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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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生产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健食品生产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保健食品生产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健食品生产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私、以药谋私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

  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按照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销售保健食品日常销售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进销记录制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的规定,我药店开展了保健品经营活动自查,现将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整理如下:

  一、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

  1、本店从业人员存在着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认知不够清楚,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

  2、本店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不够完善。

  3、进货查验进销记录不够详细,票证保管不够完善,有丢失现象。

  4、供货产品资质手续不够完整,记录不够详细。

  5、价格标牌有涂改不清、更换不够及时、不整齐现象。

  二、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一下整改

  1、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等规定,对本店所有员工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使此类培训形成一个长效机制。

  2、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4条等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3、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9条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取得进货票据,并如实记录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食品安全法》第39条等规定,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书》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并整理建档保管。

  5、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第4条规定对销售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进行了彻底整理,以使销售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员都以整改后的标准为准则,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定期不定期的对本店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自查整改。以保证正确履行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保健食品日常销售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有益的贡献。