  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

  五、加强印章使用管理

  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常委负责。

保密工作制度6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7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三)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事项。

保密工作制度8

  第一条 市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由局党组领导。局保密工作的对象为局机关、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局领导和科级以上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保密法》和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支持、帮助局办公室解决局机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受局党组及市保密局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局办公室收到国家秘密级文件,应严格履行登记、传递、签收、保管、销毁等手续。对绝密级的国家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原定密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机密、绝密的各种载体应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四条 局机关寄往外地的国家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其信封(或包装)上要标明密级标志,可通过机要公文交换站交换,严格登记、签收手续。国家绝密级文件应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单位指定人员签收,或由受文单位派专人前往签收。国家秘密文件不能与一般文件混装混寄。

  第五条 国家秘密级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传真机传递,也不得在无保密设施的公共网上传递。

  第六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事先提出申请,经局党组审查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 各科(室)经办、形成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放置在安全的柜内,定期进行检查清退、归档,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八条 对失泄密事件相关人员的查处:若有失泄密事件发生,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局党组报告,局党组根据失密情况向市保密局汇报,情节严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报告,局党组和各科(室)对失泄密事件应及时查处并采取防范措施,缩小损失和危害。对失泄密事件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对离岗人员的.要求:

  (一)工作人员在局内调整工作岗位,在离岗前应将所经办、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调离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到局办公室办理文件、资料、档案特别是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归还、归档手续,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调离本局的所有人员在离岗前,应将自己涉及国家秘密的笔记本、摘抄文件、资料等交办公室统一销毁。若确因工作需要留存的,应报局党组或主管领导批准。

保密工作制度9

  保密工作是指国家和组织对于重要信息、重要设施、重要人员和重要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为了保障国家和组织的安全和稳定,保密工作制度需要得到完善和实施。以下是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1. 保密工作原则是国家和组织在保密工作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2. 重要性原则:保密工作应根据保密对象的重要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保密,不同级别的信息应有不同的保密处理方式。

  3. 需要知道原则:知道保密信息的人员,应确立相应的保密责任,对于不需要知道的人员,应保障其不获取和使用该信息。

  4. 需要保密原则:对于需要保密的信息,应严格保守其机密性,严禁泄露和洩露。

  5. 安全可靠原则:保密工作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保密对象的安全稳定。

  二、保密工作的分类

  1. 根据保密对象的不同,保密工作可分为以下几类。

  2. 信息保密:涉及涉及经济、技术、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都需要经过保密处理。

  3. 机构保密:指一些重要的行政、军事、科研等机构采取秘密组织形式的保密工作。

  4. 人员保密:重要人员的保密管理,应该采取相应的安保措施。

  三、保密级别的划分

  1. 根据对保密信息的不同保护程度,保密级别可分为国家秘密、绝密、机密和秘密四个级别。

  2. 国家秘密是指有关保卫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进行国家工作、涉及国家事务的信息,一旦泄漏,将会对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3. 绝密是指具有极高的机密程度的信息,需采取最高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

  4. 机密是指涉及国家、军队、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外交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5. 秘密是指涉及一些重要的行政、军事、科研等机构,有关人员、实物资料及其活动的信息。

  四、保密工作管理

  1. 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应设置专门的保密机构,负责实施保密工作,管理保密人员,组织保密培训和考核。

  2. 现有保密规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更新,以保障重要信息的安全。

  3. 在保密工作实践中,应当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监督,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保密工作培训和考核

  1. 保密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保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掌握相关的保密法规和政策。

  2. 保密工作的人员应保持警觉状态,防止各种可能对保密信息造成损害的风险。

  3. 保密工作的人员应注重技能的提升,提高保密防范技能水平,增强保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综上所述,保密工作制度汇编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更新的体系,需要各个机构和个人积极实施,以确保国家和组织对重要信息、重要设施、重要人员和重要活动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在保密工作中也需要各个机构和个人密切配合,形成一种全社会的保密风气,共同维护国家和组织的安全稳定。

保密工作制度10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满怀愧疚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违反保密工作制度的忏悔之心,为我违规使用优盘造成的恶劣影响,给单位和领导造成的困扰,深感抱歉,现在我已清楚地认识到了我的错误,请领导和同事们接受我最诚恳的致歉。

  《韩非子说难》中说,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从这次犯的错误中反映出了我在工作中存在着保密意识欠缺、原则性不强、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具体分析检讨原因如下:

  一是保密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虽然单位多次组织学习保密法,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但由于自身认识不到位,保密意识不强,政治敏感度不高,目光短浅,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心理,因此出现了在保密工作中疏忽大意的现象,造成的此次工作上的错误。

  二是原则性坚持不够好,好人思想严重。平时工作中对于不能按照规范流程操作的现行不能及时指出制止,甚至默许,害怕指出后影响同事间的关系,将原则放在了一边,因个人考虑的“小范围”影响了单位的“大发展”。

  三是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造成这次错误,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自己身为保密工作人员更应该严以律己,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的职业道德,避免工作上的随意性,然而自己却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对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缺乏严谨认真地工作态度,对错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是党员干部的义务,也是党纪国法的要求。从此次事件中我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工作失误,我谨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作出深刻的检讨,并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整改落实。

保密工作制度11

  为加强局机关保密工作,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1、机要文件、涉密图纸、测绘成果资料;

  2、尚未公开的机构调整与人事安排;

  3、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的涉密内容;

  4、内部决定、领导之间的谈话、不宜公开的内部批示;

  5、按《保密法》和上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其它应该保密的事项;

  6、局办公会议纪要;

  7、领导交办工作暂未落实而需保密的文件。

  二、保密要求

  1、加强对《保密法》的学习和宣传,切实搞好本局所属人员的保密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2、严格文件收发制度。按照密级规定对各类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做到收文来源清,传发文去向明,不扩大传阅范围,对保密的文件、资料做到不私存、摘抄、复印、翻版、转让;

  3、凡本局涉及保密事项的工作人员,均应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对失泄密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时查处;

  4、各科室、事业单位每年上半年前要将本局上一年度的有关档案收集整理成册并加强档案管理,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有密级资料的'查阅,须经局保密小组审核,方可查阅;

  5、局保密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认真搞好局范围内的保密工作;

  6、不在公共场所或向亲属亲友谈论秘密问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档案、文件、涉密资料放入办公桌抽屉或办公柜里,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阅读;

  7、为加强保密工作,各股所每半年要对文件作一次清理检查。如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局领导和县保密局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办法。如发生严重失泄密事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严禁向物资废品收购站或个体商贩出售已作废的国家秘密载体。作废的文纸必须小心保存,定期销毁;

  9、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

  10、复印秘密文件要经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同意,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复印。复印件按原件保密标准管理;

  11、印章实行办公室专管人员用印,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等,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保密工作制度12

  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员管理要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2.部保密委员会每年将根据各部门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程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密人员的等级。

  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5.涉密人员在参加军品秘密项目开发、研制、试验、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内容时,须使用部保密室登记、编号、标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员使用保密本应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统一销毁。

  7.实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脱密期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制度。

  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

  1.特殊情况携带涉密载体出差须履行保密审批。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程序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表(见附录A、B)

  2.携带涉密载体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确主次责任。

  3.携带涉密载体出差应用专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送。

  4.携带数量较多的机密级涉密载体,乘火车可软卧席,乘飞机轮船可相当于火车软卧的同等舱位。

  5.禁止将涉密文件携带到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如医院、列车、飞机、轮船等处)阅办;禁止携带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双边或多边谈判场所。

  三、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线和无线通讯保密管理规定;

  2.2密码传真、密码网络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2.3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2.4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2.5绝密级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执行本部《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13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规、规章,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本机关成立保密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一名领导担任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设立专门保密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密干部。

  第四条保密领导小组在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负责和开展本机关的保密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各部门执行保密法规、规章,对要害部门(部位)及重点人员开展保密检查。

  (三)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和专、兼职保密员的培训工作。

  (四)查处本机关失、泄密事件,并及时采取补救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研究分析本机关保密工作,及时向上级保密委员会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第五条对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严格依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报区委保密委员会审核。

  第六条文书保密

  (一)文书是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务文书,即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

  (二)收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由保密室专人负责,对收发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严格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三)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须由保密员负责,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取送文件不准乘公共汽车和自行车。执行机要任务遇到危急情况时,必须保护秘密文件的'安全。

  (四)印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除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外,还应在末页标明发送范围、印制份数。印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严格按审批的份数印制,严禁多印;腊纸、废纸应当及时按要求销毁。

  (五)收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应当按照制发单位规定的发行范围和阅读范围发送和传阅,不得随意扩大发行范围和阅读范围。

  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一律在阅览室进行,不得带回家阅读;传阅文件由保密员负责,上班送阅、下班收回,阅文人员不得留文件过夜。

  (六)不得擅自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秘密文件外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装在公文包(箱)内,妥善保管,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七)凡参加各种会议的人员,所带回的会议文件一律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私留。

  (八)本单位所产生的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严格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的规定,报区委保密局审定。

  (九)无保存价值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一般应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清理并退回区委保密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和其他收购人员。

  (十)保密员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刊物、文稿等收集齐全,移交档案室整理归档。

  第七条复印保密

  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控制复印份数,严禁多印、私留;复印件必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样管理,严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刊物和案件材料拿到社会上复印。

  第八条会议保密

  (一)凡有涉及国家以及机关内部秘密的内容,办公室必须采取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二)讨论秘密事项的会议,应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会后整理的会议纪要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泄密。

  第九条通讯保密

  (一)严禁使用普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

  (二)不准使用明传电报和普通邮政传递或邮寄国家秘密件。

  (三)严禁使用未经加密的传真机、计算机传递秘密信息。

  第十条计算机信息的保密

  (一)计算机在没有配备加密设施时,不能进行任何密级文件或数据的传送和接收。

  (二)对涉密的计算机所处理的信息,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加强对秘密信息载体的管理,在使用、借阅、传递、携带、保管、移交等各个环节,应当与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相同。

  (三)计算机的数据库系统,应指定专人操作,选配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的人员管理和使用网络服务器,重要的数据库系统和各网络工作站应设置帐户名及密码口令,加强管理,明确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

  第十一条新闻报道保密

  向传媒发送涉及本机关工作的新闻稿件,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任何人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进行改写,向报刊投稿或者编发刊物。

  第十二条档案保密

  (一)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转借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制密级档案材料,如确因工作需要摘抄、复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携带档案到宿舍或公共场所。

  (二)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一律凭所在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请示常委会分管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十三条

  本机关工作人员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减轻泄露程度或者避免泄露事件发生。

  (一)发生失、泄密事件,当事人应当立即将事件的具体情节如实报告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保密领导小组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区委保密局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泄密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凡拾获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应及时送交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妥善处理。

  (三)当发现有出售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机关保密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根据本机关内部机构的工作职能,确定秘书科为保密要害部门。保密室、档案室、文印室为保密要害部位。

  第十五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机关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保密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各秘书科负责。

  第十六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实行保密责任人负责制。被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科室的行政负责人为保密责任人,担任内勤工作的为保密员。

  保密责任人的职责是:

  (一)对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组织学习保密知识。

  (二)认真执行保密规章制度,经常检查保密工作情况和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失、泄密漏洞,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如实报告和积极协助保密领导小组查处本部门(部位)发生的失、泄密事件;

保密工作制度14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决定》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我校的保密工作,其中包括11项具体的保密制度,即文书保密制度、会议保密制度、宣传、出版保密制度、涉外保密制度、电子信息保密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科技保密制度、通信通讯保密制度、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复印保密制度、干部保密制度。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学校保密工作制度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校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学校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校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电波辐射情况,并要配备微机视频信息保护机以作保护。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为加强我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广州市国家保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为确保学校内部信息不外泄,根据xx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级有关规定,主机房须安装微机视频信息保护机。

  4、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5、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联网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学校保密委员会的保密审查和监督。

  6、网上如有发现涉密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学校保密委员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7、凡申请上网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填写申请表,办理好登记手续,严格遵守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传递国家秘密信息、有害信息和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本人的信息使用权限转借或透露给他人。

  8、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校内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八、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九、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校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学校保密工作制度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十、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4、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产生的密级文件、资料复印件要严格按照原件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5、复印机管理人员要加强保密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保密意识。

  十一、干部保密制度

  1、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执行《广州市县处级以上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2、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执行上级规定,统一使用保密笔记本。

  3、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阅办、写稿。

  4、不得使用无保密设施的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保密工作制度15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三、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

  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 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五、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 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 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 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 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 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

  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